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艺术考(14)屏幕媒体的价值

撰写于2021.9.11 / 第一次修改:

#数字媒体艺术考# 第十四个问题

屏幕媒体提的是以屏幕作为介质的交互类、影像类媒体,这些值得说明的是,虽然这个概念有点泛,但其实还是很具像的,主要指的原本的多媒体及其延生,原本的网络类媒体及其延生,原本的数字出版及其延生。

这方面的具体定义需要再去追本,但大意是这样的。

屏幕媒体的主要价值在于内容传播,同时在屏幕这一介质上,以机械化的输入或是触控化的输入,同时现在也有一些靠各类传感器完成的隔空输入方式,完成操控进而得到相应的视听感受。

所以他的价值首先在其功能性上,这一功能体现在两个核心方面,一是内容是否完成了传达,二是视听是否完成了美学的传递。所以,功用价值与美学价值是共存在的,这点和传统的设计类作品或是产品的价值是一致的。

接下来,要讨论的是屏幕媒体有没有其他价值,其实功用价值和美学价值这两个定义已经很宽泛的了,所以接下来的讨论,有两个途径,一是将这两个价值拆分,二是寻找更多的价值表述点。

拆分相对而言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功用价值的具体功用是什么,从这个角度分析出传播的内容价值、传播的媒介价值,以及可能还会存在的再媒介价值。美学价值也是一个比国笼统的表述,其包含客观的美育价值、主观的美感价值等等。

往下分析感觉有点难度了,先搁这吧,后面想到再慢慢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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