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理念与原则——适航管理组织机构

适航管理组织机构是适航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开展适航工作的组织保障。适航管理体系是指为实现国家对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的适航管理,保证民用航空产品的安全,由适航各相关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主要包括适航管理组织机构和适航法规体系。

1、 国际民航组织与适航要求

国际民航组织的宗旨和目的在于制定国际航行的原则,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以此:
(1) 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有序的发展;
(2) 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运行技术;
(3) 鼓励发展国际民用航空应用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
(4) 满足人们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
(5) 防止因不合理竞争造成的经济浪费;
(6) 保证缔约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
(7) 避免缔约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8) 促进国际航行的飞行安全;
(9) 促进国际民用航空在各方面的发展。
国际民航组织的出版物通常分为两类:
(1) 经理事会批准出版的会议最终报告、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空中导航服务程序、补充程序、地区计划等;
(2) 依据理事会批准的原则和政策,由秘书长授权编写、批准出版的外场手册、国际民航组织通告、空中航行计划、技术手册等。
这些出版物或者为缔约国提供了在国际航行中必须遵守的标准,或者为执行这些标准提供了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是国际民用航空的基本法,国际民航组织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的形式制定了各种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到目前为止公约共有18个附件,简要说明如下:
《附件1》:颁发人员执照,为飞行机组成员、飞行签派员/飞行运行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机维修人员执照的颁发和更新提供了标准。
《附件2》:空中规则,包含与目视和仪表飞行相关的规则。
《附件3》: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规定国际空中航行气象服务和航空器观察的气象报告。
《附件4》:航图,包含国际航空中使用的航图规范。
《附件5》:空中和地面运行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该附件列出在空中和地面操作中使用的量纲系统。
《附件6》:航空器的运行,该附件包含了各种规范,以保证全世界各种航空器运行的安全水平保持在规定的最低标准之上。
《附件7》: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该附件规定航空器标识和登记的要求。
《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该附件规定航空器审定和检查的统一程序。包括大型飞机、直升机、小型飞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适航审定标准。
《附件9》:简化手续,该附件规定过境手续的简化程序。
《附件10》:航空电信,第1卷规定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标准;第2卷规定标准的通信程序。
《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包括建立和使用空中交通管制、飞行情报和告警服务的信息。
《附件12》:搜寻与救援,提供搜寻与救援所必需的组织和使用有关设施与服务的信息。
《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证候调查,该附件对航空器事故的通知、调查和报告规定了统一的做法。
《附件14》:机场,提供机场设计和设备的规范。
《附件15》:航行情报服务,包含收集和分发飞行所必需的航行情报的方法。
《附件16》:环境保护,包括航空器噪声的审定、噪声监测和供制定土地利用计划的噪声影响范围的规范(第1卷)以及航空器发动机的排放物的规范(第2卷)。
《附件17》:防止对国际民用航空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安全保卫,规定了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受非法干扰的方法。
《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包括危险品的标识、包装和运输的规范。
《航空器适航性》的主要内容如下:
前言
第一部分 定义
第二部分 合格审定程序和持续适航
第1章 型号合格审定
第2章 制造
第3章 适航证
第4章 航空器的持续适航
第三部分 大型飞机
第四部分 直升机
第五部分 小型飞机
第六部分 发动机
第七部分 螺旋桨

2、 适航管理工作特点

按照工作性质,适航管理机构的适航管理工作可划分为以下三类:
(1) 立法、制定标准——适航审定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航空法”统一制定颁布各种与安全有关的技术和管理的适航标准、规章、规则、指令和通告等;
(2) 颁发适航证件——在民用航空器的研制、使用和维修过程中,通过依法对审定和颁发各种适航证件的手段来检验执行程度或标准要求的符合性;
(3) 监督检查——适航部门通过颁证前的合格审定以及颁证后的监督检查等手段,促进从事民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的单位或个人始终自觉的满足适航标准、规定的要求。

3、 FAA适航管理机构

FAA的审定体系组织机构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FAA总部的生产和适航审定处、航空器工程处、国际政策办公室、计划和项目管理处四个管理机构,负责适航政策的制定与管理工作。其中:
(1) 生产和适航审定处,负责生产许可审定和单机适航审定政策制定。
(2) 航空器工程处,负责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方面的政策制定。
(3) 国际政策办公室,负责国际适航双边协议和国际事务的政策制定。
(4) 计划和项目管理处,负责型号合格审定的程序制定。
第二层是根据民用航空工业布局,按专业分工在不同区域设立的运输类飞机、小型飞机、旋翼类航空器、发动机和螺旋桨四个适航审定中心。审定中心负责所辖地区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审定项目管理,制定适航标准,负责审定政策及标准化,并负责所辖地区办公室的管理。
第三层是每个审定中心所辖地区中负责具体审查工作的航空器审定办公室、制造检查地区办公室、制造检查卫星办公室、审定管理办公室等现场办公室。

4、 EASA适航管理机构

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在适航审定工作中,EASA主要负责空客的设计制造审查、颁证和管理。对其他产品,其设计由EASA审查批准,制造由所在的EASA成员国适航当局审查批准。同时,EASA各成员国适航当局还承担了大量的各种基础性审查工作,解决了地域管理等问题,保证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与FAA相比,EASA的适航组织体系具有以下不同特点:
(1) 产品审定分类不同
EASA单设了负责零部件和机载设备适航审定的部门和负责适航指令的部门,由其负责相关的审定工作。
(2) 重视标准化工作
EASA的适航组织体系中特别设置了标准化部门,负责标准化和培训工作。
(3) 证件批准和管理方式
欧洲对航空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机构还单独颁发设计机构批准书。因此,EASA的适航组织体系中设置了机构评审的部门,负责设计机构、生产机构和持续适航机构评审和批准。
EASA对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实行的是设计单位批准书、型号合格证、生产单位批准书和适航证管理模式。

5、 CAAC适航管理机构

中国民航局各部门或机构的职责:
(1) 适航审定司
起草编写适航规章和标准
适航审定
国籍登记和注册
适航证件管理
证后管理
委任代表管理
(2) 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
参与适航审定政策、标准、程序的制定,组织所辖地区贯彻执行;对持证人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授权实施所辖地区相应证件的管理工作。
负责相关型号航空器适航指令的颁发与管理工作,并负责相关适航指令的延期或豁免的审批工作。
负责所辖地区民用航空器加、改装和重大特修方案工程的批准。
根据授权,参与所辖地区民用航空器的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所辖地区重大、多发性事故工程的评估。
(3) 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
按授权,承担民航运输类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补充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证审查的相关工作。
协助对民航运输类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持有人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按授权,负责对相关型号民用航空器飞行手册的审查。
协助编发相关型号民用航空产品的适航指令,监督检查相关航空器设计、制造单位执行适航指令的情况。
按授权,承担相关民用航空器研制特许飞行证和标准适航证颁发前的技术检查工作。
协助制定(修订)民航运输类航空器适航标准及其相关文件。
(4) 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
按授权,开展大型客机的机载设备审定。
按授权,开展旋翼机和小飞机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
对相关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持有人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协助修订、研究和跟踪相应的适航标准及符合性方法,形成完整的适航审定体系。
在诠释适航标准、研究审定技术和制定符合性方法等方面开展国内外合作与技术交流。
(5) 民用航空航油航化适航审定中心
按授权,承担航空油料和航空化学产品项目适航审查的相关工作以及相关适航证件的证后管理工作。
协助起草航空油料和航空化学产品适航审定的相关规章和标准。
开展航空油料和航空化学产品适航标准和审定技术的研究。
负责航空油料和航空化学产品的适航检测。
(6) 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
为民用航空器适航联合推进委员会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开展民用航空器适航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
组织开展适航审定技术和适航技术研究。
组织开展适航培训,受托开展资格认证,提供公共服务和咨询。
跟踪和掌握国际适航发展趋势,开展国际交流活动。
交办的其他事项
(7)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航空器适航室
协助民航局进行航空器适航审定有关的证件管理,申请、颁证、信函等日常工作。
根据授权颁发适航指令。
参加适航审定工作。
民航局适航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
跟踪国外的适航规章。
参与航空器重复多发故障的研究。
(8)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空器适航审定系
负责适航审定领域的教育培训与科研咨询,特别是适航法规基础培训,开展航空产品审定程序与过程协调、航材管理与控制、航空工程人员管理与提高等领域的研究工作。
(9) 发动机适航审定中心(计划成立)
开展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适航审定相关工作。

6、 其他国家的适航审定体系分析

7、 国外民机制造商的适航队伍

(1) 波音公司的适航队伍
波音商用飞机公司的适航组织受波音公司副总裁直接领导,下设产品集成、产品研发、委任符合性验证机构、飞行运行、国际合作等部门。其中与适航验证密切相关的有产品集成、委任符合性验证机构两个部门。
产品集成部门:负责为交付飞机的单机适航检查、产品后续技术支持、安全管理等工作。
委任符合性验证机构:根据适航规章要求建立,主要负责型号合格审定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其核心是通过适航代表参与到审定项目的流程管理和符合性验证技术评估的各个环节。
(2) 空客公司的适航队伍
空客公司按照欧洲的适航规章,建立了设计机构并且获得了EASA的设计机构批准。设计机构主管负责五个主要职能部门:
设计办公室:负责产品的研发设计
试验办公室:负责飞行试验和地面试验工作
适航办公室:负责协调空客各分公司的适航活动;飞机的项目管理;单机适航审定等持续适航工作
设计保障系统监控办公室:负责设计机构手册编写、贯彻实施,执行内部监督和审计,以及外部资源管理
顾问办公室:负责相关产品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咨询
空客公司的设计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三大职能:
设计职能:制定规范、设计、验证、集成,并提供符合适航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据
适航职能:定义审定基础和制定审定计划、审定型号设计、为交付进行单机适航审定、确保持续适航、验证符合性、声明符合性、行使设计机构批准权利、与适航当局协调
独立监督职能:确保机构符合21部J分部和设计机构手册、通过界面文档控制设计供应商、负责设计机构手册、控制适航签字、与局方设计机构批准管理部门协调

参考文献

赵越让. 适航理念与原则[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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