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作为证据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形式,工程造价方面的鉴定意见也不例外,只是一种证据。
鉴定意见是工程类案件中最重要、最关键、最复杂,也是最具可操作性的证据
鉴定意见只有通过当事人提异议和法庭询问和质证,法院才会采信并作为案件判决的主要依据。
鉴定意见必须鉴定主体有相应资质,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意见的依据合法,鉴定意见且经过质证。
当事人在工程造价鉴定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因为鉴定意见一旦被采信,将很难被推翻。
应注意参与人的选择,既要有专业造价人员,也要有律师参加。司法鉴定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既涉及造价的专业问题,又涉及法律问题及法律与专业交叉的问题。
当事人应事先确定对鉴定会议纪要有权签名的负责人。
当事人在鉴定过程中积极参与,提供资料和提出意见,以使鉴定意见对己方有利。
施工企业应深入了解鉴定范围的确定原则,基于诉讼请求及举证责任确定鉴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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