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选择的老板,哭着也得满意!

“你明天去一下分所,10点左右到,4点左右可以撤,辛苦啦!”

我竟然真的信了,充电器都没带。

9点半左右到分所,10点半左右去社保局办工伤,11点半左右回分所吃饭,1点多回律所整理材料,2点半左右去另一家社保局办工伤,3点左右收到微信,去法院拿材料。那刻,刚庆幸叫到号的自己瞬间脸黑了,又看了看30%的电量还有那将近坐一个半小时的公交,“不郁闷不郁闷,郁闷不美丽了,我要做一个美女律师!”

调整好心情,回复“急吗?现在案件还是调解阶段,跟调解员说一下先别邮寄案件材料就好,我再另约时间过去拿?”

很显然,我还是去了。

3点半多办完社保局的事情,返回分所拿委托手续,还顺便被咨询了个合同可撤销的问题,打的去法院,10%的电量使得自己极其吝啬地不回复大佬的微信,心里虽然膈应,但还是感谢调解员也坚守岗位到那么晚,7点左右终于搞定了卷宗材料,而后是2个小时左右的车程回总所,再准备一下明天上午9点半庭审的材料。11点钟左右竟然心安理得地吃了韭菜鸡蛋馅饺子+玉米猪肉馅的混白菜猪肉馅饺子各一份(星期六的时候回想这一个星期的忙忙碌碌应该会瘦吧,然而并没有,出人意外却又情理之中)。

我很清楚地记得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这家律所,是因为工作氛围,上一家律所给我的伤害极大,所以在我跟大佬第一次聊天之后我就决定,如果底薪再高一丢丢儿我都会义无反顾地留下啦。

半个月后,我来了现在的律所上班。

我要好好表现,我要更加努力工作,我要感觉大佬给我锻炼的机会。我这么去做了,时常还会为工作瑕疵自我自责与反思。

人都是这样子吧,与大佬一年多的相处时间,虽然表面上工作合作的很愉快,但是我的心开始有了小疙瘩,可能彼此之间有了嫌隙:她开始审查我的盖章文件了。

而我,始终对一件事情很反感,就是案件处理时间差。

你有没有发现你的时间感与大佬的是不一样的,你认为的没必要,大佬却必须立即处理完,好像不需要思考。就拿上面说的去法院拿立案材料的事情,本也是刚分到调解中心的案件,我认为实际上只要先跟调解员沟通一下,事后有时间再去拿材料就能解决的简单事情,非得让我一定下午过去拿,而当时所函、委托手续都没有填好,还有来回将近4个小时的车程。你动动手指打字的事情我却要来回跑。

跟调解员借了充电器才回微信:“明儿上午有庭,下午还要去中院,诉状、证据什么的要等下午回到律所才能处理。”刚接触的竞业限制案件,我不能保证4点多才到律所的自己能平心静气地把事情处理好,我跟大佬说今天不行,明天晚些时候再审核给当事人吧?

很显然,星期六加班了。

是的,星期日也加班了。

一个倡导尽量不占用工作之外时间的大佬,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让我自觉地背着她加了不计其数的班。只能怪自己不能在她给你工作任务后的几分钟内果断完成。

我需要思考时间。

又一次提醒自己,工作上只有资本家与员工,只有剥削关系,只有廉价劳动力,我必须去做!

既然要做就要尽可能的做好,对得起接手案件的每一个当事人,才能在每一次的实操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争取早日摆脱枷锁肆无忌惮地走上独立律师的道路。

每一次这样如痴如醉地麻痹自己!

再看一下自己的薪资,值得么?

不管值不值的,现阶段的自己必须这样言听计从,没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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