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语文上册 第一单元3《现代诗二首》

诗歌的妙用——《现代诗二首》

在语言刚刚诞生的时候,诗也随之产生。可能最初它没有整齐的字句,没有繁复的词汇,但是诗却有很多优点:可以抒发情感,可以博观天地,人们可以通过诗学会和别人相处,学会如何侍奉父母,也能通过诗认识鸟兽草木……

一、红颜知多少

大千世界,多姿多彩,我们喜欢世界遍布五颜六色,带着活力与朝气,也希望生活缤纷绚丽,处处是趣味和快乐。然而,当你因世界的斑斓色彩而展现笑颜时,你有没有思考过这些表达颜色的词汇和其他文字组合在一起会有什么样的含义呢?

比如,当鲜红的“红”与颜色的“颜”组合在一起,是否代表红颜色呢?当然不是。在中文语境中,“红颜”多指美丽的女子。如诗人白居易的《后宫词》中有一句“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薰笼坐到明”,其中的“红颜”便指君王后宫中美丽的女子;而清代诗人吴伟业的《圆圆曲》中,“冲冠一怒为红颜”一句更为有名,将美丽女子的魅力与国家命运联结在了一起。

更有趣的是,“红颜”除意指女性外,还可以解释为少年。唐代大诗人李白的《赠孟浩然》中就有一句:“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此句意在称赞少年时期的孟浩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时又摒弃尘杂归隐山林,“红颜”一词对应的正是少年时期的孟浩然。

由此看来,汉字真的是博大精深。你有没有发现其他代表颜色且有着不同意义的词语呢?不妨动脑思考一下吧!

二、何以剪秋萝

一年四季,无数的植物在大自然中舒展着身躯,感受着世界的美好。当春风拂过,你可以看到迎春花向你招手;当夏雨淅沥,你可以细数荷叶上圆圆的水珠;当秋风送爽,你可以欣赏枫叶耀眼的红色;当冬雪飞舞,你可以轻嗅寒梅淡淡的芳香。除了这些四时常见植物,你有没有听过剪秋萝的大名呢?

其实,剪秋萝在中国很多地区都有,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都能见到它的身影。它高50—80厘米,植物整体披着柔柔的细毛,花朵多为橙红色,花瓣像小小的心形,簇在一起,灿烂得仿佛一团火焰。而且,传说中的剪秋萝还真的与火焰有关。

距今2700多年前,西周的统治者周幽王娶了一位美女名叫褒姒。自从进了周幽王的后宫,褒姒一直眉头紧锁,从没笑过。为此,周幽王用了各种方法希望能换来褒姒的笑容,可惜从未成功。一次,有人听说撕裂丝绸的声音极富韵味,一定能让褒姒舒展眉头,展现笑容。于是,周幽王让人备好上等的丝织品摆在褒姒面前,并命令手下将这些丝绸尽数撕裂,可褒姒依然不为所动。后来,有人又献出一计,叫“烽火戏诸侯”。周幽王听信后,便将传递军事消息的烽火点燃。

烽火冲天而起,各方诸侯都以为周幽王有难,纷纷前来支援,结果到了城下才知这一切都是为逗褒姒发笑而制造的闹剧。而褒姒看了城下人们气愤的模样,还真就绽开了笑颜。

也许是因为其中有剪丝绸的桥段,后来人们便把剪秋萝同这个故事联系在了一起。在众多花语中,剪秋萝代表机智、怨恨和孤独的美,可能也和美女褒姒有些共同之处吧!

三、鹅毛笔的前辈

众所周知,西方历史上较为著名的书写工具是鹅毛笔,洁白的鹅毛常常出现在英美各国的戏剧中。然而,还有一种笔,它比鹅毛笔的历史还要悠久,算是鹅毛笔的前辈。它是什么笔呢?

当我们漫步湖边,总能看见这种笔的原材料在风中摇曳。没错,它就是芦苇笔!相比其他书写工具,芦苇笔是目前有记载的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水写笔,也是人类用笔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笔。

比起其他的植物,芦苇秆质地坚硬,内部中空,粗细适当,只要将芦苇秆书写的那一端以三个斜切面削尖,简易的芦苇笔大致就成形了,这是大自然为人类书写所提供的最浑然天成的馈赠。

当然,这种笔也有缺点,易磨损、易划破纸张、不雅观、气味难闻。因此,当人们开始使用羊皮纸后,笔画粗糙的芦苇笔就配不上娇贵柔嫩的羊皮纸了。所以,人们又发明了鹅毛笔来取代芦苇笔。渐渐地,芦苇笔失去了人们的宠爱,消失在了历史的洪流之中。

四、一个太阳,百个名字

清晨,一轮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帮人们驱散了黑暗,也给地球带来光明和温暖。除了“太阳”“红日”,你知道它还有多少个名字吗?

据不完全统计,将民间俗语、地方方言、文言词汇等形式统统计算在内,太阳约有一百个名字。这说明人们对太阳真的是既关注又喜爱啊!

其中,阳、炎、羲、明、朱、红等与光明或红色有关的字总被人们拿来与其他字组合指代太阳,而三足乌、赤龙、赤羽、羽蛇、东君、日母等神话传说中的动物或神仙也经常被人们与太阳画上等号,至于与太阳车有关的称呼,更是在东西方神话里随处可见,多得超乎你的想象。

有趣的是,太阳给我们的感觉大多是金色或红色,但人们也用白色来形容它,如白日、素日、白景等,也是太阳的称呼。此外,玄晖也是较为少见的太阳名字,“玄”字本为赤黑色,说的是黑中带红或黑色,可它和“晖”字组在一起却成了太阳的别称,有时还指月光,是不是感觉很奇妙呢?

五、鲜为人知的编辑身份

对于徐志摩,世人向来看重他作为诗人和作家的一面,少有人知晓,他其实也是一位编辑。

1925年,徐志摩负责主编当时在文坛很有影响力的《晨报副刊》,他的编辑方针很有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意味。无论作者与自己的关系远近,与自己的观点是否相同,只要文章以社会问题为关注点,内容出色,徐志摩都能用海纳百川的胸襟去接受。

但也许是诗人气质使然,徐志摩在工作之中也有些“飘忽”,时常会犯点错误。不过,对于这些错误,徐志摩每次必定记录,并且会在报刊上进行自我检讨。

比较大的错误是一次关于著名作家沈从文“一稿多投”的误会。一般来说,作家的稿子发给某个刊物出版后,便不会把相同的文字发给另一家出版,而第二家刊物如果出版相同内容的稿子,也必须注明转载来源以保证作者和首发刊物的知识产权。但当时的沈从文囊中羞涩,亟须把自己的文稿换成“银子”,因此他将自己新完成的作品与一篇已经发表的作品订成一个小册子,寄给了徐志摩所在的报刊,且在后面注明其中某某稿已经发表。

可是,这样一句注明在寄出时未作特殊强调,被徐志摩忽视了,他把那篇发表过的文章当作首发,放在了自己的报刊上。这样的重复发表立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甚至还有读者专门写信给徐志摩,劝他“下回没有相当稿子时,就不妨拿空白纸给读者们做别的用途,省得掺上烂东西叫人家看了眼疼心烦”。

此时,沈从文也感觉有些尴尬,急忙发表声明为徐志摩和自己解释,而徐志摩也随之发表了一篇附记。文中既有对沈从文的安抚,也有对自己的检讨,承认此篇文章应算为转载,还幽默地说:“下回再要没有好稿子,我想我要开始印《红楼梦》了。”

由此可见,无论是谁都有犯错误的时候,但重要的是对错误持有什么样的态度。如果是你,你会像徐志摩一样面对公众检讨自身失误、幽默地自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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