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定义是什么?
积极心理学之父马丁.塞格里曼认为幸福有5个层次:
1.感官愉悦。比如吃到好吃的,看着好看的,用着舒服的
2.成就感。干了一件让自己感到特别自豪的事情。
以上两点对我们很熟悉,也比较容易获得,所以也更短暂,不持久。
3.维持亲密的关系。如果拥有一个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伴侣(像钱钟书、杨绛那样)
4.喜欢擅长的事业。(如果从事一个自己喜欢又擅长的事业,像终南山院士那样)
5.帮助他人。或者你的存在帮助了许许多多你认识和不认识的人,(比如袁隆平院士),这个幸福感会不会更持久
1.感官的愉悦也很重要。
在这个人心浮躁、变化莫测的社会,外在型评价系统的人更加痛苦,他们随时要根据他人的评价和悲喜来调整着自己的言行,最后发现:与其取悦他人,不如取悦自己。
买点自己爱吃的,工资发下来,去为自己心仪已久的那件衣服买单...
如果说,幸福是一座5层高楼,那感官上的愉悦,算是大楼的底部,试想,一个连自己都不爱惜的人,又怎么能够体会到幸福呢?
2.成就感。
成就感是一个人价值感的重要体现。
如果仅仅锦衣玉食,而无所事事,体会不到成就感带来的满足,便是行尸走肉一样,所以这也可以解释,那些被包养的金丝雀们,真正上位的却很少。
说白了,空有一副皮囊,没有好的内容。如果颜值在线,又能纵横叱咤于职场,有所成就的,想必也不会去依附于一个富豪吧。
3.维持亲密的关系。
这个问题,在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中也有说明,他虽然一直鼓励世人追求成功,但是他在书的结尾还给了世人一个及其重要的提醒,他认为就个人星都和成功而言,家庭其实远比事业更加重要,甚至堪称生死攸关。最后,又提出了让婚姻生活幸福的7个法则。进一步巩固观点。
这一点我深有感触:年少时读了很多励志的书,以致于刚走上社会的一段时间,我都认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事业上有所成就,这个观点支撑了我很长时间。
直到前几年,我才逐渐明白:人的终极目的,不过是爱。
即使事业再优秀,当夜幕降临,回到家的时候,最渴望的,还是能够和最亲近的人,去分享自己的痛苦和快乐。
如果对方也热烈回应,那种被认可之后的自豪感幸福感油然而生;如果对方反应淡漠,如同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去无回。
父母终将老去,子女终将远行,最终陪伴我们余生的,是我们的亲密爱人,那个睡觉打呼噜、给你做你爱吃的小龙虾,在你生病的时候,陪伴床前不离不弃的人。
想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下定决心要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风雨同舟,一起走过。
4.喜欢擅长的事业。
我最最羡慕和崇拜的,就是我的书法老师,林曦的生活。她有自己的设计品牌,在线上线下教授零基础书法,她的工作是爱好,也是事业。多年的经营,她活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但我也很知足,8小时内有稳定工作,8小时之外有我喜欢的写作。
写作,疗愈了我的身体,延伸了我的生活,让我的生命不再是灰暗无望,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可以把写作变成我最喜欢也擅长的事业。
5.帮助他人。
爱的终极在于奉献。送人玫瑰,唇齿留香。帮助那些像我们一样,曾经迷茫,需要帮助的人,这个过程,我们可以收获巨大的满足,这种满足感更持久。
像袁隆平爷爷,虽然已经西去,但每当吃饭的时候,我都要告诉自己,不要浪费粮食,珍惜每一粒米。那是他老人家终其一生的成果。
袁老一直活在我们的生活中。他的奉献,让他成为永恒。
综上所述,目前我的幸福层级在第3和第4之间。当我到达第5个层级的时候,再来更新这篇笔记,希望可以有不一样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