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对贝克莱经验主义的极端化

第三位古典经验主义者是大卫·休谟(1711—1776 年)。他在家乡苏格兰的爱丁堡大学当图书馆管理员。虽然他很早就显露出出众的才华,但一直没有得到他所期盼的教职。(他十九岁就提出了许多著名的思想观点。)

休谟忠实于经验主义的一般原则(“白板”说,接受奥卡姆剃刀,否认天赋观念,认为所有知识来源于感觉材料),但他认为洛克和贝克莱都没有把这些原则贯彻到底。

探究休谟最好的办法是从他对于两类语句的区分入手:表达“观念间的关系”的语句,以及表达“事实”的语句。(后来的哲学家继承了 19 世纪康德发明的术语,即把这两类范畴区分为“分析”和“综合”。这里我们就遵循这种传统。)分析命题(“观念间的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A.否定这类命题会导致自相矛盾

B.它们是先天命题

C.它们通过定义为真

D.它们必然为真

以句子“所有的三角形都有三个角”为例:

A.如果你否定它(即“并非所有的三角形都有三个角”),你说的就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没有三个角的图形都不是三角形。

B.这个命题是先天的。你不需要四处寻找或测量来发现它为真,你只要理解它的意义就能知道它为真。

C.这个命题通过定义为真。也就是说,给出三角形的定义“有三条边的封闭图形”,我们就知道三角形必然有(且只有)三个角。(另一种说法是,这个句子通过定义是真的,指的是它表达了概念真,因为三角形的概念逻辑地蕴涵有三个角。)

D.这个命题必然为真。只要符合当前的英语语法,它就不可能是假的。

至此,以上这些特征似乎是理性主义者所关注的。但是……休谟为分析命题又加了另外一条特征:

E.它们都是重言式。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冗余的和重复的。谓词(如“有三个角”)只是重复了主语(如“三角形”)中已有的意思。

因此,即使有先天知识,也只是关于它自身的知识。先天真理从来不会告诉我们关于实在的东西,因此理性主义的梦想,即由纯粹先天真理所组成的知识的演绎系统,就只是幻想。(大致上,分析真理包括定义、定义的组成部分,以及数学和逻辑。它们虽然都是真的,但只是显示了我们如何把观念联结起来,比如:“A=A”,“2+3=5”,“兄弟是男性”。)

综合命题(“事实”)在内容上与分析命题刚好相反。它们必定源于感觉材料(洛克的“第二性的质”,贝克莱的“观念”与“感觉”)。为检验“吉尔有一条棕色的狗”这类句子是否有意义,我们必须追问,这里关键的概念是否能够还原为简单的知觉。至少我们要知道还原为感官知觉会是什么情况。(也许可以证明吉尔的狗是绿色的,或者她根本就没有狗[综合命题的一个特点就是它们不必然为真],但总算知道情况是什么样的了。)

在休谟看来,真正的经验主义者的理论认为,只有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才有意义。任何既不是分析(非重言式)又不是综合(其观念不能还原为感官知觉)的命题,都是无意义的——就是这么回事!

贝克莱的上帝观念不过如此!否定“上帝存在”(即“上帝不存在”)并不会导致自相矛盾。上帝的观念无法还原为感觉材料。上帝的观念在字面上就是无意义的。奥卡姆剃刀又在此猛剃了!

但是贝克莱认为,如果没有上帝的观念(或“概念”),我们就不能解释什么使得中心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帝,现实(即感觉材料的表象)中如何可能存在协调一致的东西呢?休谟不得不承认,在纯粹经验主义的立场上,我们很难回答这个问题。很难回答的原因是休谟已经假定,联系事物的不是上帝,而是普遍的因果律。不存在我们可以把原因的观念最终还原为它本身的感觉材料。也就是说,从知觉上讲,在因果性和重复的连续性之间不存在什么不同。(命题“X 导致 Y”和“X 发生然后 Y 发生”,尽管它们可以被相同的感觉材料来证实,但它们似乎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休谟似乎没有认真地怀疑世界上的事物之间有因果关系(用休谟的术语来说,就是“必然联系”),但他承认,他不能够为常识中的因果关系提供理性的辩护。尽管他作出了这个了不起的让步,但作为经验主义者来说,这是个坏的让步。毕竟,这里暗含某种怀疑,即中心并非保持不变,或者“中心确实保持不变”的信念是不合理的。(存在主义的先驱索伦·克尔凯郭尔,曾仔细研读过休谟的著作。据说,另一位早期存在主义者,弗里德里希·尼采,是第一个从骨子里觉得休谟是一个完全凭理智来体验事物的人。我们稍后会谈到克尔凯郭尔和尼采。)

笛卡尔绝对确定的“自我”观念又如何呢?对“自我”这个观念,洛克和贝克莱都认为没有必要对它进行批判。但休谟同样怀疑这个观念的来源,如同怀疑“天赋知识”、“上帝”和“因果性”等观念的来源一样。在《人性论》(1735)一书中,他写道:

有些哲学家们认为我们每一刹那都亲切地意识到所谓的自我,认为我们感觉到它的存在和它的存在的继续,并且超出了证明证据确信它的完全的同一性和单纯性 ……就我而论,当我亲切地体会到所谓的我自己时,我总是碰到这个或那个特殊的知觉,如冷或热、明或暗、爱或恨、痛苦或快乐等等的知觉。任何时候,我总不能抓住一个没有知觉的我自己,而且我也不能观察到任何事物,只能观察到一个知觉……不过撇开这些形而上学家不谈,我可以大胆地对其他人们说,他们都只是那些以不能想像的速度互相接续着、并处于永远流动和运动之中的知觉的集合体,或一束知觉。我们的眼睛每转动一次,就必定使我们的知觉有所变化。我们的思想比我们的视觉更为变化无常,我们的其他感官和官能都能促进这种变化,灵魂也没有能力始终保持同一不变,哪怕只是一刹那。

这段文字令人吃惊。“自我”是确定性的基础,也是笛卡尔理性主义的中心概念,但“自我”在这里成了空洞的观念(因此,也就没有“自我”这样的观念)。“自我”不具备经验上的连续性。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关于自我的经验。在休谟看来,这个发现令我们常人十分反感,于是,“我们虚构了感官知觉的继续存在……且获得了灵魂、自我和实体的概念,以掩盖那种变化”。这个发现不仅伤害了理性主义哲学,而且伤害了西方宗教和常识本身。

因此,休谟极端的经验主义没能论证“上帝”、“因果性”和“自我”观念的合理性。事实上,休谟的观点导致了十分极端的怀疑论,所以他的观点看起来似乎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在阅读休谟著作的过程中,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开始坍塌,中心开始断裂。然而在 20 世纪,一批有影响的哲学家汲取了休谟的观点,只是做了小的修改。他们的思想就是著名的逻辑经验主义,或者逻辑实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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