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葡萄酒文明通史09-亚洲王朝: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

引言:经历长达千年的岁月洗礼,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这位时间的见证者目睹了不同种族和王朝的匆匆到来和黯然离场,在各个时期,人们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为两河流域文明的成形与发展添砖加瓦。在前面的篇章里我们讲到,马里古城的考古成果表明,在公元前20世纪,该处居民安居乐业,酒业的兴起和发达一定程度反映出社会的稳定,然而好景不长,在公元前1759年,这座城市被平原西部的巴比伦人攻陷,这些巴比伦人的首领,即历史上鼎鼎大名的汉谟拉比(关于马里古城的葡萄酒故事,参见往期章节世界葡萄酒文明通史05-缘起两河:商业萌芽与商路脉络,世界葡萄酒文明通史06-缘起两河:马里古城葡萄酒故事)。

公元前21世纪,平原西部的游牧民族亚摩利人开始大举东进,并逐渐接触和吸收平原东南部先进的农耕文明,从最初的小城邦开始,他们经历数个世纪,通过一系列军事外交手段,终于在公元前18世纪由汉谟拉比建立起一个基本控制两河流域的大帝国:巴比伦帝国。

图中深橙色和浅橙色地带分别为汉谟拉比即位(公元前1792年)与去世(公元前1750年)时古巴比伦王国势力范围,其中的最西北角位置为马里古城。

汉谟拉比在位时,通过武力征服了平原地区的主流文明地带,并建立起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家,但不同于历史上许多穷兵黩武的君王,汉谟拉比在其大一统国家的建立过程中,不断完善着治区的建设,根据出土的古代文献记载,我们可以了解到汉谟拉比主要依赖强化王权、确立宗教、繁荣经济三大支柱来实现国家的强盛和人民的富庶,这三大支柱的稳健发展则依赖严刑峻法。

1901年,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考古队伍在今伊朗境内发现3块黑色玄武岩,经拼接后成为一个椭圆形石柱,经考古学家完成柱上楔形文字内容的识别工作后,确认这是汉谟拉比在位时为了治理国家而颁布的一部律法,即有名的汉谟拉比法典。该石柱现存于法国卢浮宫,石柱上段站立者为汉谟拉比王,其正从端坐者太阳神沙玛什(一说为古巴比伦守护神马尔杜克)手中接过象征权利的手杖。

除了序言和结语,汉谟拉比法典主体为282条律法,内容涉及犯罪处罚、财产分配、商业纠纷等,其中与葡萄酒相关的律法有四条,从这四条简短的律文中,我们或可管窥当时的社会:

法典第108条写到:对于女性酒馆经营者,酒水费应以等价的谷物形式被支付,她若收取了超额谷物,则会被判水刑,投入河中溺死。

法典第109条写到:若有不法分子在酒馆聚集,饮酒闹事并逃脱抓捕,则酒馆经营者被处死。

法典第110条写到:女性神职人员如果存在经营酒馆的行为,或者进入酒馆饮酒,将处以火刑。

法典第111条写到:如果酒店老板允许客人赊欠酒账,比如赊欠等值60卡谷物的酒,待到丰收时节客人还账时她只能收50卡的谷物(注:卡为当时度量单位,具体容积不详)。

根据法典内容,我们可以认为汉谟拉比王国时期,政府已经深刻意识到葡萄酒对于增加政府收入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为了促进经济繁荣,早期的政府已经开始有意识对酒馆进行征税,根据法典108条,可以确定葡萄酒在当时已经被政府列入重要的经济来源,并且政府对于酒价也应该有明确规定,不能容忍个人随意调整酒价,破坏市场秩序。

法典109条并不能过多反映当时的酒业信息,只能说,由于汉谟拉比的王朝建立在武力征服基础上,其国内也许长期以来不乏其反对者。其实,如果通读整部法典,其中许多在今天看来微不足道的罪名在法典中都动辄被判死刑,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汉谟拉比对于其治内子民的防范。不过,法典第109条也证明了自公元前20世纪以来,酒馆已经是聚会和娱乐的重要场所。

法典110条看似为了防止女性神职人员沾染世俗事务而导致其纯洁性被玷污,但更深层次来说,也许是为了防止神庙权贵阶层通过经营酒馆的形式来出卖祭祀用的葡萄酒,从中谋取利益。自古以来,君王为了更好地统治其子民,往往从宗教体系入手,以天选之子的说法确立自身统治的合法性,这自然免不了兴建庙宇引导百姓皈依,同时君王也需要招揽扩充神职人员数量,后者以神在凡间布道者的身份为君王统治的合法性背书。特供于神庙的优质葡萄酒,表面上是神灵的祭祀品,其实在定期的引进、存放和更换过程中,自然有一部分被贵族和神职人员扣留享用,这种腐败行为不可能杜绝,也只能够从立法上略微防范一二。整部汉谟拉比法典中,受火刑处罚的仅有两种罪名,一是母子乱伦,二就是女性神职人员经营或进入酒馆,由此可见该行为的恶劣。

法典111条说明当时的政府鼓励消费者赊欠酒帐。试想一下,如果即时支付价格高于延时支付价格,这必然会带动消费者的超前消费,从而提升酒的总体消费水平。待到丰收以后人们还账,酒馆的欠款收回后再向政府上缴相应的税收,则将是一大笔可观的收入。当然,在当时应该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赊欠资格,可能会根据消费者的实际经济状况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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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层面来讲,酒的酿造并不难被普通百姓掌握,而且由于酒的原料广泛性,成品增值性和大众需求性,酿造行业自古以来就是造富行业。民间百姓借此积累财富,好的方面是促进经济繁荣,坏的方面是百姓得利,触碰到政府的利益蛋糕,致使民富国穷,严重者导致地方坐大,危及中央政府。除了酿造行业,类似的双刃行业还包括制盐业,冶金业。

中外历朝历代长时间以来已经意识到这些行业如果放任民间自理对于政府所构成的威胁,因此纷纷以立法形式来干预甚至垄断相关产业的经营。在中国,最典型的例子是西汉武帝时期的盐铁酒专卖制度,其中酒类长时间由政府控制其生产和买卖,民间私人不得染指,对应制度称作榷酒酤(读音同确酒估),这一制度对于中国后来的酒业发展影响深远。


我是李斯屿,中国农业大学葡萄酒科学博士,博士后,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访问学者,2020年因新冠疫情困居海外,为了让这难得的蛰居生活充实而美好,遂闭门书写世界葡萄酒文明通史。

世界葡萄酒文明通史一般每周末更新一次,未来几年里我将和各位一同领略葡萄酒技艺、科学与人文之美的变迁画卷,欢迎评论,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风土史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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