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雷蒙·阿隆《论自由》


        《论自由》是由阿隆1963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系列演讲编纂而成的。自由概念,几个世纪来,根深苗壮,同时枝蔓丛生。阿隆的演讲便从区分形式自由和实际自由两个概念入手,通过对比托克维尔和马克思的有关理论、理想和预言,结合60年代英、美、法自由民主政治发展的不同特征,解释了在技术社会提供的生态环境下自由的常态与变态,殊为可读!

        形式自由可以有种分析性的定义,就是,我有做某件事的自由,只要没有人能阻止我做这件事或我因为做这件事而受到惩罚,只要没有人能强迫或命令我,它意味着在某个领域里摆脱对其他人的依赖。而实际自由的“自由”二字,却有误用的嫌疑,确切地讲,应该叫做“能力”。实际自由的一般定义,《大西洋宪章》有言,即避免贫困的自由(freedom from want),避免恐惧的自由(freedom from fear)。而贝玑是这样定义贫困的:穷人被排斥在社会之外,由于其生活状况而失去尊严。举个例子,一位普通工人,他有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的“形式自由”,但因为财力有限,他却没有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的能力或“实际自由”。

        就马克思来说,他认为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便是“形式的”,这不是因为他轻视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而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些自由是无足轻重的,是因为实际生活条件组织大多数人真正地享有这些主体的权利。公民的抽象自由和无产者的被奴役状态的对比,让人愤慨。对这种状况,托克维尔不是不了解,但他从社会平等推断了政治平等,又从政治平等推断了在收入分配方面的平等趋向,认识到,财富增加诶和民主气氛的结合将导致大多数人的命运的改善,而不会导致极端贫困和极端富有之间的对立。而马克思预测却是由劳动者的绝对贫困化,他想当然地认为,只有彻底的革命才能在改善生活水平和参与集体生活的双重意义上使劳动者获得解放。从60年代的现实看,托克维尔的预测是正确的,马克思却错了。可以说,马克思猜中了开始,却没有猜中结局,在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成功的国家,人民解放了,却陷入了一种更为彻底的奴役之中,得到无限自由的是国家和集体,而不是个人。人民的“能力—自由”,大大提高。与此相伴的,是集体或党的“权力—自由”的迅速膨胀,这种权力不受监督,在某些人手中支配着千百万人和广大领域,它的宣传机器高速运转,把大国崛起的幻梦拷贝到每个人脑里,使大多数人体会着一种对集体权力的参与感,而这种参与感传递的,不过是一种自由感的替代物而已。

        自然,西方的制度也并非完善,工业社会已远不同于传统社会,自由虽然并不代表最高的价值,但为了反对极权主义制度,阿隆提醒人们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每一个人都能自己做主和自主行事的环境,那么自由就是不可能的。人的本性并不会发生内在的改变,我们应该造就的是这样的人,他是使制度具有生命力和变得美好的一种人——对于他遵守其法律和揭示其缺陷的社会来说,他是自由的。他之所以自由,是因为如有必要,他就能要求和获得探索真理和灵魂得救的权力。

(【法】雷蒙•阿隆著,姜志辉译:《论自由》,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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