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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到李狗时我正在和一扇破窗作斗争,不知道哪个傻子把半瓶冰红茶丢过来造就了漏风的局面。李狗有些驼背个子也很矮,一副黑色的眼镜,镜片有点像玻璃瓶饮料的瓶底儿,以至于我当即对她下了刻板印象——一个瘦弱的小老太太,虽然当时我们只有十六岁。她走过来看了看窗然后扯过了旁边破旧的窗帘,勉强挡住了呼啸的风,窗帘被风吹的鼓鼓囊囊宛如吃了菠菜后大力水手那膨胀起来的肌肉。我夸她机智她说不得已而为之,军训结束就好了。
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高中地理会有时间计算,就像我不理解为什么食堂的茄子那么难吃却贵若金条。因为这蹩脚的算数题我的地理成绩一直是大红灯笼高高挂,李狗总是托着腮帮子一副老成的语气教育我说你得先热爱,热爱它成绩才能由红转绿,我狡辩得脖粗脸红,地理要是股票就糟了,绿了可能裤衩都不剩,再说我也不想爱,爱又没学过地理。如果说我的地理成绩是瀑布永下不上,那么李狗的生物成绩还不如瀑布,不仅忽上忽下横空直撞且完全没轨迹可言。我开始苦口婆心:你得热爱。这次换李狗瞳孔向苍天,是我不够爱么?是爱没学过生物!于是我们携手成为了办公室的常客,地理老师找我谈算数,生物老师找她谈基因,一个向左一个向右殊途却同归。
我们会在学校拥挤如沙丁鱼罐头的小卖铺里买两瓶冰镇可乐,轻轻一碰然后仰着脖子咕嘟咕嘟一直喝,消暑败火就是不太解渴。渐渐地,李狗的生物成绩找到了自己的轨道稳步前行,而我的地理成绩却一直在“股市”里一败涂地永无翻身之日。在我第五次拿起可乐瓶子准备喝下去的时候,李狗的纸条越过十七颗人头递到了我的手上:可乐不是啤酒,喝多了也不会醉,我帮你补地理。
还没感慨完时间计算的惨无人道惨绝人寰,我的新教室就搬到了第二层,李狗的新教室则搬到了第三层,分文理换教室的当天她攥着为数不多的零花钱拉着我走进了学校门口的文具店,摆出大爷的姿态:挑,我买单。当我捧着一只暖黄色毛茸茸的熊走出文具店时,我发觉那只熊和李狗长的有点像,都有点驼背,只不过这只熊没戴瓶底儿眼镜。
我开始在中午的时候等李狗下课,她们班新的生物老师总会在快下课的时候有两道题讲不完,于是我们常常最后一个奔向食堂,吃仅存的大酱茄子。每到这时,李狗就会感慨:“再吃茄子基因就要飞出地球在宇宙飘荡了。”我向嘴里塞了一口茄子回应她说:“那李老太太你下次记得跑快点儿,我们就有肉吃了。”
生时何须久睡,死后必会长眠。一条条红色的横幅在班级的后墙铺展开来,像一头头张着血盆大口的狮子,吞噬着时间的同时又见证着这场没有硝烟的厮杀。在李狗的威逼利诱下,我们会在晚饭后去操场上走两圈,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李狗总说为了肠子可以正常蠕动,为了活的更久防止英年早逝,这十分钟的消耗物超所值。她会将胳膊搭在我肩头夸赞我成绩又进步了,说我的地理成绩可算是在股市里翻了红,竟然还能有些许收益,实乃巴菲特以外的世界第十二大奇迹。我会跟着嘿嘿傻笑,然后疯狂点头,以至于我忘了问李狗,属于她的世界第十二大奇迹发没发生。
我会透过浓密的树叶看着窗外,会踏着斑驳的树影望向蓝天,就连偶尔的几声低低鸟鸣掠过耳畔都会让我觉得惬意无比。高考后的日子稀疏平常,考试那几天的炙热也随着一句句尽人事听天命烟消云散。我笨拙地拉着手推车一次又一次地下楼,把十二年读过的书做过的题卖了十二元,我给李狗打了电话我告诉她我要用这笔巨额财富请她喝可乐,可口百事无糖青柠冰镇常温随她选,最后她拿了一瓶一块的矿泉水蹲在路边驼着背和我干杯,她说她不配喝可乐,因为她考砸了,重要的是她应该不能和我考同一所大学了。我僵在原地,手里的可乐还没递到嘴边,看着她一口接一口地喝着水,我说:矿泉水不是啤酒,喝多了也不会醉。
几家欢喜几家愁,都说过程比结果更重要,但等成绩的过程就像是在阳光下打太极,尽管一圈又一圈努力站稳却又不得不满身是汗让人胸腔发闷思维发沉。看到分数我松了一口气,窒息已久的人猛然间吸进了一点点空气整个人都变得有些呆滞,我抓起手机想和李狗说点什么,但是犹豫了三天。等提交志愿的时候李狗给我发了消息,虽然不是一所大学,但是依旧在一座城市。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毕竟有李狗的生活才算完整。
北方的雪总是很大,像羽毛柔柔的软软的铺了满地,踩在上面会吱吱作响。我跺跺脚抬头看见李狗像一只灵活的仓鼠从地铁口冲出来,她拿着蛋糕奔向我并露出她标志性的门牙对我说生日快乐,她戳了戳我发红的鼻尖:“生日得过啊,必须得过。一年只有一次,这次钱不够只能买好利来了,等有一天我发达了咱们就买黑天鹅。”我们在一起聊了很多,但都绝口不提学校的事情和专业知识,以前我问过她为什么,她的声音很低像迷路的蝴蝶在风中呢喃,眼神有点迷茫背好像又驼了一些:“毕竟我们不一样,我是专科你是本科,我们是不一样的。”我当然不会深想本科专科有什么不一样,我只会想距离李狗过生日还有十个月我得努力攒点钱给她整只黑天鹅,就算搞不到黑天鹅那么白的也不错。李狗让我许生日愿望,我说希望我们的友情长长久久。她把我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原因是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我开始在课余时间写小说,第一个读者和第一个打赏的粉丝都是李狗。我和其他人也推荐过我写的文章,让他们提意见,他们借由太忙或者字数太多推脱了。李狗会直接指出我文章的缺点,尽管文章很烂但她还是会说写的挺好,起码比她写的好就不算失败。她总是开玩笑说如果有一天我火了,记得签售会上给她留个黄金VIP,她不想一把年纪还要和小姑娘们抢位置,怪丢人的。我常把“有一天我会写下我们的事让全世界知道”挂在嘴边,说到最后李狗直接塞大白兔奶糖进我嘴里,批评我说我就是只蜗牛。在大四毕业和即将考研期间我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里面的女主是我和李狗性格的结合,李狗看完之后说了句还不错,只是对抑郁症的描写不太真实。是的,李狗有抑郁症,从高二分文理开始。
在一年的努力奋战中我考上了研究生,李狗落榜了,连国家线都没过。有时候我常常在想,是不是因为我在她身边所以幸运之神的箭才总会射偏,从高考到考研,有失偏颇的总是她一人。我说我想去南方看看,看看山看看湖看看帅哥是不是都长得像梁朝伟、周润发,李狗选择二战,她说她去别的地方不习惯,驻守阵地等我回来这样我对这座城市还能有些念想,只不过她不在我身边,怕我没人保护,重要的是她怕我走远了我们的友情会淡,我会丢下她甚至遗忘她。
我们会通过手机联络,我用手机带着她看了南方的山看了南方的湖看了很多帅哥但就是没一个长得像梁朝伟和周润发,可是我也发现了一件事,就是我们的联络不再像以前一样频繁,有时候我发了信息,一天后她才会回复。研一假期我回了家,李狗住院了,抑郁症和厌食症。作为朋友,我想,没有人比我更失职。她手上胳膊上都是针孔,粗粗的管子和瘦瘦的胳膊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我脸上,用李狗的话说这声音响亮地都能飞出地球在宇宙飘荡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进去的,只记得我握着门把的手冷的紫红一直在抖。她脸色发白躺在病床上开玩笑地“啧”了一声:“我是不是更有大爷的架势了?你看,饭后不在操场走圈果然容易英年早逝啊!”我挤出了个相当难看的笑:“李狗你大爷的!”
整个假期我都在医院待着,满身的消毒水味让我心里踏实了不少,这次换李狗天天念叨了,她说希望有一天我会写下我们的事让全世界知道。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但是等老了回忆起来能让自己心尖儿发甜的事都是值得被记录的。我知道她说这话的意义,她怕我忘了她。于是这次我没犹豫,我准备用第一人称续写整个故事。以前我曾经和李狗说过让她跑快点儿,这次她真的做到了,因为在我即将回南方看山看湖看帅哥的时候,她松开了我的手,尽管那双手曾经陪我走过了八年,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
我和她曾深刻地探讨过关于“死亡”的话题,虽然她平日里总是没心没肺但我知道其实她的每一天都很痛苦,有些苦难不提不讲不代表不存在,所以她才总说生命需要好不需长。面对生活她永远都是满腹热忱且充满希望,就像当初我看见那扇被瓶子杂碎的窗只想破口大骂而她却想着用窗帘挡风,就像当初我地理成绩满是红灯只想得过且过而她却想着帮我补习。所以比起学校和专业,一直以来我们更不愿意提起的是她的病,在我心里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和正常人没有区别,但也就是因为我一直将她看作正常人,才总会忽略一些我本应该需要注意的细节以至于我最终失去了这个瘦弱的小老太太。
李狗活着的时候总爱念叨一首诗: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每次念叨完她都会看着我,目光诚挚又坚定:“以后我们做邻居吧,一起种种地一起喝喝酒,多好。你知道吗?人生不过三万六千天,未来的日子啊,与其车尘马足,高官厚禄,不如行扁舟,赏垂柳,笑看人生,一世风流。”她也总是会感谢那扇破窗和那呼呼的北风,因为那些看似不幸的存在却换取了我们今生最幸运的相逢。
春去秋来,在南方上学的生活也已经逐渐接近尾声,我习惯性在夏天喝冒泡的可乐,习惯性地在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点一份酱茄子,习惯性地卖一些没用的资料,习惯性地去更多的地方拍更多更美的照片。当然,我也会习惯性地把这些发到她的微信上,尽管我知道我再也收不到一条回复。我常常觉得自己其实蛮无聊的,如果她还在估计我会收到很多无情的嘲笑,但我也知道,我做这些无用功只是为了向她证明、向自己证明、向所有人证明——我从未忘记过她,我们的友谊不会淡、不会散。我从不害怕离开,我害怕的是有一天我忘了、我真的什么都记不起来。
好像一切都变得没那么重要了,南方和北方其实是一样的,因为无论我在哪里,都不会再有人执着地为我驻守阵地等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