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是树的心事


晴朗的早晨,风还有点凉。春夏之交的短短时间里,有夏米最喜欢的天气。走在去往教学楼的那条林荫大道时,她惊奇地发现两旁的泡桐树都已经开花了!有人在背后叫她,问她班级合唱的事情。她转身,笑得比阳光都灿烂:“就差一首好歌啦!”嘴没闲着,脚也没闲着。一个不小心,她就和旁侧的人撞了。

“同学对不起对不起!”夏米一边捡东西一边道歉。可还没等她抬起头来,被撞的男生一把抓起书包,毫无回应地走了,只留夏米在原地发愣。

多么美好的一个早晨,就被那个家伙毁掉了。夏米刚坐到座位上,气还没消,班主任就到教室了,跟着走进来的还有一个高高的男生。“这是从十九中转学来的新同学—张亦朗。”

十九中?就是那所以打架逃学闻名的十九中!同学们都瞪大了眼睛,像打量外星来客般观察着男生。果然不负盛名啊,那个叫做张亦朗的男生眼睛里写满生人勿近的戒备,对大家的掌声毫不理会,居然连自我介绍都没说,直接坐到了夏米身后的空座位上。

班主任也无可奈何,只能转移话题。“下午放了学是班级合唱的排练,每个同学都要参加,不准缺席。”

作为班级的文娱委员,组织合唱就是夏米的本职。放学铃一响,其余同学都收拾了东西向小礼堂走,只有张亦朗懒洋洋地走去教室后门。“喂,你不能走,要去排练的!”

有人拦着夏米说:“他就是早上你撞到的男生哎!听说是桐梓路上有名的小阿飞。”“你再追,小心人家在回去的路上拦劫你,问你要医药费呀。”语气不像开玩笑,说得夏米也有点犯怵。

对啊,一个连话都不爱说的男生,又怎么会愿意唱歌呢?算了,她安慰自己。她顺遂的十六年里,从没有过应付“这种人”的经验。在所设想的情境里,除了敬而远之和溜之大吉,大概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夏米万万没有想到,那个不说话总是一脸冷漠的张亦朗会在她身陷窘境时,挺身而出,上演英雄救美的戏码。

为了筹划好青年节的合唱比赛,文艺部开起了车轮会。那次开完会,偌大的校园里空旷而安静,除了操场踢球的几个男生,见不到其他人影。夏米趴在栏杆上,突然看到了张亦朗。他卖力地奔跑着,抢球,射门。夕阳的渲染下,那枚普通的足球,如同灿烂的太阳一路突击,最终冲破守门员的拦截,漂亮地落在门网内。

好厉害!她差点就要鼓起掌来。那个满头汗水、兴奋地呼喊着和队友击掌的男生,真的是张亦朗吗?一时间,夏米不敢确信,如果让班里那些女生见到这样的张亦朗,估计她们犯起花痴来,都没得治了。

出神地看完了这场球赛才回家,等她走到巷子口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巷子里时不时传来犬吠,夏米觉得恐惧,就像自己走进了一条吃人的隧道。夏米啊夏米,这就是偷瞄帅哥付出的代价。她暗自埋怨,不禁加快了步子。

突然一个黑影从角落里窜了出来,发出低沉嘶吼的声响。天哪,哪来的流浪狗?夏米吓傻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听见后面有人喊了句:“快上车!”一辆银灰色的自行车“唰”地停在身边,夏米没来得及犹豫,立马跳上了自行车的后座。

车子加速向前,她惊魂未定说声谢谢时,骑车的男生已“唰”地一下把车停了下来。“下来。”声音里没有任何起伏。夏米懵懵地下了车。路灯下,她才看清,原来面前的男生居然是张亦朗!

“那狗应该追不上来了。”他垂着眼睛,用力蹬着踏板,又一溜烟地飞走了。

夏米发着愣,这可是她第一次看清他的样子,听到他的声音。他的声音可真好听啊,没有这个年龄变声期的尴尬,脆亮清澈得如同一口咬在黄瓜味的薯片上,无法掩盖其中的感染力。

第二天傍晚,夏米去了车棚。她在车棚里等了好久,从人来人往到最后空无一人,只剩下一辆车。天气说变就变,彩色的天空暗了,雨点噼噼啪啪地落下,越下越响。夏米不停地看表,不停地问自己:他还会来吗?不管如何,她今天一定要说服他,让他自愿作为领唱,参加班级的合唱排练。

正当她踌躇满志地准备着说辞时,张亦朗顶着书包冒着雨冲了进来。大眼瞪小眼,沉默持续了一小会儿。夏米笑着,从包里掏出雨伞。“来,我的雨伞分你一半,一起走吧。”

雨渐渐小了,下得温柔细腻也有了人情味。亦朗推着车,夏米撑着伞,路上一大片被风吹落的泡桐花,浅浅的紫色,淡淡的香味,就像一座童话国。张亦朗有一张干净的侧脸,和同学们描述的那种小混混一点都不像。夏米心想,他也许是一只小兽,但小兽也有温顺的时候。


可到头来,亦朗还是拒绝了夏米。“我没有时间。”

“可能他真的没时间吧。”常珂听了夏米的分析,给出了模棱两可的推断。人送外号“钢琴王子”的常珂负责班级合唱的钢琴伴奏。

最终夏米决定跟踪亦朗回家。常珂心想:这个没头脑的夏米,万一和亦朗杠起来,也许我还可以圆圆场。于是他决定做个骑士,不动声色地保护着公主。

他们跟着亦朗,走进了一家酒吧。

虽然是一家酒吧,但也卖咖啡饮料。他们找了个靠窗的卡座,点了橙汁,学着隔壁座上自习的大学生那样,摊开书本做伪装。他们瞄着周围,却没有发现亦朗的影子。他不是顾客也不是店员,那么他来这里干什么呢?

放下酒水单没多久,酒吧的音乐突然变了。由CD碟片换成了现场演唱。孙燕姿的《遇见》,男生用吉他伴奏,把流行歌唱出了民谣的味道,居然毫无违和感。夏米又被震撼了,借着酒吧略微昏暗的灯光,她终于看清,那个坐在唱台高脚凳上、穿着格子衫的少年,不是张亦朗是谁!

常珂也震惊了,那个平庸沉默的转校生居然能有这样的光芒!吉他和舞台似乎是亦朗重生的道具,旋转的彩灯让他脱胎换骨了。他这个校园里的风云骑士,居然被一个十九中的落魄男生打败了。

他为自己的嫉妒心感到羞耻,以至于争吵发生时,他一下子没回过神来。

大致是有个情绪低落又醉酒的大叔冲上去,威胁亦朗别再唱些悲伤的情歌。店员还没来得及拦住他,他就一把抢过亦朗的吉他,“啪”地砸在吧台上。混战拉开帷幕,常珂想拉着夏米离开,却发现她早就冲到了扭打的人群里。

她太瘦小了,抱着大叔的腰死命地往后拉扯,拉不动她又去拉亦朗,可依旧阻止不了两人的拳脚。“别打了,再打我报警了!”夏米跳上吧台,一手举着手机,一手拿着麦狂吼。人群一下子沉寂下来,砸吉他的大叔被店员架着,蹲在角落抱头大哭。亦朗抬头瞟了一眼夏米,用纸巾抹了抹嘴角的伤,拖着那把破吉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夏米不仅知道了亦朗做驻唱歌手的秘密,她还知道了他是和年迈的外婆一起,住在桐梓路路边那所“破”名昭著的房子里。

那简直不能算是个房子,背靠着路口的那棵大泡桐树,乍一看就是个简陋的工棚。靠近路边一面的木架上还陈列着一些烟酒饮料,外婆就以贩卖这些小副食维持生计。剩下不多的空间里,随意摆放着杂什,就是一家人吃饭休息的地方。

外婆见到亦朗脸上的伤,责问他是不是又出去打架了。“不是,是我们打球时不小心摔伤的。”这一次,是常珂拦在了亦朗面前。等外婆睡下了,亦朗轻手轻脚地洗把脸,把吉他收进屋里。“这条路上不很太平,我送你们回去吧。”

也不知是怎么聊起来的,他们在寂静的路上说着梦想,越走越近。

“我要成为一流的钢琴家。”“我要唱出最好听的歌。”常珂和夏米被一番豪气冲晕了,振臂呼喊。

“那我就做个流浪歌手,写出最动人的民谣。”亦朗第一次在他们面前笑了,他的酒窝盛满了月光,他的眼睛就像星星一样明亮。

“加入我们的合唱吧。”常珂拍着他的肩,像兄弟一样。这一次,亦朗没有拒绝。

两人肩并肩走着,把夏米落在后面。看着他们的背影,她想到了天文书上的一句话,木星和太阳一样,都是由75%的氢和25%的氦构成的。不知道是谁说过,“木星是没变成太阳的行星,虽然如此,但它却一定会是一颗为自己命运闪耀的星星。”

为自己的命运闪耀,没有谁能像亦朗那样,坚强地做着自己命运中的小小发光体。他发的光,甚至能照亮别人,比如夏米,比如常珂。夏米很想把那句有关木星的格言说给亦朗听。


合唱比赛结束的那晚,他们班毫无意外地拿到了第一名。那晚,班主任请客,一伙人去了外面吃饭。回去的路上,夏米和亦朗正好同路。到夏米家楼下时,她让他在楼下等一会儿,她跑上去,拿下来一把红色的吉他。

“送给你的。”她怕他拒绝,慌乱地说完就跑回了家。

第二天上课时,亦朗把那把吉他背来了学校,他想谢谢夏米的好意,可他更愿意赚自己的钱,买自己的吉他,写自己的歌。他要把红色吉他还给夏米。

可没等他走到夏米身边,班里的“小霸王”马佳就一个箭步冲到他面前,揪着他的衣领,大声叫嚷着:“你这个小偷!把钱包还给我!”

这一声怒吼把班里的同学都吓坏了,亦朗一脸的莫名。“什么钱包?”

“我的黑色格纹钱包,里面还有500块呢!你别不承认,就是你偷的!”马佳的右手握成了一颗拳头,准备朝亦朗帅气的脸上招呼下去。

赶到教室的常珂一把扯开马佳:“你有什么证据?”

“他个十九中的小混混,昨天吃饭时,就他坐在我旁边!”多数同学显然没有被这个理由说服,连他玩得好的几个哥们也愣在一边,不敢帮腔。甚至还有女同学替亦朗还击:“马佳,不要忘记你也是十九中转来的。让大家评评理,你和张亦朗谁更像小混混。”

这一句让马佳彻底急眼了。他四下张望,终于在亦朗的座位后发现了救命稻草。“你们看,新吉他!不偷他这个穷小子哪能买得起!”他把吉他从包里拿出来,鲜艳的红色差点让夏米睁不开眼。

所有人都不说话了,一把吉他就让马佳实现了逆转。他们都知道亦朗对吉他的渴望,他们也知道亦朗家里穷得只剩一个体弱多病的老外婆,他们更清晰地记起来,昨晚吃饭时,亦朗是和马佳坐在一起。“他们那么玩不来,为什么要坐一起呢?”人群里有了讨论的声音。

“是我送的。”常珂站了出来,可没有人相信。“常珂不是暗恋夏米吗?那么张亦朗就是情敌啊。不可能不可能。”八卦的女生们开始分析,人群里又有了笑声。

马佳得意地斜睨着亦朗,“要说这吉他是夏米送给你的,我还能相信。同学们说对不对呀?”人群里的笑声像掀起的海浪,把夏米打翻在海底。她愣住了,看着这么多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她不敢承认。面前熟悉的同学此刻就像洪水猛兽,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复杂的心思?她、亦朗、常珂,他们三人之间只有单纯的友谊,这把吉他也只是朋友间普通的礼物,这些事实说出来,他们会信吗?

“要问我爱你有多深,吉他代表我的心。”不知是谁的回应,让亦朗彻底愤怒了。他一拳打在马佳骄傲的鼻子上,抢过吉他,跑出了学校。

看热闹的人群这次真的热闹了,马佳流了血。他让人帮忙从他的课桌里翻找纸巾,一阵混乱中,纸巾掉了出来,课本、零食还有一个黑色格纹的钱包统统掉了出来。马佳眼疾手快打开一看,五张粉红色的钞票,不多不少,静静地躺在里面。

人群终于安静了。他们这才发现,夏米早已趴在课桌上,眼泪打湿了书本。

一整天,亦朗都没有回来。泡桐树花一朵朵地落了。夏米望着窗外,入迷地看着它们和大树一一告别,突然有些难过。


张亦朗再也没有回来。他外婆的眼疾又加重了,他只能去广州打工挣钱。

他在工地挖煤快,扛砖头,比很多成年人都要努力。每天晚上是他最快乐的时候,因为他可以和工友们坐在月亮下,弹红色的吉他,唱自己的歌。没有人会砸他的吉他,打断他的演奏,他的音乐甚至能让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们,都流下想家的泪来。

他和夏米再次遇见,是在第二年泡桐树又开花的时候。外婆过世,他回来奔丧,就在旧房子的泡桐树下,他们遇见了。

常珂好吗?挺好的。马佳的鼻子长歪了吗?哈哈,没有,他比你修理他之前还要标致了……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寒暄着,他突然说起了这个小镇最常见的泡桐树。

“别看树这么沉默,它们也是会说话的。”

夏米又犯懵了。亦朗自顾自地说:“叶子是树的语言,花是树的心事。花的美就像心事一样,树藏不住心事,它就开花了。”

那时正好下过雨,泡桐花落了一地,就像一条无边浪漫的地毯。亦朗站在这样的地毯上,转头笑着问夏米:“你知道泡桐花的花语吗?”

几年后,夏米才在一本如同法典般厚重的大书中知道答案。只可惜,她早已离开了小镇,在大城市当起了教书匠。她不教音乐,她教生物。

他们三个人,亦朗当起了地产公司的老板,她做了大学老师,只有常珂一个人,实现了高中时有关音乐的梦想。

也许你要问,泡桐花的花语是什么呢?

夏米没有告诉我,她常说,聪明的孩子,要自己去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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