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管理条例》实施 进一步规范物业对业主的服务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的制定,是一次在党建引领下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进的积极尝试,对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起到积极作用。

       我们知道,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小区业主的居住体验和感受。物业公司负责、能够尽心尽力地提供服务,业主们的生活就有幸福感。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却不尽如人意,而且他们收取的物业费和提供的服务是不匹配的。小区居住环境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后,当业主反映到物业公司后,有些并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解决,这给业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近年来,北京市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物业服务类投诉较多,这些在百姓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行,将改善这一民生问题,用立法破解现实中的难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条例》出台后再解决这些问题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这次颁布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几大亮点和变化:首先,将“党建引领”写入条例即社区党组织有权推荐业委会候选人,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推动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其次,针对无法成立业主大会,或者虽然成立了业主大会却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社区,条例创新性提出,可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来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这就降低了成立业主大会的门槛;第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人进行协商,并适时调整。今后,物业费的收取多少不再是由物业公司单方面决定了,而是要根据提供的服务业主的满意情况来决定;第四,明确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并要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监测并定期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在协商物业费时参考。为了让更多业主了解物业的服务情况,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如实公示、及时更新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上一年度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物业费、公共收益收支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车位、车库出售出租情况等信息。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告知全体业主。这项规定让业主有了更多的知情权,能够做到消费的明白,也有利于物业提升服务水平和业主监督物业公司。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服务,也将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幸福指数,是一项关切民生的大事。它对于提升北京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市民营造健康整洁的生活环境、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建设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及互助友爱的社会氛围有着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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