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边有个小卖部

音乐搭配阅读,效果更好哦,(云边有个小卖部同人曲-朱)

读一本书,看一个故事,体会一种生活,感受一种美好和悲伤,张嘉佳就和他的书一样,充满了故事和神秘。从一个普通的作者到畅销书作家,他总能写出好的作品,打动人心。《云边有个小卖部》,没有鸡汤式的说教,没有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有的只是一幅看似静美实则烟火气息十足的故乡画卷,有的只是生活的原本的样子,有欢乐、有痛苦,有离别,有希望。你我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平凡的自己,看到故乡的云。如他所言: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今晚就让刘十三和我陪伴你,走进云边镇的春夏秋冬,一起见证他每一场相遇与离别。其实这本书很简单很散,所以在讲解过程中我会选取部分文中的片段来映衬,以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为线,穿插了一生中几乎所有重要的命题,怀揣梦想的童年,莽撞迷茫的青春,撕心裂肺的爱情,美好易碎的亲情。

刘十三自幼与外婆相依为命,祖孙俩靠着云朵边上的莺莺小卖部为生,刘十三遵守未曾谋面的妈妈的嘱咐,努力读书考取清华北大。长大后的刘十三在城市里四处碰壁受挫被外婆接回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霜重逢,镇里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千零一份保单的约定,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那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约定,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我将刘十三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三种情感拆分,三起三落,串起整本书的故事。

第一部分,刘十三所经历的友情,一段是小时玩伴,一段是青春冒险。

刘十三的第一段懵懂的友情或许是跟牛大田。童年的刘十三差点和牛大田成了知己,牛大田逃学辍学不学,荒废无度,没考上重点高中;刘十三预习补习复习,刻苦顽强,同样没考上重点高中。他俩之间的差别有多么明显呢?

还记得书中有一个故事对比,罗老师有次看到刘十三从厕所出来,赤裸上身,满脸通红。她当时问:“你跌进了粪坑?”刘十三说自己忘了带纸,她又质问:“那你居然用衣服!你手里拿着的不是纸吗!”刘十三大惊,抬头看着她寒声道:“我在预习初中课程,这可是元素周期表!”知识之光照彻灵魂,罗老师当场发现自己失去了教师的威信。刘十三还有更多奇异之处,例如他从不玩拍纸片,对连环画嗤之以鼻,家里坐拥小卖部,却连个变形金刚都没有。罗老师的二十年青春,没见过如此自律的生物,从此对该十岁的少年充满敬畏;当然毁掉的孩子不止一个,此刻跟她一起拼麻将的小胖子牛大田,明明也是四年级,依旧打得一手臭牌,那张五筒丢得毫无灵性,以后绝对不会有什么出息。

刘十三和牛大田,明明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偏偏撞在一起,缠绕出了许多的故事。他帮他写作业,他帮他干坏事,童年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就是你能做的我需要,我们就是好哥们儿,这一段友情,简单粗暴且真实,小时候的玩伴牛大田,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刘十三的第二段友情是大学里的智哥,一个喜欢唱歌但是不正经的室友,有多不正经呢?凌晨五点梳头发喷啫喱,每逢下雨就出去散步,向辅导员告白,试图用爱情来逃避重修;偷舍管阿姨的丝袜只是为了将丝袜裹住肥皂头,攒很多肥皂头凑成一整块。听起来就很让人无奈。

但是也正是这样的不正经的智哥,懂得刘十三所有经历的无奈,陪他一醉方休唱歌打闹,陪他一起坐深夜的的士前往南京感受爱情的心碎。即便毕业后,两人租一间小屋拼命打工都没有什么钱,刘十三为智哥的酒吧风波掏出自己仅剩的为数不多的2000,即便最后智哥选择了离开这里,去追随曾经的音乐梦,但是他们的赤子之心,都未曾改变。多年以后,一间酒馆,50本书,一首《刘十三》。青春里的友情坦坦荡荡理所应当,有人懂你的奇奇怪怪,有人陪你笑陪你闹,毕竟,这世上大部分抒情,都会被认作无病呻吟,能理解你得了什么病,基本就是知己。刘十三和智哥也算是知己了吧。



第二部分,刘十三所经历的爱情,一段青涩破碎,一段懵懂美好。

与牡丹的初见,是在冬至的麻辣烫小铺,人群喧嚣中,她仰着干净的脸,对着筷子上的粉条吹气,荷尔蒙作祟,刘十三陷入了爱情的庞大迷信。

爱情必须给予,和普通的年轻人一样,刘十三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只有尚未到来的未来。和牡丹吃饭的时候,他无数次描绘过心目中的生活:早上下楼,掀开一笼热气腾腾的红糖馒头。如果牡丹不喜欢的话,他可以换成豆浆油条,白粥就着咸鸭蛋。刘十三满心欢喜,想带牡丹去往云边小镇,去吃那里的所有小吃。

可是牡丹毕竟还是牡丹,吉祥富贵,她的归宿终究不会是一穷二白的刘十三,所以在又一个冬至,牡丹仰起脸,雪落在她干净的面颊,她说:“我们分手吧。”

直到失去爱情,刘十三也没发现,他一直描绘的未来,其实是过去。他根本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会去向哪儿,包括他自己,他孜孜不倦地承诺和分享,只是把扎根他每个细胞的小镇生涯,换了本日历,成为他反复的描绘。

爱情之所以称为爱情,就是在于它的难以说清,难以切断,所谓的藕断丝连,连着的终究还是动情更深的那一个人。刘十三就是这样,带着他曾经想要许诺给牡丹的云边镇小吃,跌跌撞撞地送别去往南京的牡丹,那么笨拙那么无措,可是最后还是牡丹的转身离开以及冬日的车窗上她写下的“别哭”。傻傻的刘十三,就像上面所说的,陷入了爱情的庞大迷信,忽略了很多的细节,比如,列车停靠两分钟,她告别只花了一分钟;再比如牡丹最后给他的号码,一直不敢拨打的那个号码,多年以后才会发现是空号。

失恋了的刘十三一度一蹶不振,却遇见了小时候的玩伴程霜。刘十三,智哥,程霜,当晚在宿舍喝酒,俗话说得好,酒壮怂人胆,看见刘十三那么痛苦的模样,便直接把他塞进了去往南京的的士,160公里的路程,就像文中刘十三所想,怪不得人们说青春是轰轰烈烈的,轰轰烈烈这四个字,一听就知道是团伙作案。

刘十三确实见到了牡丹,和另一个男人手牵手,用着刘十三从未听过的温软语调和那个小平头撒娇。他上前与牡丹和小平头对峙,却得知从大一开始牡丹就和小平头每晚睡在一起,刘十三反而成了笑话。这一场感情,自以为是的深情,小心翼翼不去打破的屏障,终究还是裂了。这是刘十三的第一段爱情,深情且虚无。

但其实,可能刘十三自己都忘了,他的最初心动其实是一个叫做程霜的女孩。

程霜和刘十三有过三次相遇,第一次是在童年的那个夏天,小女孩来到他的班上,她的笑很清爽,声音也好听,像冰过的西瓜咔嚓碎了脆凉脆凉的。那样一个阳光般的女孩,因为零花钱被小姨拿走了只能堵在放学路上打劫同学,刘十三那个时候啊,明明被欺负得最惨,却想保护那个凶巴巴的程霜。每当她笑的时候,就让他想起夏天灌木丛里的萤火虫,忽明忽暗,飞不远,也飞不久,日出前会变成一颗颗露珠,死在人们不会注视的叶子上。一个假模假样的欺负,一个心甘情愿的受着,没多久竟然还有了一点不一样的交情。那个夏天,男孩笨拙的拿好吃的给女孩,女孩问:“你天天给我带好吃的,是不是喜欢我?”喜欢这个词那么滚烫,刘十三的心怦怦直跳,直到骑着自行车送女孩回家的路上,女孩说:“你别喜欢我,我生了很重的病,会死的那种,所以你不要喜欢我,因为我死了你就会变成寡妇,被人家骂。”程霜擦擦眼泪:“你人不错,如果我能活下来,就做你女朋友。”然后她就离开了,离开了童年的刘十三。

刘十三的背上一阵湿答答。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第二次和程霜的相遇是在和牡丹告别的火车站,失去和得到不知道哪一个先到来。他买了那一程去往南京的火车票,只为能够和牡丹告别,可是牡丹没有发现;程霜为了他来到刘十三大学的城市,刘十三也不知道。

也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在刘十三追赶不上那辆装着青春爱情的火车时,童年的心动又再次来到他身旁。十年后猝不及防的相遇,程霜和智哥陪刘十三喝酒,带他做他想做的事情去找牡丹,在小平头和刘十三打架的时候,程霜为刘十三加油;在刘十三奔波后考试奔溃想要放弃时,是她在门口冒着被监考老师逮住的风险为刘十三加油,那个女孩,活出了刘十三一直没有的肆意。然后她又离开了,留下一句话“这次不算,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才算。”

第三次和程霜的相遇,依旧非常具有戏剧性。刘十三因为失恋加之快要事业颓废喝醉后,被王莺莺从城里接回云边小镇。酒醒后发现自己身处老家,和王莺莺一番较劲后,成功惹怒外婆,抄起三叉戟就追杀他,在他逃跑过程中摔倒抓住了一个女孩的裙子,那个女孩就是回云边小镇支教的程霜。他被外婆和程霜一顿暴打,至于这一段的描写,你们的打印文稿上也有,很幽默对吧?然后刘十三就告诉了他们那个一千零一份保单的约定,他说:“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输了的话,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补充一下哈,这个一千零一分保单约定的来源,在你们打印的稿子上面,小平头侯经理看不起刘十三的业绩,给他放年假只用做一单,随之而来的还有牡丹和他的订婚消息,于是心一狠,刘十三许下了一千零一份保单的约定。而这个约定,串起来了他后面遇到的人和事。

程霜和外婆决定帮刘十三完成这一千零一分保单,而程霜为了他的订单,带他去找牛大田,这里有一幕很感人,在在刘十三被打的时候,程霜用自己的病危通知书警告牛大田(这一部分也有打印),她说:“上面写得很清楚,我这个病情绪不能激动,肢体不能遭受剧烈碰撞,万一我内出血死在当场,你,你,你,你,还有你,你们都是杀人犯!牛大田,你是主谋!关进去两个月就枪毙!”,刘十三当时的反应是什么呢?愣住了,他的脑子里没有没卖出去的保险单,也没有嚣张的牛大田,只有脸蛋红扑扑的程霜。程霜偷偷擦汗,死死护住刘十三,刘十三心里一阵疼,空空荡荡地疼,茫然起身,推开保安,从程霜手里拿过去那张纸,看得清楚,医生盖章,签名,医院盖章,严谨真实。他才知道原来她从来没有撒谎。程霜随时会死的,他想起了那个夏天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的后背。

还记得夜航船上,喝酒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问了刘十三三次同样的问题:“做女朋友的话,我和牡丹,你选谁?”虎头虎脑的少年不理解少女的执拗,每一次的回答都是:“牡丹”,最后还是女孩先放弃,口是心非的掩饰道:“你选我,我也没什么自豪的,拉倒!”却没发现她眼角的泪。

直到最后,刘十三微微发抖,眼眶酸了,他才知道这个“不死的少女”程霜为了他做了好多好多事情。这辈子程霜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车站,一次为了刘十三回到小镇支教,每一次都有他。第一次是意外,后面都是安排。没想到,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过外面的世界,他更没想到,她每次冒险,都为他而来。而最后这一次,程霜不是偷溜出来的,吃药没意义了,手术安排在四月,所以放她自由行动。

告别的那一幕那么唯美,程霜的裙褶里掉落花瓣,站直,含泪笑对刘十三:“所以,我要走啦。”说完这句话,女孩的眼泪控制不住大颗大颗滚落。刘十三呆呆的,他不能说别走。女孩哭着说:“你不许跟我一起走,不许,如果手术失败了,我死了,我会觉得对不起你。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她伸手比画,双臂张开,“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女孩对刘十三露出明媚的笑容,笑容耀眼:“第二句,如果下次再相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刘十三用力点头,无比郑重:“好。”

刘十三失约了,他去新加坡找了程霜,按照她小姨给的地址敲门,开门的是位文雅的中年妇人,眼角带着纹路,依旧是好看的杏仁眼,跟程霜的眼睛一模一样。刘十三紧张地鞠个躬:“阿姨好,我叫刘十三,程霜的朋友,想给她过生日。”中年妇人微笑着看他许久,轻轻柔柔地说:“你就是她生前一直提起的刘十三啊。”刘十三眼圈突然红了。中年妇人说:“你不听话哦,她不是让你别找她吗?”她眼中泪光闪烁,“我跟她打赌,你一定会来,看来我赢了。”“她给你留了东西。”程霜妈妈指着客厅中央挂着的画。那幅画刘十三进门第一眼就看到了。“最后几天她拼命画,她说,画的名字叫《一缕光》。我不明白这个名字的意思,她说你肯定明白。”罗曼·罗兰说:“爱是生命的火焰,没有它,一切变成黑夜。”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这是刘十三的第二个爱情故事,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或许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其实说起爱情,还有牛大田和秦小贞,坐拥赌场的大佬牛大田能够在所有人面前豪横,偏偏在暗恋的秦小贞面前怂的不行,为了让她的父母接受他,一把火烧掉了赌场,也烧出了爱情,那么莽撞而又炽热的双向奔赴;意外来临,秦小贞被刀砍毁容了,牛大田不在意,那一段的描写那么动人,原来真的会有爱情是刻在骨子里的。牛大田终于和秦小贞终于在一起了,牛大田没有了赌场,秦小贞没有了美貌,但是一切就是那么刚刚好。


第三部分,也是我们要讲解书中的最后一部分,亲情。

亲情的第一部分是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是云边小镇,是故乡。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而在外婆王莺莺眼中:“祖祖辈辈葬在这里,才叫故乡。”

王莺莺的口是心非嘴硬是一直都有的。

刘十三童年时,她做得一手好菜,雷厉风行地开着拖拉机进几箱货,一个人把小卖部打理的井井有条,闲暇打打麻将抽一根烟,算得上小镇最信得过的人,虽然她口是心非地说不支持刘十三的梦想,可是最关心的也是他,说是追着他打,但真正下手的也没几次;刘十三高考后要离开云边小镇前,王莺莺满面红光,每七天辟谷一次,宣称身体将百病全消,无须外孙养老,其实只是不想让外孙担心自己。

刘十三离开的时候那一段描写很动人,书中是这样写的,

本来外婆说开拖拉机送他到长途汽车站,但给了刘十三生活费,剩下钱替他买了个行李箱,没资金买柴油了。她试图让外孙退一点生活费,节俭的刘十三思索之后,决定让牛大田开摩托送他。刘十三在外婆门前站了一会儿,望着门板上用小刀刻的一行字:王莺莺小气鬼。外婆不识字,曾经问他刻的什么。他说,王莺莺要活一万年。外婆不屑地敲他头,说,活到你娶老婆就差不多了。刘十三摸过字迹,转身离开,离开老砖旧瓦,绿树白墙,和缓缓流淌一个小镇的少年时光。刚跨出院门的第一步,刘十三鼻子一酸,心想,王莺莺要活一万年。王莺莺的枕头下,一毛不拔的外孙昨夜偷偷放了五百块。彻夜未眠的王莺莺翻了个身,她知道外孙站在门口。接着她听到很细的脚步声,和行李箱轮子咕噜咕噜滚动的声音,院门被轻轻带上,只剩早起的鸟偶尔一两下鸣叫。王莺莺推开门,坐到桃树下,不再修炼。老太太抽着卷烟,看淡青色的天光逐渐明亮,发了很久的呆,擦擦眼泪,开始做一个人的午饭。刘十三的行李箱夹袋,没钱买柴油的外婆昨夜偷偷放了五百块。互相留的500块,还有外婆小心翼翼地听着他离开的声音,终究还是只剩下她一个了。傻外孙要出去追逐梦想,外婆不想让他担心。

有一次,王莺莺给刘十三转了五千块,问到对方过的好不好的时候,交不起房租没有工作的刘十三说:“很好。”明明很想外孙,明明连饭都没有好好吃的外婆说:“我也很好”。挂了电话的王莺莺,自言自语地说:“看来你真的不回来了。”收音机唱着越剧,她呆呆听了一会儿,吃两口炒饭,说:“哎呀,没放盐。”

王莺莺摘掉胳膊上的套袖,坐在院子,,抬头眯起眼望望桃树,说:“你老了。”眼泪翻越皱纹,又瘦又小的王莺莺用袖子擦擦脸颊,手里紧紧攥着土,说:“你真的不肯回来,但我也真的老了。”

直到那一次,王莺莺开着拖拉机去看外孙,看见刘十三喝得醉醺醺地问她:“外婆,你怎么才来啊?”你们都看到了亲情篇里这一幕,可以再看一下,王莺莺以一己之力把傻外孙带回到云边小镇,好像依旧是那个记忆里的能干的王莺莺,只不过不怎么打麻将了。和程霜一起帮外孙完成了一千零一份保单,要强的外婆藏得那么好,所以直到她扶着门框,身后灶台咕嘟嘟炖着羊肉,锅铲从手里哐当掉了,老太太也缓缓滑下后,刘十三才知道,外婆接他的原因是什么?原来所有的所有,在最开始就有了答案。

年前,外婆一个人去了医院,医生说:“病情肿瘤边缘不清,切片验出来情况不好,恶性,这个你能不能理解?”“不好手术,转移太快。那不是湿疹,是癌细胞。”脑海里回放医生说的内容,每个字都清晰,意思却搞不明白,其中夹杂自己的一句询问:“医生,我还有多久?”主任沉默一下,说:“半年总有的。

坐公交车回镇上的路上,王莺莺望着车窗外,油菜花和麦田波浪起伏。她心想,小卖部的存货,拿出来擦擦灰摆上。以前干脆面总留一箱给外孙,他饭不好好吃,啃起干脆面跟大田鼠一样,上完高中,他渐渐就不爱吃了。现在促销全送掉,回来看他气不气。想到这里,老太太笑了笑,眼睛有点涩。她最了解自己的傻外孙了,她决定谁都不通知,如果刘十三知道她生病,恐怕要哭昏过去,他这个哭包,做起事绵绵软软,让他做决定,还不如自己来。

得知自己病情后,王莺莺还是想外孙,平日也是时时刻刻想的,今天不一样,可能来不及了。于是她做了决定,后头空地停着的拖拉机,柴油够的,去外孙那儿,来回两百公里,带几桶备用。王莺莺吃力地爬到驾驶座,她望望脚下的水壶、一袋馒头,稳稳心神,对拖拉机说:“走,接外孙去。”踩下踏板,突突声中,王莺莺向省道驶去。七十整的王莺莺,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男孩泪眼模糊地看着她,咧着嘴说:“王莺莺,你怎么才来?”王莺莺眼泪唰地掉下来,止都止不住,跌跌撞撞跑过去,抱着外孙,不停摸他脑袋,像他小时候一样哄:“不哭不哭,外婆来了。

刘十三那个时候失恋加失业,说自己不想活了。王莺莺气得骂他说:年轻的时候就要走得远远的,吃好多苦,你怕什么!家里有人,我老太婆在,你就有家的,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王莺莺说:“就算我不在,你也要好好活。”刘十三撑不住了,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王莺莺说:“外婆在的,一直在。”刘十三睡着了,梦里笑嘻嘻:“外婆长命百岁。”

成年了的刘十三还有那么多行李,一个七十岁的外婆,她是怎样带回去的?原来行李捆成一包一包,一次性搬不动,慢慢搬。最后王莺莺蹲下身子,把刘十三的胳膊搭在肩上。王莺莺半背着他,慢慢下楼。不像小时候的他,一只手就能抱起来。楼道口,王莺莺停下来喘气,唾沫星子一股血腥味。她扭头端详外孙,把他的头发拢好。 夜未央的省道,拖拉机匀速前行,车斗颠簸,刘十三躺在里面哼哼唧唧。王莺莺把拖拉机停到路边,帮他翻身,等他吐完,拿毛巾蘸了水给他擦脸。拖拉机开了一夜,刘十三吐了几次。有次擦脸,刘十三醒来,恍恍惚惚的,以为回到了某个深夜,他喊着:“我不去,我不走,我要回家。”王莺莺说:“好好,我们不去。”刘十三眼泪滚下来:“我不去找她了,我不想见她,太伤心,我们不去找她。”王莺莺哄他:“不去找,不去找,我们回家。”刘十三满意地滚回车斗:“回家好,我想我外婆,我想她做的豇豆炒肉丝,我外婆真好,我跟你说,她一点都不凶,一点都不,她会打麻将,我们找她打麻将。”王莺莺回到驾驶座,踩下油门,七十岁开着拖拉机,近乎一日一夜,整个后背湿了。省道尘土重,夜里没灯,王莺莺努力望着前方,泪水和汗水滑过皱纹。 外婆真想好好活下去,真想永远陪着你,外婆在,你就有家。现在怎么叫她放心,老太太心痛,痛得快碎掉。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马达的突突声中,王莺莺呜咽的声音被掩盖得很好。

再怎么不舍,还是会告别。那一天,王莺莺迷糊的找外孙,“外婆,我在这儿。”王莺莺瘦得皮包骨头,轻微地喊:“十三啊。”“外婆,是我。”“我的外孙啊。”王莺莺手动了动,刘十三深呼吸,弯腰,脸贴着她的脸。王莺莺说:“我的孙媳妇呢?”刘十三一愣,旁边程霜一直听着,这时候握住王莺莺的手:“我也在呢。”王莺莺转动眼珠,看着两个年轻人,说:“你们结婚吗?”程霜说:“结的。”老太太说:“什么时候?”程霜说:“马上。”王莺莺笑了,笑意只回荡在眼里。她松开刘十三的手,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支录音笔。她递不动,攥着录音笔,搁在床边。王莺莺仿佛很累很累,咕哝出最后一句:“十三,小霜,你们要好好活下去,活得漂漂亮亮的。”

王莺莺到最后还是想要看到十三的幸福,好像真的就像当初那句话一样,当刘十三说王莺莺要活一万年的时候,外婆说,活到你娶老婆就差不多了。

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王莺莺走了,但是刘十三会永远记得她,有句话不是说,人的一生会经历三次死亡,生理、社会、遗忘吗?所以不被遗忘,她就还是活着,都陪在身旁。皮囊里的太婆留给黑狗达的话:“死不就是脚一蹬的事情嘛,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然会去看你。因为从此之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

外婆的葬礼上,刘十三好像真正长大了。按照云边镇的习俗,家里的亲人去世了,要到山上挂一排的灯,怕她迷路找不到家。王莺莺走后,大年三十,大雪封山,点灯好像已经做不到了。可是他还是去了,本来一个多小时的山路,雪夜中,刘十三爬了七八个钟头,摔倒了无数次,到山顶时鞋子都不见了。他瘫了一会儿,艰难地起身,手脚冻得失去知觉,连续试了几次,才把灯笼挂在树枝上。十三喃喃自语:“王莺莺,我没本事点亮整条路了,就挂一盏,山顶挂一盏,你肯定能看见的,对不对?”

刘十三没有外婆了,以后没有人举着笤帚,满镇子追他;没有人一把掀开被子,拖他去吃早饭;没有人擦着汗,在云边一家小卖部搬着箱子,等自己的外孙回家,一等就是一年。眼泪终于滚出眼眶,努力压了好几天的悲伤,轰然破开心脏,奔流在血液,他嘶哑地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外婆和我

刘十三的故事看上去并不完满,他没有当上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他依旧平凡,还失去了很多外婆和程霜,生活好残酷,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刘十三人生还远未停止,路上虽然坎坷灰暗,但那些他曾拥有过的温暖,别人曾带给他的光亮,就是他继续前行的巨大力量。愿我们在云间此处,都能寻到那一缕光,照亮自己最初的向往,良善与坚强。

亲情篇的主旋律已经结束,可以书中的亲情并不只是刘十三和王莺莺,还有古灵精怪懂事的球球和傻了的爸爸,他人口中疯了傻了的王勇心心念念的只是要为孩子交学费,大家从打印文稿就能看出吧,无奈却又悲伤;到最后,女儿在他人的婚礼上给爸爸装了一书包的蛋糕,因为爸爸喜欢吃,王勇冲到银行柜台,拿出那一堆别人给他的欠条,傻傻的要钱,他对银行柜员说:“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的,要一张一张的,女儿开学啦,买课本,买球鞋,买吃的,谢谢你,谢谢你啊”;警察来了,我还记得他说的是:“我要死的,我死了,球球才能过得好。他们说的,我死了,过得好。你帮帮我,判我死刑…”,最后被一枪射死,球球从此没了爸爸,从此没有了依仗;

还有被打的毛婷婷和他的赌博弟弟毛志杰,从一开始弟弟以为姐姐独占的房子,原来在最初就已经在弟弟的名下,即便被打被骂,买的保险唯一受益人还是毛志杰,姐姐的婚礼,弟弟没有去,毛婷婷终于离开了毛志杰,分开时,眼睛里只有离别。你们打印的文稿上有弟弟悔过的那一段,他的手背被眼泪打湿,这样不对,什么都不带,我没有给她准备嫁妆,她这样到了夫家,会被公婆看不起的,她出嫁的时候一个娘家人都没有。

人这一生早晚会遭遇告别,告别让我们成长,学会告别让我们成熟,而无论是主动的选择,还是被动的面对,告别多少有些伤感,但是告别也蕴藏着希望,每一段告别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一段又一段的告别,构成了人间百态。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

这本书的解读到这里就差不多结束了。其实在阅读的时候,得知很多人因为这本书流泪的时候,因为被触动一次一次的眼角湿润的时候,我都在想,与其说在看刘十三的故事,不如说我们从中看到了自己。原来啊,就像最后智哥唱完给刘十三的歌后,球球问刘十三这是他吗?刘十三的回答是“算是,也不算是。”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他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人生是残酷的,在漫长的奔跑追逐中,有的人,有的努力,终究会被落下。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沉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被这种纯粹的感情所触动,

那个童年一本正经地守护自己梦想的少年啊,拥有一本神圣的笔记本,笔记本上一笔一划写下的都是对未来的期待和承诺;那个跌跌撞撞长大,考试失败梦想滑坡,遇到事情又怂又爱哭,爱情中被当成备胎的少年;那个吵吵嚷嚷要离开家乡追寻梦想,离开后摔得头破血流才明白故乡的好,心心念念的细节,全都是童年的少年;那个明明经常斗嘴,但是却口是心非的关心着外婆,思念着妈妈的少年;那个明明自己都穷到吃不起饭了,却还要用最后的钱为老奶奶和孙女点亮摊位四周灯光的少年。懦弱且善良,努力而又平凡的少年,我想每一个哭泣的人,都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刘十三的影子。

生活那么苦,幸好,那个看似嫌弃他刘十三的外婆,其实最爱他,为他做好了一切安排;那个大大咧咧的女孩,为了他努力的活下去,陪他度过所有的悲伤。会不会突然想起老家或者已经去往远方的外婆外公,想起许久不曾联系的父母,想起一起吃过的饭说过的话,原来人是在失去中长大的,没有失去,我们也不会懂得珍惜。

伏尔泰曾说过:人的本能是追逐从他身边飞走的东西,却逃避追逐他的东西。越是有人对我们掏心掏肺,我们越不以为然,习以为常。我们追逐的东西太多,常常会忽略身边最珍贵的人。殊不知,眼下的一切才是最值得我们去追逐的。

我们的人生依然那么长,但在这不短不长的光阴里,希望你我都会珍惜爱我们的人,珍惜那些尊重、视我们为骄傲的人,毕竟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写给我们在路上从未断绝的每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生命中,我们都曾遇见很多人,有些人带给我们温暖,有些人带给我们伤心,有些人在我们生命里活成了一道光,不管以什么方式存在,我们都心存感激,因为如此,我们才慢慢成长,我们才渐渐成熟,我们才逐渐活得更加有底气,曾经那些人的存在,也是温暖过了我们生命中一段岁月,让我们在生命的长河中不会孤单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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