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一直都是我们大众关注的焦点,而重疾险又是我们焦点中的焦点,因病返贫的新闻不绝于耳。重疾险不仅给患者本身带来巨大的病痛伤害,也给整个家庭造成巨大的冲击。
给大家看两张不同年龄的人在未来罹患25种重疾的概率表。
这两张表是根据保监会颁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行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非养老金生命表以及《中国人身保险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进行推算。至于推算过程以及说明,请参考人一生患重疾的概率是72%,是真的吗?
1.重疾险的作用和保障责任
前文做过重疾险的由来,明确了:重疾险用于得重疾后经营性收入中断补偿和疗养费用。所以重疾险的保额一般只考虑经营性收入中断责任,即我们年收入的5-10倍,一般取5倍。
重疾险属于给付型保险,只要符合了保险条款中的具体规定,就能一次性获得约定保额赔付。不同保险公司共同购买,保额也可以叠加。
2.购买选择和甄选标准
按照保险期限分:重疾险可以区分为定期重疾,含1年期产品和中长期产品,以及终身型。
按给付形态分:额外给付重疾、提前给付型、独立给付型、主险捆绑附加型。
重点介绍额外给付型和提前给付型。
提前给付重疾险:一般都是附在主险里,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就是指当发生条款所列的重疾风险后,将主险的身故保额提前给付,同时主险的保额相应减少。
额外给付型保险:就是在主险保额的基础上,额外给付一定的保额。
独立给付型重疾险,就是只针对重大疾病提供保障,不包含死亡保障,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罹患重疾,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间非重疾死亡或未发生责任,责任终止,部分产品退还保费或者现金价值。
主险捆绑型保险:一般指综合类的全能型保险,比如说某安保险的某安福或者某寿的某寿福等等,这类保险的重疾险必须要以寿险为主险的保险条款基础上进行附加捆绑销售。
重疾险的条款比较同质化,因为国家对25种规定的重疾是有确定标准的,各家保险公司都会严格参照国家标准,区别不大,但也有一些很坑爹的地方,虽然不是主流,但需要关注的几点:
①重疾的种类。刚才提到了,国家对重疾险只有25项的强制性要求,其他都是各家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理解和市场来推出的。重疾中单单癌症的发病几率就超过了70%,所以市场上那些100种、120种重疾的产品基本也就是噱头为主,对消费者意义其实不大,所以如果预算有限,也可以单独配置防癌险。
②轻症。这是很人性化的保障。简单的说就是得了重疾的轻度症状,还不构成重疾,通过治疗可以有较大几率康复的疾病。
一般都是作为主线的附加险存在。这里要注意的是,购买时一定要确认是提前给付型还是额外给付型,也就说轻症赔付后对主险的保额是否存在影响。一定要买额外给付型的轻症条款,否则轻症赔付后重疾的保额是减少的,这个特别坑爹。
③豁免。就是根据条款的不同,对后续保费的免缴条件,保险合同持续有效。
轻症豁免,就是得了轻症之后,后续保费免缴,但是重疾保险保单继续有效,直到符合重疾给付条件或者保单失效条件。
投保人豁免,就是投保人出现了重疾、轻症或者死亡,后续保费免缴且保单继续有效。
夫妻豁免,这个极其霸道,无论夫妻双方谁得了重疾或者轻症,后续保费都免缴且保单继续有效。
当然,豁免这么好,其保费的增加也是必然的,对于风险的管控与保费的管控都是我们需要去考量的。
一般来讲有普通的被保险人轻症豁免就可以了。
④等待期。就是保险公司承保后,对被保人的观察期。一般在90天至180天区间内。
等待期内出现重疾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一般都是退已交保费,等待期外出现重疾,原则上是赔付保额的。
当然这个要看保险的具体条款,关于等待期的条款,一般区分为罹患、就诊、确诊等逻辑,也就是说不同的保险产品对于等待期的逻辑是不同的,同样对于多次赔付类的条款,赔付时间间隔的条款解读也是这个逻辑,不过多解释。
⑤分组与多次赔付。随着时代的发展,保险也在不停的更新换代,当前的重疾险大量出现了分组与多次赔付的险种。
简单的说就是,保险公司精算师会根据医疗现实和自己的测算,将重疾险进行分组区分(轻症同理),对赔付次数也进行了放大,也就是被保人在某一组重疾中赔付后,在某一固定的条件约束下,发生了另外一组重疾还能继续获得赔付。
这种产品是否合理,关键还要看保险公司的具体分组,以及赔付的间隔期条款。当然,由于这类保险可能出现多次赔付的情况,所以保费自然是要比一次性的贵的,也很好理解。
⑥定期型和终身型。跟寿险相同,定期型就是对固定期限内的重疾进行承保,一般都是消费型的,性价比较高。由于重疾发生的概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大,而且一般的终身重疾都会含有寿险责任,也就是无论何种情况死亡,都会赔付,而人得重疾的概率也是较大的,所以这类的保险价格也比较可观。
事先申明:保险行业乱象丛生,而且涉及财富、涉及整体风险防控,我本身并不是保险行业的从业者,在我个人不具备专业化的理赔等法律能力的前提下,我只跟大家分享正确的保险理念,并不宣传任何保险产品,也就是说我并不涉及相关的利益。
我对自己的要求就是站在客观的立场,做一个正确保险理念的宣传者,引导我的家人以及所有我能影响到的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将个人与家庭风险通过高杠杆的保险产品进行覆盖与转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