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 电子海图系统解析及开发 海图显示 - 数据分层及显示分类

海图显示,即将海图数据(点、线、面)在可视化,供使用者查阅。电子海图相比于纸质海图,其显示的信息多样性和展示的灵活性的特点。

信息的多样性可能包括:

  • 纸质海图的信息(例如海岸线,深度等高线,浮标);
  • 交通定线制,指定区域,注意事项等;
  • 海道测量组织(HO)的补充信息等;
  • 船员注记,其他本地图表信息,制造商信息;
  • 诸如航线设计之类的海图作业;电子方位线和活动距标圈等;
  • 本船的位置和速度矢量,船首向和转头速率,航迹;
  • 定位精度,或定位信息的校核;
  • 根据本船特点,给出操船建议;
  • 来自雷达和其他传感器的信息;
  • 来自AIS的信息;
  • ECDIS产生航行警示和警报,
  • 海岸当局提供的遥测信息(交通流,实时潮汐等);
  • 冰区信息;
  • 提醒(如联系引航站等);
  • 其他设备发出的消息(如机舱显示器上的警报)。

展示的灵活性可能包括:

  • 显示/隐藏各种类型的海图和非海图信息,
  • 选择标准显示或细化显示,以及完整或简化物标符号;
  • 使用光标获取物标的详细信息;
  • 叠加/隐藏雷达视频或雷达目标信息;
  • 覆盖/隐藏其他各种传感器信息,或岸上遥测信息;
  • 更改显示的比例或显示方向;
  • 选择真运动或相对运动显示方式;
  • 更改软件的布局,如文本信息的边距等;
  • 操作员与ECDIS的互操作;
  • 发出导航警告,如过于接近安全等深线、即将进入禁区、超比例尺显示等;
  • 计算机对搁浅危险的评估示意图;
  • 以图形方式展示紧迫局面操船时附近船舶动态,
  • 其他未来发展。

数据分层

电子海图显示与纸质海图投影规则一样,但与纸质海图一次性成形不同,电子海图可根据不同航海需要随时选择性地分层显示所需数据。电子海图绘制其实是逐层绘制的,如空白海图上先绘制浅滩,接着陆地,再山形线,最后灯塔等。电子海图系统里的全部数据,包括海图信息、雷达信息和本船/AIS信息等,按照S-52标准进行分层与显示优先级管理。在显示过程中,当物标在空间范围里发生重叠时,要优先保证级别高的信息能够清晰、完全被显示,级别靠后的信息不能覆盖其前级信息。

S-52标准中,ECDIS应将处理的数据至少分成10级(同一级内也可存在多种物标要素、也可分为多层信息),分层信息如下:

  1. ECDIS视觉报警/指示(如坐标系、深度基准面异常警告、显示比例尺超出范围等);
  2. 海道测量组织(HO)数据:点、线、面和官方更新;
  3. 手动输入的航海通告和无线电航海警告;
  4. ENC警告(海图上的警告和注意事项);
  5. HO的颜色填充区域数据;
  6. HO提供的根据用户要求显示的数据;
  7. 雷达信息;
  8. 用户数据:点、线、面(用户在电子海图上做的标注);
  9. ECDIS制造商的数据:点、线、面;
  10. 用户的颜色填充区域数据。

海图被解析完毕后,通过显示库获取各物标的显示优先级,先绘制优先级低的物标,再绘制优先级别高的物标;同一级别内,按面、线、点的顺序进行绘制。各物标的显示优先级是事先预设并存储在相关文件中,电子海图系统使用人员无需也无法更改某类物标的显示优先级。

具体某类物标所属显示层级,可从S-52显示库查询到。

显示分类

由于航海数据的多样性,全面显示在有限的屏幕内可能会呈现出杂乱无章而无法辨别的情况。理论上,电子海图属于矢量数据,任何数据显示与否都可由终端用户自主选择。但过分自由,有时会让初级用户无所适从,同时如果与航行安全相关的信息被误操作隐藏起来,反而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电子海图信息的显示进行了三种分类层次的控制,以方便航海人员对海图显示信息的筛选查看。

  1. 基础显示(Display Base)
    基础显示是指不能从显示中去除的信息,是由那些不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要显示出来的信息所组成的,该种显示模式下并没有将所有与航行安全相关的信息都包括进来。基础显示的信息主要包括:
    • 海岸线(高潮水位);
    • 本船的安全等深线(由航海人员设定,默认为30m);
    • 在安全等深线所确定的安全水域内,水深小于安全等深线的水下孤立危险物;
    • 安全水域内的水上孤立危险物,如固定结构、架空电缆等;
    • 比例尺、量程和指北符号;
    • 深度和高程单位;
    • 显示模式。
  2. 标准显示(Standard Display)
    标准显示是提在基础显示的前提下,再增加一些与航行安全相关的物标的显示。IMO ECDIS性能标准规定,在ECDIS首次启动后默认选择标准显示。该显示模式下,航线设计和航行监控的数据可以由航海人员根据需要控制显示与否,其主要包括:
    • 基础显示;
    • 干出线;
    • 浮标、灯标、其他助航设备和固定结构;
    • 航道、海峡等边界;
    • 视觉和雷达显著物标;
    • 禁航区和限制区;
    • 海图比例尺界限;
    • 警告注记标志;
    • 船舶定线和渡船航线;
    • 群岛海上航路。
  3. 其他显示(All Other Information)
    其他显示是指航海人员根据航行需要,由其控制显示或不显示的信息。例如:
    • 水深点;
    • 海底电缆和管道;
    • 所有孤立危险物的详细信息;
    • 助航标志的详细信息;
    • 警告注记的内容;
    • ENC版本日期;
    • 最近海图更新编号;
    • 磁差;
    • 经纬线图网;
    • 地名等。

具体某类物标所属显示类别,可从S-52显示库中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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