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卖“10根假电源线”有什么大不了?

    写在前面:

    一案一总结,案子结案后,我会整理一个“专业版”总结,再写一个“通俗版”总结。“专业版”比较烧脑,没有什么可读性,主要用于自己学习积累。“通俗版”用于大家轻松阅读,就当看故事吧。我会挑选一些常见案件的总结,希望大家看后潜移默化具备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自行预防常见的法律风险。

    卖“10根假电源线”有什么大不了的?

    涉讼“假电源线”,长得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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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案情

    被告是一个57岁的大妈,在彭州一个小镇上开了间小卖部。2016年10月8日,被告进货10根公牛牌电源线,每根进价8元。2016年10月9日,公牛电源线派送员到店发现被告正在销售的电源线像“假货”,要求带1根到公司做“样品比对”,被告就拿了1根给该派送员。2016年10月10日,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被告卖假货,于是马上派人到被告小卖部进行查处,剩下的9根电源线被当场没收,随后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

      脑补一下被查处当天的画面:这个大妈被一圈工作人员围住,外面还有几圈吃瓜群众(小镇上闲人多),工作人员照相机咔擦咔擦的声音(固定侵权证据和执法过程),期间接受工作人员的各种盘问。然后,大妈在各种询问笔录上签字摁手印,还写了一份《自述书》表示认错伏法,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现场口头教育。可以想象大妈当时的内心,必定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关键是没过几天,大妈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人遭殃后,钱也遭殃。据大妈的女婿说,大妈一直很委屈“因为进价卖价都是正常的,一直不知道进的货是假货”但是在女儿女婿的劝说下还是交了罚款。

      2017年9月15日,离被查处快一年的时间,大妈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告知公牛电器有限公司起诉到中院要求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

    上文中的大妈,就是我的当事人。诉讼请求15000元,是我2017年承办案件标的最小的案子了,可以用小得“萌”来形容。但是,对大妈来说,10根假电源线,罚款1000后,还要赔偿15000元,可能就不那么“萌”了。

二、案件结果

    2018年4月20日,双方协商调解结案,以被告赔偿5000元,原告撤诉终结。从2017年10月13日的庭前会议到2018年4月20日开庭审理,在这期间我、原告律师、书记员和审判员为了调查取证、交换意见、调解、开庭等工作跑断腿的心酸历史,此处省略一万字。从15000元降到5000元这个过程中的博弈,涉及的问题比较枯燥,已在“专业版”的总结里梳理,“通俗版”此处也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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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官普法---怎么赔?

      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专业、耐心、好脾气,百闻不如一见,开庭当天果然非常和谐。

      针对大妈女婿提出5000赔偿费太高的意见,法官做了以下解释(大概记录):

      打击销售伪劣产品的侵权行为,各方投入的成本是相当高的。一、被侵权的企业,为了逮你们,要委托律师维权产生律师费;律师差旅食宿要产生办案费;律师举证要涉及公证费、鉴定费等,这笔开销那是以万计,这笔费用被告是需要赔偿的。二、法院虽然只收了你们一百多诉讼费,但我们知识产权法庭从立案到安排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审理,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政府需要补贴上万的费用,虽然这个费用不需要你们赔偿。

    另外,卖假货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对于卖真货的原告肯定会遭受经济损失,这个也需要赔偿。抛开这些不谈,现在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律师代理一个民事案件,最低收费5000元,就原告的维权费用律师费这一个项目,你们就够赔5000了。

四、律师意见--怎么做?

    无论你的小卖部是大是小,都要保证进的货是“真货”,上面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明即使“卖10根假电源线”也可能引发“很大”的事。

    进货时,务必采取签订进货合同、获取销售授权、索要发票收据等方式,并保留好单据,以证明你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货。

    望周知,毕竟,大家都不想买到假货。

                                王晓蓉

                              201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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