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你一枚书签

01)

预备去意大利的那半年,我一边早起晚睡背单词,一边向所有还在联系的同学打听林亦的消息。

假装不经意提起,得到关于他的传闻也不甚确切。有人说他还在美国留学;也有人说他已回国加入某高科技公司做了软件开发师;还有人说前段时间在S城看到过他,听说已成立了自己的初创公司,专注于世界领先的人机交互技术的研发。我不禁莞尔,他从来都是如此优秀,走哪都自带BGM的主角光环。念书那会儿,他永远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之首。

许是得到了丁点关于他的似是而非的消息,我心中有点莫名的小激动,按捺不住破了坚持节食三个月减肥的功,雀跃地跑到楼下毕胜客点了个榴莲Pizza,边吃边回想记忆中的林亦。一盘高热量的意式烧饼吃完,连刀叉都舔干净,正正回忆到高中毕业前夕。这段记载了我弃理从文原因及过程的片断也临近尾声。

其实是一个稍带青涩的故事。

由于初中时各主科的成绩都均匀地徘徊在与满分相差3分之内的距离,是以对自己将来高中分班时是选择文科还是理科并没有任何的概念,其实那时也并不知道高中会分文理班。因此在命运安排之下,我的档案被直接提到了市一中的理科实验班。

那时也许在所有班主任那里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规定:按分数的高低来排学生的座位,最好成绩的十位同字永远是坐在教室最中间那三排,是专属优秀学生的C位,而班上所有的座位只分C位和其它位。若以前的家长们稍存了丁点现在这些家长们的觉悟和耐心,偶尔去教室后窗偷窥一下,就立马知道自家孩子在班上的成绩是什么样的地位了。然当时已值改革开放十年后,大部分的家长都在争相创收,努力实现小康,鲜少有家长担了这份闲心去管这样无稽之事。由此可见,精神文明的发展是建立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之上的。

开学那段时间,林亦坐在教室第二排的中间,是不能再正宗的C位,而我堪堪坐在他的背后,由此可见中考时我的理科成绩还算不错。也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我的神经大条,丝毫没有觉悟到自己在理科方面的智商劣势,以至于蹉跎了一年后才转去文科班。记得当时隔壁理科班的有位同学在过了三个月后就转到文科班去了,了解到别人转科乃是因为无法忍受物化的摧残,当时的我还不以为然,觉得自己是完全可以Hold住的,但结果期末考试被啪啪打脸,可见人家的觉悟就是比我要高出许多。

我不确定自己是何时成为林亦的脑残粉的,仔细想想应该萌芽在几次考试之后吧。犹记接连几次的测试让我保持了每次2名的匀速后退,到期中测试时已退到十名之外了,很自然地失了全班座次的C位,坐在了其它位,而林亦却始终是班上乃至全年级第一,这让我伤感之余有些关注起他来。

最开始让我感到好奇的是他脑子的构造,毕竟能考试时一分不失全身而退,在我的标准足以称得上是天才了。于是偶尔在他专心解题时我会忍不住望着他的背影,想像着他的脑世界里是不是住着一只精灵,每当他开动脑筋时就会自动接收题目信息进行运算并快速输出结果。有时因为想那只精灵想得太入戏竟脱口而出“作弊”,同桌误以为我要被考试逼上梁山从此走上这条绝路。但她似乎低估了我的洁身自好与坚贞不屈了,我很理智地选择了继续在成绩的路上越滑越远,一去不返。

可能是被班级接连降低的平均分刺激到了,也可能是被当时某热播的电视片洗脑了,班主任有段时间好似吃错了药,突然间宣布要成立一个互助小组,让成绩最好的5位同学在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之余帮助最近成绩退步厉害的5位同学,还慷慨激昂义正辞言:一个都不能少!彼时冬日阳光正好,丝线般的金色光束从教室外探进室内,将班主任一米六八的身形楞是拔高了3厘米;同时被阳光拔高的还有从他厚紫双唇间激射而出的唾沫星子,在空中与披着金光的尘土相拥飞扬。

作为班主任心中成绩下滑第一的我毫无悬念被安排给了成绩永远保持第一的林亦。而我也与林亦有了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宣布此事后班主任立马就进行了一次物理单元测验,当然那次的成绩绝不理想。看着试卷上失分的地方我有些伤感,有些犹豫要不要去请教林亦。

令我有些诧异的是下课后林亦竟主动找上了我,要走了那张惨不忍睹的试卷。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拿去干什么,心理有些拒绝,也许是面子使然,不想别人看到自己的弱点。

晚自习前林亦递给我一个黑色笔记本,试卷被夹其中。翻开一看,上面解析了我试卷上的每一道错题---为什么错,错在哪里,需要用到的公式是哪些,有哪些坑需要避过,同时列出了所有的解题方法,并且与其它的知识点进行了串联。看到这样详细的分析,我不禁感慨学霸的思维果然与众不同,更加确信他头脑里必然是住着一个精灵的。于是鬼使神差地问了他一句:“你脑子里住着一只蓝色精灵吗?”

“蓝色精灵?”他牵了牵嘴角,弯出不太明显的弧度,显然对我的问题感到有些奇怪。

“嗯,就是那种住在你脑子里,蓝色的皮肤,能帮你打怪升级的精灵。”我偷睨了一下他,不敢正眼瞧过去。至于为什么把精灵说成蓝色的,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只看过蓝精灵这部动画片,形成了条件反射。

“你怎么有这些奇思怪想?我觉得你倒挺适合学文科和艺术的,右脑发达。”他有些想笑,但许是看到我泛红的双颊,又止住了。

其实那时的自己基本不和班上男同学讲话,讲过的话也仅限于借笔和笔记,或者笔记本上的几页纸。面对林亦的调侃,我一时不知如何应对。

无奈于十秒钟的沉默。

“算了,不打趣你了,我给你讲讲你的那些错题吧。”林亦收拾了一下表情,开始正儿八经地执行班主任交待的任务。


时光匆匆,翩然而逝。它带走了岁月,却让我在反思的叠加中逐渐清醒。

临近高一期末前,我终于还是决定转去文科班。尽管在林亦的帮助下,我的物化成绩不再退步了,但也仅仅是保持不再退步,要想更进一步却好似十二分艰难,相反语英一直保持了接近满分,这让我开始相信当初林亦的调侃—我的右脑发达程度让我更适合学文科。

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个促使我转科的原因约莫只能算是一个表面的原因,若究其内里,真正的原因另有其它。

转班之后,林亦渐渐淡出了我的学习生活,只是偶尔会在全校师生的表彰大会上看到他上台领奖,颀长背影风姿绰然。

现在回想起来,即使我和林亦因补习这件事有过好几次接触,但我对他的印象确然大部分是模糊的,唯一刻在脑海里的是他似笑非笑过分好看的嘴角,还有我无数次在现实以及梦中凝望的渐行渐远的背影。也许那时我想追着他背影的想法已悄然萌芽了吧,而为了缩短从娘胎里带来的智商差距,我聪明地选择了经营自己的右脑长板舍弃了左脑短板,且努力将之做到极致。

转班后我的成绩开始稳定下来,一直保持在全校文科前三。高考前填志愿时我偷偷从原来班上同学那里得到了有关林亦的信息,他报考的是一所本市排名居首的综合性重点大学,且只填了那一所大学。我了解到那所学校也有我喜欢的科系,于是毫不犹豫地与林亦做了同样的选择。

青春萌动时总会让人产生一些不理智的想法和一些疯狂的做法,但这些想法和做法却并不一定带来坏的结果。我想我对林亦的这种少女初生的懵懂倾慕之情,将我带进了这所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大学,从而人生有了一段美好的回忆,确实算得上是无害且无悔的。

而我对他的感情,从初发源时仅可滥觞的一泓清浅,渐演为略具波澜,力能浮舟的溶溶流川。


02)

初至佛罗伦萨,徐志摩笔下的“翡冷翠”,是在9月中。这个沉淀了历史的古老城市,处处盈满了艺术的气息,在金黄微漾的秋色中静默沉思。

信步在古旧的小巷,踩在被游人鞋履磨得光润如玉的青石上,我莫名有种穿越时空的错感。丈高的户墙上垂下挂满花簇的紫藤,被浮了闲云的宝蓝净空笼了,清风拂过,微微起伏,竟生出闺阁少女倚门回首嗅青梅的模样。

在这文艺复兴的发源地,最不缺的就是独具匠心的工匠们世代传承着家族的技艺,在古街两边的铺子里每日翻覆着手中的工具打造出令人惊艳的艺术品。

我抬步迈进一家制作珐琅工艺品的小店。白发的店主人正聚精会神地帮一支书签描上靛青色的珐琅,拉丝镂纹的玄色底座搭配星空设计的头部,兼具古典与时尚,堪比精巧的藏品。记忆中林亦也曾送过我一支书签,一支粉色樱花书签。恍惚中又仿似回到了那个樱色满园朝露噙香的清晨。

因了高中时明智的选科以及对心中那个背影的执著追随,大学时我终进入了和他所在的同一所高校。虽然不同科系不同班,但能和他共享同一片天空,能那么近看到他的背影,我每天都是在心情雀跃中渡过的。

3月,是樱花灿烂的季节。学校植有樱树的地方早已是一片粉白色烟霞,在流光晨曦中氤氲了灼灼光华。林中偶有音乐系的翩翩佳公子为取悦女友抚笛而奏,悠扬笛声萦绕于繁枝花簇,和着薰软清风,盈入淡淡幽香。

同往常一样,我早早拿了牛津词典在樱园的林中找了个石凳坐下开始啃单词。正闭眼使劲回忆“revenue”最后一个字母是“n”还是”e”时,头顶忽然响起一道泠泠珠玉般的声音:“司思?”

我被吓到赶紧睁眼,外带脑子卡顿5秒。看着一身白色运动装的林亦,有些发懵。是我昨夜太过用功学习,以致现在还没睡醒吗?我用力捏了捏腿上最近稍长多了些的肉,疼痛让我确信自己尚在现实中。

“啊,林…林亦。”从喉咙里挤出的声音显出一点尴尬和慌乱,感觉自己的脸似乎开始有些发烫。

“好巧!你经常来这里晨读?”依然是轻扯弧度好看的嘴角,带点似是而非的笑。

“嗯,这里有我最喜欢的风景。”我嗫嚅着胡掐,并不想告诉他其实自己只是为了能远远看他一眼而挑选好久的位置。

“风景?不错,这里的风景挺好,也挺衬你。”他眯眼望了望远处,微微点头。

“?风景衬我?“我脑子里不禁闪过一排问号,眨眨眼,有些莫名。

“嗯。”他眼底漾出一丝笑意,看着我。

彼时一阵清风拂过,带落枝头花瓣,飞扬着飘下一场花雨。而立在花雨中的林亦有如朝晖玉露,鬓角的汗珠折射出一种略带成熟的青涩。我不禁有些发呆,这画面实在美好得让人如置梦中,又怕他瞧出内心所想,斟酌着偏了眼。

“我继续跑步,你继续背词。”沉默数秒,他说着迈步就要离开,兜里不知何故滑下一枚书签,但他似乎并没有注意到。

我弯腰拾起,端着仔细打量一番。银色的底座,樱花的设计烧上了粉色珐琅,制作算不上精良,但别有一种纯手工的韵味。

我将之递还于他,他却未抬手接过。

“这枚书签我留着无用,此时配你的牛津词典倒正合适,就送你了吧。”他笑了笑,转身跑开了去,留给我一个在金色晨光中渐行渐远清俊挺拔的剪影。

后来,却是没有后来。当时的我以为有了校园中的第一次相遇后,会时常在同样的时间和同样的地点重复相遇,从而渐渐熟悉,说不定就如小说话本中的男女主角成就一段有风有月也有花的故事呢。但事实证明我想多了。

我们相遇后的不久,就听说他去了美国。因为他已在某个特殊高科技技术领域达到了和当时美国这方面顶尖的科学家相互切磋的地步,于时被对方请去同做研究,并在美国完成学业。


“美丽的姑娘,你喜欢这个书签吗?”白发苍苍却依然完好保持了意式浪漫风格的老工匠瞧着我盯了这件工艺品许久,有些好奇我是否想买,犹豫着打断了我的思绪。

“是的先生,麻烦帮我包起来吧。“我礼貌地微笑点头。

购了这枚星空书签,又在另一家店里挑了一张佛罗轮萨的明信片。想提笔写些什么,有些紧张,思索着是否该学古时的诗人来一句:“星月映冷翠,迢递寄归人。“落笔时却变成了:”佛罗轮萨天蓝风清,街道古旧,处处雕塑。冰激凌很好吃,比KFC的好吃许多,如果你喜欢吃冰的话,这会是一个好地方。“手握小小的长方包裹,一时不知该寄去哪里,原因是我并不知道他现在具体的地址。想了想还是寄到他老家的地址吧,这也是我在学校时偶得的唯一确切地址。

大自然与艺术融合的奇妙,在它总给人以丰富的想象力,若将这种想象力以勇气催生,便能令人做出无法预期的决定。

那云,那风,那挂了紫藤的古旧巷道,以及城中浓郁的艺术气息,让我第一次想要将自己的情意传递给林亦知道。

那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心里总是怀着莫名的揣测。被寄出的书签和明信片,漂洋过海,最后也不知他是否收到,收到时是何种感受。久未得到回音,也让我逐渐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

二年时间一晃而过,如火似歌的七月里迎来了我的毕业典礼。

虽然我并不怎么看重这种仅存仪式感实则无甚内涵的场面,但老妈却亲自跑过来参加了,说是她在家呆太久想跑远点活动一下筋骨。其实我知道她早就盼着我能回家,这二年因为一些原因我一直没有回国,惹得她特别想念。所以她先斩后奏连回程的机票都一并买好,而且把我的回国机票也一并买了。殊不知我早已和罗马的某珠宝大牌公司谈好工作一年,生生伤了她那颗年老易碎的玻璃心。


03)

时光真是奇妙,往后看会令人觉得它悠远漫长,而回头看却觉得那不过是一瞬。

在这回头看的一瞬里我结束了在国外的工作,终于回家了。

回国前老妈早已将临近城中心自家的一幢三层别墅改装成了一间高级珠宝设计定制中心,专门给我工作使用。一楼陈设着各种宝石以及我在国外获奖的设计作品,墙上挂着我为这些作品而画的水彩设计图。二楼则是专门接待订制客户的会客室。三楼是我的设计制作室。

老爸将别墅前的庭院重新打理了一番,拆掉了矮墙,改用澳洲火焰木做成木栅栏,上面爬满了藤本月季和蓝雪花,在太阳光下各自招摇。院子左右几年前就移植的一株紫藤和一株樱树已生得葳蕤,花开荼蘼。紫藤下则置了一处梨木秋千,樱树下置了一方根雕茶几,周遭是一泓流觞曲水。老爸果然还是那个老爸,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忘充分发挥他建筑设计的特长。

我原以为二十五岁的自己早已和幻想拜别,但回国后的第二日清晨,当我欢呼着坐上久违的秋千,花影摇曳中恍惚自己回到了十八岁。置身于童话般的普罗旺斯夏日原野,成片的紫色薰衣草逐风起浪,身着同色纱裙的我在其间恣意奔跑,惊飞翩翩蝶影。金色阳光穿过云层,落入我眼帘,随之而现一张清俊的脸,如潭的双眸捉住我的视线,嘴角扯出好看的弧度:“好巧,你也在这里。“

林亦,他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6年了,不能否认,我一直将他记在心底。但,也许时光如镰,收割了所有郁茂的幻思,只留下深植于土的根茎,兀自长成了符号式的精神图腾。

极目远眺,陇首云飞,青峦叠嶂。我似乎看见了密林中笔直的绰绰树影,清逸颀长,就如他学生时代留在我眼中的背影。而现在,他又变成了什么样子?

记得小时候曾喜欢追逐蝴蝶,透过阳光细看野花丛中不时扇动的如纱薄翼,尽情想象着它们的喁喁私语,那是只有它们才懂的语言。

然这世间总不乏过早凋零的生命。

一次暴雨后的晌午,园子里的梨树下躺了只紫色斑点蝴蝶,像一片离枝的花瓣。它安静地卧在雨水漂浮的落叶上,双翼折断处溢出浓浓的悲伤。我不忍如此美丽的生灵却要与花同化为泥,遂将它拾起夹于日记本中,想将它的美定格在那一刻。却有一天不慎将之遗落,看着扉页中残留的紫色粉痕,我不禁放声大哭,从此童年时光无可避免地烙下了一只紫蝶的阴影。这样的经历无所谓好与不好,只是让我常常忆起,无法忘却。我不确定我对林亦的定义是否也等同于那只蝴蝶。

小企鹅的咳嗽声提醒着我好友的惦念。隔着整个地中海,啜着咖啡的柳菲在屏幕那头揶揄我:“司思,你何时能改改那文青式的矜持样,这么继续下去,你的姻缘堪忧啊!又不是小女孩了,光幻想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得实际行动!”

将刚翻完的最新一期《Vioro》杂志随手置于书桌一旁,我敲了敲键盘:“缘分乃天定,不是我能左右的。何况你也知道我什么性格,你说的那些我是做不到的。”

她不置可否:“缘分那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你也相信?怎么感觉你待在国外的这三年好像白白浪费了一样,一点他们的前卫浪漫思想都没有学到呢?”

事实如此,确实让人有些无力辩驳。对待爱情有着精神洁癖的我,一直怀揣着对林亦那少得可怜的记忆踽踽独行,盼着有那么一刻,他会在七彩云光中向我走来,轻牵我手:“你一直在等我吗?”“我来了,司思。”

但这些,我无法同柳菲讲。在改革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后,西方思想的精华连带着糟粕一同涌入了我们传承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某些被禁锢太久的思想彻底解放,且逐日向着狂欢的边缘进发,着实让人体会到物极必反的真理,又让人想到弹簧的工作原理。

尝试着远离我的情感难题,和柳菲聊起了她最近所学的米其林菜式以及新交的法国小男友,能感觉到她在那边过得如鱼得水,乐不思蜀。这让我忆起她小时的样子。

那时的她总是喜欢吃草莓,还搭配着说出一句震惊了大人们的话语:“草莓真是一种奇特的水果,晴天时吃是甜的,雨天时吃是酸的。”让人强烈感觉到她该是一个多么心思细腻且早慧的孩子啊,居然能就着天气的变化品出果子味道的变化。而当大人们骗她说吃西瓜籽肚里会长出西瓜时又害怕到嚎啕大哭,跑来问我:“司思,我刚吃了二粒西瓜籽进肚了,会不会长出大西瓜啊?”老实说,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吃西瓜籽会不会肚里长西瓜,但还是安慰她道:“如果长了二个西瓜,我帮你吃一个吧。”惹得她的哭声又提高了三个调门。


有爸妈在身旁的日子总是怡然自得。刚开端的生意也没那么快步入正轨。

于是每天早上总是在日影移到被子正中时才会揉着眼睛醒来,能从敞开的窗户看到湛蓝天空中的悠悠白云,偶尔也会掠过几只飞鸟。这与我在意大利求学时被设计课的老师要求每个主题至少五十副设计图虐得两眼发黑恶心想吐的日子比起来,简直有着天壤之别,不禁倍觉珍惜。

简单洗漱后,悠悠飘到餐桌前吃着老妈早已熬好的软糯百合香米粥配上脆口榨菜,一种久违的情绪慢慢浮上心头。我暗自猜想,她是否也开始怀念旧时哄我吃完早餐催促我背上书包上学的日子了呢?

老爸趁出差时回了一趟老家,将学生时代我喜欢的书籍和一些老照片替我整理了过来。闲时翻看,竟还发现有几本曾经发表过我文章的校园刊物,一时觉得自己到底是辜负了儿时初萌芽的“文学才情”,否则若老妈以她意识流派的作家思想在文学方面将我施以栽培,说不定我早就响应了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的号召,成了一名出色的段子手,而非现在整天绕指于五彩斑斓、在某些文人眼里烂俗的宝石。

架不住好奇心,我也曾问过老妈这个问题,用她的说法就是:家里只要一个文人足矣,不想我再重蹈覆辙,要我过一种她没有机会尝试的人生,然后她就可以以我为原型来创作一部惊世骇俗的长篇巨著,将来即使她不在这个世上了也能让她的名字还流传在这个世上。这是一种典型的文人思想,说不得其不好,这是她的人生追求。且想想老妈都这把年纪了,居然还存有此等雄心壮志,不得不让我佩服,但除了言语上施以鼓励外,内心着实觉得她若以我为创作原型会不会最终导致一本书都卖不出去,更不用谈帮助她流芳百世了。

在当作家与做设计师之间,若论我内心所想,除去使用工具的不同,呈现作品的方式不同,到底还是被框在用右脑创造新事物的形象思维的范畴里,没有浪费从娘胎里带来的艺术细胞。且谁又能说将来的我不可以一边写段子一边做设计呢?别人都可以左手指月右手抚弦呢!


04)

总觉时光像一只不晓疲倦的精灵,将各色人等聚拢在一起搅拌、发酵,酿出最新鲜的事件,又将最值得珍藏的片断安置于人心深处,待它们沉淀、入定,却偶尔在一片绒羽轻拂时撩起最心动的起伏。

三个月后,归功于我在欧洲国际珠宝设计赛事中获得的奖项和累积的些许名气、以及几位娱乐圈名人的代言和宣传、还有爸妈不吝资源和金钱的广告攻势,我的工作室终于开始走上正轨,时时会接到高级订制的单子。

起稿设计草图前和客户的沟通是件令人愉悦的事情。

他们会沉浸在回忆中,用饱含了深情的语言诉说那些令他们心动的时刻。将或近或远的故事、带进了时间、融入了人物、晕染了色彩、泼洒成一幅幅流动的画面,声情并茂地谱出一首首动人的旋律。而我则会成为时光精灵的使者,同他们一起徜徉一遍心路历程,搜集画面和音律中所有美妙的元素与信息,将最值得的部分重组编织,用金属展现轮廓,用宝石点染色彩,而后的岁月里他们的思忆便有了载体。

我喜欢艺术,也喜欢呈现艺术的各种方式;我享受回忆,也享受回忆衍生的所有情绪。而设计会让艺术穿上回忆的影子,在时间里自由行走,意义愈发厚重。我很庆幸自己有一个作家老妈,天马行空的思想让得她从来不会强迫我去做任何不喜欢的事情,我从来都是按自己的方式在生长。


在完成订制工作之余,我会热衷于做一些新材料新技术的探索,对人体工学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以便让那些繁复的设计也能用轻巧来呈现。

这不算太大的别墅庭院,像是一个五彩琉璃瓶,纳了世间最璀璨夺目的宝石,噙了夏花与泥土的芳香,引来翩飞的蝴蝶在其间流连。这让我忆起儿时遗失的那只紫蝶,也让我忆起林亦,内心突然生出一种将它重现于指间的想法。

铺开水彩纸,执笔起线,将刚刚捕捉到的蝶舞瞬间落于纸端勾其形,又用貂毛画笔蘸了白液打底,尔后用各色水彩点了宝石及金属的颜色,在画纸上呈现出自己想要的设计,于是庭院中的流连戏蝶便在纸上有了清晰倒影。

我参照着最终确定的设计图纸,足足花了一千多个小时,重做了数十次,才用硬绿蜡雕琢出了令我比较满意的蝴蝶初始形状,预留了镶嵌宝石的位置。而后将绿蜡用工艺浇铸成形,得到金属粗胚。经过几百次打磨后镶嵌上早已候至许久的宝石,一枚灵动自然、翩翩若飞的紫蝶胸针终呈于眼前。

四片雕刻了些许縠纹的不规则形紫晶勾勒出振飞的蝶翼,被嵌满了饱含火彩的晶亮雪钻底座烘托出神秘夺目的紫芒,周侧散落了幽潭似的祖母绿宝石,间或嵌了几点妃色粉钻。盘旋缠绕的钛金触角泛着紫蓝冷光,透出别样的轻灵。

而为了让整枚胸针从任何角度看去都能呈现极度的完美,我将另一面也做成了满钻的设计。去除了四片紫晶,改为错落镶嵌小粒圆形紫钻与白钻,尺寸不一的彩宝折射出不同的色调,与空间中的光影交错,自然地渲染出蝴蝶本身的流纹。

这落于凡间的仙灵,被我用虔诚的双手打造成了想象中的模样,似乎有了自己的意志,想要超脱凡世的桎梏飞入九天幻境。

这一年中,我又陆续设计制作出了三件蝶舞系列的孤品,皆在佳士德以高价拍卖。独留这最初的一件,始终被我置于工作室的水晶展柜中。我不舍放走,或许是因为它承载了我儿时的记忆,我想珍之、藏之;又或许只因为它沾染我对林亦的感情,求不得、放不下,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稍稍触碰。

而林亦,他如今是在哪里呢?身边是否已有了另一半?


05)

四月,柳菲终于结束了她在巴黎的学业归国,同时带给我一个于我而言很伤的消息:林亦订婚了,是和他青梅竹马的女友。

怔愣了半时,沉思了半时,又自省了半时,终于将自己从震惊失望的情绪剥离出来。心底似乎有某种东西在流失,最后却告诉自己:这应该是他那类人的爱情最好模样吧,求仁得仁,从一而终。

由于工作量的增多,老妈利用她的关系网帮我雇了一位称职的私人助理。这个月正忙着张罗为我的新作品举办一场发布会,邀了几种圈子的圈内圈外新旧拥趸来捧场,努力赚取万恶金钱的同时再帮我扩展扩展在珠宝高订界的名气。

令人意外的是,在这里我遇到了林亦。

S城里最负盛名的五星级酒店当属龙泉酒店,我的新品发布会被助理安排到了酒店里的鹂晶宫。

偌大的展厅被布置得如同东海水君的后花园。红色与粉色的珊瑚树错落置于各处,草编的橘织灯探出橙色的光,在空间中绘出朦胧的影。一些巧妙的点角处精准放置了玄色的四方形半人高台,覆上穹顶似的水晶罩拢住七彩宝饰,特制的射灯投出黄白色光芒,与宝石内里汲了天地灵气的熙光相应,交织出超越自然的华色,让得每件作品都似有了自己的灵魂。

展厅的一角设了吧台,布了果盘点心和酒水,方便客人们自取食饮。

偏角处的四方高台前,正当我与一位老主顾的交谈接近尾声时,一道陌生中又带着熟悉的珠玉噪音自身后响起:“司思?”

对方的语调明显含了百分之五十的不可置信。我有些诧异,转身探寻。

被一身剪裁得体的浅灰色西装衬得身姿傲然的林亦就这样募然出现在眼前,我不禁有些呆住。感觉到我的不寻常反应,那位主顾很适时地对我微点了头,礼貌离去,留下我与林亦在静默中对峙。

记得有位时尚大师曾说过,光线造就美人;也有位摄影大师曾说过,世上的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光影,合理运用,芙蓉姐姐也能秒变志林姐姐。果然大师们即便是行业不同,但思想上的认知都过于深刻且殊途同归。

此时的林亦正处于那种能造就美人的光影中。七年未见的他,脱了青涩透出成熟,橘色光影中的脸部轮廓更显立体,墨曜般的双眸沉淀了岁月,似不动声色地诉说着遥远的故事。唯一不变的依然是他似笑非笑、两侧微扬的嘴角,这是我无数次在幻梦中忆起的表情,穿越了时间,重现在眼前。

“怎么?老同学都不认识了?”许是看到我发呆的样子有些好笑,林亦揶揄道。

对方的声音经过耳膜在脑子里回旋三秒后,我的嘴唇才努力动了动:“喔…, 怎么可能呢,林亦。”

将周遭渲染得神秘莫测的灯光此刻照得我有一瞬的眩晕,有些支撑不住地往旁侧倒去,林亦很有风度地扶了我一把,又关怀了一句:“你怎么啦?小心一点。”

我们离得这么近,是我自认识他以来离他最近的一次,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混合了鼠尾草与海盐的祖马龙香水味,感觉更晕的同时却还分神思考了一下自己是否该补补铁了。

整理了一下思绪,我向他道了谢。正斟酌着该说些什么,他却先开了口。

“几月前我偶尔在一本时尚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报道,是关于一位明星的访谈,其中一个问题是关于她所佩戴的首饰,她说是一位名叫司思的珠宝高订界新贵设计师的作品。我当时看到那两个字时有些不太相信,以为只是碰巧和你同名了,没想到竟然真的是你。“

“明星?你也对明星感兴趣?“

“那倒不是,她是我一个熟人,所以约略看了看。“

“对我成为设计师感到很吃惊吗?“已放松了些的我反问了他一句。

“是,也不是。“似乎沉浸在一段回忆中,他的声音听来有些缥缈又有些矛盾。

“为什么?“我好奇。

“……, 其实这份职业挺适合你的,可以充分发挥你的想象力。我还记得你第一次同我讲话时,就问过我的脑子里是不是有一只蓝精灵。“他好似并不想解释,将话题直接带入了回忆。

“你还记得这个?“

“这是一个我认为最有趣的女孩曾对我说过的最有趣的话,怎能不记得?“他看着我,有些话欲说还休。

沉于深潭的记忆,瞬间被一片羽毛轻轻拂过,泛起涟漪微波。但理智告诉我,不能对已订了婚的男人再做任何肖想。

“你未婚妻呢?没同你一起来吗?“我岔开话题。

“未婚妻? “他有些莫名:”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何时订过婚了?“。

“没有吗?呵呵,那可能是有人给了我错误的消息。“我立时有些懊悔当时完全信了柳菲的话,以至于现在出了这么大个糗,心里琢磨着下次见着她时得义正辞严、毫不留情地指责她一顿。

不过转念一想,这也着实怪不得柳菲。林亦本就不是和我们同一世界的人,同学中鲜少有人能真正进入他的世界,得到关于他的消息估计都是空穴来风再搭配一点想象,因此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看着我几经变换的表情,林亦露出探寻的眼神。我想着是否该解释于他听,但又不知从何说起。

正巧此时一位貌似某地产大亨新纳的小娇妻袅袅婷婷走到我面前,似乎揣着些问题想问我,看到林亦欲言又止。

林亦了然,凑近我一些:“今天就不打扰你了,我手上还有些事要处理,改天去你的工作室。“说完对着我笑了笑,潇洒迈步离去。

后半场的发布会,我完全是在神游中渡过的。林亦的出现,将我的心绪搅得稀烂、无法归位。


06)

老妈一直是位颇爱自然、热衷于摆弄花草的文青,而老爸则发挥建筑大师的特长,努力帮她的花草搭配更显意境的园林小景观,浑然成一种中式古典美。记忆中的儿时,我们家的老式四合院里四季都溢满花香,只要室外不太冷,我时常都在院里的石桌上写作业。

许是还记得我小时候的习惯,近些日子老爸又花了心思,在而今院子的紫藤旁搭了个小木亭,置了汉白玉雕纹的石桌凳。这样的院落,给人一种徜徉山林原野、沉醉不知归路的惬意。因此当需要构思新的设计时,我都会在这里静坐,让思绪的野马带我驰骋于千里之外。星光月影、枯叶残花、雨露云电、游鱼舞蝶……都成了我笔端的元素,被绘出最灵动的模样。

林亦并没有让我等太久,在我神思纵逸的某个下午茶时间,如约来到工作室。

临近月末,院中樱花已渐凋落,紫藤却正是含苞待放的时刻。

纷扰落花间,林亦缓步行来。抽了银丝的深灰色毛衣衬得他的脸过分好看,黑色长裤裹住修长的腿,驼色风衣修剪出匀称挺拔的身形。我的心极不争气地狠狠跳动。无论多少次,他总能以最完美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勾起最初的心动。

他在我对面坐定,微笑着递给我一只银色盒子,示意打开看看。

我本以为是被他拿来订制首饰的某种宝玉石,却没想到里面躺着的竟是我在佛罗轮萨时寄给他的那枚星月书签。我有些诧异地望着他。

“知道吗?我二个月前才收到这枚书签。”他缓缓开口,“你将它寄到我老家的地址,但很久前我们就没住那儿了,给了我一个远房亲戚住着。他当时收到时以为不是太重要的东西,而我又远在美国,所以没有立刻告诉我,后来搁置太久就完全忘了。前不久要搬新家时翻了出来,才顺便拿给了我。”他微蹙着眉看着我,嘴角浮现一抹似有若无的苦笑。

原来是这样,一直没有得到他的回音,原来是这个原因。

“喔……, 我当时……, 我还以为……”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我那时的所思所想,犹豫着语无伦次。

沉默……

“如果实在无法组织言语来解释,那就保持沉默吧,过去了的就不要再提起。”我这样想着,“勇气真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司思,”林亦突然打破沉默,微凉的噪音似从万里之遥穿越云层响在耳旁,”不知道是否还来得及?“

十秒,神思却好似在外游荡了一个世纪,终于归位-- 林亦向我告白了?我掐了一下胳膊,不太疼,又用力掐了掐,好吧,我承认自己确实感觉到疼了。所以这并不是在做梦,林亦真的向我告白了!在默默喜欢他八年之后,我的坚守终于有了回应!

反应过来后,心底突然有烟花绽放,满心狂喜,心如雷鼓似要冲破胸腔。佩服自己此时居然还能控制着语速,轻颤着吐出几个字:”其实,我一直在等你。“

林亦的嘴角慢慢弯出弧度,双眸中映满了含苞初绽的紫藤,却轻问了我一句:“什么?我没听清。司思,可以再说一次吗?”

“你明明听见了。”我红着脸将头偏向了一边。

“真的没听见,你再说一次呗。“他却不肯放过我。“再说一次,不然今天乃至今后我都会缠着你问。”

“好了好了,其实我一直喜欢你,从高一时就开始喜欢你。我努力变得优秀,只是想得到你的关注。只是,没想到我需要等待这么久才能得到你的回应,不过还好,我并没有中途放弃。”我一口气说完,不让他再有调笑我的机会。

“其实,我也一样。“犹豫片刻,他修长如玉的手指轻轻捉住我的指尖,”如果能早一点收到这枚书签,我们就不会浪费这么长的时间了。还好,我没有错过你。“

炽热的言语抵达心间,瞬间熨平了所有或深或浅的伤痕,只留下丝丝甜蜜,温软如绢。


星夜,我走向楼中的水晶展柜,取出那枚紫蝶胸针,微笑着对它说:“谢谢你的陪伴,现在你应该去你该去的地方了。”


一个月后,我和林亦去了趟拍卖行,将这件作品拍卖给了一家知名博物馆。从此,那只被我在儿时遗落、又在近时找回的紫蝶,在最适合它的地方,静静讲述着人类的爱情故事。

你,听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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