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同事说我是神秘人物,现在想想,这个评价也算中肯。今天我们就谈谈东方神秘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术。“数术”或称“术数”,曾是中古以前的知识范畴、思想系统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即便李唐以降,其地位较前有所衰退,但其观念仍继续融合发展,对民俗行为有着重要影响。
一、是数术,还是术数?
“数术”与“数术”二词在大多数时候可以通用,指以数行术的一类中国古代神秘文化。其基础是阴阳五行、天干地支、河图洛书、太玄甲子数等。“数”为“数理”,即阴阳转化五行生克的数理;“术”则是方术之意,“数术”即“术数”。然两者毕竟有所差别。
1.“数”与“术”
“数”的本义,应该是计数、计算、数字等。《说文解字》将“数”解释为“计也”。受此涵义影响,后世“数术”概念所囊括的内容,往往与数字、计算、算术之类相关,如天文、历法、筮占等。
除本义之外,“数”字还有其他的涵义,如技术、技艺。这种涵义至迟在战国时就已出现,《孟子·告子上》:“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 东汉赵岐注:“数,技也。”这里的“数”就是技艺、技术的意思。“数”的另一个涵义,是表示规律、道理,并兼有天命、天数之义。《荀子·仲尼》篇讲齐桓公称霸时说“其霸也宜哉!非幸也,数也”。此处的“数”作为“幸”的对立面,认为齐桓公称霸非一时幸运,而是天命注定。受此涵义影响,数术类的内容,往往与人类以某种方法探求“天”密不可分。“数”,也有占卜的涵义。《楚辞·卜居》:“夫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数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用君之心,行君之意,龟策诚不能知事。”此处的“数”应该指占卜。
“术”与“数”相类,主要用在技术技艺和占卜之事。《说文》释“术”为“邑中道也”,可见“术”字本义为国都、城邑中的道路,段玉裁注:“引申为技术。” 至汉代,“术”已有占卜之内涵,《后汉书·伏湛传》:“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注:“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这里“数”、“术”二字相通,因而,后世谓“数术”“术数”均可用来指阴阳五行、占卜相术一类的内容。
“术”,也有方法的涵义,《商君书·算地》:“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注:“数,术。”这里的“数”与“术”,都作方法、措施讲,在涉及到与国家治理相关时,有了“治国之术”的涵义。因而“术数”也指的“刑名之学、权谋之术”。
2.“数术”与“术数”
前节已明,“数”“术”二字涵义虽不相同,却也相通相类。“数术”一词最早的记载见于《墨子·节用上》:“圣人为政特无此。不圣人为政,其所以众人之道,亦数术而起与?”依照文意,此处的“数术”当是二字本义的组合,“数”作几种、几个讲,“术”作办法、方法讲。
至汉时,文献记载的“数术”,已与今日通常认为的“数术”相近。《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叙述成帝时校书之事:“太史令尹咸校数术。”颜师古注:“占卜之书。”可见在唐人颜师古看来,汉时的“数术”,以占卜为最。因此我们可以基本肯定的是,在汉时,“数术”的基本内涵已经形成了。
“数术”自汉时确定其基本内涵后,一直到唐代,是没有太大变化的,虽然期间因其本身技术性知识的特质,内容多有升降变化,旧的门类逐渐消亡,而新的内容又在原有的基础上得以发展,但其整体涵义,确实是变化不大的。
宋代以来,主流学者崇道鄙术,斥“术”为不经,受此影响,“数术”的涵义发生了新的变化:有宋始,算术首先逐渐从“数术”中分离出去。当时这种将算术分出“数术”的观念并未形成公论,宋人所著目录,有仍将天文、历数、蓍龟、算术并列于“数术”之内的,有的则已将算术剔除出去。至明清之际,“数术”的内涵发生了剧变,天文、历法、算术皆从“数术”中脱离,形成了我们今日所讲的数术。
“术数”的涵义,与“数术”相类。如《后汉书·张衡传》引李贤注云:“《汉名臣奏》曰,蔡邕曰:‘言天体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术数具存,考验天状多所违失,故史官不用……”“术数具存”是说其在言天事上方法、道理具通,只是在具体的考证核验天象上多有失误。这里的“术数”,也仅仅是二字本义的组合。这两词通用的情况也常见于文献之中,如《北史·晁崇传》序:“今各因其事,以类区分。先载天文数术,次载医方伎巧云。”下面紧接着又说,“晁崇,字子业,辽东襄平人也。善天文术数。”此处将“数术”“术数”不加区分地连用,是非常明显的例子。此种涵义,多用来指相术占卜之事。
“术数”的另一种涵义,指权谋之术、刑名之学。这种涵义的出现,直接受到“术”字本义的影响,前述已及。
可见,“术数”之涵义,较为确定的是阴阳五行、占卜相术之类和治国御下的刑名权谋之类,那么“数术”之中的天文历算是否也是“术数”之中的内容呢?
《后汉书·循吏列传》述及王景时说“好天文术数之事”。《北史·高允列传》:“博通经史、天文、术数。”前者以天文、术数并列,后者以经史、天文、术数并列,均置天文于术数之外,以文义来看,其所指“术数”,似专为占卜相术之类。可见“术数”更重于术,可能在一开始,天文历法算术就不在“术数”之列。
“术数”和“数术”相比较,少了天文历法算术,却因重于“术”字,而多了权谋之术的涵义;而“数术”重“数”,则有天文历算的涵义。概言之,一切涵义皆由“数术”“术数”二词本义衍生。
二、数术源流
数术(按此处专指占卜相术之类,“数术”与“术数”相通,以下统称“数术”)之起,可溯至远古。《汉志》:“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又据 《周礼·春官》记载,总管卜筮、占梦的职官是大卜;大卜又有卜师、龟人、菙氏、占人、筮人、占梦、视祲等下属,分司各类“观妖祥、辨吉凶”的具体工作;太史亦兼掌卜筮。可见至迟在西周时代,已经形成了掌管数术的国家机关——史官集团。逮至战国,数术进入了一个大发展大繁荣时期。
1.数术的勃兴
在中国古代,脱胎于远古巫术的数术(诸如卜筮、星占、占梦等)有着悠久的历史。西周时期,数术应用有所发展,基本形式渐有增加,数术在政治、军事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在长期发展基础上,伴随着社会的巨大变迁,春秋战国特别是战国二百多年间,中国数术进入了一个显著的发展时期。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数术形式,大多源自战国。无论从形式还是本质方面来看,战国都是中国传统数术的重要奠基期。
战国数术的迅速发展表现在:第一,数术种类激增。战国时期,在古老的卜筮、星气、梦占等数术之外,原先尚不显著的风角律占、相术、式占、时日、形法等数术形式得到较大发展,有关记载大量出现。特别是新起的建除、丛辰、堪舆、刑德、遁甲、太乙、纳音等各种择日术尤为繁盛,大有超越传统卜筮数术地位的势头。此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杂占之法出现,如: 人字占、艮山图、神龟占、博局占、筳篿、荆决、蠡卜、手相……可谓层出不穷。战国是数术勃兴的时代,在中国历史上,似乎还看不到可与之相比的时期。而且此后,战国新出数术中不少一直是中国传统数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传统数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周礼·春官》: “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三兆”一说分别为帝颛顼、帝尧和周人的龟卜之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繇)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郑玄注作夏、商、周三代的占梦之法)。其经运十,其别九十。”可见战国时龟卜、筮占和占梦这三种数术各有若干家并行于世,自成体系,繁复细密。
更典型者为天文占。春秋以前的天文占主要局限于日、月、岁星、大火、彗星等少数天体及云气之象,随着天文历法知识的进步,战国时期其范围要广泛得多。马王堆帛书《天文气象杂占》和《五星占》证明,战国星云之占不仅涉及日月、五大行星、北斗和众多恒星及气象现象,而且分类和占断极为繁复,如仅彗星就有29个图形和18种名称,“气象”(云气) 亦有多种,每一图形下均有吉凶占文。更为关键的是,战国模拟人世的星官命名体系的完成、二十八宿的确定以及分野说的进一步发展,为天文占的发展奠定了最重要的学理基础。
第三,数术著作大量涌现。商代西周之时,受经济、社会条件制约,文献著述很少且均藏于王室和贵族之家,数术文献当亦如此。至战国则已完全不同。《汉志》著录西汉皇家图书596种13269 卷,其中归属数术的图书多达190 种2528 卷,以种数论,数术书占全部书籍的30%以上。 这些书籍较大部分属于西汉著作,但先秦之书也有一定比例。最多的是记载较为翔实的“诸子”之阴阳家,所收21种著作中至少有15种为战国文献,几近四分之三。据统计,考古发现战国秦汉时期的数术类书籍,计有73种,为《汉志》著录数术书籍的三分之一强,且绝大多数不见于该志。这还不包括其他出土文献中含有数术内容的部分。诸多考古发现的数术文献,应有相当比例属于战国古书。江陵张家山所出汉初《史律》规定: 学卜之童,“其能诵三万以上者,以为卜”。“三万”,指卜书三万字,足见当时此类书籍之多。可以断言,战国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著述高峰期,同时也是第一个数术文献创作的高峰期。
第四,数术在民间普及流行和简便化。《诗经·小雅·小宛》: “哀我填寡,宜岸宜狱。握粟出卜,自何能榖。”春秋战国以前,民间已存在数术活动。但我们根据古籍记载和数术的实现条件可以推测,当时民间更流行的可能还是一些简单巫术,而龟卜、筮占、天文云气占等数术占候形式,则主要为王公贵族所掌握和运用。然而到了战国时期,有关民间数术活动的记载大量出现,数术活动在民间已经非常流行和普及。当时数术活动或已成为民间基本职业构成,民众可以方便地获得多样化的数术服务。
第五,数术阴阳五行化。商代西周时期数术已出现了某种数字化发展趋势,最典型的例子是从商代数字卦到《周易》的发展。战国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并有决定性的变化。在“凡人神以数合之”(《国语·周语下》) 意识的支配下,各种巫术和早期数术逐渐向真正意义上的数术转变。而其最突出、最关键的变化,则是阴阳五行化。
战国时期阴阳学说逐渐系统化,五行生克和配物也已成型,二者相互结合为阴阳五行学说,形成了阴阳家。阴阳家的核心是: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最完整体现这一模式的,是《月令》类的文献。《月令》本有古老渊源,即《夏令》之类的政书,而战国时期各国大致都已形成了制度化的月度政事安排。战国阴阳五行家将其学说和制度化的月事安排相混合,配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这种阴阳五行化的国家政事年历,最早见于长沙楚帛书,成型于《吕氏春秋》的“十二纪”。“十二纪”后来被汉儒编入《礼记》,改称《月令》。《月令》详细规定了君主、官府一年四季十二月中的行为规范,而其依据和原则就是阴阳五行的运行变化规律。对应于这个规律,统治者被要求“凡举事,毋逆天数,必顺其时,慎因其类” ( 《吕氏春秋·仲秋纪》) 。
《月令》的出现是阴阳家和阴阳五行学说已经成熟的标志。由于阴阳五行具有辩证的理论思维和良好的推导性,因而对中国统数术文化的发展影响至为深刻,其不仅为数术的推演和具体应用开辟了广阔道路,更规定了未来数术发展的基本逻辑法则。正是在此背景下,阴阳五行学说已经在战国时期的各种数术上显著展开,将它们纳入自己的框架或打上鲜明印记。可以说,战国是中国数术史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从战国时期开始,中国数术史进入了阴阳五行时代,而和此前的阶段判然有别。
2.数术观念的流变
《汉志》叙述“数术”源流,将之归于“明堂羲和史卜之职”,在班固看来,明堂羲和史卜之人失其官守后,数术类书籍便出现了残缺不全的情况,即使数术类书籍俱在,亦没人能够胜任如此要职。班固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念,是因为在他看来,能够通晓天地祭祀、宗庙仪式、测算星历以及占卜断事的人,应当具备极高的修养与品质。《汉志》中的数术书籍共为六类,班固总结“五行”类文献说道:“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书》云‘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言进用五事以顺五行也。貌、言、视、听、思心失,而五行之序乱,五星之变作,皆出于律历之数而分为一者也。其法亦起五德终始,推其极则无不至。”在班固看来,五行为五常、五事、五星、五德的内在原理,五行可以小到个人的貌、言、视、听、思五事,可以大到国家命运和朝代更迭,万事万物都可以放入由五行组建的模型中。班固所举的上古数术家皆是其心中的理想楷模,这些人不仅精通星宿行度、日月盈缩、历法测算等技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根据天象、气候、节令等客观世界的现象,推知国家未来的祸福,进而规劝君王,使国政归于正道。
其后,班固指出,民间“小数家”将五行与吉凶挂钩,在风行于世的同时,也逐渐造成了学说的混乱。显然,“小数家”是数术家中最下者,这也就透露出,研习数术的人实际上有云泥之判、圣俗之分,数术也有大小高低之别。
承接《汉书》的两部史书是《后汉书》和《三国志》,两部重要的史书分别设置了《方术列传》和《方技传》。我们取《后汉书·方术列传》对汉以来人们对数术方技的看法加以解析。
范晔在《方术列传》开头直接引用孔子的“卜筮者尚其占”以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即作为一个君子,必须要掌握四个要素,卜筮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对于先王而言,卜筮可以判断祸福,决定疑问,甚至可以预见未来。
在范晔看来,数术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上古数术“靡得而窥”,甚至都是属于“圣人”或者“先王”之 学。降至第二阶段,两汉时代的数术仍可用于“探抽冥赜,参验人事”,但因为“时有可闻”,其神秘性以及神圣性逐渐退减。至于第三阶段的数术,在范晔看来已经趋向于世俗化,绝不如第一阶段一样能够“幽赞神明”,也做不到第二阶段的“探抽冥赜”,仅仅是“时亦有以效于事”。
从史传中可以看到,数术的重要性开始下降,而这一点在目录学的分类上体现得更为明显。有晋以来,目录的分类便以七分和四分两种方式为主。就七分图书目录而言,数术类书籍依旧独立成目,体现出这一类书籍在图书分类中的重要性和专门性。魏晋时期,图书目录四分法的出现改变了自《七略》以来七分图书的做法。创制四部,始于西晋荀勖:“一曰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三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将荀勖的四分与《汉志》的七分对比,虽然数术书籍前置到了四部中的乙部,但是数术书籍不再被单独视为一类,实际是地位下降。
目录的异动往往能够反映出观念的变化,在《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中可以窥见一些端倪。数术方技类书籍在《隋志》的子部,其分类为天文、历数、五行和医方,与《汉志》分类大致相似,但是对于数术方技类书籍的看法却发生了转变:在《汉志》的观念中,顶级数术是能够贯通天人的神圣之学,故而《汉志》序文多是褒扬之辞。《隋志》观念与《汉志》迥然有别,数术的神圣性在《隋志》中被完全消解:“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医方,圣人之政也,所施各异。世之治也,列在众职,下至衰乱,官失其守。或以其业游说诸侯,各崇所习,分镳并骛。若使总而不遗,折之中道,亦可以兴化致治者矣。《汉书》有《诸子》《兵书》《数 术》《方技》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隋志》将数术方技看作圣人异政的产物,王官之学的附庸。如此,数术方技的性质便与诸子等同,只是通向至治的康庄大道之前的蹊径而已。
《汉志》中的数术是圣俗之别,文辞多宗圣而鲜非俗,《隋志》中的方术乃是官俗之别,文辞多尊官而鄙俗。这是因为,在《隋志》看来,数术到了民间层面,吉凶之占可以完全背逆,善恶之别可以等同混一,以至于数术细碎混乱,朱紫难辨。《隋志》这种对于数术方术观念的转变由来非一朝:固然历史记载中有诸多方术应验的事迹和神乎其神的传闻,但就实际应用而言,方术时常会出现“诬罔”“反谬”“不验”等情况,以至沦为“诡俗”,即使应验也仅是因为“亿则屡中”,更别有巫蛊左道、末世谶言、授命符箓等淆乱大众。其中,数术中的谶纬等预言之学最为人主深忌。这种官俗之别的理念起源甚早。自王莽以降,谶纬之学成为能够登上帝位的舆论标配,故而到了魏晋时期,政府不得不出面对此乱象加以限制。此后历朝历代对于方术都有严格地划分和管控:“天学在古代是一种沟通天与地、人与神的最主要手段,独占此种手段,就能确立王权……在古代中国,天学对于谋求统治权者为急务,对于已获统治权者为禁脔。”
在官俗之别的影响下,数术中仅有与《易经》相关的部分仍受到重视。在古人既有的观念中,《易经》为圣人尊天法地之教,所以数术方技中与《易》相关的典籍仍可依附于经典之后而不流于鄙俗。方术虽然在历代的史传书籍中处于末尾,但人们对于《周易》的研究和探讨却如火如荼。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了清代,《四库全书总目》:“中惟数学一家,为《易》外,不切事而犹近理。其余则皆百伪一真,递相扇动。”认为除了《易》这一类数术文献,其余都是迷信书籍。这种鄙夷方术的观念亦早有端倪,唐代僧道世《法苑珠林》载北齐天保六年佛道对话,北齐文宣帝高洋就已经指出:“方术小技,俗儒耻之,况出家人也。”说明至迟到北齐,对于方术持鄙薄观念者已非仅仅限定于儒生,连从属于方家的佛道二教亦抱此偏见。这种观念是根深蒂固的,至今人们对于数术方技的观念也与《总目》相差无几,都将其视为迷信的代言词。
从史传、目录中记载来看,人们对于数术方技的看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魏晋以前,数术方技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且有高下之分,圣俗之别。第二阶段,从魏晋开始,数术方技的地位开始下降,并由单独的目录分类沦为子部的一种,此时数术方技由于受到政府的限制,开始出现官学与俗学的分别。第三阶段,隋唐以后,数术方技的地位进一步下降,尤其是到了明清,数术方技逐渐成了迷信的代言词。
值得反思的是,我们不应当以现代的迷信观点来看待古代数术方技类书籍。现代人有色眼镜下的数术方技,其实在古人的思想世界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从积极的意义上讲,数术方技的性质实为古代“科学”,古时虽无现代学科的分类观念,然而数术方技却与古人的文化信仰、思想世界和知识体系密不可分。因此,数术方技知识对窥探古代历史和思想文化,尤其是古人的精神世界有着相当积极且重要的作用。
三、数术例举——一种简单易行的占卜方法
数术的内涵及其源流,前述已明。《易》作为古代圣王法天象地“以究天人之际”的重要成果,在诸多数术门类中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代表性,现举一简单易行的占卜之法,来看看民间占卜中的《易》学渊源。金钱演卦,具体操作如下:
1.入静
古人认为占卜是与天地造化沟通,所以占卜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占卜时一定要遵循三个原则:无疑不卜、卜不过三、心诚则灵。在正式占卜之前,应该有一个进入占卜的程序,叫做“入静”:首先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如果在室内,最好要拉上窗帘,点起蜡烛。然后正襟危坐,心情要放松,可以用一段时间调整自己的呼吸。此时不能胡思乱想,而只能想自己要问的事情。为了避免分心,可以把自己要问的问题写下来放在面前。写的问题要尽量清楚明白,应为询问句,而不能是陈述句。比如,问财运,可以是:“做这个项目能不能赚到钱?”也可以是:“这个行业市场前景如何,值不值得投资?”而不能写“做这个项目会赚钱”(陈述句)或“我已经投资这个项目了,就是想知道能不能赚钱”(不疑)。
心情彻底放松之后,就可以进入正式的占卜程序了。
2.起卦
占卜第一步为起卦。古人讲究“心诚则灵”,在起卦之前要静心,默念自己要问的事情。念完之后就可以把三枚铜钱合在手心里,晃动手掌,然后将铜钱丢在桌子上(上述动作连续重复六次,依次记录结果)。观察铜钱的正反情况,这时会出现四种情况:
第一种:三枚铜钱中有两枚正面向上,为奇数,为阳(少阳),记做“——”(阳爻);
第二种:三枚铜钱都是正面向上,为奇数,为阳,只不过这个阳数较大,叫做老阳,记录时要在阳爻的后面画个圈:“—— ο”;
第三种:三枚铜钱中只有一枚正面向上,为偶数,为阴(少阴),记做“--”(阴爻);
第四种:三枚铜钱都是反面向上,为偶数,为阴,只不过这个阴数较大,叫做老阴,记录时要在阳爻的后面打个叉:“-- ×”。
3.画卦
第二步为画卦。画卦时要按照从初爻到上爻,即从下到上的顺序依次画出六爻,这样我们就得到了六十四卦中的一个卦象。“一阴一阳谓之道”,物极必反,“阳极变阴,阴极变阳”。即老阳“—— ο”和老阴“-- ×”代表的两个爻要取其变爻(动爻),分别变成“--”和“——”。这种阴阳相生的变化之理是《易》学的精髓所在。变化之后的卦叫本卦的“变卦”或“之卦”。
例如,我们六次起卦的结果分别是:两正(——)、三正(—— ο)、一正(--)、两正(——)、两正(——)、三反(--×)。按照从下到上的顺序画出六爻,我们就得到了下图所示的卦象:
这就是这次卜得的本卦,它是《周易》第五十八卦兑卦。因为第二次摇出三正(老阳“—— ο”),第六次摇出三反(老阴“-- ×”),相应地,上面的这个卦象中的第二爻要变成阴爻(--),第六爻要变成阳爻(——)。变化后的之卦是《周易》第二十五卦,叫做无妄卦,这次占卜的所得卦象就可以称之为“兑之无妄”。
4.断卦
民间占卜之法种类繁多,仅金钱卦而论,就有多种断卦之法,有的在断卦之前还需要装卦(即给卦象配上天干地支阴阳五行六亲六神等)。我们就用最简单的,按照朱熹《易学启蒙》中的方法断卦:
第一种情况,六爻不动,以本卦卦辞断。例如:上面例子中我们卜得的本卦兑卦若无动爻,则以兑卦卦辞“兑,亨,利贞”一句解卦。
第二种情况,一爻动,以本卦动爻的爻辞断。
第三种情况,二爻动,以本卦两个动爻的爻辞断,且以后起爻为主。上述例子就是这种情况,我们需要综合看兑卦第二爻爻辞(“九二,孚兑,吉,悔亡”)和上爻爻辞(“上六,引兑”),且以上爻爻辞为主,就可以解卦。这里解释一下六爻的规范叫法:从下至上依次叫做:初爻(第一爻)、爻二(第二爻)、爻三(第三爻)、爻四(第四爻)、爻五(第五爻)、上爻(第六爻),在爻辞中,要根据阴阳的分别,用“六”(阴爻)和“九”(阳爻)来表示,所以兑卦的六爻分别名为:初九、九二、六三、九四、九五、上六。
第四种情况,三爻动,以本卦卦辞和之卦卦辞断,且以本卦卦辞为主。
第五种情况,四爻动,以之卦中两个不变爻(静爻)的爻辞断,且以先起爻为主。
第六种情况,五爻动,以之卦中静爻的爻辞断。
第七种情况,六爻皆动,乾坤两卦以“用”辞断,其他以之卦的卦辞断。这里所谓“用”辞指乾卦和坤卦中六爻爻辞外特殊的一句爻辞,即乾卦中的“用九,见群龙无首,吉”和坤卦中的“用六,利永贞”。
“知易者不占,善易者不卜。”《易》,时历三古,人经三圣,书有三易,是古人探求世界大宇宙同人生小宇宙之间关系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总和,其旨在于“敬天保民”。如果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或者没有当决不决的犹豫,最好不要卜卦。一句话:“没事少算命!”(请手动说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