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的初次尝试

摘要:在大规模国内战争结束,外部帝国主义暂时性偃旗息鼓的背景下,以列宁为首的苏维埃政权逐步意识到战时共产主义已不再具有可行性,在作出巨大生命和经济牺牲后,人民生产积极性不但没有提高,反而叛乱四起,工农联盟面临威胁。因此,列宁同志力排众议,纠正左倾“直接过渡”思想,开展新经济政策改革,尝试在不影响苏维埃政权性质的大原则下,可以容许以国家调节为前提的商业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最终为苏联成功迈入社会主义经济阶段完成过渡并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但同时也埋下了隐患。

一、关于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商品交换,市场流通与通货膨胀的一些问题

1918年,人民委员会颁布了法令,规定:生活必须品均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商店这种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形式退出了历史舞台。国家对包括粮食,火柴,布匹,盐等物资在内的必要生活品实行全面垄断,此后的三年时间里,商店商场等常见的商品交换场所几乎绝迹,作为法定货币的卢布也曾短暂地推出交易舞台。这一政策的实施加之国内的资源贫乏、战争消耗巨大,人均配给量常常达不到生存标准,国计民生一片狼藉。政府利用沙皇卢布从农民手中购买农产品,随着纸币贬值,按照当时的补偿比率,几乎是在明抢。联盟国各地地下黑市都在施行硬通货,西班牙金币、民国银元等国外货币大量充斥市场。面对这一情况,列宁展开了第一次货币改革,制作第一版苏维埃卢布,但长期的战争使国家几乎陷入流动性偏好陷阱,由于持续的纸币贬值,新版银币一旦投放市场,就被人们和苏俄银币一样收集起来。流通数量远小于预估。根据苏联财政人民委员会的数据,实际进入流通的总额仅有1500万卢布。

苏联政府为了鼓励大众消费,货币流通,主观地认为是耐普曼(小资产阶级,以小工商业主为主)为了高额利润而抬高工业品价格,进而挫伤了人民的消费积极性,因而政府全面监管耐普曼出售产品的价格,不顾市场规律地压低售价,但大量厂家因此而破产,政府此时只得通过加大货币投放量来进行补贴厂家亏损,但却催生了通货膨胀,城市居民因为商品价格的降低和流通中的货币量激增,购买力增强,导致工业品销量大量集中在城市,而农村的销量则少的可怜,同比而言,价格也更高。从此不难看出,苏联发展中,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和断层。

面对以上问题,苏联政府实行了以下措施:

(一)在小农经济仍占主导地位的当时,农业商品经济改革成为重中之重,商业的第一项改革措施便是改征农业税并允许粮食自由买卖。在当时工业生产时常缺乏粮食和原材料从而无法生产,为了增加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实物税代替战时余粮收集制大大减少了对于农民利益的伤害。同时鼓励农民用自己过剩的农产品与工业品进行交换。粮食税的收取代表着不再残忍地征收农民的所有余粮,而是转入工农业之间实行正常的等价值的产品交换。尽管依然存在对农民的剥削以及交易过程中的不平等,但比起之前却是巨大的进步。粮食税的税额约为余粮收集制的一半,并且随生产的恢复仍在进一步降低,一开始主要以征收实物的方式为主,在币制改革后,改以货币形式缴纳农业税。

1922年实行的税制改革,将过去名目繁多没有统一标准的实物税转化为新农业税,并逐渐可以折为货币。随着市场关系的建立和货币流通的稳定,不再上缴实物税的农民可以更好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的作物和规模,这会大大加强了农民的自主权,同时会进一步扩大商品流转的数量和种类,丰富了国家的交易市场。各类粮食税统一为单一的农业税,可以更好地衡量农民的财产结构,做到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收取不同标准的税收,维护了社会公平。更是很好的保护贫下中农的利益。事实上,粮食税最大的意义在于农民交完税赋后拥有了自由支配余粮的权力。在国家还无法拿出足够的工业品交换这些余粮情况下,余粮的自由买卖将带动整个商品经济转动,对于卖方来说是剩余的农产品,对买方来说却是必需的,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必然滋生关于农业的资本主义经济,在土地关系上,出现转佃,转让甚至买卖,至于雇佣劳动现象也开始出现,后来苏维埃政府对这一现象表示了认同。

(二)改革财政金融体系,货币改革,稳定币值。随着商品生产的日益扩大,经济贸易政策也开始放松,原先的实物交换制度已不再适用,原先币值不稳定,实物交换形式的贸易形式有益于人民利益,但是这种试图排除货币 离开市场的交易方式弊端多多,联共中央开始采取办法,稳定币值,恢复货币贸易,原先设想用工业品交换农业品的计划最终失败。1923年秋,国营工农业都遇到了流动资金周转不开的问题,流通不畅的问题被加剧了。再加上市场关系的恢复发展和商品流通的需要,这些需要尝试建立社会主义的金融体系和货币周转制度。为了减轻农民高额的贷款负担,苏维埃政权大力组织了信用合作社,以集体财产为保障,以强大的工业为后盾,意图帮助农民避免被高利贷剥削。

事实上,这个时候私人资本不仅在商品流通领域据有优势地位,在货币流通领域也有着巨大能量。苏维埃政权的税收在这种情况下带有了明显的偏向性。对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而对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增加了征收比例。不过税收制度上的倾向性跟财政制度比起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为保持公有制这个根本制度不动摇,其国家财政支出自然而然地会倾向于生产和分配领域,注重效率与公平,助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家财政政策直接与预算挂钩,对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追加投资,支出向国营企业倾斜以增强公有制经济。1922年10月,苏维埃政权成立了工业银行,为国营工商企业开立账户,吸取资金跟放贷,此外,各类实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陆续成立,这些机构大大加快了商品货币关系的恢复和加强了国家金融信用体系的作用。富农,资本家们的资本力量得到打击,农民们在金融交易领域的劣势地位得到改善,农业银行等机构协助农民正确的分配生产资金和免除生息资本的剥削。同时提供了大量的低息贷款帮助农民恢复和更新生产资料,保证了农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信贷方面对国营工业的倾斜同样明显,除银行信贷外,苏维埃政府还发行了国家公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三)为稳定通货膨胀和币值,苏维埃政权开始恢复金本位的货币流通,稳定物价,制止货币贬值,同时限制了货币的肆意发行。1922年10月,国家银行发行了名为“切尔文”的银行券,由于切尔文的黄金储备率和外汇储备率均在市场流通中的货币之上,因而具有十足的货币稳定性,足值稳定的金卢布在市场具有压倒性的竞争力逐渐排挤了外币和贬值的老版卢布。在经过一系列过渡性政策后,金卢布成为主导货币,制止了恶性的通货膨胀,稳定了市场,促进了商品贸易交换。切尔文在货币流通总量仅用一年就从3%升到了83.6%,趁此时机,财政部开始利用国债进行新一轮货币转换,进一步稳定市场。总的来说,卢布制度在斯大林时代得到了恢复,市场经济在斯大林时代遭到重创,但一个至关重要的事实是苏联自始至终没有消灭市场经济,虽然市场经济在不同时间段是灰色或非法的,但是这类地下黑市直到苏联解体依然是苏联人民维持日常生活必须的社会部门。

  二、关于新经济时期的对外贸易与企业的一些问题

(一)在国家政策方面,列宁主张将贸易放在头等位置,发行硬通货,抑制物价飞涨。发行新货币也能在国际上宣示新政权的能力,有利于挽救苏俄经济。同时规定各私营工商业不得从事进出口贸易。只有国家或者国家授权的代表企业才有权同各国和国外商业企业签订进出口贸易协定。这个政策是为了保护脆弱的国内工商业,避免整个经济系统融于资本主义国家阵营,在生产技术和资本方面受制于国外。如此一来,国家可以直接经营对外贸易,根据国家建设需要,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种类和数量,既保护了脆弱的国内工商业,又满足了发展需要,避免了国内私人资本受外国资本的侵蚀和干扰,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铺路——在流通领域消灭私营经济。

带有国家资本主义色彩的政策在监管国民经济的同时,还依靠土地,能源等国有资产的租让制和租借制来扩大商品生产。国内战争的平定,经济发展提上了日程,在苏维埃政权财政拮据的情况下,吸引外资企业进驻以及向西方国家银行贷款也成为了发展资金的一项来源。1920年11月末通过的相关法令规定了政府可以与一些经过审查的国外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协议不仅给予承租人报酬并允许其将在苏联境内所得的合法利益运往其他国家,对于采用先进技术和核心新设施的承租人给予各项优惠,但要求他们尽量雇佣苏联工人,利用这些工人学习新的管理模式和生产技术,为后来的苏联自身工业发展奠定基础,另外对承租人所投资本决不没收和征用,承租人保障工人合理诉求和权益。本质上这是新生的苏维埃共和国在工业方面向西方国家学习的一种方式,同时发展国内生产力并巩固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尽管如此,但事实上,租让制的作用远不及预期,一方面是承租人只为逐利而不愿提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提出更为苛刻的条件索取更高的利益,另一方面在于国营企业的大规模发展并掌握了先进技术。

而租借制则是国家将一部分的企业划归私营。这些租借的企业大多是一些老旧作坊,在收归国有后,他们大多出租给工人合作社。但在1921年5月后,之前国家没收但无关大局的企业大多物归原主,在苏维埃的经济机关还不能强大到让所有的企业开工时,政府将这些企业租赁出去,还能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且得以集中力量经营国营工业托拉斯,同时也活跃了经济。

(二)利用经济核算制使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

如之前所言,恢复国民经济,就是在商业方面把工农经济结合起来并重发展。所谓的工农经济结合,就是要能使农民不但能自由售卖自产的农产品,并且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获得工业品,不会出现“剪刀差”现象。而这意味着货币经济的建立,以方便市场经济运行,同时合理管控国家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和经营干涉。

以往的国营企业只有从政府体制中剥离出来,形成独立的个体,才能在商业方面实现工农经济的结合。但事实上问题是工业品的价格远远高于农业品,因此国营企业不得不适应农民购买力来供给工业品,另一方面,又得组织企业的经营活动来保障工业发展本身的积累。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在要求国营企业自己的收入来抵偿其支出并保证在生产中盈利,实行经济核算制。

在新经济政策初期,苏维埃的中央管理机构对工业结构进行了改组,只保留了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核心技术的企业留由中央管理,而小企业和部分中央企业则租给合作社或交由私人经营。如此一来就形成了大型的托拉斯和地区性的垄断公司,它们都是独立的工业经营活动,面对这样的情况,中央统一领导已不适用于企业的发展,转而需要的是市场化社会化的企业财务和监管组织,需要将固定资产同流通资产和业务资金划分开来,在企业中引入经济核算制和代理管理制。这样的结果就是促成了大量的工业托拉斯的形成,经济核算制逐渐的普及开来。

  三、对当代中国的启示意义

发挥市场作用是列宁新经济政策的重大贡献,是实施新经济政策的关键因素与突出贡献。列宁对发挥市场作用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认识与实践过程。利用商品货币关系是新经济政策调节农民关系的核心内容,并取得了显著效果。1921年12月,列宁进一步指出,国营经济改行经济核算,这种方式将成为企业主要的运行方式,“在容许和发展贸易自由的情况下,这实际上等于让国营企业在相当程度上改行商业的即资本主义的原则"。列宁承认市场存在,把握市场规律,调控市场运作的领导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经济核算制应该是经营所有国营工业的基础”,当时在企业财务、物资处理、生产分配等方面进行的改革,主导方向就是在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时遵从市场原则,把企业引导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第二,随着利用商品市场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列宁对经济管理的看法也发生了相应变化。这种变化可以概括为从排斥、否认市场的高度集中主导,向以市场为基础、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转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一是计划是框架,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是在经济发展中运用市场机制作为实施计划的手段、方式,以便更好地实现计划,而不是要改变或取消国家统一的经济计划。二是建立以计划为主导、市场为基础的“上面集中”与下面自由相结合的经济体制。“上面集中”,主要是指国家集中力量掌控那些关键领域的大型托拉斯,这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是主导方面;“下面自由”,主要指对农业,农民采取市场化的自由政策,放松管理。1921年10月后,随着市场关系不断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市场也就发展为调节整个经济活动的基础。三是不能制定对国家经济发展有害的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官僚主义计划。四是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补充和修改计划。列宁指出,不能将计划变为僵死的教条去恪守,要认真研究市场,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经济的发展。商品货币关系是小农经济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大工业结合的桥梁,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不可或缺的经济机制,是活跃国有经济的内在动力。新经济政策利用商品货币关系的思想和实践巩固了工农联盟,并通过合作社改造小农经济,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这些都对改革开放和邓小平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王力.列宁推动新经济政策的策略及其启示.[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05月

[2]陈诚.列宁粮食税政策的形成、主旨及其多向度价值.[J].税收经济研究2020年04月

[3]马健永.论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意蕴及其时代启示——基于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20月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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