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393—1 语言和意义作为形式概念

382
这一节指出主观意象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意识是关于某物的意识。意识的标准落于事物。外在标准。
感觉红依附于作为客观事物的性质的红。

383 我们 不分 析 现象( 例如 思想), 而 分析 概念( 例如 想 的 概念), 因而 就是 分析 语词 的 应用。
于是 我们 所做 的 可能 显得 像 唯 名论。 唯 名 论者 的 错误 是把 所有 语词 都 解释 成了 名称, 因此 并不 真正 描述 语词 的 用法, 而是 仿佛 为 这样 一种 描述 提供 了 一张 纸 面上 的 汇票。 注 44
注 44 应 理解 为 没有 相应 支付 能力 的 汇票。—— 译者 注

  1. We are not analysing a phenomenon (e.g. thought) but a
    concept (e.g. that of thinking), and therefore the use of a word.

383第一句,头个括号的思想对应thought,后一个括号的思想对应thinking。
在想里,我们使用概念。
分析现象,和分析概念的区别。
前者就不是语言分析了。现象是语言的使用的意义的东西。对于现象的分析,是对于事物而非语言的分析。当然,在把现象看作语言时,也可以进一步做语法分析。这就是科学从现象到自然规律的探究。后者作为前者的语法。
概念分析,就是概念词的语法分析。
从这个角度来看,概念的含义,并非自身指出的东西,而是在语境中被给出来的东西。
我原来的想法,红这样的概念,是一种固有语法。但是w强调的却是名称的语法基于命名游戏给出的情况,语词的语法都不是固有的,而是看语境给出来的。红的概念,w回溯到产生这个概念的来源的场景。譬如基于一个颜色空间指出红这种颜色。
看381 我怎 样 认出 这种 颜色 是 红的?—— 一种 回答 会 是:“ 我学 会了 汉语。”
可以看到这里谈论的是红这个概念的由来的问题。而不是对于红的使用的问题。这时,概念就不能基于本身的惯有用法作为解释自身来源的根据。一个命名游戏是不可或缺的。并且,这里的命名游戏建立在一个颜色空间的基础之上。
类比之下。事物的专名,我们不需要一个事物空间。专名的含义,角色,由概念来为其赋予内涵。


382 听见 这 话 我 就 形成 了 这个 意象, 我怎 样 论证 是 这样 呢?

可 有 谁 曾向 我 展示 过 蓝 颜色 的 意象 并 告诉 我 它 就是 蓝 颜色 的 意象?
“这个 意象” 这 话 的 含义 是什么? 怎么 指向 一个 意象? 怎样 两次 指向 一样 的 意象?

对于意象的讨论,它怎么和现实中客观的东西相编织起来,发生联系。这是我一直好奇和困惑的部分。上一段串解我设想了一种黑匣子式的交互。我们理解现象时,不是基于根究现象的认知,现象自身的看,产生一种本质的语法。我们不是基于现象的本质产生现象的用法,产生意义的理解。而是,日常生活中,先于现象的语法的认知,给出一个现象的有效使用的场景。我们从这个有效使用中分析出用法来。
那种以为语词基于自身给出意谓的情况,仅仅大体适用于概念词意谓概念的情况。可是类似于名称的意谓基于命名游戏给出来,而非基于名称自身给出,概念词的意谓概念,也是基于一种文化给出来。字典之于概念词就是类似于一个命名游戏之于名称的装置,它基于文化传统给出一个概念。但是即使这样,这还是不够彻底的。因为,概念词意谓的概念往往是多义的。这点在中文里尤其明显。语带双关,一字多义——在可能性上而非在使用中。所以,这里的多义中选择哪一个,还要有赖于语境。但是这里毕竟还是一个选择题。
命名游戏给出一个符号的意谓,这里语法是直接给出来的。离开经验或所指,指称的语法就还是悬置的或虚构的。一个指的动作和所指在经验或亲知中给出,是命名游戏的语法规则存在的条件。

第一句,指出一种本质的语法。
本质注意的语法,基于的是命题用作描述的情况。我们基于一个命题,a在b的左边,设想出这么一种情况。我们并不需要额外的东西,就能作出这种设想。但是要注意,这里是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是命题的涵义:思想,而非句子的意谓真。后者还要基于真值条件的给出来。不然,这个句子作为关于事实的谈论,其语法就还是悬置或虚构的。
不知道逻辑哲学论怎么处理真值条件。以后关注。
图示形式的相等,指出的仅仅是涵义的本质主义的语法,并非句子意谓真的语法。后者还要有赖于真值条件的给出来作为其语法根据。

第一句的“论证”,指出的就是产生意象的确定性,而非随意性。
随后的两句,就进一步指出来这一点。
句2,展示的缺位,指出基于外部的客观实在,外在标准,来给出“蓝色的意象”的语法的虚构。这里就是真值条件的缺位。由于意象无法由一个人展示给另一个人,经验或亲知不能对另一个人展示,因此,这里的真值条件还是悬置的。
句3“这个 意象” 这 话 的 含义 是什么? 怎么 指向 一个 意象? 怎样 两次 指向 一样 的 意象?
含义,指向 一个 意象,两次 指向 一样 的 意象。
两次 指向 一样 的 意象,这个意象才能作为“这个意象”的含义。这就是说,语言用于表达确定的意义。一旦语言多义,导致的是语言的表达功能或表达意义这种用法的丧失。
在弗雷格那里,一个对象或者处于概念之下,或者不,没有第三种情况。也是类似的。概念是对于任何事物的谈论。不然,就不能称为一个概念。

383
我们 不分 析 现象( 例如 思想), 而 分析 概念( 例如 思想 的 概念), 因而 就是 分析 语词 的 应用。 于是 我们 所做 的 可能 显得 像 唯 名论。 唯 名 论者 的 错误 是把 所有 语词 都 解释 成了 名称, 因此 并不 真正 描述 语词 的 用法, 而是 仿佛 为 这样 一种 描述 提供 了 一张 纸 面上 的 汇票。

现象( 例如 思想)、概念( 例如 思想 的 概念)。
思想是现象。它表示一个事态,基于可能性。思想是现象的认知。我们谈论一个现象本身时,谈论的就是关于这个现象本身的经验、认知,而非关于现象的理解。
现象是认知的结果,经验,它使用句子表达出来。这个句子表达的现象,并不再具有更实在的东西了,而是它自身就是实在。世界由事实所组成。现象即事实,它本身就是实在的基本单元中的一种。它不可分析。
而一个句子表达一个思想,这是一个有效的使用,可以作为概念的使用的一个语境。
不了解唯名论。仅仅从这段话看,语词用作名称,并不描述语词的用法。在这里可以看到名称意谓对象,或句子表达一个思想,它们都是一个语言游戏的终止而非开始。现象和对象都可以看作实在的东西,嵌入语法中。这里语言在认知领域使用,而非理解。语言达成的是现象的认知,而非现象的理解。这里可以再细想。

按楼巍注解。唯名伦是一种名称和事物的相应的逻辑。虽然其观点是没有东西和名称相应,这是对于错误的理解指出其语法的落空,但是毕竟这还不算指出正确的语法。两者之间是理解的语法逻辑上的区别。

句1 现象(例如思想)指什么?什么叫分析现象。
分析概念,就是分析语词的应用。

意象并不作为现象。意象是一个对象,只是没法通过一个名称来指称它。我们给出的任何名称,其符号的语法,都还是悬置的或虚构的。感觉表达式的问题不在于否定感觉,而是它不能给出意谓一个感觉的语法根据。这里,用感觉表达式意谓感觉,还只是一个表达的设想而非实现,感觉并不能基于感觉表达式给出来。这里是语法的虚构。我们分别给出了公共的符号和私有感觉,并要在它们之间作一个命名游戏。但是私有感觉总是不能公共使用,这使得命名的目的落空。

我们具有的是这个意象,还是这种意象?似乎是后者。类似于生活形式不是一生只做一回的事情,而是一类事情。
我可以手疼,脚疼,但是疼可以是一样的么?疼可以脱离疼的位置被考虑么?红的情况里,我们可以说两个东西一样 红。两次感觉到的是一样的红。这说明红是一种感觉,一个类。

句2和3 怎么理解?
于是 我们 所做 的 可能 显得 像 唯 名论。 唯 名 论者 的 错误 是把 所有 语词 都 解释 成了 名称, 因此 并不 真正 描述 语词 的 用法, 而是 仿佛 为 这样 一种 描述 提供 了 一张 纸 面上 的 汇票。

我们所做的指什么?是句1指出的,还是382指出的:听见这话我就形成了这个意象。
应该是后者。

分析,在这里可以类比于基于一个给出的函数的值,来确定这个函数。给出一个概念的应用(一个有效使用的句子,譬如句子基于经验意谓真。而句子嵌入语境中的有效使用时,句子反而是字面意思上作为实在的东西,先给出来了,而非根据语法给出。),来确定概念的含义。这里考虑的是从整体的语境分析给出来的实在的东西的语法。

句1的现象,大概是在作为整体来考虑的东西,譬如这里的思想。思想本身就是一个意义的单元了,相应于事实。
但是,注意一个区别:
思想相应于事实,是一种知识的表达,是认知的结果。或者说,对这个句子的理解得到的是字面的意思:弗雷格的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涵义。涵义和句子之间是图示形式的相等。这里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
日常语言,则要在语境中的用法之下,表达意义,以及理解。理解基于的是嵌入生活形式之下,看作遵从规则的东西。
命题在于指出一种逻辑结构,句1的现象,应该是在这种逻辑构造的产物的意义上被考虑的东西。它是一个语言游戏的终止,如同名称的情况中那样。给出一个名称,它指称相应的某物。我们只要把一个符号看作名称,那么指称某物就是随后的逻辑配置。一个命题被给出来,它表达一种逻辑构造的东西,这也是其逻辑配置。
或者这么说,命题的意义在于指出一个思想,当它是真的时,就是说命题用作意谓真(基于真值条件的给出,譬如基于经验),命题的意义是指出一个事实。这里,语言的实在落在语音或符号或语词的意义上,字面的意思。我们不认识字,就没法理解一个句子。对于命题的理解奠基在语词的理解上。这里主要是概念词意谓一个概念。(再细想)比较之下,语言游戏中,则是以句子的字面的意思为理解这个句子的实在的东西。这时,句子的字面意思就是一个语言游戏的开始而非结束。而在单独对于一个命题的理解里,字面的意思就是语言游戏的终结。——这里不是语言游戏的情况,用语言游戏的终结来表达有不妥。
基于实在落在什么哪里,语言的意义总是实在的东西的用法产生的东西。这里类似本体论中质料嵌入形式的统一之下产生实体1,质料和实体是多和一的相对概念。质料自身又可以看作实体2,这时它又具有形式。只是这时这实体2和前面的实体1就是两个东西了。它们可以处于独立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之中。实体2不分有实体1的形式的思想。一块条石做成的门槛就自身看作实体时,它就是一块条石而非一块门槛,它不分有房屋的形式的思想——不作为门槛。门槛分有房屋的形式的思想。

当实在落在语词时,这时就是命名游戏的情况,把语词用作名称,指称某物。或者概念词的情况,它意谓一个对象。
当实在落在语词的字面意思时,实在的使用产生的是一个句子。譬如一个命题。命题的特点是基于其中的概念词或关系词,自身给出语词之间的综观的逻辑关系。因而,句子具有一种基于自身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涵义。
一个思想用作意谓真,基于真值条件,这是对于句子的使用。它以句子的涵义为实在。
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则强调在意谓真之外对于句子的用法。其语法不是作为逻辑的真,而是作为生活形式的文化建制,以它来综观语言游戏,产生理解。
理解一个语言游戏就是产生生活形式之中的认知,判断。认知和判断到这里是如此这般的一个遵从规则。
退回到命题的情况,理解实在的综观,就是认知综观形式的东西,就是认知或判断其意谓真。基于真值条件的指出。

现象——思想,现象——命题可以是一个语言游戏的终点。而我们也可以谈到现象的综观,在那里,是诸多现象之间的综观,现象多作为语言游戏的开始,而非一个现象作为语言游戏的起点。譬如行动作为一系列现象的综观,看作一个行动,这里就基于行为方式/遵从规则作为综观形式的统一。自然现象的运动也是如此,置于服从自然规律之下达成理解。理解就是使用综观形式来统一现象多。

语言2:“板石。”
这里没有动词,或系词。可以看到,语言游戏的句子往往不是以一个表达式的主谓宾结构齐全的形式,恰恰是为语法留下了空位。语法作为看见的句子的看不见的用法。而用法是行动中的使用,它不是看见的语言。这样,语言就和行动嵌接起来了。

反而一个命题由于自身的完整性,命题的涵义是思想,是一个真值函项。那么,其用法就先天地限制在真或假之内。这时,语法就是先天可以指出来的东西,因而弗雷格把真可以称为逻辑。而日常语言的语法,可以指出语法作为综观语言游戏的普遍原则,但是语法没有任何先天的内容。
系词,动词,指出了对于名词的用法。因此,一个命题是在自身之内包含了名词的用法。一个句子的部分之间基于系词动词指出的逻辑形式构造出来的整体的关系,其 实在 落在语词的意谓上。这就是一个语言游戏的终止,而非开始。
动词相应于行动,正如概念词意谓概念。这里,动词和行动,概念词和概念之间具有一种相应的关系,一种本质主义的固有语法。但是,这种联系还是基于文化给出来的东西,譬如落在一本字典里,落在日常我们对于语词的使用里。语言的有效使用,总是作为语境,语言的语法要奠基其上,在对其分析给出。
这里,名称意谓对象,这需要语法条件。譬如基于经验,或者基于逻辑:针对逻辑对象而言。不然,名称还仅仅是意谓实体x,x表示普遍性,它是对于宇宙的谈论。类似的是命题意谓真,也要基于真值条件:基于经验,或者基于逻辑。

在名称的情况中,它指称某物,这是语言游戏的终结。而感觉表达式,不适于用作指物,而适于嵌入一种遵从规则中,作为语言游戏的开始。命题的情况,则有其字面的意思作为语言游戏的终止的一面,它有开始一个语言游戏的一面么?句子意谓真,算一个语言游戏的开始么?

383通过唯名论的谈论,似乎指出名称自带指物的用法,从而把名称(而非符号)和事物之间看作一种本质的相应。这是因为名称作为符号和指物的用法的结合的结果,符号的语法是其部分的东西:分析的本质。名称是一个语言游戏的终结,它就是符号的一个有效使用的例子的给出。
分析概念怎么理解?是对于概念词在使用中的用法的分析,还是在分析中使用概念来描述语法?
句1速后说,就是分析语词的应用。这就是语词的语法分析。

在自然现象中,它本身就是认知的产物,对它作为综观的理解,是从自然现象推进到其变化所根据的自然规律的认知。而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语言游戏的理解,则从现象推进到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所考虑的文化的东西、我们语言游戏的根据或轴心。

384
概念。通名也是概念。专名是落在实在的东西上,而非角色上。专名可以是语言游戏的终结。它指称的某物,就以这个东西本身为考虑的对象。这里,没有考虑对这个东西的使用。
而通名——概念,则是这个生活世界的角色的东西,它们就是其逻辑配置之种种。我们使用一个概念,就总是以生活世界中特定的角色在谈论某物。
角色的内涵即某物的用法。分析概念即指出一个概念在一种语言中的角色,分析这角色的内涵。
我们不分析名称相应的对象。对象是个别的东西,是世界之独立部分。概念——通名,则类似于本体论中门槛之于房屋,分有形式的思想。而对象之于世界,则是条石而非门槛之于屋子,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在w的语言游戏里,对象或现象则是实在的东西,它们可以被使用,置于用法之下。相应于名称置于语法之下:语言2的“板石”嵌入命令这种语法之下。概念则自身就是形式的构成部分,它分有语法的成分。

概念是生活世界中的角色,分有其形式的部分。
385应用“心算”的概念。这里,概念是生活形式的东西,一种行为方式,综观语言游戏的统一形式。语言游戏,说出来的语言,被使用的东西,是实在。
应用心算的概念,指的是这里发生的是理解。
句1,指出表达和理解心算,在笔算口算里,是对于看见的东西的综观,在综观形式中的统一。在于以综观形式作为对看见的东西作为语言的语法,这语法/行为方式的东西就是理解的内容。
这里有类似于本体论里形式之于实体的关系。行为方式/语法规则,和如此这般的一件事情,一个语言游戏,前者是一个概念,形式系统中的一个角色,后者是处于其下为其所统一的东西,质料。质料和实在的区别,实在分有形式的思想,而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
这里,实在是语言游戏的字面意思,还是行为方式中的角色?后者分有形式的思想。

实在落在角色、概念上,还是落在语言游戏上?
w 语法不对实在负责。可见实在落在非角色的语言游戏上,语言的字面意思上。

语法句子有两种。一种是生活形式/遵从规则之于语言游戏,前者作为后者的语法。另一种是阐述语法的普遍原则。譬如:
(语言的)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
这是一个语法句子。但是这个语法句子不是对于某个经验的语言游戏的语法阐述。而是对于语法之普遍原则的阐述。它可以看作语法的普遍共性。
语言游戏的语法,是基于语言的有效使用为语境。与数学中的函数类比。是一个代数等式(真值函项)基于语境的给出,然后基于基于这个给出的代数等式(真值函项),推论(分析)其函数的遵从规则。在语言游戏里,分析中推论的则是作为函数的语法。
代数的情况中,一个等式一般是基于函数的给出(遵从规则),以及句子意谓真的给出,基于自变元地给出分析应变元。
在语法分析里,则是有效使用的语境中,指出:不管语法为何,一个语言游戏有意义。以及实在的指出。基于它们分析确定的语法。

语法命题如果离开语言游戏的有效使用,是一种什么情况。
我们说一个语言游戏的语法,遵从规则,是可以谈论的。但是,当我们谈论一个语法命题时,指出一种规则,而不是遵从规则,后者带来行动,前者仅仅是对于规则本身的认知。就是说,我们在谈论一个语法命题时,是在做认知,而非做理解。我们在此是基于语言上的命题认知一个思想:关于语法规则。我们在字面上的意思理解它。理解这个概念在此用于从语言符号到语法规则的相应。这里适用逻辑哲学论中命题和事态之间基于图示形式(逻辑形式)的相等,有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
而我们从一个语言游戏理解其遵从规则时,这个语言游戏不是以其语言符号、语言的表达式作为最后综观中的实在,而是以其字面的意思作为实在,对它们作出综观。我们总是基于一种实在谈论一种形式的综观。因此,理解语言游戏,我们首先要辨识实在落在哪,确认有待综观的对象。语言游戏作为实在的东西,不是指语言的表达式,而是其字面的意思,现象的东西。
w把现象联系到譬如思想。思想通过命题来表达。现象相应于句子。在现象和句子之间具有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的相应:两者之间图示形式的相等。w把世界落到事实而非事物上面,因此,意义的单元不是对象而是事态。而表达事态的是句子,其涵义是一个思想。
字面意思,指的是基于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给出的东西。离开语境。但是,譬如概念词意谓概念,或名称意谓对象,这里始终还是基于语法的。这里的语词和其字面的意思,还是基于一种文化中的语境。譬如基于字典这样的语词及其用法的惯有的使用。文化在此是自身直接作为一种语言游戏的用法出现,给出一个语词,联系到其字面的意思。这种联系本身就是文化种关于语言符号的用法在最初的环节。
“红”表达红这个概念。而红这个概念的用法,在日常语言中,还要看其嵌入的有效使用中来分析其语法。“疼”是一个语言游戏的开始而非终结,就阐述了这一点。

运算确实有不同的算法。中国式乘法,印度式日本式乘法,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它们结果一样。它们在落实到相乘的理解上,是一样的。不同的是遵从规则的区别,以及嵌入遵从规则的实在(行动)之间的区别。这里,是不同的实在嵌入相应的遵从规则之间,结果上的总是相等。

但是它们不是心算和笔算的区别。心算和笔算之间是遵从规则的相等。

边界事例。
不知笔算而只是知道的心算,是什么样子?它已经不能用心算和笔算之间的遵从规则的相等来看待和理解了。这样的心算,已经不是一种理解的产物。但凡我们对于现象的理解,我们总是可以在现象中把它做出来。我们理解到的东西,是生活形式的东西,遵从规则的行动:行动x,它遵从规则a。在这里x表示一种普遍性。a则是某个确定的规则。

385中的 概念,范本。
它们指的是一种行为方式。另一种范本,就是综观形式从 心算,转移到另一种行为方式上去了。

回到学习一个语言游戏的情况中来。w的文本阅读,就是在学习语言游戏。在家族相似之间的渐变过渡,从一个语言游戏过渡到另一个语言游戏。w的文本在举例和语法阐释之间交替。当举出的例子在原有的语法句子出现难以解释的情况时,就是不能基于原有的语法来理解新的例子,就为语法考察给出了一个开放的空间。为引入新的语法句子作出预备。

386
参考356-365串中提到的遵从规则的落到实处。
这里要区分想到的东西和看到的东西。看到的东西,现象的经验,是直观的。它已经落到实处了。经验的真不可质疑。经验的实在在于直观中的东西。在康德就是从感性材料的多、显现开始的东西之于一个表象是实在。一个表象(实体,或属性表象)之于一个判断(实体和属性的关系)是实在。一个判断之于因果关系或协同性关系的复合命题是实在。任何一个命题之于模态范畴是实在。基于整体的经验在形式上的上升,其所落到的实在的形式也相应上升。实在是个形式概念。和亚里士多德的质料一样。
可以质疑的是想到的东西的真。
问题在于我们混淆看到的东西、经验,和想到的东西、理解。我们把想带的东西的落到实处,所需的语法根据,给忽视。混淆目的、设想,和实现。

算过了。怎么算的?给出算法,才算给出算的语法根据,它才是有意义的。并且,这算法要能落实到直观的经验材料上。不然,遵从规则本身就还是一种设想,而非保证产生出行动来的基底的东西。
但是这里又有遵从规则之间的嵌套。是合法的。比如我们基于加法给出9·9乘法表。然后我们在作两个数的相乘时,不再考虑加法,而是直接引用或使用乘法表。这是合法的。
科学体系,理论体系的推理部分,叠床架屋,就是保证规则的嵌套的合法性基础。

从语言到事物,命题。命题的涵义是思想,它是一个真值函项。就是说,命题基于其涵义,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还并没有落到事物上,还没有落到实处。这里,现象是实在。
我们从命题可以得到一个思想。我们基于经验给出的事实,其中也蕴含一个思想。并且思想作为经验,它意谓真。这里,就要看思想如何落到实处,如何和事实嵌接或衔接。
事实即现象,它里面蕴含着意谓真的思想。并且这个思想可以述诸于命题的形式。但是,基于语言中的命题反过来,却并不蕴含其意谓真的语法根据,或真值条件。其真值条件要在另外别的地方给出来。譬如经验。
语言基于真而及物,真是逻辑。这是一个语法句子。这里并不在于指出一个句子意谓真,而是指出句子基于意谓真而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而句子是意谓真还是假,这要另外寻找或给出真值条件。我以前想到真作为(语言及物的)条件,就是这个意思。

回到386
在算,和红两个例子中,它们都是私有的东西。谈论它们没有意义。因为,谈论总是基于语言作出,而语言是公共的。或者说,我们在谈论某个东西时,已经是一个公共的活动。公共的活动就总是要基于某种外在的标准。因而,私有的东西,如果不把它做出来,那么,它就没有被谈论的意义。这里的没有意义类似于康德那里的物自体的不可说。
私有名称的无意义,它作为指称(认知)而言,可以看作语言总是在公共使用,要基于外在标准。外在就是我们的公共空间。外在在有别于内在而言。就是一个客观世界的东西。
(注意仅仅考虑私有名称,并不涉及实践中的理念。以及伦理和价值命题,它们是有意义的。甚至,是现象之意义的意义。)
w所谈论的语言的理解,考虑的都是可说的东西,作出来的东西。至于那先于现象的,却决定着现象中的行动的原则性,譬如生命作为意志所诉求的东西的设定的原则,它也是对于做出来的事情的综观所得到的东西,一种行动的原则性。这里综观的不是一件事情一个语言游戏,而是一个人的种种作为之间的综观分析。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分析。在实践中就诉求的原则性上,作出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在认知领域从经验中分析出概念的概念,诸范畴。在实践中,遵从规则是一种经验概念的东西。而目的选择的原则性,则是遵从规则的原则或规则。这里,原则不是一种客观的东西,而是一种基于人对于自身作为什么的自我认知自我要求所带来的东西,是一种to be 的存在诉求,是做出来的结果的东西。自我认知本身就是一个最初的行动:一个决断,它开始一种而非一个实践。
但是实践总是落实在做出来的东西上,有外在标准。伦理和价值,它们可以在经验中做出来。但是伦理和价值命题在拿来用之外(做出来),我们还可以拿来作为先于行动和做出来作为行动的原则的东西。我们在做出来的东西里理解到它们,是在领会中认知到它们。但是它们还试图作这么一种应用:先于做并且作为作什么的原则的东西。它们不是作为看到的做出来的东西的理解,而是作为做什么的取择的原则性的根据。

回到386。算和想象的区别。
想象是私有的,怎么说,别人都无从判断。缺乏外在标准所给出来的根据。想象的谈论,我们只是谈论一个思想,它是一种设想式的东西,并非实在的东西。我们离开真谈论一个设想,这是有意义的。
算则有标准。离开标准的算,就谈不上算了。5+7如果意谓一个随意的数,那么这种算就不是我们通常所谈到的算了。这是语法句子相反的情况。

头个破折号。与别人的一致。不然,语言没有意义。
基于时间上的差异,带来的看的不同。
a:那里有个美女。
b看过去,人已经走掉了:没看见。
基于感官的区别。驾驶证年检时,
a:这是8。
b(色盲):看不出来。
这些不一致,使得语言的意义难以被理解。其意谓真的语法根据是虚构的。它们还没有落实到实在之上。

一致是语言表达意义的条件。语言的意义如果具有随意性,那么,就是语言表达确定的意义的不可能。
差不多就是那里。
这里是给出对象的模糊性。其意义是确定的:一个模糊的情况作为意义是确定的。
那块石头前面一步。
或那块石头靠左1米。
那块石头左面边缘靠左一米。
这里是愈加精确指出一个位置。但是它们的意义都是确定的。
类比对象和概念的关系。撇除亲知,我们仅仅基于语言,具有的只是概念思维的能力。我们使用概念来刻画对象。
行动之于实践的目的而言,就是类似的造就的过程。
语言和确定意义之间的联系,不是指意义对于某个对象而言的模糊性,或者说不是指意义的含义作为概念的不满足性。概念词意谓一个概念,概念词和概念之间的联系是确定的。而概念的不满足,它基于对象的刻画的一种普遍性,或者说其外延是一个类而非一个对象而言,这里就概念的内涵或含义而言还是确定的,而其对于对象刻画是不满足的。这种不满足并非语言表达意义的不确定性。而是一个概念就其对象刻画的不满足性而言是模糊的。这种模糊无损于意义的确定性。

语言之意义的确定性,在于给出语言和特定意义之间的联系的确定性,而不是指意义在内容上作为概念指出一个类对于对象,或作为遵从规则对于相应行动所做出来的东西,其刻画的模糊性。

回到386。
关于信任问题,知道自己是不是算,这些想法的根据不是自己觉得如何,而在于考察自己有没有相应遵从规则的行动:在此思维也看作一种遵从规则的行动,心算。就是说,我们说我们算过了,基于的是这么说的语法根据:有没有遵从规则地行动。
我们觉得算过了,想象某物是红的,这些都还只是设想。事实究竟是否如此,这些设想是否为真,还需要它们作为真值函项的真值条件。也就是说,需要其语法规则,或遵从规则的考察。如果我们按照乘法规则作出了心算,那么我们确实算过了。它具有外在标准:遵从规则作为程序上可以通过笔算展示出来,以及具有一个正确的结果。5*7总是意谓35这个数。不管是谁算的,在哪里算的,怎么算的。而设想一种红色,它究竟是不是红的,这也可以通过把它做出来,别人可以看见。某物是红的,具有公共的外在标准。如果我谈论一种感觉红,它没有外在标准,那么我尽可以承认这种感觉的存在,但是它并没有和别人讨论的意义。彼此也不需要讨论它:它并不能被有效地表达和理解。这种不可能是基于逻辑上的不可能,而非经验中语言组织能力不够引起的。

这段指出,我们想,我们说,我们做,都要具有根据。并且,这里蕴含着这么一层意思:我们的设想,说出来的句子对于所要说的东西,我们的做作为实践中的行动是有意识的,它们都在作为看见的语言在表达意义。基于作出看见的东西所要做的目的,却不是看见的东西本身,而是可思的意义。这就是说,包括命题在内的句子(命题意谓真就是一种用法),对它们的理解,或它们能表达某种意义,都还要基于某种语法规则的给出来。要嵌入某种遵从规则之中,我们才能做一种用法落到了实处,而达成了。不然,它们还只是语法的虚构或悬置,还不能说是已经把意义给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设想和实践的区别。语言具有意义的表达是一种实践而非仅仅是一种设想。它一样要基于遵从规则的行动做出来。在这里,有根据的想(心算)就是一种行动。
语言可以是没有意义的。就像射击可以并不命中靶子。即使脱靶,射击这个行为还是存在的。只是此时我们说它是没有意义的。算不得达成目的的实践。没有给出意义的语言算不得一个表达。或者说,语言的语法虚构或语法悬置,对于语言总是作为表达意义的东西而言,是对于语言的语法的相反的情况。这瓦解一个东西作为语言的基础。一个句子作为语言有其作为意义表达中的实在的角色的基础。离开这个基础,离开意义的联系,语言就不成其为语言了。它不再能承担语言的角色。

随后,基于语言的公共使用,而心灵是私有的,使得语言的意义,其实在不能落在私有的心灵的东西里,而要落在外在标准的现象之中。这是一段语法阐述。

—— 我 不假思索 地说 我 在 心里 算 过了, 我想 象 出了 这种 颜色。 困难 不 在于 我 怀疑 我是 否 真的 想象 出了 红色 的 东西。 而在于: 我们 能够 径直 指出 或 描述 出 我们 所 想象 的 颜色; 把 意象 投射 到 现实 中 并无 丝毫 困难。 那么, 它们 是否 太过 相像 乃至 会被 混淆?

我们 能够 径直 指出 或 描述 出 我们 所 想象 的 颜色
这是一种撇开语境达成语言的意义表达的本质主义的语法观点。我们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和我们想象的东西,在哪里发生衔接?在哪里有勾连的可能?
没有

把 意象 投射 到 现实 中 并无 丝毫 困难。
这句话,在理解中,指出的是认知领域那种意象和现实的联系。认知是从事物到语言。经验命题处于经验的语境之中。但是在理解里,从语言出发,做本质主义的理解的话,我们有的仅仅是语言以及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字面的意思。但是,字面的意思并非我们通过使用语言所要表达的东西。我们要谈论的是事物。所以我们始终要在语言的使用中需要一个语言和事物勾连的环节。语境原则在整体上提供了这个勾连。而康德式从事物到语言的渡向里,这个勾连落在实在上。
语境在弗雷格的命题的考察里,落在句子意谓真,真是逻辑。就是说,句子意谓真,不是由句子本身所给出的,而是基于语境譬如经验譬如另外的论证所指出来的。在概念文字的基于真而真的推理中,原子命题的真是基于语境给出来的东西。我们并不考虑这个句子的真值条件。我们仅仅考虑真作为逻辑被给出来之后,基于真而真的推理环节。句子意谓真,真是逻辑:真是弗雷格的概念文字中推理的起点。而一个复合命题的意谓真,就由这个推理的步骤给出其语法根据。所以,概念文字讨论的是从简单命题的真,到构造的复杂命题的意谓真的有根据的(遵从规则)过渡。真在w,既是拿来被使用的实在,也是达成的目的的东西
语境原则落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里,则是基于语境领会语言游戏的用法。

那么, 它们 是否 太过 相像 乃至 会被 混淆?

意象和现实之间,不能混淆。意象作为现实的语言,我们通过意象理解到的是现实的东西。混淆带来的是一种看见的语言和理解到的东西/意义之间本质主义的语法。本质主义的语法相当于取消了语法独立于语言之外居间决定语言的意义的位置。使得语法附属于语言,就像属性依存于实体,结果依存于原因,影子依存于事物那样。这如果成立,相当于取消了人类活动中的有意识的行动,使得有意识的遵从规则泯然于自然现象不自知地服从自然规律的支配产生出现象的运动来。

—— 但我 也能 径直 从 一幅 画像 上 认出 某 个人 来。
—— 但我 因此 就能 这么 问 吗——“ 这种 颜色 的 正确 意象 看起来 是 怎样 的?” 或者“ 它是 什么 性质 的 东西?” 这 我学 得到 吗?

句1 画像和人的关系,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从一幅画到一个人,产生的不是理解而是认知:画或语言的图示形式或逻辑形式的认知。逻辑形式蕴含于图示或语言之中,可以通过认知得到。

句2 正确的意象,标准在哪里?
学得到,基于的是语言表达出意义来。如果语言连其想表达的东西都表达不出来,何谈学到。一个东西理解都不可能时,就谈不上能做到。
或者,学得到,指的就是理解的可能。

最后,括弧中这句,指出设想和实现之间的区分。基于根据的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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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孩子需要被赞扬,以此为肯定自身的依据。这是自己还不能独立于生活世界,要从它人那里获得间接的支持。它的存在奠基于它人的态度。
成人每天练的像条狗。人要自己去探实在的底落在哪里。这就是探究社会生活的逻辑所在。了解社会,理解社会现象,才能有意识地使用遵从规则。对于规则的了解越深刻,越能行动。
生活世界的规则并非玩一个列出所有规则的游戏。规则在这里存在但是并不宣示自身。要自己通过学习语言游戏来习得。所以,社会现象随着理解的推进,看到的东西也不同。从看到较少的东西到看到翔实而丰富的社会现象。

2
我们在作出和表达一种理解时,作出一个要求时,产生一个经验时(判断),不由自主就总是使用了语言。这基于表达总是基于语言来作出的,这是个语法句子。反思或审视我们的理解是怎么说出来的,要求和判断怎么产生出来的,我们并不是基于语言本身的关注来使用语言达成这些工作,而是基于某种语言的综观形式,某种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来使用语言。那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是否还是语言的呢,还是要落在语言的实在之上?不是,它是逻辑的东西。是综观统一语言游戏的生活形式,我们文化建制中的行为方式。遵从的规则还是可以谈论的,但是规则在这里的重点是其用法:它在这里不是用来谈论,而是用来遵从的。遵从规则产生相应的行动。
在前面的几种例子的情况里,这种行动,做出来的东西,就是语言游戏。这时,完整的视图是这样的:我们基于所考虑的东西,生活形式、逻辑的东西的表达(做出来,表达在此就是一种做出来的行动),落到嵌入其中的实在的语言的使用上——把它说出来。逻辑或生活形式和实在的语言游戏之间,是一种嵌入、互补的关系。类比弗雷格的满足的对象对于不满足的概念的补充。
在语言游戏里,作一个类比。我们量一段线的长度,先判断其米数,然后才是随后分米、厘米的数。我们总是基于在先的数使用在后的数,它们合起来是这个长度的一个数。我们假设一个人的身高总在1米到2米之间(不考虑篮球运动员这样2米多的情况),我们说一个人身高78,68,或82,我们并不说出米数,我们默契地把这个数看作1米这个米数之后的公分数,把这个两位数理解为和1米合起来的一个数,把这个合数看作人的身高。如果说到姚明的身高,我们会基于超出这种语法规则,而说出一个完整的数,譬如2米20。而不是说20。
生活形式不是先天的规则,而是基于具体的语言游戏的特定的综观形式。我们总是先领会一个语言游戏的综观形式,然后去理解这个语言游戏中的说和做。我们进入一个场景,总是先领会其生活形式,其中的遵从规则,然后才使用它来理解看见的说和做:通过把看见的东西嵌入领会到的综观形式里达成意义的理解。譬如在语言2:“板石”。先要基于语境领会这是一个命令。然后理解这是要给他一个板石。然后才能通过给他一个板石,把命令这种生活形式的遵从规则做出来,作出这个语言游戏的下一步。完成这个语言游戏。

另一个例子,回到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质料的划分,并且不局限在认知里,而是落到实践里。我们在使用石头建造一个房屋的时候,我们是怎么使用建材的?我们不是看着一块石头,然后基于它的认知产生出建筑活动,在建造房屋时怎么使用这块石头的用法来。我们确实需要具有关于这块石头的认知的经验,了解其形状,质地。但是,拿它来做什么,怎么使用它,还要基于我们的建造实践的需要而定。我拿一块长条石用来作门槛。拿砖头砌墙。这块条石用作门槛,把它看作门槛理解为门槛,这不是主观的随意决定,而是基于它在整个建筑中的位置决定的。譬如,放在门口下面。而什么看作门,这是我们的生活形式所决定的,我们先学会了什么叫一个屋子,就自然知道门作为房屋的一个组成,它扮演着某种特定的角色:比如用来出入。
我们说门的时候,就以房屋为背景。说到房屋,它作为一个角色嵌入整个生活世界之中,就以学会一种语言为背景。

在语言的使用中,说,我们总是基于一种生活形式中考虑的东西来选择说出来的话,选择谈论的东西。说出来的东西和综观形式之间,是一种全体和局部之间的嵌入的关系。而局部自身在其自身作为角色的东西之外,角色还要落到实在的东西之上。角色之于一个理解还不是全部,就像概念对于一个现象的认知还并非全部。使用语言有别于生活形式在语境中的领会的,在于在这个生活形式之下还是有种种不同的个别差异性。使用语言在通过特定语言的被使用通过语言的字面的意思来表现这种用法这种语言游戏的共性的东西(生活形式)对于这个语言游戏所表达的东西的表达的不满足性的补充。
这里的问题在于,综观形式或生活形式,这总体的东西,和嵌入其中的语言游戏的字面意思的东西,它们之间并不存在本质上的从属关系,不是概念之间的种属之间的那种含义上的分析关系:属概念的含义是种概念的含义的分析的东西。属之于种,可以看作一种本质的分析。但是,语法之于语言,一个东西的用法之于这个东西,这里没有这样分析的本质的联系。
在命题和事实之间,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可以看作一种基于语言的逻辑形式的分析而给出句子的语法。但是,命题之于事实的描述,这里是一个事实的认知问题而非事实的理解问题。通过句子的理解达成的是事实的认知或经验的指出。

3
k线图作为现象,对它的理解并非对于它的认知。理解k线图或看懂k线图,在于认知现象如此这般的根据。这却是图外的东西。
文章的功夫在文章之外。诚然。
本质主义的语法在理解中是哲学病。

但是,在认知中,盯着一个东西看,却是恰当的。它会产生出源源不绝的经验来。只是认知的经验和对于现象的理解是两回事,作出彼此之间在概念上的区分,就没问题了。

4
不是痛苦使石头化作珍珠,而是人基于作为主体把痛苦的石头化作了珍珠,通过理解,而达成了对于现象和经验的反思式的审视。

5
当人把一件事情看轻,自觉地不想它时,就真的会忘记它。这和刻意地强迫忘记不同。关心但是处理不了而刻意不去考虑它,是一种有意或无意的心理保护机制。它带来的不是忘记,而是压抑,压抑入潜意识。压抑的东西在压制放松警惕后总是还会冒出来。如同一个气球压入水下,一旦松开手,就会浮上来。

6
综观的歧义的可能。w的鸭兔头是一个例子。散碎的格状物跳动,看作往左移动,还是看作往右移动,也是一个例子。
怎么破解这个问题。

休谟的魔鬼在感性上的欺骗,也是一个例子。

7
理解社会,把捉社会,在于了解社会生活中所遵从的规则。不是字面上的规则,而是观察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得到遵行的规则。一种文化认知,自有一种得到遵行的规则。譬如动物认力,文明人论理,社会则在两者之间漂摆,遵从一种两者的糅杂的规则。其中力的充分,利的成分,理的成分甚至情的成分各个不同。这里只有基于现实观察来得到一个社会的现实认知。单凭理论对此现实认知是不着力的。读书读傻掉的一种表现就是在现实认知中的空缺,用理论的空想来替代现实认知,产生的,就是一种和现实没有什么关系的概念。
现实认知使人能掐住关键参与社会,直击人所关心。踩住七寸。从而介入真实的社会。

8
老相:对于生活世界的倦怠。
年轻则是好奇和惊异。

9
阅读对于我而言,是融贯现象的形式的学习。

10
自然现象的毫无例外的服从自然规律,产生出自然现象的规律性,确定性。我们可以先于了解自然规律而认知到作为其结果的自然现象的确定性。我抛弃石头,它总是会落回地上。
人的行动总是有意识地遵从规则。但是这个规则还是那个规则,遵从哪个规则却是有不确定的。在社会科学中没有毫无例外的规律性。就如同文化本身就总是在变迁之中。
两者之间的张力对于理解大自然或者理解人,都有助益。

11
设想一个人在情绪高涨时为所看到的东西渲染上主观色彩的情况,来设想审美。前者通过心理情绪来渲染看到的东西,审美则在事物自身的客观中,发见事物自身的生命力,这种看见以第一人称的富于生命的看为条件。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有的东西,这就是以感性的现象和行动作为一种生命力的表达,把它看做一种语言,以及在看它时不仅认知现象,而且在理解现象——以生命来综观看见的东西,产生的就是审美。审美通过理解看见的现象,认知到生命现象。把生命现象作为看见的东西的语法,遵从规则。

12
生命首先不是仅仅用来认知的东西,它不终止于认知,而在于践行。认知是语言游戏的开始。不践行,就难以体会到生命体验,连理解也不可能。在把它做出来,和准备把它做出来中,能体会到生命体验。这种体验有别于我们在认知活动中自身主体并不介入对象之中,而是客观对象。这里的客观作为动词。而对象对于我而言,是客观的。
但是在践行中,看见的东西,我的行动及其结果是由我而产生的,我不再是客观看见的东西,而是处于现象的根据或原因的位置上。我所考虑的东西或实践的目的作为理解现象的轴心的东西或作为理解现象作为语言的东西的语法根据。

语言游戏基于语法产生意义,把语言游戏扩展到行动、实践,就看到说到和做到之间的区分。混淆说到和做到之间的区分,意谓说到的总是能做到,只要想做到,肯努力。这是一种理性病,本质主义的语法。w在用直尺圆规三等分一个角的例子中就已经指出了这种情况。在说到和做到之间,还差着一个语法的给出:如何做。只有给出语法,才衔接起说到和做到。一件事情,如果我们并不给出或具有可行的做法,遵从的规则,那么说到和做到之间是断裂的,说到的东西仅仅是指出一种实践的目的,一种关于做的设想,起语法(做法)还是虚构的,它并没有意义:不会被做出来,逻辑上不可能。逻辑上的可能性在于遵从规则所能达成的东西,而非凭空的设想,目的的设定。
这就是设想如果要可实现,有其可能性,在逻辑上具有能够实现出来的必然性,就要给出落到实处的遵从规则否认行动来。
这里什么样的遵从规则算是落到实处的?每一步都要落在实在的东西的嵌入遵从规则里。这里,一方面,什么是实在:看得见的,能理解的东西,没有疑义的东西。另一方面,遵从规则在此也要直接和实在衔接,并且,其规则也是要落到实处,落在行动中的。这里要避免遵从规则和设想的混淆。设想并非遵从规则,恰恰是其做法的遵从规则的语法虚构或悬置。要区分目的/设想和做法。

譬如用用直尺圆规2等分一个角。其遵从规则或语法,就是这样的:
1)画出有两条边的一个角
2)用圆规以角的顶点为圆心,随意半径画一个圆,取和两条边的交叉点。
3)分别以这两个点为圆心,以它们和角的顶点的距离为半径画圆。有两个交叉点。一头交叉于角的顶点。
4)基于这两个交叉点画一条直线。它等分这个角。

在这里,每一步的遵从规则都是直观的。从行动中就可以直接或直观确定其所产生的结果。分解步骤的遵从规则的总体,就是用直尺圆规2等分一个角这个橘子作为目的或设想的语法根据。

13
谈事情时,差距过大,如果有在先的关系譬如亲友,可能导致剧烈的冲突和竞争,不然,可能是无言以对。唯以沉默。各走各路

14
理解,就是把现象看作语言,进到现象的根据:遵从规则。
类似于康德,并没有一个脱离现象之外的我。我撇除了现象只是空的。在对于生命的领会里,我们总是基于做出来的事情,基于现象的理解来分析地领会到某种遵从规则。这种遵从规则就是生命的践行。我们通过它认知生命

我们具有生命,处于生命意志的支配之下行动。
理解和语言理论,对于生活世界,对于现象的综观,其中包括意识,是根本性的。它编织起看见的东西和看不见的东西之间的联系和衔接,通过综观使得语言和意义这两者根本不同的东西相衔接。或者说,我们把一个现象看作语言,它就在逻辑上给出了一个意义的位置。这时,已经基于把现象看作实践了,它有目的或有其所考虑的东西。我们并不在生命的角度把自然现象看作有意识的或有目的诉求的表达。但是我们可以在非生命的角度把自然现象看作一种无意识的对于自然规律的服从,它可以看作自然法则的表达。在此,自然法则是可思的,可以表达于认知的对象:命题。而自然规则所属于的主体,造物主,还是虚构的。在人的行动中也是一样,我们可以考虑某个东西,可以考虑遵从规则。前者对于后者产生的行动具有规范。但是,主体始终处于这种语言和意义的关系之外,在对于用作语言的东西的使用之外,它并不作为逻辑中的角色参与行动或语言活动。所以,我们通过语言游戏,语言和意义的关系的思考,还并不涉及主体的存在。这点就像物自体并没有在现象中受到把捉一样,我们难以谈论自在的东西。这一切的原因,在于自在并没有作为广义的现象中的东西参与到生活世界中来,它还并非存在。也就无从认知它和谈论它。

从这里来看原因和工具的区别。
原因的东西在自在的东西之于存在时,现象仅仅受到决定地产生出来,但是现象自身并不作为具有对于原因的认知,并以此认知作为自身运动的根据。
这里考虑的是一种非生命的现象,自然现象。自然现象的运动并不以有意识为条件,它并不具有自身意识,没有自身地目的,其运动算不得实践。它也并不以自身的运动作为遵从规则的表达。
以支配自身运动的东西归于自身的有意识,从而称为行动。行动的有意识在于其遵从规则,遵从规则体现一种现象的自觉:我通过这个行动在表达一种东西,这意义的表达作为行动的目的,作为行动所达成的东西。在目的和达成的东西之间,就是语言的本质主义的语法所指出来的东西和现实地遵从规则的语法所产生的东西之间的区别和裂隙。这里,只有当一个语言游戏具有语法根据,它才作为表达遵从规则的行动所指出来的东西,有意义。

15
遵从规则产生行动。——这是指出表达的普遍原则,是语言的产生。
(语言的)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这是指出理解的普遍原则。

它们都是超级的语法句子,归于语法的普遍原则 的谈论。
而譬如 平方根 这个概念,我们总是基于一个大于等于0的数而言的。这是一个普通的语法句子。这是对于 平方根 这个概念的有效使用的语境的先天约束。这是逻辑。只要我们谈论这个概念,就总是基于0或大于0的数而言的。这是 平方根 这个概念的用法,或者说“平方根”的语法。

16
一个经验命题意谓真,真是其用法。当然这里还要基于真值条件。
伦理、价值判断,其用法不是,或不只是善恶的判断,还在于把它做出来。
在生活世界的认知和理解中,存在作为语言先于其根据的理解。但是从行动来看,伦理和价值判断作为行动的根据。它们不是基于参与一个语言游戏时相应遵从规则的应然,而是在以什么为目的的取择上的应然。遵从规则作为综观语言游戏的统一形式,它统一的是同一个语言游戏之下的语言和行动。而伦理和价值判断则作为指出一个语言游戏或实践的发端,指出其产生出来的根据:作为原则。在此,整个实践,目的诉求作为伦理、价值判断的表达。以它们为根据产生出来的是众多实践之间的统一,它们基于同一些原则。这里具有理念和个别的东西之间的关系。
这样,伦理和价值判断,就不是理解中的情况。理解是最后的,后于存在,对存在的综观的结果。伦理和价值判断却是先于存在的,把存在——践行带到现实中产生出来做出来的原则性的根据的东西。对于生活世界,理解是不可能的。但是,生活世界,存在总是有赖于行动做出来的东西,存在是做出来的,伦理和价值判断则是有意识的实践,经过自我审视的实践所根据的原则。行动是基于目的诉求的认知对于行动的有意识。但是对于目的的认知有别于对于目的的理解。伦理和价值判断在于对目的的理解。理解的综观统一基于的是原则性的审视。这种理解产生的是对于实践的目的的合原则性的审视。而原则性是主观的东西。
就一种原则性的指出而言,伦理合价值判断不是最高的,最后的,而是最初的东西。它结合经验情况产生目的诉求。然后产生实践,行动,做出来。然后作为存在给出来,得以可能受到理解。

哲学的逻辑,关于“是”的讨论,指出的是认知活动中的原则性。关于真的讨论,指出的是理解的原则性。认知产生我们的经验,从事物本身对我们产生出存在来。理解产生存在的根据的认知。基于理解所得到的根据的了解,使得我们的行动就其遵从规则而言成为可能。从而把实践带进来。基于理解,可以产生我们的行动。
那么,理解能从做出来的事情推进到目的的原则性的分析么?理解从来不无中生有,它基于分析。可是理解还是要基于想象力的运用。这里具有形式的设想和创造。

关于人的行动,一些是基于社会规范产生的,就其目的和遵从规则都是为社会中的生活形式所规范了的。另一些,是基于伦理和价值判断而生的。但是在行动层面还是遵从规则。

17
手段或方法和目的之间,就是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基于实在上不同的语言游戏,表达的意义却是同一个。因此,始终要注意什么是目的什么是手段和方法,注意意义和实在的区别。如水下流,绕过一切可以绕过的阻碍,可以采选一切手段和路径,以达成目的为不变的轴心。只是这里的目的,不是实践中的遵从规则所考虑的东西,而是我们的实践看作实在时,诸实践诉求之间共同的原则性。这里有类似于把某张叶子用作叶子的一般形状的样本的用法。我们不是生来做某件事业的,而是生来谋求自身的存在,幸福,作为一个主体。作为一个主体而存在,这是我们的作为客观世界中的目的的实践的原则,它是先于这种客观性的对于自身的主体性提出的诉求,它作为客观实践的普遍原则。如同认识论那里人的知性作为先验概念,或是论里人的认知的可能性作为客观经验的范畴。

18
数学命题之于现象,是理解的产物。数学命题是一种思维方式,相应于语言游戏中的行为方式。我们可以基于看见的语言游戏讨论一种行为方式。遵从规则是理解和领会的产物,它就是看见的东西的用法。对于语言游戏而言,它就是语法。对于自然现象而言,它就是自然法则。

理性是否可以用作不是否定感性,而是用作甄别有感觉基础的激情和没有这种基础的任性所产生的意志,肯定前者而取消后者。这样的话,理性作为一种辅佐的角色,而非行动的主角。在行动里,理性附着于感觉,作为实践中的工具使用,使得自身的行动符合感觉的目的的规范,达成一种行动的有意识。有意识地做某件事情,这对于自由意志也是需要的。我可以选择做不同的东西,但是只要决定做某个东西,就需要基于相应的遵从规则的行动来达成它,把它做出来。

19
人有几种活动。
认知。这是从无意识的,感官的显现到现象的经验世界。康德的知性对于感性的综合统一。感性在此仅仅指感官的生理层面向心理层面给出来的东西。知性的作用指出客观经验从主观的心理层面如何产生出来。知性并非人的行动,而是一种基于经验的分析,归于一种机能。它是前意识的东西,不是我们的自觉地遵从规则的行动。知性并非存在,而仅仅是存在(经验)的分析的东西。它是不满足的或不独立的,不是满足的或独立的意识。
理解。这是现象之间的综观,产生出现象运动的根据。在自然现象,这里使人认知到自然规律的作用。在社会现象,产生语言游戏作为遵从规则所产生出来的行动的理解。遵从规则是有意识的。我们的语言游戏和行动,可以看作遵从规则的表达。它们可以看作语言,其意义就是遵从规则。
进一步的,我们从看到的语言游戏所领会到的生活形式,基于一种文化建制,谈论一种价值和伦理判断。文化建制和伦理价值判断之间,类似于经验之于亚里士多德的是论里是者的多重含义、以及诸范畴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分析的进程。或者说在认知上我们从一种科学推到其工具论的东西,在逻辑上,工具论是在先于一门科学的。伦理价值判断之于行动也是这样逻辑上在先,而认知上在后基于分析被指出来的东西。

20
语言和意义这对概念,应该看作本体论里多和一,质料和形式的情况,它们都是形式概念,而非实质某物。语言并不在实在上限定于句子。
我们谈到语言,总是把某个看到的东西或现象置于用法之下,表达意义。可以类比亚里士多德的多和一,质料和形式。多在看作一个整体的存在时,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形式,另一部分是质料。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譬如在建筑房屋时,一块条石用作门槛。对于房屋而言,条石就是质料,它不分有形式的思想。而门槛就是房屋的形式的部分,它作为一个角色参与房屋,分有房屋的形式的部分。多或独立的部分,作为质料参与整体。它总是以某种角色参与整体。这里,剥离角色后的独立部分对于整体的东西而言就是质料。角色对整体的形式负责。在语言和意义的考虑里,类似的情况就是看见的东西,现象,它基于作为语言表达意义。当不考虑意义的表达时,它仅仅是现象本身,并不看作语言。因此,语言在此总是作为意义的表达中的某个角色,已经处于逻辑中的某个位置了。实在在多和一的关系中所相应的是独立部分或现象的东西。而语言这个概念相应的是分有形式的思想的角色。只是这里的形式是生活形式,是语法规则中的角色。
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指的是类似于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的情况。指出的是现象和用法之间在逻辑环节或逻辑位置上相互独立地在使用中处于相互结合的情况之中。就像弗雷格的对象和概念的逻辑划分。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指出的是看作语言的现象和它作为表达意义的语言这种角色之间,是一种逻辑上相互独立的东西之间的结合。就像数学中自变元和函数之间的关系,自变项补充一个函数,产生出函数的一个值。这里很直观的就可以看到,自变项和函数之间逻辑上相互区分,而在使用中相互结合的关系。
在语言和意义的关系中,可以看作基于看到的东西给出语言的实在,而语法(类比于数学中的函数)还是有待确定的东西,并没有在看见的东西作为独立部分多的实在中给出来。但是蕴含语法运用的语言的一个有效使用可以是现象中给出来的。在数学中就是代数的情况。一个黑盒子,取出5个球,打开看到还有7个球,原来有几个球。x-5=7.这个代数式意谓真是基于语境给出的,它先于x意谓的一个数的给出。反过来基于句子意谓真在语境中的给出,我们来推断名称x的意谓。不过在语言的意义的情况里,不同的是,实在的东西——现象——是在先给出来的,而语法则是要在语境中去领会,去设想和验证的东西。我们把现象看作语言时,仅仅指出它试图表达意义,但是如何表达,以及能不能达成一种有意义的表达,在这时还是未定的。意义是一个运算的结果,只有基于语法的给出,才产生出来。在此之前,语法的虚构或悬置,谈论语言的意义还是或者不可能或者言之过早。

我们可以把一个句子看作语言,它有意义。(无论命题基于真值条件用作意谓真,或语言游戏中的句子基于生活形式的领会而得到理解。)也可以把人的行动看作语言,理解其遵从规则。或者把一个现象中的东西看作语言,基于某种用法表达某种意义。譬如把一张叶子用作叶子的一般形状的样本。或者某个意象,在某种用法里用作某个东西的表示。这时这个意象就是语言的东西,它在用法里所表达的东西就是其意义。
语言和意义的关系,把人的一切行动,包括意识活动,意象,心理活动都囊括进来了,只要我们基于看见的感到的东西在理解中到达可思的东西。我们的行动,做出来看见的东西,作为语言,其意义就是看不见的我们在行动中规范它的东西,就是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我们的生活形式。以及,遵从规则。遵从规则是衔接看见的东西和看不见的东西之间的桥梁。它本身需要具有一种直观的特征,不然它自身又会还需要和看见的东西之间的中介。那样的话,它就不是遵从规则而仅仅是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目的的设想,它还没有落到实处。遵从规则落到实在上,和实在直接结契。可以从“用圆规和直尺三等分一个角”、“用圆规和直尺二等分一个角”、“用圆规和直尺二等分一个角的步骤:……”来看设想、实在、落到实处的遵从规则之间的关系。

(用圆规和直尺二等分一个角的步骤:
1 给出一个角
2 用圆规以角的两条边的交点为轴心画一个圆,取和角的两条边的交点。
3 分别以这两个交点为轴心,以它们和角的交叉点的距离为半径画一个圆,这两个圆相交,其中一端相较于这个角的交叉点。
4 用尺子画出这两个点所确定下来的一条直线。它等分这个角。)

回到语言和意义的应用。
如果语言的实在落在自然现象上,那么自然规律就可以看作其意义。当然这里的语法有别于人类的语言游戏的情况。一种自然现象的因果总是服从同样的自然规律。而人类的一个句子,一个行动,在不同语境中可以嵌入不同的生活形式中,有不同的语法。
把理解再推进一步。我们不是从看见的东西,现象,作出综观,来理解现象。这里综观和理解之间不是条件关系,它们是同一回事。我们综观的不是看见的东西,而是综观实践。以实践为实在,综观实践。这时产生的理解,就从客观的目的:遵从规则、生活形式,进到主观的价值伦理判断,它们作为一种实践之目的诉求的普遍原则。这种原则可以是一种分析的经验概念。也可以是形而上学的先天概念,譬如人作为主体。

类比:
实在、语言和意义。多、质料和形式。

自然现象看作语言时,自然规律就成为一种遵从规则的东西,成为理解自然现象的语法。这是一种比拟。比拟自然现象作为造物主的创世纪的表达。这时,创世纪所创造的世界就不是现象的东西,而是现象的遵从规则:服从自然规律。自然法则才是造物主在创世纪时所考虑和要表达的东西。或者说,它作为自然现象的原因,后者从前者产生出来。这里有根据和原因的相对。
当我们基于造物主对于自然现象的用法,服从自然规律来看自然现象时,创世纪是造物主的有意识的行动的结果。我们可以基于自然现象谈造就自然现象的根据。
人类对于自然现象的理解,就是自然科学的进展,它考虑的是自然现象所服从的自然规律:遵从规则(自然法则)。

21
不管何种事情,总有人它们是其生活的日常。因此做好这些事情对于他们而言如同使用母语来表达一样拿手。他们把一些思考事情的方式,遵从规则,用的得心应手。在日常中就习得一种训练。家庭是最初的学校,就在于此。

领会考虑事情的一种原则。
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可以看到领会一种遵从规则和一种生活形式之间的裂痕。领会一种生活形式,能使我们在种种遵从规则或一系列遵从规则之间变通。可见,生活形式是规范遵从规则的轴心。类似于语言和意义之间,不同语言可以表达相同的意义。相同的同一个东西规范达成它的不同的东西。

遵从规则,一种规则总是有其产生出来的根据。
自然现象没有选择地服从自然规律。这里有一种先天的本质主义的语法。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虽然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之间具有一种因果联系,但是毕竟原因可以产生确定的结果,反过来却难以断定。因此,自然法则之于自然现象,还是有其逻辑上独立的东西。所以这里,还是有用法的环节,而非基于因果关联这种独立性被彻底取消。
人类行动的遵从规则,就其原则性而言,也是存在的。譬如人性的东西,比如自私,比如人作为主体的诉求。这样,一种文化也还是就这些原则的自觉的程度得到某种分析的统一。文化还是可以归于这些原则性的某种程度的自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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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乐,即兴音乐,从说过渡过来的唱,让我看到一种经验中的概念,经验中语言的生起。语言本身离开用法是一种形而上的东西,本质主义的语法,理想语言,理想的东西。古典艺术的主题。贝多芬、巴赫、哥特建筑、宗教神学,如此种种的语言。而艺术和语言落在经验中生起,则是开创了一种日常经验的自觉,人的存在的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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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对于所用作的角色,语言的东西,具有裁判的功能,或者说作为其使用的落实情况的断言的根据。作为语法条件的东西。
类似于对于一个方,我们断言它是圆,这是错的。这里的根据,在实在方面的情况。
对于用作感觉表达式的“疼”,就是典型的实在方面基于语言的公共使用而需要公共可以认可的标准——外在标准,而疼不能外在地给出来,因此这里就是其实在方面的没有得到落实,引起称为语法悬置或虚构的情况,使得它作为语言其固有的表达意义的诉求成为不可能,也就是感觉表达式作为语言中的名称,它还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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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和意义是一对形式概念。它联系起看见的东西和看不见的但是可思的东西。我们从可见的东西、现象,理解到可思的东西。这也使得我们的意识,世界从可见的现象进到以可思的东西作为语法根据的综观统一,进到可思的生活世界中来。
并且,类似于康德的数学性范畴产生简单的表象:
1)经验从感性材料/显现的非存在非一最初进到存在的分有其逻辑形式的角色的表象中来。就像亚里士多德那里门槛分有屋子的形式的思想,门槛作为角色参与屋子,作为其形式的部分,而非条石之于屋子只是作为质料,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红这样的表象就是作为存在的角色参与经验。红还不能看作一个经验,但是它毕竟已经作为命题中的概念的角色参与一个事态的构造,概念分有经验命题的形式的思想。经验的最基本单元是命题。
2)到实体和属性的关系范畴产生简单的判断,这就是经验的最基本的形式。
到因果关系和协同性关系构造复合命题。
在这里,关系范畴作为经验的普遍形式。
3)到模态范畴。模态作为一个句子的概念参与这个句子。关系和概念的区别,可以在弗雷格那里看到。关系有大于两个不满足的空位,概念却只有一个。范畴作为概念参与句子,这就指出了一种先验的概念。而弗雷格讨论的都是经验概念。只有真作为逻辑,可以和模态范畴相类比。
真作为逻辑,就是说,真不是基于语言本身的“真”就能指出来的。我们不能象概念词意谓一个概念那样,基于一个句子意谓“真”就说这个句子是真的。它要从“真”之外取得句子的真值条件,取得一个句子意谓真的语法根据。而我们基于概念词指出其意谓一个概念时,不需要别的根据了。可以把概念看作基于概念词在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在弗雷格就是涵义的东西。可是概念又是概念词的意谓而非仅仅是涵义。这里有可以进一步细想的东西。

回到语言和意义考虑。
在命题中,是人的知性在起作用。并且,知性机能的目的是先天的:求真。或者说,产生意谓真的判断。就是说,人在命题这种语言形式中的诉求是先天的:求真。我们在使用命题时总是基于真的考虑。这就是说,真作为句子的用法是先天的。
在这里,可以看到w的生活形式,或者说我们通过语言游戏所考虑的东西,语言游戏的综观的轴心的东西,在命题里就是句子意谓真,和如何意谓真的语法规则,遵从规则之间在逻辑上的区分。后者就是真值条件的东西,一个句子给出来的的真值条件,作为它意谓真的语法根据。即遵从规则的东西。
我们在日常语言中把生活形式和遵从规则看作总是如此这般相伴随出现的couple。这种伴随本身就是文化的内容。我们在理解日常语言时,仅仅是考虑对于文化的东西的使用,还没有涉及对于文化的构造的考察。也就是说还没有考虑到文化本身的根据。这在语言游戏的理解中,根据的根据不是理解一个语言游戏的语法根据。我们在理解语言游戏时不考虑它。

再看命题用作真值函项的情况,和日常语言中把句子置于生活形式的综观的比较。
前者是认知活动:求真。认知和理解的区别,在于前者句子意谓真是句子的先天用法,作为句子的用法的先天诉求。仅仅凭句子,这个诉求还没有实现。命题的考察在于探究其真值条件,作为意谓真的语法根据。
后者中,则是用法本身不是先天的。还要基于语境领会。如果把句子的用法,譬如一个句子a,它意谓真。把意谓真看作其实现出来的遵从规则或语法规则有待考察的用法。这里就是用法和语法规则的落实在逻辑上区分开来。日常语言的理解中,用法不是先天的。这就为人类的任意文化提供了空间。这里体现了人类而非个体的人为自身立法的一种情况。它为人类的任意意志的实践提供了一种空间,指出一个逻辑上的位置。
因此,对于日常语言的理解的要点,或轴心,在于领会我们在一个语言游戏中所考虑的东西。这是由文化建制所决定的。反过来,这也可以看作文化建制对于人的意志诉求本身的规范和塑造。正是在这种规范和塑造中,文化的传统得以绵延承继。

对比之下,艺术的审美,讲究的不是这种文化传统的规范和塑造,反而正是基于人性基于探究可能性中强调基于对生命的诚实而打破这种传统,以对生命的真诚为轴心重新塑造传统的进程。所以在审美中固然有传统的时代的桎梏,但是更要看到其中打破传统的力量和诉求所在。

回到开头康德的模态范畴,到弗雷格命题意谓真,而真是逻辑。再到语言游戏的理解基于生活形式的综观。生活形式和模态&真之间,都可以看作句子的用法的东西。只是前者是经验的,在文化建制的传统之中,而后者是先天的逻辑。
在模态范畴里,康德并不考虑的真的问题。看的从事物到语言,这使得康德的语言总是经验的,其句子基于经验总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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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为逻辑所层层缠绕编织。不揭示逻辑,生命就还不能为人所知。逻辑的构造物恰恰是生命的实在所在,而生命是综观这些实在的统一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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