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练习740天小结

又一个30天。其实每一个30天的界限已变得模糊,就连这30天的叠加总数怎么无法让30天整除,都没办法知道了。日子果然变得一塌糊涂。

看了上一个30天的小结,也没有得到什么clue. 就酱了?

上回看的是辛格的长篇,这一轮看的是他的短篇。他原本用意第绪语写作,受众的群体是少数人,有人把他介绍到英语世界之后,影响力立刻传遍了世界。

这个集子,以《市场街的斯宾诺莎》始,以《克雷谢夫的毁灭》终。但印象最深的,反而是《在救济院》。不知为何,让故事里的人物再度叙述自己的故事,这样的结构会那么令人放心,也许是一种古典传统: 小说家的专业不就是讲故事嘛,而且是借人物之口讲故事。

然后,TA甚至可以诡辩说,不是我,是人物说的。可是句句都是TA的创作。

这个月的小范围读书会也在看沈从文汪曾琪萧红,要是把张爱玲算上就更齐整了,他们是一群专业讲故事的人,尽管人生际遇大不相同。

有时候,他们的八卦更让人注目,竟忘了他们的作品。不过,好玩的是,他们的作品,一旦读进去了,就让人忘却他们的八卦。

汪曾琪写自己的老师沈从文,在西南联大的个人书单,大概有“除了一般的四部书、中国现代文学、外国文学的译本、社会学、人类学、黑格尔的《小逻辑》、弗洛伊德、亨利·詹姆斯、道教史、陶瓷史、《髹饰录》、《糖霜谱》……兼收并蓄,五花八门。”

“一个作家读书,是应该杂一点的。”

如果不够杂,大概营养是不够的。

好了,在为自己的杂乱找理由了,你又不是作家。

然而可以这么说,杂糅使人快乐,不行么?

很行啊。

再来一个30天吧。加油~

猫是杂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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