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论:打开思路,突破因果论的局限

《未来世界生存法则:李松蔚认知思维》

05 因果论:打开思路,突破因果论的局限

《涅槃经》中有一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意思是说我们种下什么样的因,就会得到什么样的果。西方哲学也很推崇因果,苏格拉底就曾说,每件事情发生都有它的理由。这让我们在认识世界时会产生一个信念:我们得到一个果,首先就会去寻找它的因,会倒推之前发生了什么事。

这是一种思考方式,叫做因果思维,之前的一件事发生了,会导致之后的一件事情发生,在发生的两件事情之间建立关联。但这种思考方式,一定是在任何时候都对我们有帮助的吗?它还有没有其他可能性呢?其实,自己的想法和世界的关系,涉及到一个新的理论学科,叫认识论,它研究的不是世界本身,而是我们认识世界的思维过程。

但因果关系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东西吗?不是的,它是我们头脑构建出来的产物。这是科学哲学的范畴。日常生活中,有一些被我们认为约定俗成的因果联系,可能是错的。

比如一个妈妈在发火,为什么呢?她很容易建立一个因果联系说:我发火,因为孩子做了错事。建立这样一个联系之后,就可以把发火的责任放到孩子身上了。“我不想发火,但孩子太气人了,我控制不住要发火!” 这时候,她的状态就是被决定的,不可控制的。但就在这时,她忽然接到老板的电话,她的语气立刻就变了,变得非常温和。她的愤怒停下来了。直到挂了电话,她脸色一沉,接着继续发火。

这种场景在生活中很常见?意味着什么?我们的发火其实是可以收放自如的。所以阿德勒心理学就提出,我们的反应,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东西。

我们认为的一些因果联系,在现实生活当中,只不过是我们的一种说法,一个托辞。我们经常解释一件事情的原因是什么,但其实,那些“原因”并不一定就会导致所谓的后果。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有很多因素的共同作用,最大的因素就是人。人是有自主性的,即自由意志,这是最大的变量。一件事情发生了,我们可以自主决定后面的事发不发生。

但很多事情都是由复杂的因素共同决定的,并不是每件事都在我们的决定范围内,而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忽略这种复杂性,构造简单的因果关系。把一件事的原因说成是另外一件事,其实是我们主观创造出来的,一种片面的联系。不同的人,可能会创造出不同的因果关系。

不同的因果关系,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意义呢?其中一个意义就在于找不同的责任人,这是另外一种思维方式,叫做责任划分。它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做因果推断的一个内部动因。一件事情发生了,它可能和好几个人都有关系,那么谁来承担这个好处,或者弥补这个损失?我们需要做1个区分,区分的最终目的,是把责任落实到某个人身上。即找原因的本质,是为了找一个人负责。

这个思考角度的用处在于,帮助我们寻找解决方案。找原因不是目的,找责任人也不是为了责备他,解决问题才是目的。视角不同,能想到的办法就很不一样。有些因果联系的方法很好用,发现原因,问题就解决了,但也有一些问题,运用常规的因果视角,是没办法解决的,比如它的原因发生在过去,过去发生的事无法改变;或者我们把原因归结为别人,如果那个人不改变,这个问题也就无解了。

要找出更多的解决方法,就需要我们跳出因果思维,多去考虑我们怎么样让不同的人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因为因果思维,固守一个看问题的角度。这种思维方式的突破,可以帮助我们在问题中引入更多的人,产生更丰富的可能性。

怎么突破因果思维,引入更多的人呢?可以采用列表分类的方法,写三类不同的责任人,责任人分别是别人/自己/不可抗力;

比如最近工作压力太大,为什么?有可能是因为老板,他太狠了,动不动就定很重的KPI;有可能是因为自己,不懂得拒绝,老板每次给我增加工作量,我都会答应;也有可能是因为快年底了。

然后再往下增加一栏,写解决方案,看看不同的因果联系,可以给我们带来哪些不同的解决方案?比如如果是因为老板太狠,那解决方案只能是改造老板或者换一个老板;如果是因为自己不懂得拒绝,那我们就要练习说不的能力;如果是因为快到年底了,对应的解决方案就是坚持,等到明年就好了。这样就可以给我们不同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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