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了,没有后代,害怕被永远忘记。
我会永远记得她,和她的坏脚趾。那是左脚的第二根脚趾,她的二脚趾比大脚趾长,从根部切段,青白色,现在硬的像一根木头。
一
我和她的故事要从很早以前说起,那时候我14岁,用全身心的热血祈祷一次海边旅行。一阵烟雾从爸爸灰白的头顶飘过,“我现在没时间,等你妈有空的话,我们一起去。”妈妈总是没空。我决定自己解决这件事。
有时候孩子会理所当然地依赖父母,完全忽视了自身的潜力。我把目光锁定树上贴的那张纸,白底黑字:只需要送饭、扔垃圾,一次1块。这是怪人写的。自从10年前带着一条瘸腿回到贾德镇之后,怪人就很少走出他长大的那间屋子。现在严重的风湿折磨着他,肿大的关节锁住了他,他不得不找一个生活帮手。
蜘蛛网飘在屋檐上,带着几颗晶莹的露珠。怪人的房子就藏在梧桐树后,大门上的红漆斑驳脱落,像是黑板上的粉笔屑。他指着门口的垃圾袋,“去倒了。”然后扭过身继续躺在床上。怪人的哥哥去年去年离开了贾德镇去女儿家住,怪人自此一个人住在阴暗的老房子里。他甚至没问我是不是来做小工的,那双深褐色的眼睛盯着我看了两秒,就开始下达命令。
甄大妈说怪人是在外边惹了事才回来的,他的漂亮老婆却没能回来,据说是死在了外边。他沉默寡言,在秋冬之交膝关节疼得走不了路,我不介意表示善意搀扶他一把,可是他却几乎不下床。
二
爸妈不知道我的秘密兼职,他们每天在工作上花费了太多了时间,看不完的材料,批不完的作业,没有合上的眼镜盒从餐厅拿到卧室,又从卧室拿到餐厅。他们的目光没有时间放在我身上。只有一次,爸爸看见我拿着背着书包跑出去喊住了我,“这么早就去学校?”他问,“去学校写作业”,这个谎言一点都不高明,我想要补救,他说,“哦,去吧。”
怪人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垃圾什么时候都可以倒,饭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饭,一大袋面包切片和两根香蕉,他的饭量小的可怜。
“你是被人打断腿的吗?”我问,他刚吃完面包,正在抖落身上的面包屑。
“是啊”,我的心脏一阵收缩,为即将要听到的那个传奇故事屏住呼吸。“你帮我去接一个人吧”他说。避而不谈自己的故事。
“是谁?”我一阵泄气。
“我女儿。”
她穿着一件深绿色的呢绒大衣,带着一顶黑色的毛线帽,脸蛋被雨后的寒冷天气冻得发红。眼睛直视着我,然后啪的把手里的包扔了过来。我的右手还举着怪人制作的那张傻牌子:接女儿。
眼底的黑眼圈出卖了怪人,他昨天晚上辗转发侧,激动地睡不着,换了一身干净体面的衣服,刮了胡须,然后坐到天亮。女儿没有表现出过多的热情,礼貌性地抱了下怪人,然后说了句“爸爸,好久不见。”
三
怪人的嘴巴抽搐,眼睛泛出光芒,他哭了。他扭过头去,不想被我们看见。
他的女儿已经不上学了,从远方的城市听到了关于怪人的信息,收拾了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毫不留恋地离开。
我的兼职工作随着她的到来失去了价值,既然是怪人的女儿,她担负起了照顾怪人日常起居的责任。怪人的气色在越来越阴沉的天气中渐渐红润,他蜡黄脸颊上的凹陷不见了,填充起一片光滑的肌肉。
怪人的变化引起了镇上居民的注意,他们再一次把巨大的好奇心和注意力投到这个破旧的红砖房。上一次这种狂热是在10年前。怪人拖着一条瘸腿和一个行李箱回到了老屋,然后拿出了一个古怪的笨钟,他哥哥说他疯了,整天抱着钟表哭哭笑笑。上上一次是16年前,怪人带着867块钱和一个漂亮的新娘坐着火车去大城市寻找梦想。
妈妈对我给怪人做小工这件事已经有所耳闻,她敲了我卧室的门,然后问我最近过的怎么样。这幅好妈妈模样实在陌生,连妈妈本身都感到不好意思,她轻轻地摸了我的头发,快速地收回了手。我静静地看着她,妈妈手来回抚摸着我的床单,终于开了口,“我对怪人没有恶意,他很早之前不是这个样子的。”妈妈抬起头,眼睛透过窗头看向远处,“那时候他很聪明,一心想要出人头地发大财。那是不一样的世界,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出去闯荡的。不过他的冒险和他的结婚一样突然,几乎是一个不认识的女人,那个女人简直是疯子,整天算命。”妈妈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她停了下来,嘴角下拉,看着我“我不反对你去帮他,现在看来也没必要了,你还是好好念书吧。”她出去了。
我知道那个女人,在怪人那个上锁抽屉的最里边是她的照片。那是一把形式上的锁,抽屉本身就是坏的,不用打开锁,从下方的巨大缝隙里也能把怪人的珍藏看的清清楚楚。女人面色苍白,穿着一件绿色呢绒大衣,眼睛无神地斜看着镜头,背景一片红绿色的巨大闪光,在白天开着灯光,也是够怪的,灯光后是巨大标牌,前两个字被取景框排除在外,只留下大大的“赌场”二字。这件衣服跟她女儿初次回老家时穿的那件很像。
四、
怪人和她之间有一种默契,他们从来不提过去。
我从来没提过她的名字对吧?怪人从没介绍过我,她也几乎不问。我对她的了解是在日复一日的观察和好奇中一点一点堆积起来的。她喜欢吃米饭,她从来不运动,她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却对家里的一切有着近乎着迷的兴趣。后来,我知道了,她叫罗拉。
那天天气很好,怪人坐在门前椅子上,闭着眼睛享受阳光。罗拉拉开了那个上锁的抽屉,拿出她母亲的照片,好奇地前看后看。“罗拉,不要乱翻我的东西。”怪人甚至都没睁眼,他只是皱了皱眉头。
我还是常常去怪人家,尽管已经没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了,我喜欢那种被当作大人的感觉。在家里,我比妈妈高半头,却还是青春期的小孩子;在镇上的公共场所,我是闲逛的初中生;在怪人家里,我是一个沉默的人,却不是小孩儿。
罗拉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她会对眼观八方的甄大妈打招呼,会帮眼神不好的邻居念说明书,她开始被镇上的人接受了。尽管有人对她的来历好奇,但都保持了最基本的礼貌,至少没有当面问。
怪人的外套上不再有食品的污渍,眼镜儿也擦的干净明亮,头发不再是一缕缕地胡乱翘起,他开始像个人了,或者说,他开始焕发出希望。
有一天在罗拉又一次看她母亲的照片时,怪人甚至主动提起了往事。他说妻子在城市里很快地适应下来,开始时并不顺利,怪人给人修摩托车,可是在一次争抢地盘的打架斗殴中,他被打地头破血流,然后彻底失去了工作。后来,他做过车窗工人,做过电焊工,然后开始做生意,再然后有了罗拉。
罗拉没有放下手中的照片,“那真是不幸啊”。
怪人停止了讲述。
五
罗拉离开的那天是第二年的立夏。她只留下一封告别的信,拖着来时的拉杆箱,带着怪人的钟表,离开了。
我第一次看到怪人流泪。是小孩子发泄的那种哭泣,响亮,绝望。他伏在木桌上,胳膊捂着嘴巴,发出沉闷的抽泣声。他不再出门,躲在拉上窗帘的房间里,一遍又一遍地看妻子的照片。怪人的哥哥回到了老家,看着蓬头垢面的弟弟,一根又一根地抽烟。
他对我爸说,都是那个女人害了他,说什么可以满足愿望,世上没有掉馅饼这种事。可是急功近利的弟弟相信了,他还娶了那个比他大三岁的女人,然后离开了家乡。
爸爸拍了拍他哥哥的肩膀,“世界上本来就没有这种好事,老老实实在家也不会这样,辛苦你了。”像是体贴下属的领导,带着优越感,妈妈看到了坐在楼梯上的我,“回你屋里去。”怪人的哥哥把目光瞥向我,问我能不能陪怪人说说话,不然他就真的疯了。
爸爸急忙反对,我说可以。妈妈在一番犹豫之后,说如果我能保证安全的话,不妨去试一试。
我永远忘不了怪人绝望的眼神,那双带着血丝的眼睛浑浊凹陷,他很久没有睡过好觉了。他把手颤微微地放在我的手上,“如果你见到了罗拉,你告诉他,一定不要用钟表许愿,一定不要用钟表许愿。”怪人捂住脸,泪水顺着指缝流下来,“害得我家破人亡啊。”
钟表!是钟表!那个挂在怪人卧室的碗口大小的圆形钟表,那个他妻子带来的钟表。怪人的妻子建议他们去大城市寻找机会。他们失败了,也成功了,最成功的是有了罗拉。可是还是不够。
不够,永远不够。怪人开始赌博,他们夫妻流连于各个赌场,这一次幸运之神没有眷顾,在赢了300万之后,他们一夜之间输光了,还欠了500万,赌场的人扣押了他们的女儿。钟表!他们想起了那个钟表,他妻子在幼年时曾见过钟表的魔力。妻子按照古老的咒语许了愿望,丈夫说要无尽的财富,妻子没有理会,悄悄地许愿逃过这一劫,希望丈夫还清赌债,女儿平安。她是一个传统的女人,不希望无尽的财富让丈夫陷入欲望的漩涡。
然后,魔力开始。
丈夫拿着最后的100块现金开始赌命,然后1000块,10000块……最后妻子抱着哭泣不止的女儿从赌场大门走出来,丈夫注意到了跟踪他们的几个打手,告诉妻子去药店给女儿买点药。
怪人没有说下去,他的故事结局我已经看到了。丈夫被打断了左腿,寻找到的却是那一滩雪地上的血迹。29岁的妻子死于车祸,女儿却在妻子的怀里奇迹般地幸存。警方询问女儿家在哪里,她紧闭嘴巴。
最终司机收养了她。
六
钟表!钟表!
怪人在10年彻骨的孤独中越来越希望见到女儿罗拉。他在黑暗中重复了妻子古老的咒语,见到女儿,死而无憾。他见到了女儿。
罗拉的成长既不幸福,也不悲伤。她只是静静地长大,像一个隐形人一样在别人家里寄宿。新的名字让她弄不清自己到底是谁。她知道自己的母亲死于车祸,父亲沉迷赌博,像所有早熟的孩子一样,她把心事藏在了心里。司机的家人觉得这是一个古怪的孩子,他们不愿意接近她了解她,在她说自己不想上学后,也只是点了点头说,那你要出去工作了。
罗拉受到了命运的感召,父母生意上的老朋友看到了她,说她和母亲长得像。然后她就知道了父亲老家的地址。
这是钟表的力量!怪人这样想的,他没有马上受到命运的惩罚。他紧张了10年的他开始觉得放松,脑神经不再刺痛,他甚至觉得,这真的是巧合。
“罗拉走了,她还可能用了钟表。”怪人的鼻涕蹭到了袖子上,“这是最大的惩罚。”他的声音沙哑,面容老了十岁。
没多久,怪人的哥哥就回到了女儿家。因为怪人死了。
他的葬礼很小,没几个人参加。
我在他的棺材里放上了他妻子的照片。
七
这根脚趾现在存放在一家银行的保险柜里。
再次见到罗拉是在5年后,妈妈不顾爸爸的极力反对,给我了一张车票和能够维持一个月的现金。我坐上了远行的车,临行前妈妈说,“不要总想着家里,年轻人就应该出去闯荡。”她按着我的手,命令我,“一定要敢于闯荡。”
我在妈妈的眼睛里看到了绝望和屈服。想起了很早之前甄大妈的话,妈妈曾经和别人约定一起去大城市,那人临阵脱逃,没过多久,她就嫁给了爸爸。
我在一家报社找到了工作,每天上街寻找新闻线索。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看到了戴着头巾的罗拉。她变老了,脖子上的皱纹堆积,干皱的皮肤松弛地垂在脸上,灰色的头巾披在头上,还是有一两根灰白的头发窜出。
她用了钟表。
自始至终,她都在寻找。寻找记忆中的母亲。寻找那个钟表,因为钟表能够带回母亲。告诉她老家地址的那位故人不怀好意地问她知不知道钟表的力量。然后她开始回忆,曾经的家里是有那么一个钟表。
她决定找到父亲,这样她才能找到钟表,然后找回母亲。
怪人对女儿是毫无保留的。他经受不住女儿的苦苦哀求,然后告诉了她关于钟表的一切。他最后说,那群打手一直在问我钟表在哪里,都是钟表,要不是钟表……这东西有邪性。
罗拉只记住了古老的咒语。然后母亲便回来了。
“那天晚上风很大,有人在敲门,声音几乎被风声掩盖,我心里一颤,立马知道这是母亲回来了。我没有让她多等,跳起来去开门。她变老了,就像是一直活着那样开始变老。”罗拉说,“她开始骂我,说我糊涂,好久了,没听见有人这么说我。”
罗拉并不后悔自己的愿望,她把钟表砸碎了扔进河里。然后开始变老。
母亲只停留了一晚上,她说一些所有母亲都会说的话,要善良,要坚强,要自尊自爱。然后告诉罗拉,砸碎钟表,然后扔掉它。天亮之前,母亲离开了,没有说要去哪里,打开门就消失了。
“我的左脚,二脚趾好疼,像一百根针戳着一样。变青了,变硬了。我受不了,然后就拿一把刀把它切了,留了好多血。我知道,这是钟表的力量。我不去医院。”
罗拉平静地接受钟表带来的一切。
10年前,她去世了。她觉得比想象中活得更久。劳拉坦然地接受了命运赋予的一切,唯一的遗憾是没有自己小孩子。她变得乐观起来,甚至拜托我照顾好她切下来的脚趾。
“你不用放在家里,去外边找个保险柜,名字存成劳拉的坏脚趾。”
她希望这段人生经历被人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