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整夜地爱你 也会漫长地忘记

    诗


不拾夜色     

在窗外的草坪倾半碗酒

只差一把火

摇摇晃晃


梦想有思绪契合的知己

喜欢的是阴晴圆缺的月亮

不管最初多么肤浅地留恋表面

最终也难以置信地触及深处


我曾经整夜地爱你

也会漫长地忘记

空气中的喘息被风舔着

听见身体的声音更清晰


因为相同计量碰撞

可惜生命是矢量


                        文

其实我从第一眼看到他,心里就已经给他打上了许多标签。

白白净净,尖脸,高鼻梁,头发是亚麻棕。慵懒的气质,像一只猫。他太像我以前遇到的一个人。

于是我一阵恍惚,便不自觉地想,他会不会也像那个人一样呢?

我喜欢夜色。

二零一五年,我去过一座城市,叫满洲里。

华灯初上,夜未央。满洲里的夜,充满了异域风情,流光溢彩,璀璨迷人。那里给我留下的印象比任何我曾经看到过的,以及后来看到的都更加深刻。就像元稹的那句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从此,不管走过哪里的夜,我都会想起满洲里。

黄浦江畔,七点整的钟声敲响,东方明珠亮了。那一刻,回忆却像潮水一样涌现。那座城市璀璨的夜仿佛又出现在我眼前,那些金光耀眼的楼宇,仿佛把那金光照在了我的脸上,把回忆印在了我的心上。

还记得高中时代每次晚自习下课,在经历了在教室持续弯着腰捏着笔的两个小时后,我经常走到操场上看星星。操场的面积比较大,周遭没有那么多密集的高楼,因此灯光没有城市其他地方那么强烈。在那里抬头望天,总是能看见许多星星。我仰着头,只看天空不看路,在绿茵茵的足球场上像醉酒的人一样歪歪扭扭地走。就这样,好像真的喝醉了一样,所有压力都消失不见,剩余的只有漫天星空。我喜爱那种感觉。现在上了大学,我依然喜欢晃荡到操场看星星。很多曾经保留下来的习惯,渐渐,习惯就成了自然,自然就成了喜欢。

网络上很流行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还记得迈克尔-柯蒂斯导演的电影《卡萨布兰卡》有这样一句台词:“你现在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我们每个人,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在一个又一个时间节点上彼此相遇,那里连接着我们全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们不是独立地存在于某一个时间节点的。其连接的任何一段倘若有所缺失,都会使我们变得不完整。我们经历过的岁月,绝无可能轻飘飘得不留痕迹。那是我们的依托,我们信仰的支柱和心灵的慰籍。一旦变得不完整,就如同孤立在人潮来往中,迷茫而不知所措。汹涌的人潮将我淹没,我们却不知自己从何处来,又将要去向何方,显得局促而尴尬。

后来你在我心中的轮廓慢慢完整,我发现,你不是他。也许有一天我会遇到另一个人,那时候我也会突然想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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