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重新部署(工伤案)

战略重新部署(工伤案)

前几天跟当事人联系告知,对方那里也是有法医的,他们告知这种情况是很难评定上伤残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的判断是可以去跟他们面谈下,这次谈话的内容可以设计下,具体如下:

争议焦点一:

1.当事人在第四工程局下工地处上班的事实,也是在该项目处作业过程中受伤的事实。(备注:工地上班的事实与工地作业过程中受伤的事实);

争议焦点二:

2.这个上是工伤,理由很简单,在工地上上班,也是在作业过程中受伤,这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是不是工伤,这是个事实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备注:这个时候运用的就是这种强盗逻辑,在工地上上班,也是在工地作业过程中受伤,那这就是工伤)(反问:如果对方不承认这是工伤,那可以反问他,既然你们不承认这是工伤,那为什么还要给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呢,这不是故意在拖时间嘛)

争议焦点三:

3.赔偿金额问题:

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计算下,当事人这种情况构成伤残十级赔偿多少;不构成伤残又得赔偿多少。因为是和解,可以采用相加除二并抹去零头的方式方法。(比如:构成伤残可获得赔偿款21万元;不构成伤残可获得赔偿6万元。相加除二就是10万5千元,抹去零头就是10万块钱。)如果这个时候对方提出只赔偿一万五,那也没关系,那这个一万五也得说出个名堂出来。凡事都得有依据。这就好比打架斗殴,一方把另一方打成重伤,然后就说陪个几万块了事。那这就太不合情合理了。你们工程四局这么大的单位,相信是不是作出这种事来的。

关于争议焦点三,有几个工作要提前做好:

1.不构成伤残的情况应该赔多少;

2.构成十级伤残的情况又应该赔多少;

3.赔偿那些项目。

总结下:

争议焦点一:

1.工地做事及工地做事作业过程中受伤的事实;

2.是不是工伤(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等);

3.赔偿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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