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华为?”近期外媒的一则报告,激起了外媒对华为控制权问题的关注。
华为方面回应了外界关于华为股权制度和治理机制。华为有9万多员工通过工会来持有公司股份,是100%由员工持有的公司,没有任何外部政府或者是机构,华为每一分钱的资本都是员工掏钱进来的。没有国有资本持股华为,华为债券发行主要在香港和国外的资本市场进行。目前还没有在国内发债,银行贷款从现在来看大部分也是在境外为主,占70%左右。对于创始人任正非对公司的影响力,江西生表示,对华为的治理任正非只是有否决权,而不是决定权,任正非对华为的影响重点是通过思想和管理的哲学来进行。
否决权意味着什么?
那小伙伴觉得决定权在谁手里呢?任正非的否决权在华为的权利有多大呢?
股书认为,大家不该掉在“否决”和“决定”两个词的字面陷阱中,去思考任正非否决权的内容和范畴。跳出这个思维陷阱很简单,你只要想到67%和34%这两条决定企业控制权的生命线就够了。
大家知道在企业实际决策中,67%代表着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拥有它,就就可以决定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绝对控制权的对立面是安全控制线——34% ,又叫否决性控股,具有一票否决权。
也就是说,67%的绝对控制权与34%的否决权是相对立的,意味着一旦有人拥有34%的否决权,那么就不会有人拥有绝对控制权,也就没有所谓的决策权。
即便我们是股权方面的小白,仅从正常人的逻辑分析出发,你也会发现否决权和决定权一同存在是个悖论。决定权是决定事情向着自己决定的方向发展,别人无权否定;否决权是否定别人的既定方案。所以如果二者同时存在的话,那么请问决策怎么制定呢?
所以在企业的实际决策中,“否决权”与“决策权”是无法共同的存在的。当一个企业内部有人拥有了否决权,就相当于没有人拥有决定权。答案是没有人有决定权。那么这时否决权是不是就约等于最高权力呢?
也难说。华为自有其特殊性,小编只是提出一种思考。
回到华为股权架构上来,显然,华为是想向外界证明,这9万名员工才是华为真正的主人,他们通过“虚拟股份”拥有华为99%的股份。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事实上虚拟股份,只享有分红权。这就好比是余额宝虚拟本金,每天都能有收益,而本金是不会给你的。
根据前两天公开的华为股权结构看出,华为治理结构下,工会的实质是一个持股平台,员工持股有多少投票权委托,多少签一致行动协议,多少人是股权激励中拿到的期权,我们依然不得而知。
那么,华为内部“权“和”利“的分配到底是怎样的呢?小编根据华为对外公布的股权信息对华为的几次大的股权变更进行了梳理,或许你可以从中得到一些答案。
第一阶段,内部融资、员工持股概念
1990年,初创期的华为面对资金和人才双重压力。华为第一次提出内部融资和员工持股的概念,当时参股定价每股1元,公司税后利润的15%用于员工分红。员工以奖金购买配给的股份,奖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可以向公司借款。
当时的持股方式是直接持股。据说,当年凡是入股的员工,均颁发由华为资金计划部加章的股权证,并在公司内部登记。由此推断,此时的股权是由员工直接持有的。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有多少员工是按照这种方式持有华为股权的呢?我们看不到具体数据。不过,按照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超出50人。
第二阶段,90年代末的三次股改
由于一些地方出现了内部职工股权证的非法交易,1993年、1994年国务院和原国家体改委两次发文,要求“立即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
1994年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试点暂行规定》,对员工持股的规范做出明确要求。
华为于1997年6月发布可股改方案:
股改前,华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005万元,其中688名华为公司员工总计持有65.15%的股份,华为的子公司华为新技术公司的299名员工持有余下的34.85%股份。
股改后,华为新技术公司持股5.05%、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持股33.09%、华为公司工会持股61.86%。两家公司员工所持的股份分别由两家公司工会集中托管,并代行股东表决权。
1999年6月股改方案;
华为公司改制成只有2名股东,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会持股88.15%,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持股11.85%。
2000年12月股改方案
华为公司工会持股98.9%,任正非持股1.1%。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持有的11.85%的股权转让给华为公司工会,任正非所持的3500万元股份单独剥离出来,并在工商局注册登记。
阶段三,“虚拟受限股”的期权改革
2000年以来互联网泡沫破灭,华为公司经历历史上的第一个冬天,许多员工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期望不高,且分红收益较低。
同时,2001年,深圳市颁布新《深圳市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规定》,适用范围扩大到民营企业。
事实上,90年代末,华为就已经开始酝酿这次虚拟股改革。早1998年,公司高层赴美考察期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次年1999年6月,上市公司上海贝岭推出了虚拟股权激励计划,银河科技也出台了类似做法。为华为提供了虚拟股改革范本。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权,但是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这次股改中,新员工不再派发长期不变一元一股的股票;老员工的股票逐渐转化为期股(虚拟股)。期股的行使期限为4年,每年兑现额度为1/4。
如果你在2001年获得100万股华为期股,当年股价为1元/每股,到了2002年后你有四种选择:1、以1元/每股的价格购买股票并长期持有;2、兑现差价(假设2002年股价上升为2元,则可获利25万);3、留到以后再说,4、放弃购买当年配给的股票。
值得注意的试,员工如果选择购买股票,也就是“行权”,则拿到手里的是虚拟股。拥有虚拟股的员工,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和虚拟股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但是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在员工离开企业时,虚拟股只能由公司回购。因其对股票的处置权有所限制,所以也叫虚拟受限股。
作为这次虚拟股票发行的结果,维护了华为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能力。同时实现了华为激励机制从“普惠”原则向“重点激励”的转变。
阶段四、简化股东结构
为了国际化,更便于与战略投资者合作,所以简化股东结构。也有人说,是为了华为下一步的资本运作方便。这个不难理解,公司做大以后,母公司蜕变成投资性质的公司来持有各子公司的股份,从而使子公司的股东结构变得简单,联想也是这么整的。
2003年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为控股)成立,任正非持股1.0708%,华为公司工会持有余下股份。
在华为公司层面:华为公司工会就将所持华为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了华为控股有限公司。华为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成:任正非1.07%、华为控股98.93%。此后至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框架未再有大的变更。
华为公司原有的内部员工持股制度、期权激励计划也被平移至华为控股的平台。
阶段五、饱和股加虚拟股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经济危机,给世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华为也遭到重创。2008年9月《劳动合同法》颁布,给华为以及很多民营企业带来巨大压力。从深圳市到广东省,到处都在查华为。由于老员工积累的股份多,股份分红收益大,新老员工收入明显失衡。
根据新的股改调整,员工配股设置上限,每个级别达到上限后,就不再参与新的配股。当时每股定价4.04元,年利率逾6%,配股规模在16亿~17亿股。不同等级,股利不一样。
作为最终效果,2008年很多通讯行业业绩下滑,而华为实现合同销售额233亿美元,同比增长46%。
阶段六、TUP(Time Unit Plan)时间单位计划
即,针对过去业绩和未来业绩考核来制定的股权激励方式。
长期实施虚拟股导致华为老员工躺在股票收益上混日子,而兢兢业业干活的新员工收入反而没有提升,引发新老员工不公平问题,也违背了华为以奋斗者为本的观念。
于是,华为预先授予员工一个获取收益的权利,但收益需要在未来N年中逐步兑现,N是有效期。
比如,2014年给员工TUP的授予资格,配了10000个单位,虚拟面值假如为1元。那么:
2014年(第一年),没有分红权;
2015年(第二年),获取10000*1/3 分红权;
2016年(第三年),获取10000*2/3 分红权;
2017年(第四年),全额获取10000个单位的100%分红权;
2018年(第五年),在全额获取分红权的同时,另外进行升值结算,如果面值升值到5元,则第五年获取的回报是:全额分红+10000*(5-1)。同时对这10000个TUP单位进行权益清零。
性质上看,TUP属于一种中长期激励模式,本质上是现金激励的分期付款。华为采取的是“递延+递增”的分配方案,每一年获得阶段性的分红权属于“递延”部分,权益增值属于“递增”部分。
TUP与现行虚拟受限股可以相互配合,解决短期与长期、多数与少数的问题。
股书的思考:梳理完华为多年来股权架构变化,说实话小编仍无法确定任正非的权利到底有多大。似乎真正的权利所有者在任正非与工会之间。
不过,谁是掌控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华为多年来的业绩有目共睹,员工自愿高效的工作节奏对应的试华为的薪酬与激励机制。
华为的股权激励机制最值得学习的是其长效性,以及始终保持着的动态调整。华为在公司面临不同问题时,都有不同的激励策略予以应对。
另外,不建议初创企业的朋友们照搬华为的股权激励模式,华为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和自身的特殊性,不然学不到核心,反倒把钱和权都分没了。
股权是权和利的组合,需要一系列复杂的操作来完成,同时请各位老板记住一句话:利不可独而要共,谋不可众而要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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