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U 非收购重大投资管理、咨询诊断服务与信息管理与工作协调指导


8.SBU 非收购重大投资管理流程

8.1 重大投资是指不在《SBU 战略规划》和《SBU年度经营计划》内的新的投资项目。此类投资项目 1000 万及以内的,《项目投资计划书》由主管执行总裁审批;1000 万以上的投资项目由执委会或报董事局审批。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是审批必备文件之一。

8.2 经审批后的投资项目,由战略管理部以《股东意见书》送至 SBU。如需要论证的,战略管理部会同投资管理部会同投资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外部专业机构和 SBU 进行投资可行性论证,评估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形成《SBU 非收购重大投资评估报告》并提交执委会决策。决策意见由战略管理部用《股东意见书》发至 SBU,由 SBU 董事会批准,《项目投资计划书》获得批准后,由 SBU 负责实施,战略管理部支持和监督实施过程。

8.3 项目结束后,SBU 上报《项目投资总结报告》,战略管理部负责对投资效果作出评估。


9. SBU 咨询诊断服务指导流程

9.1 对 SBU 进行咨询诊断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9.2 SBU 咨询诊断包括 SBU 管理诊断服务和 SBU管理改善支持两方面内容。

9.3 SBU 咨询诊断服务指导流程

9.3.1 管理问题诊断流程

9.3.1.1 当 SBU 管理层面临管理问题,需要借助外部力量支持时,可以通过对口的战略控制员向战略管理部提出《SBU 管理问题诊断申请》;

《SBU 管理问题诊断申请》需详细注明问题产生的背景、问题本身的描述、问题对组织造成的影响及其诊断期限的要求等;

9.3.1.2 战略管理部收到《SBU 管理问题诊断申请》后,根据问题所涉及的范围及估计的工作量,安排咨询诊断师三日内提出《SBU 管理问题诊断计划》,通过战略控制员递交 SBU 确认;

9.3.1.3 SBU 确认《SBU 管理问题诊断计划》后,由战略控制员通知咨询诊断师,并协调做好诊断准备,咨询诊断师按经确认的《SBU 管理问题诊断计划》实施诊断;

9.3.1.4 完成诊断后,向 SBU 提交《SBU 管理问题诊断报告》。

9.3.2 管理改善咨询流程

9.3.2.1 SBU 通过对口的战略控制员向战略管理部提出《SBU 管理改善咨询申请》;

9.3.2.2 战略管理部安排咨询诊断师根据《SBU管理改善咨询申请》的要求及相关描述,与战略控制员协调编制《SBU 管理改善咨询计划》,递交 SBU 确认;

9.3.2.3 咨询诊断师在战略控制员的协助下开展工作,与 SBU 相关人员一起制定《SBU 管理改善方案》,提交 SBU 审议;


9.3.2.4 SBU 管理团队推动实施经批准的《SBU管理改善方案》,咨询诊断师根据需要提供培训和指导;

9.3.2.5 阶段完毕,咨询诊断师会同 SBU 相关部门编制《SBU 管理改善阶段工作报告》提交 SBU和战略管理部,必要时将管理改善过程编写为《管理改善案例》,充实内部培训教材,交信息管理员备案。



10. SBU 信息管理与工作协调指导流程


10.1 SBU 增资扩股管理程序

10.1.1 SBU 在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中必须提供《SBU 增资扩股方案》。SBU 在具备增发和配股资格的前 1 年,向战略管理部提交详细的《SBU增资扩股工作计划》和《SBU 增资扩股方案》。

10.1.2 战略管理部在收到《SBU 增资扩股方案》后,立即向执委会汇报,由执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方案进行审议,战略管理部将审议结果用《股东意见书》反馈给 SBU 董事会。

10.1.3 SBU 董事会批准后,按照证监会要求办理手续。战略管理部跟踪申报进展,协调集团有关部门支持 SBU 申报工作,并向执委会汇报。


10.2 SBU 重大关联交易协调程序

10.2.1 SBU 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商品买卖,资产转让、资金往来等都属于关联交易。

10.2.2 SBU 在《SBU 年度经营计划》中已经列入的重大关联交易,由战略部批准实施;没有列入的关联交易,由战略部与投资部共同组织相关部门批准。对 SBU 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报告》,均应在 5 日内以《股东意见书》的形式反馈给SBU 董事会。

10.2.3 SBU 董事会收到《股东意见书》后,讨论并做出决定,如果与集团意见一致,即可执行,如果与集团意见不一致,SBU 董事会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交集团执委会,执委会主持由 SBU 主要领导、战略管理部、投资管理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讨论并形成最终决定。



10.3 SBU 信息公告管理程序

10.3.1 SBU 按照法定程序公告信息前,或者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之前,SBU 必须通过战略管理部向集团执委会通报公告或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征求意见,集团必须在 2 日内作出回复。牵涉SBU 配股、增发新股的申报材料需先报战略管理

部评审。

10.3.2 执委会负责讨论审议公告和会议的内容,如无异议,则由战略管理部负责反馈给 SBU;如有意见,由战略管理部负责将审议意见用《股东意见书》提交给 SBU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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