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知识的基本特征

伯兰特 罗素

第一,从知识与对象的关系上看,“人文知识”是一种“反思性知识”(reflective knowledge)。

旨在通过认识者个体对于历史上所亲历的价值实践的总体反思呈现出认识者个体对于人生意义的体验。

作为一种反思性知识,人文知识具有非常明显的“个体性”“隐喻性”和“多质性”。

人文知识的“个体性”是指,所有人文知识都是作者个体独特的人生遭遇和内心经历的结果,具有非常鲜明的个性色彩。这种鲜明的个性色彩说明:一方面,对这些知识的理解只有深入到作者的整个生活史和内心世界之中才能达到相当的程度;另一方面,这些知识是不可复制和代替的,也是不可由别人的经验来证实或证伪的。

人文知识的“隐喻性”是指,对于人生意义的体验与表达经常不是通过逻辑的或实证的渠道来进行的,而是通过既非逻辑的也非实证的隐喻的渠道进行的。缺乏了隐喻,人文知识就变成了不可言说的知识。对隐喻的理解和创造是人文学者的一个基本功。

人文知识的“多质性”是指对于同样的意义问题,会出现多种多样的体验和回答,而且会永远向着多种多样的体验和回答开放,不会有终结的那一刻证实”或“证伤”,“类型化”或“模型化”在这里都是既无必要也无可能的。


第二,就知识的增长方式而言,“人文知识”的增长方式则是“螺旋性”的。

由于人文知识的“个体性”、“隐喻性”和“多质性所以人文知识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呈现出一种随着时间的绵延面“绝对增长”——在逻辑上可以鉴别的新知取代旧知——的趋势,因而呈现出一种不断地“回溯”与“重新”解读、体验和阐释传统知识的螺旋态势,完全超越了时空的、语言的和价值的限制。

正是由于这样,所以在人文知识领域,人们经常能够听到“回到古代”、“回到中世纪”的声音,而这在社会知识和自然知识领域都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


第三,就知识的适用范围而言,“人文知识”则具有超越文化限制的“个体性”。

作为一种反思性的知识,人文知识尽管以一定社会和历史时期的价值规范为基础,但是它却从认识者个人背景出发力图超越这种文化价值的限制,达到对一种独特的内心世界的体验和表达。因此,人文知识既不像自然科学知识那样遵循普遍的范式,也不像社会科学知识那样受制于一定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立场。人文知识具有一种鲜明的个人“风格”。对人文作品的阅读不是和一个科学范式的对话,也不是和一个时代的对话,而是和一个活生生的心灵的对话。人文知识没有固定的适用对象,但是人文知识又是适用于每一个对人生意义问题进行追问的人:不仅适用于富贵之人,而且也适用于贫穷之人;不仅适用于男人,而且也适用于女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文知识最少时代的局限和阶级的偏见,具有真正意义的“普适性”,构成了全人类的精神财富。


第四,就知识的检验或辩护而言,“人文知识”则诉诸于个人生活世界的“证实”。

人文知识作为一种反思性的理论,其主要目的不在于形成大规模的社会行动,而在于促使和帮助个体反思自己的历史生活,反思自己在历史生活中所信奉和实践的价值观念的合理性,并由此形成新的生活态度,确定新的生活方向。

因此,人文知识的真理性就在于它们能否帮助个体从日常生活的“习惯”、“常识”和“程式”中摆脱出来,以一种新的眼光来重新打量自己的生存状态和生存理由,并为它们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向。

因此,对于某一人文知识,既不可能进行“逻辑的”证明,也不可能进行经验的“证实”或“证伪”,还不可能通过促使社会集体行动的方式来获得认可,而只能通过一个个个体的内心世界来加以欣赏、鉴别和认同。如果个体用打量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眼光来打量人文知识,那么他们永远也不会真正地认识到人文知识的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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