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死亡”的正确姿势(二)-2021-01-21

公司的解散意味着公司的死亡,死亡后公司的善后事情该如何处理呢?公司法从第183-188条就有非常明确和详细的规定,既然已经死亡,那就好好的处理是个善后吧,而事实上,善后的处理也不是个简单事情,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争斗,每个股东心态又不一样,公司在没有任何营收的情况下,除了在清理债务后还剩余财产,哪股东又爱处理这善后的烂事呢?其实也不难,安律师来给你来再跟聊聊这善后的事情吧

第一,认识了解清算组,要知道清算组要干啥事情?

清算组就是在公司结算以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组织的临时行的处理公司善后的的组织。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待了结公司各种法律关系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行为。清算组是由股东会成员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股代表选举产生,真的不要小看这个临时的小组织,其有着极其强大权力。目前,公司股东为了公平期间,发生清算事务一般都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出面清算,这样既能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也能使这些需要“死亡”的企业得到合理的安葬。

第二,清算的站点有哪些?每个站点应该做那些事情?

我把清算的流程比作了一条线路,那各个站点在哪里?这是对清算工作必须研究的事情,在清算中你必须知道案件走到了哪个地方,在不同站点或有不同的问题,你也就能得用手的处理。

第一站是要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第二站是通知、公告债权人。第三站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第四站是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第五站清理债权、债务。第六站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这也许是股东最后的一点希望了。第七站注销公司。

第三,清算也有方式,应该走那个方式真的不由你

清算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普通清算,另外一种就是特别清算,普通清算就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组成的清算组完成清算,如果股东之间有矛盾僵持,那只能特别清算,也就是申请法院对公司清算,法院会更具具体情况制定清算组,完成清算。

清算是对人性的考验,公司注销了,股东还在,股东之间能以准确的姿势对待公司拟的死亡,这里就需要考验人性,你能经受住这样的考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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