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1|经济法考试第八章汇总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这一章主要讲述的是公司破产的一些内容,重点考主观题,案例分析,书中大部分条例需要熟背,这里为自己做个汇总。

此章共分为9章节,从总论再到破产中涉及到的各个分点讲述的都较为细致,将分点大致做一个归纳:

第一节讲述关于破产的概述;

第二节讲了关于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是债务人自身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债务人都可以提出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提出时人民法院也需要对提出的事件进行查证,确认是否需要受理。

第三节将管理人制度,在公司申请破产或者法院裁定破产的时候需要由人民法院选定的管理人来处理相关破产公司的业务,因此需要对管理人做一些要求,以及人民法院在选任的时候的一些标准。

第四节为债务人财产。公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破产,但在破产时可能公司还有存续的各种债权债务相关的合同,以及一些因合同关系造成的财产的流通,这个时候公司破产时就需要对权属于破产公司以及他人的财产加以区分,便于帮公司债权人获得该有的利益。

[if !supportLists]第五节,[endif]破产债权,在这节中,属于法院已经接手了破产公司的案件,正在进行清算,此时债权人不能只等着破产公司主动给他们分得,毕竟企业都破产了说明公司资产明显不足,因此先到先得,就需要债权人主动去破产公司的管理人那里进行债权的申报,还有一个原因是破产公司的破产由第三方管理人来进行,因此很多事情作为外人的他们不能确认,因此需要债权人的主动申请。

[if !supportLists]第六节,[endif]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的利益,因为公司遭遇破产,此时债务人的财产资金并不充裕,可能在破产中需要设置一些分配方案等方式为大家的利益着想,这个时候需要所有债权人选出最优方式才能将公司破产继续进行。

[if !supportLists]第七节,[endif]重整程序,第八节,和解程序,第九节,破产清算程序。在最后的三节里将破产申请的三个程序分别做了详细的拆分和讲解,这三种程序中最温和的是和解,其次是重整最后是破产清算,和解相当于债权人知道自己偿还不了于是跪地求饶希望债权人网开一面免除其债务或者直接减少的情形,一来考验债务人的诚心,二来考验债权人是不是大款。在重整程序中,相对比较温和,而且相比和解和直接的破产清算来说它有一部分可以获得更多利益的希望,因此如果企业不是特别濒临死亡,债权人都倾向以重整帮助企业脱离苦海。最后一节讲述的是企业是在救不活时的情况处理,法院会宣告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的程序一般时间较为漫长,在宣告破产后需要对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分配中会涉及到一些分配顺序的问题,需要着重关注。



好了今天的经济法第八章小课堂就到这里,注会考试倒计时28天,继续加油!

e

你可能感兴趣的:(2019-09-21|经济法考试第八章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