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

柳暗花明的感觉!

眼看着理性和启蒙遭到怀疑,现代性难题可能无解,我们被宣称进入后现代,现代文明的基础可能是个假象,在这时杀出个哈贝马斯,对大家说 “也许,现代性话语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就选错了方向”。

马克思韦伯那里祛魅世界后的诸神之争以及人类陷入现代性的牢笼的命运,尼采那里杀死上帝后,我们只能勇敢的成为自己意义的主人的断定,萨特那里“他人即地狱”的判定。以及经历过大战灾难,弗洛伊德等对人类个体之理性的怀疑,还有我们谈到的包括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讨论,凡此种种。可能我们都能在哈贝马斯这里找到一种问题解决的可能。

至少沟通理性解决了萨特所说的那种“他者即地狱”的判断,我豁然开朗!沟通的双方不是互为冷冰冰的客体,而是你作为主体与另一个人作为主体的互动关系。沟通理性让我们免于地狱。沟通行为应有之意在于我对对方主体性地位的承认,并在对方承认我主体性过程中确定自己的主体性。在这里,理性诞生于沟通的主体间性。相互承认和尊重的基础上,沟通是为了理解并尝试达成共识。

共识达成了,很多争论就有了牢固的出发点。

比如,有对夫妻发生争议,孩子该不该自己有手机呢?丈夫说应该,妻子说不应该。他们可以从孩子的身心健康等方面找依据,还可以查文献做研究、权衡利弊。这种讨论,虽然未必有最后的结果,但比任何其他方式都更有可能达成共识。因为他们在运用交往理性。

但如果丈夫说:哪来这么多废话,家里的事情我说了算!妻子说:孩子是我生的,我才有发言权。这时候,哪怕最后双方还是有了结论,却不是通过“交往理性”达成的共识,只是前面提到的没有规范的妥协或宽容。

这样的例子,你想想就会发现很多。你会很惊讶地发现一件事:就是很多情况下我们和别人达成共识,不是某个人的道理特别强,让我们哑口无言,而是因为在好好说话的氛围下,我们出于彼此的信任和尊重一起把道理讲通了。

你看,我们能合作,能建立良性的公共生活,不是因为消除了主体性的主观分歧,而是通过运用“交往理性”,绕了一个弯,才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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