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师出】公务员的职级工资落地,教师的“职级工资”将怎样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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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不低于同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的收入水平。在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后,他们的待遇水平分配得更加合理,也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目前国家的政策明确“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因此,公务员待遇的变化必然会带动中小学教师待遇的相应变化。公务员职级工资落地了,那么以公务员为参照物的教师的工资改革又落在哪里呢?

教师的工资有三个部分造成的,教龄工资、职称工资和绩效工资。职称工资是需要评定的,它不仅是对老师教学能力的肯定,更是和教师工资的多寡直接联系。因为职称岗位的数量有限,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工资的增长。

现在,有很多的声音说要废除职称工资,这明显是不符合现实的。教师既然在岗位上,就必须要有一个能力评价的机制,而最有说服力的一个硬杠子就是职称。教龄工资是随着教龄而递增,无法体现你能力;而绩效工资囿于现实中的困境,实际落实的时候有一种模糊性,在评价能力上无形中被弱化。因此,尽管非议声不断,但是却并不能撼动职称评定的地位,原因就在这里。

绩效工资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落实的并不理想。因为地方经济实力有限,保障教师工资的正常发放都有些捉襟见肘,教师整体上的工资待遇就偏低,不少地方都是按照绩效工资的水平基准线的最低水平来执行。这样一来,老师的工资和以前相比,并没有多少的提高。

而学校在执行的时候,也是困境重重。尽管文件上写得明白:“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但是对于奖励性工资的分配却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细则。这样一来,绩效工资的分配到学校手中,就成了烫手山芋。蛋糕就那么大,怎么分配,都很难保证公平,可是说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因为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因为照顾了少数人,而打击大多数。

因此,出于平衡利益,维持稳定,方便管理的考虑,许多基层学校都采取了“有所体现,但差距不大”的原则。一年的绩效工资高的和低的差距也就在几百元之间。或许有人说,这是什么绩效工资,但是现实的困境摆在面前,作为学校难有作为。

职称工资和绩效工资没有办法来改变,那么教师工资能够作为和公务员的职级工资相比较的,只剩下了教龄工资。工龄工资在教师的工资体系中是一个鸡肋,亟需要改变。看看教师的工龄津贴: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每月十元。这十元封顶的教龄津贴,在物价上涨的今天,看上去就有些可有可无了。

河南省在去年就对教龄津贴做了改革。他们确定,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这样一来,一名教龄30年的老师,一个月就可以领到310元,一年的教龄津贴就是3720元。尽管上涨的幅度不是很大,但是相比于每年120元的过去,不就是一个进步吗?

对教龄工资动刀,既能改变当前教龄工资的尴尬位置,又能使教师工资有一个明确的区分度。而且它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谁都有老的时候,没有谁会因此而意见纷纷。因此,教师要想让公务员的“职级工资”在工资上有所体现,只能是落在教龄工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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