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叔叔

  他喜欢打量我,从头到脚,能瞧上十分钟。可我在他眼里看出一丝厌烦,大概是,一个高贵的灵魂对一条下贱生命的厌烦。我并不了解这丝厌烦的全部含义,就像我能在路边一株颜色稍好看的野花身上望见那些还未到来的美好光景,胡乱建立些虚妄的联系,然后我总觉得,自己即成了世界中的一个。所以我可以说,我是靠着自作聪明走到今天的。也许我的想法很天真,但收效显著,我猜想总有人急于把我骗进笼子里,不能跟我讲实际的东西,给我画饼,他的那个大脑袋,总能猜透我的小心思。我在别人面前,很难说出真话来,我没有同类,只想找一个能听懂我话的生命,于是他找到了我,或者是,我接纳了他,他以为自己得逞了,其实我从中做了帮凶。不知道多少年后,我哽咽的声音,会再次出现在他脑海中,风几十年吹同一块山包才能捣出一块月牙形沙丘,人往土里埋下一根金项链,几千年后挖出来仍然闪闪发光,他想完全磨平我留下的痕迹,是不可能的。所谓永远,就是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消磨,但不能被消灭,时间活得比我长,比他长,但永远还在,时间没有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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