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春秋繁露》摘录-身之养重于义第三十一

身之养重于义第三十一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

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大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实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此非其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

故物之于人,小者易知也,其于大者难见也,今利之于人小,而义之于人大者,无怪民之皆趋利而不趋义也,固其所闇也,圣人事明义以照耀其所闇,故民不陷。

故曰:圣人天地动、四时化者,非有他也,其见义大,故能动,动故能化,化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不用则尧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先圣传授而复也。

今不示显德行,民暗于义不能照,迷于道不能解,固欲大严憯以必正之,直残贼天民,而薄主德耳,其势不行。



大意:

天地生人,是使人有义与利。利用来养身,义用来养心。没有利益,身体就会不安,没有道义,人心就不快乐。身体最重要的是心,所以养身和养心最重要的都是要培养道义,用道义来养比用利益来养更好。

有道义的人,能安贫乐道,没有道义的,虽然富有但也不能存活。我用此来证实道义养人比利益更好。而人民不知道,常常反着来,见利忘义,不讲道理而走邪路,这样会伤害身体,祸害家庭,这样做的人不是谋划不周,就是智商不足。

人们对于小的事物,容易理解,而对于大的事物就难以理解。利是小的,而义是大的,也不怪人民趋利不趋义,因为人民是愚昧的,圣人阐明大义来扫除愚昧,所以人民不会犯罪。

圣人能够感动天地,变化四时,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圣人懂得大义,所以能感动天地,教化人民,使人民不犯法,不犯法就不会用刑,这是尧舜的功德,大治之道,是先圣传授下来的。

如果不把高尚的德行昭示给人民,人民就会愚昧没有道义,如果严格用刑法来纠正,简直是残害人民,而使君王的德行变浅薄,这样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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