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身份,杀手x歌手
双向暗念
搭配《感受她》一起食用,效果更佳~
在S市,每个夜晚,各种霓虹彩灯照耀着整座城市,多少人在不同的夜晚在这里相同的醉生梦死。
午夜时分,大街上叮叮当当的电车,飞驰的红旗轿车,车夫们等在大酒店门口,望着能拉上一位客人,补贴家用。
身穿一身名贵西装的男人们和靓丽的女人们成为点缀这条街道的重要元素。
在和平街上并不像眼前看去的那么美好繁华,在街道的中心位置有一座富丽堂皇的大酒店——丽都酒店,在这里面的人不是大富大贵,就是位高权重,但无论在外面有多么大的能耐,进了饭店,都得按照饭店的规矩来办。
酒店旁的一条斜支出去的小街道,偶尔会有行人路过,在街道进去不远处的一家酒吧还透露出微弱的光。
酒吧处处充满了不一样的情调,木制的装饰让人们在这里不由得放下了心中的疲惫,暖黄的灯光让这个房间安逸舒适,林野笙穿着卡其色的背带裤和同色系衬衫,坐在舞台中间,伴着他自己的乐队,透过话筒呢喃着让人心醉的民谣。
吧台前、酒桌上,零零散散坐着的人们,带着微醺,跌进今夜的柔软。
唱完最后一曲,林野笙放下话筒坐在了吧台前。
“小六,老规矩。”
“好嘞,老板。”酒保小六起身去调酒。
“都说了,别叫我老板。”
“好嘞好嘞,笙哥。”林野笙一边品尝着今夜的酒,眼神忍不住朝斜前方望去。
江乔菀没事的时候,穿着最宽大舒适的衣服,每晚都会到这家酒吧挑选一个能看见舞台的小角落,一杯酒,一个人,坐着享受属于自己的夜晚。
“你好,我可以坐这吗?”
江乔菀抬头看见刚才唱歌的男子笑脸盈盈的看着自己,一双桃花眼不知道是不是看谁都是这样含情脉脉的,但是这一刻江乔菀觉得自己坠入大海。
“可…可以…请坐。”
江乔菀从来都没有这么结巴过,心理暗骂自己不争气,但是看见过形形色色的帅哥,但是没见过每一处都长在自己审美点上的人。
“江乔菀,你咋这么没出息呀!”江乔菀在心里对自己骂骂咧咧。
林野笙仿佛看见了江乔菀心里的可爱想法,不禁低头暗笑,坐在离江乔菀不足半米的距离,手里握着酒杯,手指不停的在上面摩挲着,想了很久终于开口了。
“嗯…我见你经常来这里,你也喜欢这种音乐吗?”
江乔菀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一般在酒吧里的男人都带有强烈的目的性,上来就直接明了,没想到这个小主唱这么纯情,一看就是一个没经历过情场的小男生。
“还可以呀,刚才你在上面唱的很好听。”
江乔菀带着标志性魅惑的笑容对着林野笙说,“徐翎。”将自己手上的酒向前递了递。
林野笙也将自己的酒递过去,轻轻的碰了一下,“林野笙。”
说完便没有了下文。林野笙觉得自己很奇怪,面对别的事情天不怕,地不怕,怎么到她这里就那么不对劲呢?
在江乔菀第一天来到酒吧的时候就注意到她了,那抹身影在心理挥之不去,接着这几天,林野笙都在想以什么理由来和她搭话才会显得不那么刻意,思来想去,始终无果。
两人就这么在那里坐着,看着台上的表演,偶尔会低声说几句话,也不会觉得旁别坐着不熟悉的人而感到不自在,反而很惬意,很舒适,向身边的人已经认识了几十年的模样。
随着最后一首歌的结束,江乔菀准备离开了,她缓缓站起来略带着懒洋洋的感觉,
“林先生,谢谢你的酒和陪我的这么一会。”
“徐小姐,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不用了,谢谢你,下次再见。”
江乔菀懒懒的离开酒吧,融进外面喧嚣的繁华都市。
林野笙看着江乔菀消失的身影,脑海开始复盘刚才自己的表现,真想一拳垂死自己。
“嘿,笙哥,看什么呢,走啦走啦,下班了。”小六撞了撞林野笙,他这才回过神来。
在接近了江乔菀后,林野笙对她越发好奇,一种极度占有欲的好奇。
“喂,武子,帮我查一下徐翎,越详细越好。”
“好的,笙哥,欸,我不是说啊,你是不是对这小妞有意思啊,我在酒吧这几天你就盯着她看,我…..”
“好了,你可以闭嘴了,你怎么那还么话多啊,给你说过,人死于话多,还有啊,人家有名字,她叫徐翎,嘴巴放干净点。”
“笙哥,我先去帮你查资料了哈,下次见。”
林野笙看着挂掉的电话,心里莫名就开始生气。
江乔菀在那晚以后再也没有去过酒吧了,虽然她非常喜欢在那里的时光,更喜欢林野笙,在去那的第一晚,那颗心就随时为了林野笙在跳动着,但她明白,像她们这样孤独飘荡的人,别与世界有太多的纠葛。
在被搭话后,江乔菀再没有去过那里了,有的人只能远远的看着,一旦接近了,就怕跌入万丈深渊。
可是有的人怎么可能说忘记就忘记。
在上一个冬天,江乔菀在酒吧附近刚完成刺杀任务,身上华丽的礼物还没来得及褪下,就看见天上开始飘零这今年的第一场初雪。
江乔菀手上提着高跟鞋,身上披着在刚才会场里随手拿的西装披在身上,在小巷里伴着一盏又一盏昏暗的路灯,看天上飘零的雪花,洋洋洒洒,会和自己一样吧,悄悄地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也会悄悄地离开,没人会记得。
忽然听见缓缓温暖的男声,侧头望去,透过薄薄的雾气,看见玻璃里面,舞台上橘黄灯光下正在唱歌的林野笙,江乔菀那时觉得一股暖流随着歌声沁进自己的身体里面。
江乔菀仔细看了看林野笙,灯光打下来,挺拔的鼻子,恰到好处的下颌,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
在窗外匆匆的一瞥,让林野笙这个人住进了江乔菀的心里,之后,没事的时候,江乔菀便进场自己一个人到酒吧里来,有林野笙表演节目的时候,江乔菀便静静的坐在台下,从头到尾的看着林野笙,跌进了他的音乐里,没有林野笙表演节目的时候,便点一杯酒,喝完就离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去酒吧看林野笙的演出成为了江乔菀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偶尔在路上看见一位神似林野笙的人,也不禁回过头再去寻找,一面秉持着职业操守,一面又忍不住去想他。
江乔菀从小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觉得自己是垃圾堆的孩子,经常饿着肚皮在街上游荡,去垃圾桶翻找别人扔掉的食物,但是小小的江乔菀有着极强的自尊心,从来不会去接受别人施舍的食物,非要说自己做点什么回报对方,哪怕是帮他们拿一下手里的包裹。
江乔菀没想到会有一天又个穿着皮衣的大叔蹲在她面前,说给她物质上的需求,说帮她找到她的父母,说教会她武功。
江乔菀不由自主的跟着他走了,她想要得到力量,想要得到能力,以至于在街上时不会被其他的毛头小子欺负,希望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活下来。
人在成长时,时间是过的飞快的,江乔菀在每日狼人一般的训练下却长着与环境大相径庭的相貌,慢慢的,姣好的面孔,傲人的身材随着年龄的生长都展现出来了,在这种男人成堆的地方,又这般尤物,那些人的眼中透露出狼性。
在这里,优胜劣汰,一切用实力说话,自己实力不够死在别人的手下也是常有的事情。年轻的身影一跃而下,一具大汉的身体倒下,江乔菀擦了擦自己的宝贝匕首,扬长而去。
“又是一个自不量力的家伙。”
在这里对江乔菀有龌龊心思的人不少,付出实际行动的人也有,但无一例外死在了江乔菀的匕首下。
回到组织,江乔菀看见又一个带着组织徽章的人被蒙着头押着去被了结掉,在他们组织有一条特别的规矩,不许动情。
这个组织的老大也曾是一个风情万种的人,在她闯荡s市时有一段不为人知的伤心情史,从此变得心狠毒辣。
江乔菀也不是一个八卦的人,没去多打听,只知道在这个女性比较多的组织里面,最忌讳的就是动了情,一旦被发现,都只有一个下场。
从小江乔菀便吃尽了这世间的酸甜苦辣,对身边的事情都不是很敏感,这也导致她给人总是冷清疏远的感觉,她的世界从始至终只有她一个人。
“笙哥,笙哥,你猜我查到了什么,可是好东西哟。”武子兴冲冲的走进酒吧,
林野笙伴着摇摇晃晃的音乐,在吧台上细细品着小酒,“什么呀,我看看。”
武子在口袋里面东翻翻西翻翻,终于从上衣胸前的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小张纸条,“呃…那个,笙哥,要不我念给你听?”
林野笙看着他手上的小纸条,简直无语。
“徐翎,孤儿,无父无母,现在在丽都酒店是当红花旦,歌声极美,住在和平二路的皖北二层,没有前任。”
“没了?”
“没了。”
“就你这点,我出去随便抓一个路人都可以问出来,要你何用。”
林野笙咬紧后槽牙比划着要捶武子。
武子见状熟练的躲避着,“欸欸欸,笙哥,笙哥,我再去找找看,我走了。”说完一溜烟的跑出酒吧。
林野笙看着纸条上干干净净的江乔菀,总觉得不可能,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孩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丽都酒店当红花旦这一位置,是怎么在这暗流涌动又虚伪肮脏的s市活下来的呢?
不久后,林野笙收到一份密报。
徐翎,本名江乔菀,秋水组织的头号杀手,从小生活在组织中,对组织也是一片忠心。通过色诱,使对方降低警惕,擅长用匕首作战,现明面上的身份是丽都酒店的当红花旦,常利用此身份进行刺杀活动,但组织上有明确要求,不滥杀无辜,刺杀的都是罪有应得的人。
原来,原来我们都是一类人,亡命天涯的赌徒。
过了好些日子,江乔菀似乎忙忘了之前对自己的flag,忙完一天后,照旧来到了酒吧。
“小六,来杯酒。”江乔菀活动活动了脖子。
“徐小姐,你的酒来了。”
“谢谢。”
江乔菀抿了抿酒,真的只有酒才能让自己感到半刻的轻松。
伴着音乐,江乔菀不知道是今天的酒太烈还是太累了,意识开始迷迷糊糊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回过神来,发现酒吧一个人都没有,“小六,小六,欸,人都去哪了。”
温暖的灯光笼罩着整个酒吧,江乔菀慢慢趴在了吧台上,看着林野笙以前坐着唱歌的位置,意识飘忽了起来。
“你太干净,太美好了,我不想沾染了你。”江乔菀低声呢喃着。
林野笙接到小六的消息,说江乔菀来到酒吧了,马不停蹄地赶回来,并让小六把酒吧情场。
赶回来时,林野笙看见江乔菀趴在吧台上,但好在感觉还是清醒着的。林野笙调试好所有,走上舞台,开始唱着江乔菀最爱的那首歌。
江乔菀总觉得自己在做梦,怎么林野笙从自己的脑海里跑到舞台上了,堪堪撑起身子,眼神迷离的看着林野笙。
一曲完,林野笙放下话筒走向江乔菀,江乔菀已经迷迷糊糊了,看着走近的林野笙不住说:“站住,”林野笙停下了脚步,“我没有允许你从脑子里面出来,你怎么自己就出来了。”江乔菀嘟囔着嘴。
忽然撑着身子的手臂没有了力气,身子一斜,被林野笙搂住,“小心。”林野笙将人扶好。
“别碰我,”江乔菀边说边挥着手,“你碰我,我就会喜欢你,可是我还不能喜欢你。”
林野笙看着喝得迷糊了的江乔菀,觉得她在卸下外表的强势后,依然是一个小孩子。“你有些醉了,我先扶你。”
“天灵灵,地灵灵,林野笙,收。”
江乔菀,胡乱比划一通,手指着脑袋,想把“林野笙”收回脑袋。
林野笙看着她,忍不住笑了,怎么这么可爱呀。
有时会接到临时任务,林野笙便在酒吧最里间安排了意见自己的卧室,虽说没有家里的大,但好在温馨,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林野笙的喜好来布置的。
林野笙扶着江乔菀躺下,盖好被子,自己在一旁的沙发躺下。
第二天阳光洒进房间,江乔菀醒来,看着这陌生的周围,首先看了看自己党的衣服,还好都在自己身上。她不记得昨天怎么了,自己一向喝酒都有个度,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怎么就醉的那么厉害。
“醒了?出来吃早餐吧。”
房门突然被推开,江乔菀被吓一跳,“林先生?”
“收拾好了记得出来吃早餐。”
江乔菀急忙收拾了收拾就出去了。
坐在餐桌前,看着面前丰富的早餐,“都是你做的吗?林先生。”
“嗯,快吃吧。”
“那个…..我怎么会在这里睡了一晚,没打扰到您吧。”
“昨天你喝醉了,我不知道把你送到哪去,就先让你在这里睡下了。”
“哦,谢谢林先生。”
江乔菀不敢多问了,真怕自己再问出一些让自己尴尬的事情。
吃完早饭后,林野笙准备宋江乔菀回家,江乔菀看见外面晴朗的天气,“林先生,布置可否愿意和我去江边走走。”
“我的荣幸。”
和煦的阳光洒满大地,每一处都充满了光明,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在江边放着风筝,甜蜜的情人你侬我侬,江乔菀忍不住去偷偷看走在自己旁边的林野笙,和酒吧里的灯光不同,阳光下的他,明亮又美好。
江乔菀甚至有在想,如果没有这身份的禁锢,或许我们能不能也像别人一样光明正大的手牵手。
林野笙感觉到旁边的小人在偷偷的看着他,他也放任着她看。
微风拂过人们的脸庞,带来了春意的欣喜和悸动,林野笙和江乔菀并肩走着,身边叮叮当当的黄包车,嘟嘟的车鸣,人们交谈的话语,让他们在这时都放下了身份。
寒气未去,江乔菀忍不住搓搓手,又不好意思的将手又放回原处,林野笙不经意的挪动着向江乔菀靠近,手与手交错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将江乔菀的手包在自己的手掌里。
江乔菀的手小小的,有些冰凉但很柔软,手掌关节处小小的茧,看来平时没少动武。
江乔菀很惊喜,但是不知为何又十分的心安理得,多年来心里空缺的安全,在这一刻被温柔的填满。
现在,他们只是世间最平常不过的情侣,他们可以在人群中牵手,可以在大雪中拥抱,可以在路灯下相吻。
“林先生,我家就在前面了,谢谢你送我回家。”
“没事。”
“那…林先生,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会的,一定会的。”
江乔菀听到肯定的回答后,急忙转头走了,她怕她忍不住鼻子会红,她怕忍不住眼眶会酸,他怕忍不住眼泪会落下,她怕林野笙会看见。
离去,滚烫的泪水像断线的珍珠落下,江乔菀大步地向前走,怕林野笙一句挽留,自己就会奋不顾身的奔向他。
有些时候的心痛是致命的伤,密密的落在江乔菀心上的每一处。
林野笙看着江乔菀离开的身影,第一次觉得自己也可以感到无助,以前的他觉得世界都在他的手中,没有什么事情他做不到,而如今,一个江乔菀,牵动着林野笙的全部。
在林野笙觉得一切可以水到渠成的时候,江乔菀总是要一把将他推开,他很清楚两人之间的鸿沟,那些不是说只要相爱就可以抵御的,可是林野笙还是想要试一试,就在这短短的几十天里,在这与世隔绝的乌托邦酒吧里,就做最普通、最简单的自己。
江乔菀不在了,自江边一别后,江乔菀再也没有来过酒吧了。林野笙也没去寻找,自己明明可以找到,但是林野笙不想因为自己的私欲,打破江乔菀平衡的生活。
林野笙在酒吧的歌单里加上了江乔菀最喜欢的歌,那首在冬天夜里,隔着玻璃传情达意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