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kindle意外损坏想到的

我是个比较喜欢阅读的人,当亚马逊刚开始售卖kindle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买了当时最贵的Voyage旗舰版,花费1999大洋。

有点小贵,但我觉得Kindle是我购买过最超值的电子产品,它可以令阅读专注,亦较为护眼。我没用过其他电子书阅读器,但我觉得它最好用。我从亚马逊网站上下载了大量免费的公版图书,也购买了一些单价仅几元钱的书,用来存储或者阅读。我把它当作了私人图书馆,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储存图书,而这些借助kindle均可轻易做到。

购买kindle的前两年,我向身边许多朋友推荐它,可见我是它的自来粉。

我的这种亢奋感维持了近三年,然后,使用频率就突然降了下来。即使kindle就放在我的案头,我也只是偶尔瞥一眼,用它去阅读的几率少了许多。我又回归了用手机偶尔碎片化阅读的习惯,购买kindle的初衷是什么,我也逐渐的忘记了。

前段时间,我把kindle拿回家,放在了床头,代替我的枕边书。我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家里还有一岁多的儿子谦谦——谦谦好奇,总是把我的kindle从枕头下拿出来递给我,或者,有时会无缘无故的把它摔在地上。几经摔打,我的kindle性能如故。晚间孩子入睡熄灯后,我会把它拿出来,读一段自己喜欢的文字,困了时就习惯性塞在枕头下面。

前几天,我对一本小说着迷,便用kindle拿来读。看得兴起时,kindle屏幕突然无法滑动和翻页。这就像看着喜欢的电影,到高潮时,停电了。原来,kindle也有自己的忍耐度和脾气。着急而无果,只好求助百度,网络上面对kindle“假死”的做法很多种,我全部试了一遍,全无效用。这无疑令人非常扫兴,第二天拿回办公室,捯饬一番,依然如故。

没了kindle,却开始发现诸多不便:熄灯后,无书可读了(媳妇已约法三章,熄灯后不能看手机),零散的时间里,原来可以用kindle打发时间,现在只能用手机来阅读了——而这,有些无法保持纯粹和专注,热点太多了。于是我竟有些怀念kindle相伴的日子。

今天中午,望着kindle,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一定要立刻修好它,修不好,就换一台。于是毫无迟延地坐地铁去天河路颐高电脑城,技术人员检测后得出结论,屏幕摔坏了。屏幕是最贵的,修与买,差不多价钱。几经思量,花钱买了一台一模一样地kindle。买回来,固件升级到新版,打开kindle,肆意的阅读、翻页,很亲切的样子。之前不舍得买的套书,赶紧下单付款,同步到kindle里。

于是吾有叹焉。即使一个人对一件物品再喜爱,久而久之,他也会习惯拥有的日子,从而把对它的喜爱之情淡化,甚至化到完全无视它的存在,以为一切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当他失去它时,却恍然大悟,原来不是它对他不重要了,而是他早已把一切想做理所当然,不再珍惜了。这是很多人常犯的错误。我今天在kindle上体验了一把得而复失,失而复得的感觉,但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犯类似的错误。

其实,对人亦是如此。无论刚开始多好,日子久了,习惯了,懈怠了,开始忘记对方的好,开始一眚掩大德,开始变得挑剔,一叶障目了。这让我想起一句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如果待物如初得,待人如初见,我们的生活应该会好很多,也会少很多“等闲变却故人心,何事秋风悲画扇”的慨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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