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价格偏高是中介的错?我们不该有职业歧视

2019年,长沙市的高校普通毕业有38万,这个数量对于整个长沙市840万的常住人口来说,算是相当大的一个比重。

那些毕业后留在长沙的大学生,大多数来自外地,除了极个别家底雄厚的家庭外,要在长沙就业,都需要为住房问题头疼。

笔者小许就是2019年的毕业生,基于自己的一点经历,就和大家浅谈一下个人对长沙租房情况的一点了解。

学生租房者住房期望与资金间的矛盾

大多数的应届生在毕业之前都住在学校,对于外界的租房市场了解及其有限,即便是在大学期间有过租房的经验,但对于一些建在郊区的高校来说,因为受限于地理位置,对于市区的租房市场来说,也会存在一定的“认知断层”。

当出了社会之后,学生们虽然会因就业压力而惶恐不安,但是对于未来的生活还是会存在期待,其中对住房的期望就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从需求方面来说,大家肯定是普遍希望住房环境的舒适度能够有一定的保证,但是囿于资金有限,要做到折中选择,需要花费很大的功夫。

笔者班上有几个男生毕业后在学校附近一起租了一个一室两厅的房子,房子的装修十分精致,很让人心动,若是和朋友同租,对应届生来说是至善至美的。

但他们是四人同住,房子位于郊区,两人共睡一张床,个人空间不够,彼此之间相互影响,因此实际的生活质量是大打折扣的。

比起在寝室的生活,这样环境好不了太多。

宿舍虽然装修简陋,但是起码还有着只属于自己的床位。

他们当然也希望一人一房,但是并没有太多选择,他们选择的第一份工作,薪资实在少得可怜。

小许去年3月份的时候,就已经进入公司实习,当时学校还有地方住,无需过早去找房子。但学校离公司有接近9公里的路程,坐公交车上下班需要一个小时,每天回去后都感到非常疲惫。

我很想在公司附近租房子,但是手头捉襟见肘,支撑不起我在校外的生活,又落不下脸找家里要,因此就这么熬到了毕业。

在毕业之前,我一直关注公司附近的房租情况,不过当时主要是通过APP去了解,因此我的认知和实际的情况是存在一些偏差的。

长沙租房市场并没有你想象得那么透明

随着网络的普及,如今越来越多的行业都实现了“透明化”,这是我们能够亲身感受到的现象,于是有人也提出了“房屋市场也实现了透明化”。

对于房屋买卖交易来说,小许不敢妄下定论,毕竟这一块离我还比较远。但就租房市场,从理论上来说确实是比较透明了,但实际上这个所谓的“透明化”对于大多数的毕业生和初来的打工者来说,作用并没有我们以为得那么大。

理论认知之所以和现实情况存在“断层”,正是源自网络的过分普及。

在大局观上来说,网络普及确实具有非常大的进步意义,但是这需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是该行业在网上足够规范;二是信息是真实的。

常规的商品之所以实现了市场透明,这得归功于淘宝和京东店铺的明码标价,标注是怎样的价格,就是怎样的价格,遇到合适的直接点下单就好了,中间不会再生变故,因此用户自然能够很轻易筛选出价格公道、质量更符合自己期望的商品。

但是房租行业目前满足不了这两个条件,你会发现在APP上的价格,除了照片和事物不符外,就连实际的价格,也是明显比页面上标注的,要高一些。

小许在公司附近租得第一个房子,无论是位置、装修、还是舒适程度,都是低于预期的,可是看过我房子的人,都明确表示,我这个价格对比起居住环境来说,已经足够好了。

这倒并非是我怀着想以低价租高价房子的占便宜心态,而是APP上的报价让我产生了错误的期待。

待租的房子基本都会发布在网上,但是房源一些真实的基本信息,你是无法通过网络来获取的。

在去年十一月份的时候,小许想要换一个房子,便在58上面联系了一个中介。

中介带我去的是一个很新的小区,小区内都是高耸的电梯房,里面基本上都是单身公寓。

我们看了好几个房子,其中有一套房子正好是在另一套房子的上层。

下层的房子空间只有30平米,装修水平大概70分的样子,报价是1500;上层的房子接近40平米,装修水平有80分,家具看起来比下层的明显要好,报价只有1400(不是顶楼,十七八楼的样子,离顶层有一段距离)。

这个例子已经非常典型了,同一个中介人、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房,两套房子在价格、质量之间的比较上面居然如此分化,这虽然不能得出“长沙租房市场乱象”这个结论,但是起码可以凸显出这附近租房市场信息有多么不透明。

若是房租价格是透明的,因为业主间的竞争关系,是不会出现这么明显的反差。

这还是同一个中介人手中的房源,若是换成不同的中介,情况就更要明显。

小许当时在公司附近的电梯房小区租了一个一楼的房子,找得也是中介,实际的价格是970。

后来打算换房子的时候,去了另一个小区。中介小姐非常漂亮,但是她介绍的房子就没那么漂亮了:

房子是合租形式的,厨卫公用,但只有餐厅,而不见客厅(估计是被改成房间了)。房子隔音效果很不好,我进去看房的时候,其中一房间里的夫妻被惊扰,以为是进了贼,急忙出来查看情况。

我走入目标房间,房内空间狭小,一张床便占据了整个房间一半的面积,“半壁江山”被衣柜、小书桌给瓜分,人走进去只能勉强落脚,置身其中,会感到非常沉闷,像是莫名被剥夺了“自由”一般,只想躺在床上,不愿有任何活动。

这个房间中介当时报价是950,当得知我明显嫌贵之后,她表示800以上都可以找房东再商量。

我仍然拒绝了,因为房间面积不如我当时住所的一半大,而且和陌生人同居,隔音效果不好,容易引发诸多矛盾,我那个房子虽在一楼,易受潮,但有独立厨卫,不必担心影响到他人,也不会被他人所影响,大可安心一个人过活。

至于我现在住得这个房子,在原来小区的正对面,小区内同样都是电梯房,房间比原来的要大,但厨房和卫生间要小,价格是刚好是一千。

这里的房屋构造更符合我的心意,即便没有楼层优势,我也会选择搬到这里。

这个房子是我托以后合作过的中介找到的,若是换在附近,同样的房子一千的价位真的不容易租到。

租客、中介、房东之间的矛盾

在这三者之间,最不受待见的,应该是中介了。

很多人都觉得中介非常不靠谱,不但发布虚假房源,遇到问题了还会推卸责任。

只要你提到“中介”这个词,你身边的人都会摇了摇头:

别去找什么狗屁中介了,租房直接去联系房东吧。

似乎“中介”这一群体,就是为了坑人而存在的。

很多人在APP上找房首选房东直租,只是因为房东直租合适房源太少,没办法了才会考虑中介。

这样的认知是一种“职业歧视”,小许并非是想替中介“洗白”,本人也遇到过黑心中介,但凡事都不能够一棒子打死。

前段时间陶勇医生被歹徒袭击事件,引发了全民的激愤热议。

对于袭击者,笔者和大家一样满怀痛恨,但是这个事件本身,我不太接受它被定义为“医患纠纷”。

因为如此草率地盖棺论定,容易将针头对准“患者”整个群体,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患者至少在此事上是无辜的,他们不该为歹徒崔某的行为买单。

毕竟,谁都有成为“患者”的那一天。

即便是医生,也未必全是天使。

我朋友说过这样的一句话:

好人与坏人不该以职业来划分,当你因为部分黑中介而咒骂整个中介群体的时候,在你不知道的某个角落里,也许正蹲着一位良心中介,正因为坚守良心与道德,而饱受饥饿、贫穷的折磨,最终无助地落下眼泪。

我跟一些中介打过交道,我毕业后租房子,全部都是委托中介。

中介为我寻找合适的房源,而我为了省事而出中介费,这本来就是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事先申明,公平公正,无关对错。

若是不愿出这个钱,大可自食其力,可以心理上讨厌他们,但没必要把这个群体给妖魔化。

中介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和我们一样,只为了在这个城市讨一口饭吃。

既然大家同样是人,中介存在坏人,那么房东和租客也不应该机械地被摆在道德的制高点上。

我们之所以看到的都是关于中介的坏消息,是因为中介这个群体规模有限,远比不上租客大军,而且他们忙于业务,未必有租客这么多的精力在网上发牢骚。他们遇到了坏的房东和租客,也只能自认倒霉,因为他们的职业要求他们必须要忍受这些。但是租客可以发在网上,去引发其他对中介不满租客的共鸣。

举一些不靠谱的租客例子吧。

我朋友家楼下有住户将自己的房子低价出租,不找中介,不收人押金,按月收租,屋内家具也较为齐全。

屋主是一位和善的老人,为人厚道,本意也不打算靠收房租来赚钱。

结果一年过去,租客换了一个又一个,但就是没有租满两个月以上的租客。因为没有押金,租客无所约束,想走即走,非但自己折腾,还使得老人也被迫跟着折腾。部分缺心眼的,还将屋子弄得很乱,走时丝毫不整理,老人去收房后发现是满屋的狼藉。

我委托找房的中介也对我抱怨过:一些租客无理至极,明明只拿得出700块钱,但挑三栋四,非要住7000的房子,脾气还非常暴躁,即便是在合理规范下的鸡毛蒜皮,也要上纲上线。哪怕你不想做他业务了,对方也要跟你纠缠不休,怪你耽误他好事了,得负责到底才行。

这位中介脾气本来非常好,当时在带我看房的路上,接了这位租客的电话,在几番耐心的交流之后,最终失控地喷了脏话,然后果断挂断了电话。

他也遇到过一些很不守原则的学生租客,本来看中房子,交了订金,但在临近和房东签约时,却突然提出要毁约,要求退回订金,弄得中介在租客、房东之间两头不讨好。

不过现在这种现象倒是少见了,因为看房中介很少会陪同,往往是要求你自己去去看房,中介会在实时提供你房门密码。

诚然,这个方式提高了中介的业务效率,也降低了中介遇到难缠租客的风险。但对于租客来说就不太友好:毕竟连中介的面都没见过,就更不好确定签约时对方是否真的房东。

毕竟,上一个看房者也可假冒自己是中介或房东,虽然手段低级,但是对于刚出社会的小白,骗点订金,也没那么难得手。

中介确实也有很不好的地方

在我的朋友圈,常常能看到一些中介在抱怨租客:

你连房都没来看,就问是否可以讲价,这和你连恋爱都没谈,就问是否可以结婚有什么区别?

中介的意思很明显,是在责难租客不够真诚,但对此小许不太赞同,甚至觉得他们没有资格在此事上提“真诚”这个词。

还未看房,便急于找中介砍价,这确实不够礼貌。但是中介在APP上发布虚假房源的时候,我可没见过他们这么积极地谈“真诚”。

例如与我合作的那个中介,遇到“要用700的钱来住7000价位的房”的野蛮租客,虽然很烦心,但是中介自身也并非全然无辜的,毕竟是他们的假房源可是给了租客错误的信息反馈。

事实上,大部分的中介都会这么干。

如此说来,也许每个看房者都受过中介的蒙骗。

只是因为被骗多了,大家也就适应了,于是便不觉得它是一场欺骗,而是一个理所当然的现象。

虽然租房APP上中介发布虚假房源对于社畜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但是对于刚出社会的应届生来说,还是存在着巨大的诱惑力,会使得他们对租房市场失去真实的判断,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从而更容易掉进坑里。

这个错误小许就犯过,尽管当时已经有很多朋友苦口婆心地提醒过我了。

也许会有人反驳我:

这是一个过程,只要经历了,就会成长,吃一堑长一智,这没什么好说的。你蠢要怪谁?就属你事多。

粗浅来说,这似乎有道理。换成我是中介,也会这么干,否则,我的业绩就比不上这么干的同行,要被老板骂得卷铺盖走人。

可是,这并不能够成为中介可以发布虚假房源欺骗租客的理由,它是错的就是错的,没必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掩饰。

我们应该从大局观上考虑:

租客吃这个亏并没有好处,只会加深吃亏者对社会的不信任感。若是各行各业都如此,陌生人之间的隔阂与矛盾只会越来越大。

等到这个社会变得极端冷漠和机械后,那些说“吃一堑长一智”的人,是否又有资格批判社会的冰冷无情呢?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根本不是一件好事情。

长沙租房价格虚高是中介的错?

我思索了很久,不知道是否该用“虚高”这个词,因为长沙毕竟是省会新一线城市,价格是和城市定位相关的,城市地位越高,房租价格自然也会跟着上去。

不过在长沙的朋友,应该会有这么一个感觉:中介房源价格明显比房东直租价格要高。

很多人思考问题是结果导向,于是便得出如此结论:

房价虚高全是中介的错。

我承认,房租价格虚高中介确实有责任,但是若要让中介来背全部的锅,就不太厚道了。

以前我不明白为何中介房源比房东直租明显要高,因为从理论上来说,中介是可以减少房东和租客双方劳动量的服务者,达成签约后,房东和租客要对半给中介相当于首月租金的中介费。

因此,除了这笔中介费外,房东直租和中介房源在租金上面应该是相等的。

当然,存在部分私自抬高租房价格的中介,但是这不可能是普遍现象,因为若是租金高了,业务量就会明显少了,对于一个业务导向的房屋中介从业者来说,业务量比高出的这点佣金要重要的多(存在不愁业务量的中介,但这种特殊一点)。

即便是成功了,也是白替房东用功,自身还要遭遇信誉危机。

因此正经的中介,不大可能会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租房合同是房东按照国内租房法律规范拟定的,但比起租客,房东要占据主动一些,因为多了一份解释权。

在业务上面,任谁都想尽可能地减少损失。有的房东忙于其它业务,无暇将主要精力放在这上面,但是又想避免出这个中介费。

如果我是房东的话,我最容易想到的办法是给中介一个高于自己原本租金预期的最低价格。

比如说一套房我原本是要1000租出去的,但是我不想那么麻烦,于是找了中介替我服务。我想要避免出这个钱,于是便给中介提出我的保底价格:1100或者1200,押一付三,一年起租。

即便租客没有租到一年,光是一月的押金,就已经足够挽回损失了。

如此一来,本该由房东支付的那部分中介费,便自然而然地转移到了租客手中,这便是我能够想到的最合理解释。

这样一想,中介房源价格高于房东直租就很容易理解了。

对于这个解释,小许当时有朋友明确表示过质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不租他家的不就行了。

这个说起来简单,但具体实施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因为大家如果都像他说得那样,哪家实惠选哪家,如果市场价格能够透明到这一步,就解释不了前文第二点中的那个案例:上层单身公寓明显远好于下层,但是价格却要低于下层,这还是同一个中介手中的房源。

小许之所以会亲身遇到这个案例,还是在小许强烈要求多看几套房源的结果。

假若我明确要租单身公寓,假若我对下层那套公寓满意,就不会知道楼上还有一套价格更实惠的公寓了。

我看到更多的租房者,并未有像小许一样,是一次性看多个房源后,再来择优选择。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为怕麻烦,往往看到一套房子觉得还凑合就直接租了。

因此,房租市场价格不规范,就不怎么奇怪了。

但至于租房价格偏高的根本原因,小许才疏学浅,就无法给出答案了。

有时候其实房东比中介更不靠谱

之所以强调是“正经中介”,是因为存在一些假借中介名号来行骗的群体。

这群骗子本就和中介无关,当受害者交了中介费却发现无法入住后,出于对中介先入为主的偏见以及认知失调,会将怨念集中到中介身上。

结合第三点“租客、房东、中介之间的矛盾”,这里补充说明了中介不被大众认可的原因。

如果是正经中介的话,他们收了租金,就得为交易买卖双方提供法律保障,这在房屋买卖上面尤为明显,这便是中介存在的另一重大意义。

小许刚毕业时,中介替我找到了一个非常满意的房子。

房子坐落在安置房小区,小区内虽然全是七层楼梯房,房子也在顶层,但是房子好在宽敞,是一套正儿八经的一室一厅,厨房和卫生间的空间很大,一个人住绰绰有余,若是无聊还可以找个室友。

当时的价格只要950,我见如此合适的房子来之不易,于是便急忙先交了订金。

结果等到正式签合同的前一天,中介告诉我,房东突然要坐地起价,把价格提升到1100。

其实我也觉得这个房子950确实是偏便宜了,假若标价是1100,我也会租。但问题在于我订金都已经交了,在临近签合同的时候,对方却单方面地毁约,这品行真的很不敢恭维。

既然房东可以为了一点小钱抛弃信誉,那么可想而知,我若是当作无事一样住进去,会被认为是老实人好欺负,一定将再生变故,这样的房子住得很不踏实。

对于此事情绪比我更激烈的是中介,因为这房子是他给我介绍的,所以房子出了问题,他需要承担起这个责任。

于是中介便介绍了我后来住的房子,把原本1100的报价压到了970,并且不收取我任何手续费。

这一次,他在我身上没赚到任何钱。

若是我直接联系那个安置房的房东,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得自己再另寻房子,将多出很多麻烦。

中介的好处,便在于这里。

我不久前还有一个邻居,在长沙租房都只考虑房东直租,哪怕离公司很远。

在经历了长时间的搜索后,他选中了离公司近20公里远的新房子。

位置虽远,但是房屋构造布局非常精致,一室两厅,外加一个书房和阳台,和房东两人同住,价格只需要810。

他给我看了房子的照片,表示这种房子让他觉得非常温馨,然后问我觉得怎样。

我是这样回复他的:

结果其它方面和我推测得差不多,但偏偏在房东人品习惯那方面,我正好是“一语成谶”。

后面我邻居告诉我他误会了对方,也许房东不是他开始以为的那样。但是他现在住进去后,反倒后悔了。

因为这房子并非是他和房东两人住,还外加了房东朋友,而且还是长期住的那种,这件事情房东并未提前和我邻居说明,而是等我邻居搬进去后,生怕对方不会来似的,开着共享汽车远赴常德,亲自把他朋友接回家住。

即便是房东朋友还未来,房东和我邻居两人相处的时候,表现都是忽冷忽热。

对我这位从事销售业务的邻居来说,这种感觉很不自在。但租金已交,也别无它法了。

邻居在最后一次和我吃饭的时候,便向我诉苦,考虑到时候再搬出去的事情。

总结

以上的这些都是发生在小许身边的真实案例,有时候房东直租真的并不一定就真的比中介靠谱,我们对于中介、房东、租客这三个群体,应该理性看待。

我们一直强调不该有地域歧视,但是在这里,对于正当的职业,我们也不该有职业歧视。

我想再次重复一下我那位朋友说过的话,以此来作为本文的收尾:好人坏人从来就不该以职业来区分,这就相当于权利与义务不能够以性别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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