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第二故乡 墨尔本

我失眠已经很久了,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和我一样,一到晚上就睡不着。大脑里面尽是一些不干不净、不清不楚的东西。每每到这个时候,我女朋友凡是醒着,必定一阵牢骚“怎么还不碎觉”?“快点来碎觉”!任凭怎么催促最后总归落得一个房间匀称可爱的呼噜声,和另一个房间还在持续的敲击键盘的声音。这是一个改不掉的坏毛病。


一眨眼出国读书生活工作已经十年了。记得不久前回国时去见我的高中班主任,她说我一点都没变,另外说很开心我回去看她因为很少有同届的学生再回去看她了。我没有和她说第一:其实我变了很多很多,尤其是看不见的地方;第二:我回去看她除了特别喜欢她(我的高中班主任是我从小到大最喜欢的老师之一),还有一个原因是基本上我已经找不到发短信还有空出来见我的高中同学了,除了极个别一两个当年死党中的死党。


简单说一下我的第二故乡吧。 “墨尔本”原本是一位英国首相的名字,因为人家活着的时候名气不小(死了以后就没啥名气了),所以殖民者就给这个南方大陆的港口套上了这位首相的名字,就是这么随意。随意到少了些许浪漫的随想。但是我恰恰觉得萍水相逢本身就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话说十五年前我从未想过我现在这个岁数会住在哪儿,会遇到什么人,会做什么工作。我只是因为生于江南,记忆里留存着乌篷船油纸伞和清水苔,希望命运不要带我安家在一个北面的城市(主要还是怕冷),结果就来到了这个南的不能再南的地方。这一切都是萍水相逢的,所以淡淡地有时候品起来总觉得回味无穷。


墨尔本有我记忆中故乡该有的样子。我一直喜欢的故乡就是一个小小、小小的江南水乡,有淋着酱油刚舀出来的豆腐脑,热腾腾的,再湿漉漉的巷子口,偷窥每天都比我起的早的隔壁漂亮大姐姐。一切都是可控的样子,一切都是那么安安静静,往复无恙。味道是熟悉的味道,笑声也是大姐姐熟悉的笑声。秋天的山庙风铃,初夏的雨下杨梅。从触感到味道,到声音,到音容象貌,都是那个小小、小小的江南。墨尔本也是这样一个小地方,她没有乌篷船,也没有我想吃的豆腐脑,但是每每我去悉尼,呆不过三天,满脑子就是“我想回家”,“这什么鬼地方”,“房子太高”,“压迫感,压迫~受不了”。墨尔本没有这么多房子,哪怕她严格意义上不算一座小城,但是她就像我记忆中的那个大姐姐,在十五六岁最好的年纪,她永远不会变啊,笑声、酒窝,就这样嵌进我的心房里。


我还记得我十年前刚下飞机的时候住的那个房子。去年路过,一点没变,真的是一点没变。那条街,那棵树,那个巴士站。一点没变,没有变新也没有变旧。脑子里浮现了许许多多往事,才明白那句,“物是人非”的意思。不知是该开心还是伤感。哎呀,一生中有几个十年?我想把我的思绪拉出去,然后一时想到我记忆中的那个江南水乡,可脑子里怎么样也拼不起来连贯的图景。年前回家的时候想去找到那条记忆中的街道,到了那边看到一个地铁口。唔,时过境迁,我已经不认识我的老家了!!上一辆出租车,随口一句家乡话下去,司机看了我两眼:“你说啥”? 男男女女都是那么开心在街上,在夜晚的灯红酒绿,这个瞬息万变的老家,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远远地我挥挥手,她那眉清目秀对我微微一笑,眼神却没有停留太久。


那也请许我移情别恋,但是这话说起来又很别扭。诚然于己而言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留在了墨尔本,但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难道不是吃妈妈的第一口奶吗?第一口的甘甜,是奶也好,是豆腐脑也好,是初吻也好,这些深深埋在大脑皮层深处的刺激青涩而又浓厚的味道就是老家给我的烙印,是褪不去的亲切的味道,不受时空,建筑,环境的改变而改变。我是找不到小时候的那碗豆腐脑,但是我可以在城的另一头找到一个差不多的。母亲每次回家都会给我拿出陈年的杨梅酒。真的很开心,是,这是真正的不可替代的,家的味道。


但是人总是要长大,总是要成家,该嫁出去的嫁出去,该娶人的娶人。所以第一段真正意义上的恋爱是在墨尔本,各种各样发生的事情,狗血的也好,鸡血的也罢,都是发生在这个城市里的。还记得很久前和喜欢的女孩子去海边看日出,那个时候没有车,倒完火车倒巴士,到了海边已经看不到太阳了(在头顶)。但是反正只要有咖啡喝,海风习习,细沙糊一脸,海鸟追着我跑。我归根结底还是喜欢有水的地方,不管这是现任喜欢的海水,还是前任喜欢的湖水。


那么久简简单单,相安无事,不变就好。


开什么玩笑,这个世界上哪有不变的事情?说到现任,我又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穿的那双豹纹的鞋子(我不告诉,她也知道,我不止一次觉得穿那个鞋子很滑稽,但是又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可爱)。晚上12点的时候我把她压在海滩的一头,沙子进去了眼睛,我却不想拿掉,海风习习,大概十五六度,要是时间不动该多好?刚刚同居那会儿,我们把喝过的每一瓶酒的酒瓶留下;这不是,年轻就是好,一年后搬家半个人高的垃圾桶里面全是酒瓶子。女王对将军说,“我要统治你”!但是她不会说出来啊。至多她也就会这样说,“从今天开始,带我去看全世界的大海,带我吃遍全球的好吃的”。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现任不是从我的老家来的,也没有我记忆里的小桥流水豆腐脑。她老家我去过,我特别喜欢她家门口那硕大的梧桐树。


不变的东西变了,该变的东西没变。到头来我还是守着这座靠海的城。变的是身边多了一个人,就这一个人已经把“家”这个字写去一半,另一半我要握着她的手去写。


不写了,是时候猫手猫脚进房间睡觉去了~ 两只喵星人躺在她怀里,可千万千万不能给吵醒了。


墨尔本,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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