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又一篇《朝花夕拾》

我的又一篇《朝花夕拾》

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自从上次写下一些自认为矫情的文字之后,现在一算,约莫有六年的光景了吧。

那时候还没有微信,没有苹果,记得第一部智能手机还是诺基亚,胖六,用过的人应该知道。这么说的话,大家也许能够意识到,那些光景真的是白驹过隙。

是的,那年我还正值青春,现在说起青春两个字,多么扎心的字眼。现在,我把我的微博名字改成了“依然喊着青春”,可那些所谓的依然,是多么的无奈,喊着也仅仅是“喊着”。



【NO.1关于书】


自小喜欢买书,现在也是一样,不管无哪里都喜欢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书籍,现在每次收拾的时候,都能够装的满满的一箱,并且越来越多。

其实,也不是每一本书都能看完,只是在特别烦闷的时候,拿起一本书,就会变得特别踏实,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人像我一样。

我喜欢看自己买的书被码的整整齐齐的样子,喜欢书香,喜欢那种随时会给我带来充实的感觉。

偶尔走到公园或者商场门前,常常看看包装精美的书籍,按斤卖。我总会挑选几本,也没有在乎卖书人的斤称到底准不准。当这些知识的载体被按斤出售的时候,我常会怀疑自己喜欢的东西到底还是不是它原本的模样。

就像我打上学买过的书,都被我收集在了一个纸箱子里,还有自己的演算本,故事书,杂乱的报纸,满满一箱。打小没事的时候就从床下把箱子费力的拽出来,慢慢翻看。

直到高考完毕回家的时候,爸说,卖了吧都。我不舍,但还是卖了。我忘了一共卖了多少钱,只知道比起当初供我上学的那些书费简直九牛一毛。

后来工作了,因为工作原因不得不把以前大学时候的教科书又拿出来复习了一遍,这些书被压在了箱底,有一点点发霉的味道,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我想如果教科书会表达的话,肯定会对我说:现在想起我了?早些时候干啥去了?

不得不说,那些所谓的早些时候,是我最好的青春年华,还有那一帮损友。



【NO.2不怕神一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当我满怀憧憬的步入大学校门,从高三那种紧绷的环境突然升华到自由的时候,我着实有些不适应,就像突然被释放的,圈养了好久的猴子,呆望着满眼绿色的自由气息,一下子不会爬树,不知道该怎么撒欢了。

当然,同样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特么居然适应并且转化的这么快。

但我非常清醒的一件事就是:高考那种苦逼的氛围,从高一到高三,居然眨眼就过了,大学的这几年,是不是过的更快。

果不其然,那几年偶尔逃课,网吧通宵,整宿扑克双升,对,就是打升级。

那时候,我们学校还没有网络,没有WX,没有MM,最火的游戏是斗地主,还有后来兴起的三国杀。

对于棋牌类而言,我是他们永远被鄙视的队友存在。那时候有句话我是第一次听说:不怕神一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总结到底,我就是那个凑数,还总被人嫌弃的角色,但是,你还不能不玩,因为,他们有太多的方法不让你睡觉。

到现在偶尔会加班通宵的时候,我特么是多么的感谢那帮损友。

后来,CS被腾某搬到了网络上,转身一变成了CF,于是,课程结束之后,我们又多了一项通宵的理由。与棋牌类游戏不同,对于这种网络射击游戏,我自认为,还是不错的,直到一次战队赛,个人1V4大获全胜,技术瞬间爆表的时候,那帮损友全都欢呼折服了。

但事实是,仅此一次,后来,我便又成了大家口中常说的“不怕神一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我是多么的无奈~

如今的CF已经不是当初我们接触的游戏了,我想那代表的是我们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元素,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一样了!


【NO.3后来我们就这样离别了】

白驹过隙已经不能形容那段时光,转眼要毕业了。

我记得最后那一晚,我们通宵在唱那首好兄弟,头哥嗓音最洪厚,但他是第一个嗓子沙哑的,KTV的啤酒太难喝,我们全被呛出了眼泪。那是一起的最后一次通宵,我们全都醉倒在了那。

没错,我是宿舍最后一个走的,那种感觉,我相信经历过的朋友都能体会,我才发现我是一个特别感性的人,那种瞬间人去楼空的场景,一转身就能是一辈子,怎么留都留不住 ,非常无助,但又无可奈何。

当我拿起胖六想要留个念想的时候,好像他们都在,宿舍依旧欢腾。视线模糊的时候,我关掉了手机。

有些东西可以留作怀念,那是对青春的一个交代,会在以后的某个时候告诉自己:喂,你看,那时的你多么的快乐···


【NO.4如今的我们】

我闲来无事还是会登陆扣扣,因为他记录了我整个青春的故事。那时候空间动态几乎每天更新,几乎每一周就会写下一篇文字,现在再看,那时的美好演变成了现在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慰藉。

回忆,有时真的特别柔软,有时却又无比坚硬。他夹杂着太多的喜怒哀乐,太多的悲欢离合。

如果青春能够上色的话,那时的我应该定义为蓝色。看的散文,纪实太多,又经历了一些青春该有的懵懂和那份纯洁的感情,自怨自艾,自诩忧郁。

那些文字还在,包括我从高中开始写下的2本厚厚的日记本,蓝色的圆珠笔笔迹已经开始出晕,可那些回忆却丝毫没有褪色。

以后,慢慢分享给大家,当然前提是大家喜欢的话。



八月初八,宿舍的一哥们大印就要结婚了,距离我400多公里的路程。常联系的几位损友不多了,只有我们4个,到那天,我们会如约而至。

前段时间林俊杰的演唱会在天津开演了,那是头哥从高中就喜欢的明星,一家三口都去了,圆了头哥青春时的梦想。

修儿前段时间老二刚刚过完满月,现在儿女双全,但我看他好像一点没变,除了更沉稳了。

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家宝宝正被妈妈哄着自己拿奶瓶喝奶,时不时传来咯咯的笑声。

我突然感觉,我们的青春又开始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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