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请一定一定遵循自愿原则

人大代表认为:

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规定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当时的人均预期寿命、劳动条件、用工方式等诸多因素确定的。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退休年龄总体偏低的问题就显得十分突出。

是啊,现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 那个时候,无论是职工还是干部都是体制内的工作。公务员、国企单位、事业单位;那个时候没有裁员,没有失业,没有调岗调薪这些情况的。不仅是自己可以终生工作,退休了还可以让子女顶替的。

2那个时候的职工是国家分配工作,国家分配住房,单位年年都有福利。现在体制外的基本上被房贷压的喘不过气来。

好了,关于对退休改革方案的建议,我只有一条:那就是一定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则。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一定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则!

一定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则!

一定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则!

体制内的事情我姑且不说,但在体制外私企外企打工的人:

1.有能力的,比如那些坐到高管位置的,也许60岁还有机会待在岗位上,甚至还可以坚持到65岁的。这个群体基本不差钱,不需要靠退休金养老,对他们来说,退休金晚点领早点领无所谓。这只是极少的一部分成功人士,金字塔顶端的。

2. 但大部分人没有这个能力,没有这个本事。35岁开始有危机,40岁比较危险了,其实40岁以上不幸失业的,想再就业都有难度,只能是不断降低薪资要求,有工作就行。到了45岁很难坚持下去了,45岁基层员工基本就会被各种原因末位淘汰了,想在公司工作到60岁,普通员工基本不现实。45岁被末位淘汰了,想去再就业,招聘公司HR会很礼貌的告知不招45岁以上的员工。我至今工作20年,20年中,供职的各家私企公司,除了老板、高管,普通员工没有见过50岁以上的。45岁以上的普通员工基本也没有见过。(一直在私企工作)

3. 60岁看大门都没有要。45岁就失业了,通过各种临时工作,打各种短工,熬到60岁,已经是非常之艰难了。你要他再熬5年,熬到65岁,真的有些残忍了,担心还有没有机会拿退休金了!

社保本质也是一种契约,就是60岁领退休金,之前说好的,大家也是这个预期;不能因为社保有缺口,就让社会最脆弱,最弱势的这帮人承担这个风险,他们一直在底层死命挣扎,老了,再也挣扎不动了,已经没有劳动机会和劳动能力了,没有钱,没有生活来源,怎么办,难道就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底层老人在贫病交加中凄凉死去?

所以,改革方案,一定一定要基于自愿原则:

1、 有能力的,有意愿的,推迟5年,政府适当的给与奖励,或者补偿也好,反正不管叫什么,就是多缴多得,缴费越多,领的越多。可以根据缴费年限算出其应得的,在此基础上,再给几个百分点作为鼓励。通过经济杠杆鼓励有能力的延迟退休。

2、实在不愿意的,不论是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还是无法获得劳动机会的,还是觉得自己实在是折腾不动了,都应该根据本人意愿,60岁准予退休,发放应得的退休金,让这些弱势群体也可以安度晚年。怎么说也辛苦一辈子了,应该有尊严的度过自己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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