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何需成为主流?

        最近一档综艺节目突然在朋友圈了火了,叫做《乐队的夏天》。很多朋友都在向我安利这个节目,随之我便用浏览器疯狂百度了解这个节目,发现一个好像已经渐渐淡出历史舞台的字眼又霎时间被推到风口浪尖——摇滚乐

        我对音乐从来称不上懂,只能说因为喜欢乐器的缘故接触的稍微多一点。音乐的形式太多了,古典,流行,布鲁斯,金属,朋克等等,对于摇滚我有过一段时间情有独钟。最初接触到摇滚是beyond的《海阔天空》。当初听到这首歌后,还很小的我疯狂的爱上了这个不属于我这个年代的乐队,以至于至今我依然觉得beyond是国内乐队我认为不可逾越的高度。后来对摇滚的喜爱偏向于魔岩三杰,开始听窦唯的《无地自容》《高级动物》《嘿,乖》,听张楚的《姐姐》《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后来接触过一些国外的经典摇滚,金属的,朋克的,老鹰、ACDC、鲍勃·迪伦.......

        喜欢摇滚乐的那段时间里,尤其崇拜主音吉他手,感觉光着膀子疯狂揉弦的吉他手特别屌!让我看了用一种给我的木吉他装上摇把的冲动。但是说实话,我不是一个很摇滚的人。摇滚乐于我而言,听多了,有点上头.......后来我的音乐列表里摇滚渐渐摇不起来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大众的流行音乐,和一些安静的民谣,甚至是纯音乐。

        《乐队的夏天》这档节目无疑是成功的,而且又在一定程度上让大众更加想去了解摇滚乐,这是每一个喜欢音乐的人都希望看到的。但是,这也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摇滚是什么?

        百度百科告诉我“摇滚是一种音乐类型,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末期的美国,20世纪50年代早期开始流行,以其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乐节奏表达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大多数人的喜爱,并在1960年和1970年形成一股热潮。”

        ......

        显然,我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然后我又疯狂的用引擎搜索,看乐评人的评论,音乐人的访谈。最后我得到了一个自认为中肯的回答“摇滚就是我要用音乐告诉你,NO!”;摇滚就是要用音乐向世界嘶吼,怒骂,“去**的高考!去**的房贷!”;摇滚就是质疑,就是“一向如此,便对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周先生,也很摇滚。

        从这个角度来说就不难理解为什么80年代摇滚在国内繁荣的一塌糊涂,而现在却一直在走下坡路。我不止一次的从各种地方听见有人说“摇滚死了,中国地下音乐完了......”我在想到底该如何定义一种音乐形式的衰败?仅仅是听的人少了吗?现在摇滚又进入了大众视野,就像前段时间某类说唱节目带火了国内hip-hop。我们可以就这样狭隘的判断,摇滚的“夏天”到了吗?

        也许我们不愿承认,但的确,摇滚成了一种风尚。有很多人开始听摇滚,但是有多少人是发自内心的能从歌词或旋律里宣泄情感?或者说随着节目热度的逐渐衰退,又有多少人会继续听摇滚,而不是一起去“学猫叫”。可能这些新晋摇滚听众仅仅只是这样认为“我能听懂摇滚,我跟你们不一样,看我品味多小众!我真牛逼!”

        ......

        音乐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它的某种旋律能和听众产生共鸣。听到一首歌,好听,OK,那么这首歌就属于此时此刻的你。不必刻意追求我要听什么样的音乐形式,否则,就有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情味道在其中。

        我喜欢摇滚,不,更准确的说我喜欢音乐。我热爱任何形式的音乐种类,它们以它不同的节奏和音阶表达了不同的情感。愤怒的时候去听金属宣泄情绪;阳光明媚的午后来一首古典伴着一杯冰咖啡下肚;在街头一曲布鲁斯感受五声音阶的魅力;夜晚的KTV里尽情欢唱流行金曲;午夜的酒吧感受现代电音的节奏......这就是音乐,这门听觉的艺术所能带给我们的。

        摇滚也许很难成为主流,毕竟很少有人会一直保持愤怒。但我坚信摇滚不会衰败,它将永远根植于每个人的内心,在我们每个人情感的深处,面具的下面,那个愤怒的、不服输的、要向全世界宣战的咆哮的少年。

        时过境迁,那个唱着《高级动物》的少年,也许找到了“幸福在哪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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