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最后的《芳华》零落成尘

即将迈入耳顺之年的冯小刚,越来越任性了。

以《编辑部的故事》成名,拍出《甲方乙方》、《大腕》这样的国民级喜剧的冯导,从来都是四大名导中最清楚老百姓爱看什么的一位;他懂得如何顺应潮流,迎合人心,把小人物心里苦中带乐的一部分恰到好处地捧到你面前。然而他是不甘于生活喜剧、“冯氏幽默”这样的标签的,观众的信任和年龄的增长使他越发有资格不去在乎旁人的“喜闻乐见”,而是专注于表达自我,表达他那越年长越怀念的仓促青春,更是表达属于他那一代人的、正不可避免地被遗忘和消解着的思考与记忆。

《老炮儿》的时候,就透露出这种影子,到了《芳华》,这种追思更表露无遗。

《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同名小说,但是和很多改编电影的过程不同,导演和作者在小说诞生前就一拍即合,共同打造一部唯美的、诗意的、充满了时代烙印的电影,才诞生了这样一个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文工团里的故事,才让我们看到一群曾经的少男少女在时代洪流中的纠葛。

这个故事的第一个关键词,是青春

从现代回看七十年代,能找到的往往只有纪录片里死板的记叙——物质和精神都很贫瘠,人人手捧红宝书,口中喊口号,满脸千篇一律的严肃和克制。然而王朔、姜文、冯小刚……那群时代的亲历者、曾经的少年人心中的青春,却一直肆意而性感。

青春是在腰上扎紧的武装带,是漏了一个扣子的的确良衬衫,是连体泳衣和湿漉漉的头发和空气里消毒水的味道,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洁白的小腿和脚踝,是冯小刚在《我把青春献给你》里亲笔写的女兵——

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因为是在8月里,天很热,她没有穿白衬衫,空膛穿着的确良夏装,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使脖子看上去更白,领章看上去更红。

女兵这种穿军装的方式在夏天里很普遍。洗完澡,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膛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方式是不符合条例的,但看上去却是楚楚动人。

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 ,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结。

《芳华》无疑和这种含蓄又动人的“女兵情结”有关。文工团的小红楼,就像是纯白无暇的象牙塔,昏黄的阳光照出空气中悬浮的颗粒,将跳舞的女孩的身姿拉得又长又优美。男孩女孩们在这里追逐、玩笑,从厨房偷东西吃;他们游泳、跳舞、写情书、打情骂俏、交头接耳,时不时传出“噗嗤”一声笑和欲盖弥彰的咳嗽声。

这无疑是冯小刚年轻时想触而触不到的梦,是他心里最好的时光。

然而电影还有一个关键词——集体

文工团是一个自相矛盾的集体——它一方面阶级分明,高干家庭和平凡人家之间的差距反映在鲜肉月饼的香味里,反映在纸篓里鲜艳的糖纸上,这种差距明晃晃得所有人都不可能无视,另一方面又因为强行糅杂在一起,不许人生长出个性。独立的每一个人,可能都是善良清醒的,却能在集体里做出扭曲的行为。电影里那些天真残忍的人们,那么容易把人捧上神坛,再踩落谷底。

刘峰,外号雷又锋,本是“神坛”上的那个。他热情,又手巧,不吝惜力气地帮着所有人,是真正的“活雷锋”,评奖和赞扬接连不断地落到他身上,被大家捧成了圣人。然而在一次炽热而失控的表白里,他忘情拥抱了自己心爱的姑娘——这是唐突的,不妥的,但他毕竟也只是个青春少年。

可他是“圣人”,是“雷锋”,怎么能像其他混小子一样有情有欲,甚至还动手动脚?姑娘的一声“救命”把他扯下神坛,人们对他轮番批斗,“耍流氓”的帽子一戴上就再也摘不下来了。

其实大家私下为他不平,却没有一个敢说出来,因为发声者也可能为集体不容,没人愿意冒这个险,何况——看到一个神像的倒塌,他们心中也有这隐约的残忍快意。

只有同样身在谷底的何小萍与他同病相怜。这个父亲自杀,母亲改嫁,在继父手下艰难过活的姑娘身上的瑟缩和小心,以及过分发达的汗腺都让她成了众人嘲讽排挤的对象,只有“活雷锋”对她表达过真心的善意,从而被她记在了心里。

两个人都看穿了青春的残忍,亦不留恋青春的美好。带着这种看穿和决绝,他们上了战场,一个丢了一只手,一个精神失常,却讽刺地又一次成了“英雄”

时代比青春更加残忍。三十年过去,中国的变化翻天覆地,那群少年赖以生存的小小集体很快无影无踪,曾经五湖四海选出来最拔尖的“军版才子佳人”出了象牙塔亦“泯然众人矣”

多年后重逢的女孩子们,身上都没了当年的精致和娇憨,到了“不用装面子”的年纪,可以肆无忌惮地笑得“嘎嘎响”。刘峰和何小萍终于相伴,可刘峰却已经身患绝症,这个过分善良的男人,本可以有光明未来却连生存都成问题的男人,生命最后的一刻还不忘照顾别人,他的故事那么让人唏嘘,却已经没有人记得。那个时代的扭曲和美好,都已经被冲得支离破碎,被人忘得干干净净。

所谓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芳华》做得更加彻底,用了半部影片的篇幅极度渲染青春的气味之芳,色彩之华,又用半部影片撕得粉粉碎,最后甚至一点痕迹都留不下。

正是如此,倒让人明白了冯小刚为什么那么迫切地想讲述那个年代的故事——那变革的时代,它的美和恶都禁得起一再表达,可是时代的车轮飞速碾过,一切事物都比几个小人物的悲喜更值得书写,如今它只存在于那一代人的记忆里,不抓紧时间讲完,这最后一点芳华也要零落成尘碾做泥,再寻不见了。

提个小问题

你的青春里,印象最深的气味或者色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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