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阅读总结29

二,关于明朝的大臣
十)第十位皇帝朱厚照时期的大臣

1,刘健

明朝中期名臣,刘健(1433年2月27日[1]-1526年12月9日),字希贤,号晦庵。洛阳(今河南洛阳)人。明朝中期名臣、内阁首辅。

刘健师从于大儒薛瑄,于明英宗天顺四年(1460年)登进士第,历庶吉士、翰林编修、翰林修撰、少詹事,并担任太子朱祐樘(明孝宗)的讲官。孝宗即位后,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入阁参预机务,累迁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太子太保。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为首辅,连加至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明武宗即位后,奏请诛杀宦官刘瑾未成,只得致仕归家。不久,便被列为“奸党”之首,削籍为民。刘瑾被诛后复官,于明世宗嘉靖五年(1526年)逝世,年九十四。获赠太师,谥号“文靖”。《皇明经世文编》辑有《刘文靖公奏疏》[5]。

刘健历仕英宗、宪宗、孝宗、武宗,为四朝元老。他入阁十九年,任首辅八年,对明朝中叶弘治、正德两朝政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他崇儒兴学,注重实务。居官敢言,极陈怠政之失,指出财政困难之原因在于斋醮、织价、冗官、营造之浪费。时称“李公谋,刘公断,谢公尤侃侃。”

2,刘瑾

刘瑾(1451年—1510年),兴平(今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汤坊镇王堡村)人,明朝正德年间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改姓刘,净身入宫当了宦官。

弘治年间,刘瑾犯罪,被赦免后侍奉太子朱厚照。弘治十八年(1505年),明武宗朱厚照即位,命刘瑾执掌钟鼓司,刘瑾正式获得官职。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初,刘瑾以进献飞禽走兽来博取明武宗的欢心,得以数次升迁,自此掌握大权,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被时人称为“八虎”之首。

正德五年(1510年),被同为“八虎”之一的张永带头揭发罪行,明武宗朱厚照下令以“反逆”罪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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