鸦寒雀默

秋末微凉,冷的却不只是天气。

繁叶落尽,万千生灵随之死去,你看,那光秃秃的梧桐树枝头,曾栖于其上的乌鸦早已不知去向。

“嘎嘎...”



“吾以上帝与国王之名,特来将汝擒拿。”

这声音听起来洪亮有力,想必是出自某位大汉之口。

果不其然,在一条繁华街道的尽头,一位身高二米有三的高大骑士正在办案,地面上跪着五个衣衫褴褛的男人,据说这些人都是盗贼,先前曾伪装成落魄的模样,以此来博得普通人的同情,一旦得逞,便会趁无辜者毫无防备之际,果断下手。

尽管盗贼们人数众多,可面对这一身银甲的魁梧男人,还是投降了,为什么?因为他不是一般人,在城里一直盛行着一个传说:在国王的御前骑士团中,有一位骑士尤其出类拔萃,此人身高二米有余,剑术高超,能独自猎杀一头成年公狮子,因其公德心很强,故被人称作——正义骑士。

他的名字叫做加斯米尔德,长着一头卷曲的金发,现任御前骑士团副团长,平日里,肩头总会站着一只黄褐色的鹰(正团长如今依然空缺,他实际上一直在行使正团长的权力)。

副团长的权力如此之大,为什么会亲自捉拿几个无名小卒呢?

故事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人人都知道正义骑士的名号,但却不知道那只鹰的厉害,据说它的眼睛很奇特,有寻找宝藏的能力,知道这件事的人并不多,即使有所耳闻,也鲜少有人敢心生歹念,毕竟有位战神为其亲自护驾。

但总有人敢于冒险,古董商人皮尔.蒙索就动心了。

他花大价钱专门从外面雇了一支强盗小队,其中每名成员都是个顶个的偷盗高手,有的能缩骨入室,有的能易容换面,有的则擅长攀附、悬挂,脚不沾地便能轻易得手。其中有个中年男人,看起来颇具权威,他十分擅长口技,有隔空驭物之能,当然,物指的是各类活物,甚至包括蜜蜂在内,因其技能看似有些鸡肋,故常常被同行们嘲笑,人送绰号“七不像”。

一共五名绝顶好手,按照约定,皮尔.蒙索先支付三分之一的定金——一百金币,事成后结算尾款。

盗贼们开始制定计划,首先必须要有人混进骑士团里充当搅局者,如此才能保证行动的安全,同时还要考虑突发状况,例如鹰会反抗或者被闷死之类的,最终经过讨论,决定让易容者混进卫队,关键时能混淆视听,支开巡逻队,缩骨者负责偷钥匙、看哨,攀爬者则背着“七不像”从屋顶潜入,因为“七不像”的口技可以把鹰催眠,如此以来,只需来一招偷梁换柱便万事大吉。

还少了一个人?

很抱歉,最后的人没有什么本事,但计划却是他制定的。

常言道,信任是做人之根本,背信弃义者,天诛地灭。

可有时候,许多背叛都是难以界定的,例如古董商皮尔.蒙索,他就非常善于钻空子,千万不要小看任意一名商人,他们除了贪婪,对于细节往往是很注重的。

盗贼们来到约定地点,正准备交易,但细心的皮尔.蒙索却不乐意了。

“我要先试一试这只鹰,万一是假的可就不好了!”

古董商狡黠地打量着笼子,尽管心潮澎湃,可在生意场合,又不得不佯装镇定。

“什么意思?”

“七不像”十分不悦地盯着商人。

“先验货,然后交钱。”

皮尔.蒙索知道主动权在自己手里,因此对方一定会妥协。

“谢谢了!”

商人一把接过笼子,掀开盖布,放出了被拴的鹰,不远处则放着五块遮布,其中只有一处藏有金币,此刻,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紧张地关注着鹰的一举一动,但很遗憾,它没有找到金币。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无论盗贼们如何辩解,古董商都不愿给钱,他始终坚称自己得到的是冒牌货,不符合契约上的条款。

交易以失败告终,盗贼们甚至把鹰落在了原地,愤然离去。

“只需几十个假金币,就能骗得他们团团转。”

待对方全部离开,商人突然笑了一下。

任谁都无法相信,一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弄到的东西,最后竟被一名奸商的几句话给打发了。

正所谓: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没过几天,古董商就被抓进了大牢,人赃并获,辩无可辩。

在奥丘国的律法里,冒犯高级长官是重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加斯米尔德不仅鲸吞了商人的全部财产,同时还得到了一位绝世佳人——商人的妻子弗利斯蒂娜。

盗贼们不愿善罢甘休,果断出卖了皮尔.蒙索,在其被抓之后,又反咬一口,最终,两拨人被一网打尽。



“以上帝与国王之名,我,正义骑士,愿做您的贴身侍卫。”

为博取弗利斯蒂娜的好感,骑士谦卑地放下了身段。

“我不需要侍卫,放我走。”

她十分不满,同时转过身怒视着加斯米尔德。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真是天生尤物,只需一眼,便能把人的魂魄勾走。她看上去二十三、四岁,身高约一米七,褐色卷发,单眼皮,右眼角的旁边有一颗痣,

“我可敬的夫人,您的家里并不安全。”

他故意挺直身躯,以彰显自己的强大。

“我不怕,放我回去。”

弗利斯蒂娜继续坚持。

“美丽的女士啊!您的家被盗贼们烧掉了,您的丈夫皮尔.蒙索于三天前不幸遇难,我一直不敢说出真相,害怕您听了以后,身体会承受不住。既然无家可归,倒不如暂住于此,我不忍心看您在外面流浪。”

加斯米尔德开始央求,听得一旁的女人脸色微红。

他们本是陌生人,几乎初次见面,但这个高大男人竟如此直白的表达爱意,哪个女人能不心动呢?

“什么!皮尔.蒙索死了?真的吗,你确定吗,尸体在哪?快带我去看!”

她有些迫不及待。

“您不要激动,不然会伤及身体的。”

骑士走上前,轻轻按了一下她的肩膀。

“他真的死了吗?”

“死了!以后您就住在这里,有什么需要可以通知仆人......”

加斯米尔德用正欲往下说,突然从门外跑来一名卫兵,简单行了长官礼,然后趴在他的耳朵上小声嘀咕着什么。

“我有要事,忙完就来看您。”

随即,两人一同离去,屋子里只剩下愁眉不展的弗利斯蒂娜。

她四处走动,随意翻看,显然没有找到感兴趣的东西,于是纵身扑到了柔软的床上。

“他死了!皮尔.蒙索真的死了!这么说,我现在解脱了!”

弗利斯蒂娜自言自语,然后嘴角上扬,十分诡异地笑了出来。

“我自由了!这难道是梦吗?”

女人的幻想总是很丰富,所以常常会分不清现实与虚幻。



“大人,您看,麦田里落满了乌鸦,属下担心有什么不祥之兆,所以才特意向您禀报。”

卫兵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着乌鸦落地的方向。

不远处黄绿色的麦田里满是乌鸦尸体,靠近细看,尸体上并没有明显伤痕,有医生曾专门取走死乌鸦拿去化验,但并未检测出任何中毒迹象。

如此诡异事件,在附近的居民区引起好一阵恐慌,人们普遍相信这是灾祸的前兆。

“什么时候发现的?”

加斯米尔德的表情很凝重。

“今天早上,根据知情者的讲述,乌鸦应该是昨天晚上集体死亡的。”

“知道了,你们继续调查,我回去找大巫师算一算。”

说罢,骑士翻身上马,朝王宫方向疾驰而去。

四十分钟后,加斯米尔德来到巫师的住所。

“正义骑士啊!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说话间,从内室里走出一位身穿灰色长袍的枯槁老人。

“您看,这是昨晚死去的乌鸦,麦田里还有几百只。”

他边说边把尸体递了过去。

“好!好!好!我来看一看。”

巫师伸出鸡爪般的小手,拎着乌鸦的头接了过去。

“这并非天灾,而是人祸,我从这尸体中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怨念,它一定来自外部,应该是某类驯兽异士搞的鬼。”

加斯米尔德听得一脸茫然,而巫师好像故意只说一半,以此来提高自己的身价。

“什么意思,还请赐教。”

“我刚才利用通灵术,在乌鸦的意识里看到了一个女人,她长得美若天仙,但她的脚下却堆满了男人的尸体,从高处望去,摆成了两个字‘正义’,真是红颜祸水啊!”

巫师惆怅地摇摇头,然后将乌鸦的尸体还了过来。

“大师,您说的女人,长什么样子?”

“褐色卷发,右眼角边有颗痣!”

“如何才能找到她呢?”

“千万不要碰那个女人,否则会死无葬身之地。”

巫师特意加重语气,试图唤醒无知的骑士。

“我想起来了,她就在我的住处。”

“赶快放那个女人走,不要心存妄想。”

“大师,难道......”

骑士的话还未说完,巫师便转身进了内室。

“大师,大师...”

无论加斯米尔德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假如一个人中了爱情的魔咒,那么他一定会变成施咒者的玩偶,正义骑士也不例外。

加斯米尔德回到住处,很快便将巫师的话抛于脑后。



弗利斯蒂娜很快活,独处时总会忍不住轻声哼唱,但只要骑士一进屋,她就装得很严肃。

对于他的爱,既不明确拒绝,也不主动接受,始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加斯米尔德只要一靠近,她便往后闪躲。

“都一个月了,难道您看不出我对您的爱吗?”

骑士终于沉不住气,开始主动索爱。

“放我走!”

她还是同样的话。

“如果没有遇到您,我也许不会难过,可是您偏偏出现了!我尊贵的女神,求您开开恩,接纳我这个痴情的追求者吧!只要您愿意,从今以后,我任您使唤。”

爱情真是神奇,竟能让一个两米多的巨人也变得如此不堪。

“我想离开,这是我唯一的请求,你如果不答应,就不要往下说了。”

弗利斯蒂娜说完,便转身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

她并不在乎骑士的感受,因为他太过卑微。

“好吧!我会继续等待,终有一天,您会回心转意的。”

他失落地离开房间,弗利斯蒂娜则视若无睹,她的心里一定装着什么别的事,因此才会忽略如此大的一个活人。



“千万不要碰那个女人,否则会死无葬身之地。”

骑士在临死前,突然回忆起了这段话,他一直想不明白,老天为何要诅咒自己,诅咒她呢?

加斯米尔德是一位很有名望的年轻人,二十三岁便当上了骑士团副团长,一般的青年皆视其为楷模,前来提亲者数不胜数,但都被他一一回绝。

“我为什么会爱她?弗利斯蒂娜,我对您一点都不了解,可是从看到您的第一眼开始,我的视线就再也无法挪开,我的梦里、记忆里、呼吸里全都是您,我到底迷恋您的什么?弗利斯......”

话没说完,骑士就咽了气。

有传言说,他能独自战胜一头公狮子,可谁料,最后竟死在了狮子的手里。

这场悲剧始于那只叫做金雀的鹰。

加斯米尔德与金雀相伴了至少有两年,彼此间心意相通,他发出指令,金雀无不照办,无论办案、玩耍还是狩猎,都配合得天衣无缝。

有一天,加斯米尔德从金雀的暗示里看到了巨大的宝藏,于是他开始制定计划,打算将宝藏占为己有,为了保密,出发时,只带了五名亲信,一行人深入丛林,足足走了五天五夜,最后被困在一片空旷的草地里。

四、五十头狮子围着他们打转,一开始,狮群并不敢贸然靠近,直到天色将晚,才尝试进攻,四、五名骑士对战十倍有余的狮子,结果不难猜测。

到了夜晚,野兽们终于爆发,嘶吼、咆哮、扒地声不断,终于,几头母狮子猛扑过来,骑士们提起长矛便刺,但狮子们很狡猾,立刻侧身退去,背后则是另一批偷袭者,如此反复,弄得这群人精疲力尽,最终公狮子也加入到战斗,胜负立马见了分晓。

尽管杀了接近十头狮子,骑士团仍未能幸免于难,六人全部战死。



骑士死后,弗利斯蒂娜就神秘失踪了。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她着一身黑色便装,从后门登上了马车,前来接应的是位白袍少年,他的脸看上去有些熟悉,很不巧,正是盗贼团里的年轻军师,其他四人均已被处死,而他却安然无恙。

少年的名字叫卡勒斯,本是无名之辈,既不识字,也没什么武力,后来竟神奇地蜕变成了最大的幕后黑手,关于他传奇的经历,必须要从五年前开始讲起。

在距离奥丘城堡十公里之外,有一座依山傍水的小村落,住户不足百人,但环境却极好,水产充沛,野味遍地,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俨然一副世外桃源的景象。

村子里有个叫做莫奈尔的农夫,其膝下育有一女,年芳二九,长得极其娇艳,农闲时,附近的青年们常常会围着少女的房子蹓跶,他们都渴望得到佳人的青睐,但她却一个都看不上。

卡勒斯比少女大一岁,十分擅长音律,在他的家里放着数以百计的自制乐器,虽然看起来奇怪,但只要到了他的手上,便能立刻演奏出美妙的乐曲,在乡下,一般人并没有欣赏能力,身边的人都以嘲弄的态度看待卡勒斯。

“一个不务正业的愣头青而已!”

每当提到或者看到卡勒斯,人们便会给出如此评价,而他则专注玩弄着乐器,完全不予理会。

“哎!我说,你这么能表演,为什么不去国王的乐师团呢?”

一个瘸腿的中年流浪汉带着嘲讽调侃。

“那里有山有水吗?如果没有的话,我才不稀罕!”

卡勒斯似乎听不出对方的言外之意,他十分熟练地爬上树,继续寻找制作乐器的材料。

当一个人专注于某件事的时候,他一定是神圣的。

卡勒色的曲子不仅迷人,甚至还吸引了许多飞禽,其中有鹦鹉、麻雀、百灵、猫头鹰......等,它们偷偷地趴在附近的树上,愉快地享受音乐,每当听到动情之处,总忍不住高声附和,许多人见过这一奇异场景,于是将他住的地方命名为:鸟人屋。

农夫莫奈儿的女儿正是弗利斯蒂娜,那时的她还很稚嫩,即使跟熟人说话,也会脸红。

有一天,她上山采蘑菇,在快要到半山腰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乐曲声,少女顺着声音的方向寻找,没多久,就来到一棵颓败的老槐树下,此时演奏者正坐在低矮的树干上,十分入迷地弹奏着怪乐器,听起来类似竖琴,但音色要原始的多,弗利斯蒂娜出神地站在原地,直到曲子结束。

“你刚才弹奏的是什么曲子?”

少女鼓起勇气,大声说话,但在旁人听来,却像蚊子的叫声一样微弱。

“驯灵曲!”

“真好听!”

她忍不住夸了一句,卡勒斯见状很是得意,细细的眉毛轻轻挑动。

“曲子是根据动物的叫声创作的,里面有各种鸟类的音色,你看,那里,有只喜鹊睡着了。”

他边说话,边指了指旁边山楂树上的深蓝色喜鹊。

“哦!那你手里的乐器叫什么?”

弗利斯蒂娜的好奇心很强。

“这个叫赋闲琴,只有没事的时候才能演奏。”

“哦!这样啊!赋闲琴,好厉害,我叫弗利斯蒂娜,你呢?”

自报姓名!这在少女的身上极其罕见,显然她很喜欢面前的灵动少年。

“卡勒斯,一个不务正业者。”

“为什么这么说?”

“身边的人都这样讲,我也乐意接受,嘿嘿!我每天都到这里来,如果想听,明天你还可以过来。”

卡勒斯热情地邀请观众,果然,少女点了点头。

他们俩实际上只隔了一个村落,按道理,卡勒斯本应认识以美艳著称的弗利斯蒂娜,但显然,他是个异类,全身心陶醉于韵律与乐器,难免不孤陋寡闻。

之后的日子里,弗利斯蒂娜每天都会来到树下,每次也都能听到新的曲子。

在这天真少年的脑子里,似乎有着无穷的想象力,只要闭上眼睛,放松身心,他的音乐就能把一个人带到最纯粹的自然之美中,不知不觉,两人相爱了,她不仅爱,而且疯狂地爱着少年,准确地说,是迷恋。

隐秘的恋人相处了只有两个月,但演奏者卡勒斯却早已习惯了她的在场。

那一天,弗利斯蒂娜没有出现,他一直等到次日天亮才离开,后来,又等了一个星期。

失魂落魄的少年到处寻找,没多久,就打听到了弗利斯蒂娜的住处。

他无暇顾及刚刚制作一半的乐器,换上最好的衣服,准备亲自登门,可当卡勒斯来到村子时,却发现老农夫莫奈尔已然离世,他的房子也被拆了,根据邻居们的说法,是一个叫皮尔.蒙索的大财主抢走了弗利斯蒂娜。

卡勒斯怒气冲冲地来到奥丘城堡,经过路人指点,很容易找到了皮尔.蒙索的住处,他在外面大喊着弗利斯蒂娜的名字,但很不幸,他不仅被仆人拦下,甚至还挨了顿揍,悲痛欲绝的少年守在门外,不吃不喝,三天后昏倒在了地上。

把他带走的是一位灰袍老人,因其有通灵、警世之能,故被人尊称为殿前大巫师,即使最高贵的国王也曾亲自为之加冕。

老巫师不仅治好了卡勒斯,同时又将其收入门下,传授巫术。三年以后,当他再次出现,却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纯真少年,这次,卡勒斯是为复仇而来。

正义骑士加斯米尔德为得到商人的妻子,曾亲自处死皮尔.蒙索,追根溯源,古董商其实是死于卡勒斯之手,后面的故事,不妨让见证人来亲自讲述,啊不!是乌鸦。



“我是一只寒鸦,最喜爱冰冷之地,其中既指气温,也暗指人心。

知道为什么我们喜欢在死人的时候出现吗?因为人的尸体会散发寒气,其温度要远低于周围的环境,寒鸦一族能感受到这股寒意,如果没人看守,我们便会上去啄食。

但在两年前,我被一个通晓驭兽之术的人控制了,他强迫我成为奴隶,即使有心反抗,我的身体却不受控制,无奈之下,只能屈服。幸运的是,每次汇报完任务,我都能得到一顿丰盛的腐肉大餐。

一开始,我得到的指令是呆在商人家的树上或者房顶监视,每天傍晚汇报消息,后来他又安排我去到骑士的家里,整个过程很长,有好几年,所以不要着急,我会把看到的都说出来。

对了!他的名字叫做卡勒斯。

古董商人皮尔.蒙索:

这个人长得极其丑陋,而且贪得无厌,只要有坑害别人的机会,他从不放过。

在蝗虫肆虐的灾情期,古董商囤积居奇,把粮食的价格提了至少五倍,被饿死的人数以万计,而他却赚得盆满钵满;许多人有了钱,便会生出歪心思,例如放高利贷,皮尔.蒙索也没闲着,他满大街宣传自己的低息贷款,同时又与钱庄勾结,私下里强占了不知多少土地与民宅,而弗利斯蒂娜正是那个时候被抵押的。

乌鸦是高贵的物种,一般只吃死人的腐肉,而皮尔.蒙索却吃活人的血肉。

监视期间,主人卡勒斯曾暗自差人送来一封书信,信最终被送到弗利斯蒂娜的手上,读完信,她似乎很兴奋,甚至开始流泪,我认为她一定是得到了主人的暗示,所以才会如此激动。

没多久,商人的家里就来了几个怪人,其中也包括主人卡勒斯,他们密谋偷取正义骑士的至宝金雀——一只能寻宝的奇鹰,不知道这消息是哪里来的,想必是弗利斯蒂娜告诉他的吧!

交易的夜晚,我也在场,他们似乎起了争执,最终不欢而散。

不知为何,一股寒意突然袭来,这是寒鸦特有的本能。

自以为占了大便宜的古董商偷偷乐呵着,却不知大限将至。

“‘嘎嘎,嘎嘎,嘎嘎...’”

我遵循本能叫了一声,但他显然没听见,正沉浸在自己的小心思中。

世人皆如此,对于危险一无所知,人们认为乌鸦是灾祸的前兆,这难道不是好事吗?灾难的发生与我们无关,那是天意,而我们只是好心的前来提醒而已。

寒鸦一族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嘎’代表嫉妒,‘嘎嘎’代表警示,‘嘎嘎嘎’代表嘲笑,四声则很罕见,因为那代表着祝福,在葬礼现场送上美好祝愿,确实有些违和。

主人借着骑士的手杀死皮尔.蒙索,本以为能与爱人团聚,可团圆的路上却又竖起了一面高墙——加斯米尔德!他恰好也爱慕着弗利斯蒂娜,出于私心,才处死了古董商,如果没有特殊的情愫,骑士或许会饶了奸商,但命运就是如此神奇,总喜欢用最最荒唐的方式来维持正义。

正义骑士:加斯米尔德

二十三岁当上骑士团副团长,声名显赫,谁人会不倾羡呢?

可实际上,他也有很多污点。

在监听加斯米尔德的时候,我无意间听到了一件骇人听闻的秘密:金雀只是诱饵,他故意等人上钩。

骑士肩上的鹰并没有寻宝的能力,而谣言正是出自这里,加斯米尔德故意遣人散布消息,只为吸引那些想要不劳而获的富人。在奥丘国的法律里,侵犯贵族的财产便相当于侵犯其本人,甚至整个家族,所以只要有人敢打这只鹰的主意,那么他离倾家荡产也就不远了。

大部分情况下,骑士并不会处死被捕的猎物,通常先是折磨,然后用威胁的手段逼迫他们交出更多的隐藏财富,直到把一个人彻底榨干为止,没了金钱,犯人也就失去了价值,身无分文的不幸者们被赶到街上,悲惨地死去。

谁料,精明的古董商也中了计,他的消息一定是来自弗利斯蒂娜,而背后的操纵者则是卡勒斯。

主人略施小计,商人与骑士便都死无葬身之地,由此足以看出这男人的可怕。

复仇计划很简单,卡勒斯故意埋下财宝,然后用口技引诱金雀前来,长此以往,谣言便会成为真相,那只鹰确实得到了寻宝的能力。

人的贪婪是个无底洞,号称正义骑士的加斯米尔德也不例外,他最终还是中了圈套,在欲望的驱使下,贸然闯入狮群的领地。

人们常说他能独自战胜一头公狮子,可面对一群技巧高超的狮子时,还会有胜算吗?当然,这个谣言再也无法证实,因为他根本没有机会。”



老巫师其实什么都知道,他曾当着骑士的面一语道破天机,怎奈加斯米尔德冥顽不灵,始终不愿放弃美丽的古董商妻子。

若非知晓命运者,谁又能猜到灾祸的源头呢?世人不信,骑士也不信,于是死在了荒山野岭。

加斯米尔德死后,那只叫金雀的鹰一直守在他的墓旁。

有一天,卡勒斯前来墓地,无意间说出了全部真相。殊不知,金雀能通人语,只见其毛发竖起,朝着毫无防备的卡勒斯猛扑而下,利爪深深地嵌入到卡勒斯的眼眶里,他以两只眼睛的代价,杀死了金雀。



弗利斯蒂娜陪着瞎了的卡勒斯回到村落,然后重新找人建了一座简陋的小房子。

他继续鼓弄乐器,创作曲子,而她则为其书写,为其歌唱。

那只寒鸦也早已死去,因为大部分的飞禽都有强大的感应能力,金雀一直都能意识到隐在高处的那双不怀好意的双眼,在弄瞎卡勒斯之前,曾提前杀死了监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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