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成都美妇患腰椎间盘突出症,打一针竟然瘫痪了

一个活蹦乱跳的人,突然瘫痪在床上是什么感受?四川成都的李伟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巨大变故,这事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1999年,42岁的李伟身材婀娜,气质出众,是成都市一家公园的中层管理人员,作为市里组织部门的重点培养对象,可谓前途无量。李伟是一个事业女性,多年来一心忙于事业,一直没有要孩子。随着年龄增大,她与丈夫商量,打算开始备孕,生个可爱的宝宝。


家庭、事业都蒸蒸日上的李伟只有一个烦恼,她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疼起来的时候都喘不上气,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


这时候,一则广告改变了李伟的命运。


这则广告是成都市骨伤医院发布的,称医院有一种胶原酶溶解术可以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只要打一针,就可以治愈。


李伟心动了,处在病痛之中的人总是有理由接受各种治疗方法,只要有希望。


她跑了三趟医院了解情况,还跟打过针的病人打听效果如何,在听到“还行”的答复后,她决心试一试,“大不了没效果,还和原先一样。”她这样想。


殊不知命运已向她露出了狰狞的面孔。


腰部注射了一针“胶原酶”后,李伟表现出很大的反应,先是小腿剧痛,疼了一夜以后腿部麻木,没有知觉了,甚至出现了大小便失禁的现象。


家人两次找医生求助,医生检查后都说是术后正常反应。


家人不干了,大小便失禁怎么可能是正常反应?于是,李伟被强行接出院,转到一家公立三甲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让人瞠目结舌:李伟胸椎T10以下完全截瘫,T10-11以下感觉运动完全丧失。


这一诊断结果犹如晴天霹雳,将李伟的希望、梦想、事业全部击的粉碎,要孩子的计划也被扼杀在摇篮之中。


42岁正值大好年华,何况还是一个美丽能干的女人。可以想象李伟当时多么绝望。


医生诊断也许是那一针打偏了,打到了脊髓,导致脊髓受损。


接下来要想通过法律程序获得赔偿就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是李伟和丈夫却阻止了成都骨伤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这是为什么呢?


据李伟丈夫说,当时如果打官司,即使赢了,最高赔偿金额只有二十万,钱太少,于是,他们选择和医院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一次性获得赔偿四十万,同时放弃将来向医院再次要求补偿的权利。


四十万在当时真是个不小的数字。可是李伟在拿到钱后,为重新站起来四处求医问药,不到十年四十万就花光了,二人经济陷入极度窘困的地步。


可以看到,现如今李伟住在成都一个老旧小区,家中装修摆设都还是二十年前的模样。李伟趴在一张简陋的床上,她和丈夫一顿饭只有一个素菜,床上铺一张报纸当餐桌,夫妻二人头挨头的在这简陋的小餐桌上默默的吃饭。



记者给他们算了一笔账,夫妻二人工资加起来九千元,护工费就要五千,李伟常年卧床,又添了糖尿病、冠心病,一个月吃药需要三千多,再加上夫妻二人的日常开销,这个家一个月至少支出一万一千元。


也就是说,李伟和丈夫每个月都入不敷出,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找了律师咨询,咨询的结果是,他们可以重新起诉成都骨伤医院,律师的依据是2004年5月1号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律师认为根据这条司法解释,李伟和成都骨伤医院的协议有效期只有二十年,李伟完全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申请第二次赔偿。


于是,李伟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成都骨伤医院赔偿她后续治疗护理费用共计六十五万元。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伟自愿与成都骨伤医院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协议合法有效,李伟自愿放弃再次要求医院赔偿的权利,因此驳回李伟的诉讼请求。


李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伟的惨痛遭遇值得我们深思,据李伟丈夫说,夫妻二人之所以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是因为认为截瘫病人一般活不了多久,在当时,为了多拿点钱就自愿放弃了以后再次要求补偿的权利。


没想到二十年过去了,李伟仍然健在,家庭却已坐吃山空,无法维系。当初李伟和丈夫一定没有想到,这一纸协议成为他们再次要求补偿的巨大障碍。


这也提醒我们,遇事一定要有长远的眼光,有些决定对眼前有利,但是把时间拉长,就可能有很大的弊端。万事留条退路,总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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