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注册教育公司或机构如何申请办学资质和办学许可证?

随着现在家庭和个人用户对教育的关注与重视,2020年国家颁布《民办教育促进法》后,各种培训机构越来越多。虽然有很多的培训机构做得还不错,但后来却被武汉当地的工商局因没有办学资质而被查封。

说到办学资质首先要搞清楚非营利性的培训机构和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区别

根据最新发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而在武汉的培训行业,大多数企业都会选择注册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就是现在武汉市面上的各种培训公司。

那么对需要营利的民办学习来说,就需要找武汉市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证》,然后就可以变更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内增加培训业务。
我们看到的武汉市内,很多的非营利性学校的注册,都是在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之后,再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目前不管是武汉教育行业,还是全国的教育市场,都并不是太规范,如果市场需要规范化,就需要从办学资质入手,来进行整顿。
教育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不管在教学场地租赁,还是线上,线下营销推广,很多的渠道,都需要提供办学资质。
包括学生和家长,对教育品牌和资质的重视,如果没有《办学许可证》等办学资质,也会影响到招生,以及未来一系列法律问题。

根据2018年3月15日实施的《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七条,申请设立文化教育类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类民办培训机构,由民办培训机构拟设地所在区综合行政审批机构审批。其中,批准设立职业技能类民办培训机构的,应当抄送区教育部门备案。相关行政审批权暂未集中到综合行政审批机构的区,由区教育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审批。

第八条申请设立民办培训机构,应当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并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向审批机关提供申报材料。审批机关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民办培训机构的具体设置标准,由市教育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制定,并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公布。

第九条申请设立民办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先向相应的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再以核准的名称向审批机关提出筹设、正式设立的申请。

申请武汉市办学资质和办学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申办者的资格:

1、社会组织、个人。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企事业经营状况良好;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无违规办学经历,无不良记录。
2、 应符合《武汉市民办普通中小学设置审批标准(试行)等4个设置审批标准的通知》、《武汉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申办者的条件:

1、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及相应的教学计划、教材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需要验资,
3、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合格教师。
4、教育场所一般不得低于300平方,能签订3年或以上的租赁合同,需要备案或公证。

三、申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撰写可行性申请报告:报告的内容需要包含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举办者、办学条件、学校发展规划、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3.举办者的资质材料:
团体举办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个人举办提交身份证、户口、简历、政审材料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办学的出具本市常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
4.学校决策机构需要有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人员资料
5.学校办学章程
6.学校负责人资料:学校负责人聘用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简历、学历证书、校长资格证、政审材料等
7.教职工花名册及按花名册顺序排列的教职工个人资料,包括劳动合同;聘任单位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书
8.学校管理制度
9.教学计划;
10.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清单
11.办学场地材料:办学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
学校场地及功能室设置图纸,房屋用途不得为住宅与工厂、仓库,
面积不少于300平方,具有3年以上租期
12.校园安全材料:教育用房安全鉴定、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13.不少于50万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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