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妞泡出新高度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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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问起爱好,男生大概会说喜欢香车美女,而女生大多自诩吃货,喜欢美食和逛街。

但若是接着再问:你更喜欢法拉利911还是保时捷Macan?你爱的女孩是喜欢喷Dior的香水还是CHANEL?大概很多人都会一时语塞,答不上来。

而在《闻香识女人》中的弗兰克中校堪称泡妞专家,他虽然眼睛全盲,但能够仅凭香水品牌就辨别出女人的身高,发色甚至眼睛的颜色。

在飞机上他仅凭空姐身上英产的“芙蕾丝”香水味和加州口音就知道她的名字叫达芙妮,只因为加州的小妞向往成为英国淑女时,一般都会用这种名字。

而这些都是源于弗兰克对生活的深刻理解和感悟。

历史上也有很多人,总能把平平无奇的事做出新高度,而我们可能永远也做不出他们的成就不说,连玩也不如他们会玩。

陆游撸猫的时候,写了十二首咏猫诗。

苏东坡是个文艺型吃货。爱吃又会吃,所以有了东坡肘子、东坡肉、东坡豆腐、东坡饼……

梁启超喜欢打麻将,麻将一圈毕,锦绣文章成。

同样张恨水也是麻将的铁粉,左手麻将,右手稿子,打完稿毕。

乔布斯曾言:“领袖和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

泡妞,撸猫,美食,麻将,都是很多人的最爱,但在做的时候并没有其他新奇的感觉,甚至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中,会失去吸引力。

而他们却能于平凡中体会到不一样的趣味,并且创造出新的高度。

有些人即便享尽天下美食,游遍世界也没觉得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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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场菜鸟搭讪女生的时候总会出现极为尴尬的情况,比如做完介绍之后,就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最后无可奈何的时候还会扯起家常。

而在电影中,弗兰克搭讪唐娜时,不仅嗅出了她身上的欧吉维姐妹香皂味,而且邀请她在舞池里一起跳探戈的一段表演已成为经典,堪称撩妹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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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弗兰克不仅会跳舞,且有着很高的品味和审美。他知道葡萄酒色的领巾是女人的最爱,领带要系温莎结,喝酒要喝“约翰·丹尼尔”,吃面包要到橡树餐厅……

这些细枝末节都能看出他的见识之广,阅历之深。若不是阅女无数,他何以能够辨别出种类繁多的香水品牌。由此可见,广泛的知识面和大量的知识储备是创造新高度的地基。

王小圈在解释怎样成为有趣的人的时候,曾提过这样一个例子:

我有个姑妈做菜一直很难吃,我非常难以理解做菜这种不算很难的事情,为何她可以做到几十年没长进。后来我发现,她不是不会做,而是小时候穷惯了,吃不出好坏。类似瞎子不能画画。

而这种感知力有时候也是一种富贵病,穷人要获得也不容易。饿死鬼只求吃饱,吃饱了才能细分出不同菜品的味道。

不知美为何物的人自然创造不出美的事物,而这种鉴赏能力是需要广博的见识才能拥有的。

弗兰克熟悉巴黎的程度让人惊叹,高档餐馆的老板也是他的熟识,他还曾担任过总统的幕僚,见识多了,自然囊中有物。

有时可能限于种种原因,我们没办法行万里路来增长见识,但读书绝对是最经济实惠的方法,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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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岱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大意是说没有喜好的人不值得交往,因为他们没有深层次的底蕴和情操。

一些人工作只为了工作,赚钱只为了赚钱,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长处在哪。而有些赚钱仅仅是为了换自由,只有赚够了充足的资金,才能用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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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爱好是精神生活建构的开始。因为喜爱,你在所爱的东西上会投入更多时间,了解更多的知识,从而拓宽你的知识面 ,进而具备一定的鉴赏能力,最终能够在某一领域作出新的高度。

弗兰克眼盲但心不盲,他在用心感受这个世界,也正如他所言:

有些人一分钟内过尽一生。

有些人每天都在做同样的事,麻木的活着,不知生活的乐趣。与罗曼罗兰在《约翰克里斯朵夫》里曾写过一段话异曲同声:

“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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