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次摆地摊的真实经历

朋友发给我一张老照片,那是十年前我在路边摆地摊的画面。我才想起原来我也摆过三次地摊,每次都是十分特别的经历。

我第一次摆地摊是在2010年的跨年之夜,也就是这张老照片所记录的时刻。当时我还在学校里,偶然在朋友的店里发现一箱孔明灯。我们觉得孔明灯很符合元旦跨年的氛围,想着如果摆摊成功,说不定就可以实现元旦零开销了,于是说干就干。夜幕降临后,我们在校园外找了一处比较热闹的地方,直接把孔明灯铺放在地上,吆喝着卖了起来。我在路边站了三个多小时,起初并没有多少人光顾,直到在街道中央放飞了几盏孔明灯,才陆续吸引了一些顾客。

摆地摊的过程中,和顾客随意地聊聊天,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有两批顾客我直到现在还印象深刻。第一批是两个女生,她们过来买灯时,天空刚好飘起了雪。她们在灯上写下长篇大论,可能是在许愿,也可能是模仿偶像剧的情节。我帮着她们点燃了灯,然后一起站在街道中央,抬头看着孔明灯在雪花中歪歪斜斜地飘走。然后我挽起了衣袖,让她们用马克笔在我的手臂写下手机号码。可能这种搭讪方式让她们觉得新颖有趣,她们很配合地把手机号码留给了我。第二批是一对情侣,他们看到孔明灯似乎很兴奋,连价都不砍就直接买了。他们以为我手臂上的电话号码是纹身,好奇地问:“你这在哪里纹的?很好看啊。”记得那晚我卖了十几盏孔明灯,一共赚了150元,销售成绩还不错。而更令我回味的是,因为摆地摊,我拥有了无比难忘的跨年记忆。

第二次摆地摊是在大学毕业季的跳蚤市场,每年6月份,毕业生都会整理物品并在宿舍楼下摆摊售卖,那是十分热闹的场面。我原本只是把一些物品委托同学售卖,并没有去参与摆摊。后来我发现人群里有许多校外的大妈,她们对学校派发的棉被十分感兴趣,几乎是一种疯狂扫货的感觉。于是我和老乡一合计,把各自宿舍里的棉被都收集了起来。忘了当时是从哪里搞来一辆三轮车,就这样满载棉被赶回了跳蚤市场。果然我一到场,就立即吸引了大妈们的目光。她们蜂拥而至,在长达半小时的讨价还价中,我把N床棉被一次性卖完了。我已忘了那次卖了多少钱,却记得那个喧闹的下午,我充满着活力,美好地融入在校园里。

第三次摆地摊是工作第二年的情人节,当时有位单身的同事可能太寂寞了,提议说去批发点玫瑰花,等到情人节晚上再拿出去卖。我们去了花卉市场,以3元一支的价格批发了150支玫瑰花。回到宿舍,我们找了三个水桶,把一支支玫瑰花用塑料纸包装起来,并养在了水桶里。情人节当天下班后,我们就提着三桶玫瑰花直奔闹市。可能是出来得太晚了,玫瑰花卖得并不好,零零散散就卖了几支,还被城管驱赶着。于是我们调整了策略,由阵地战改为游击战,从银丰路到鸿福路口,从鸿福路口到南城步行街,就这样一路卖了过去。

在途中,我们还遇见了另一个独自摆摊卖花的女生,聊了几句之后,她也与我们结伴而行。直至深夜,街上的人越来越少了,但玫瑰花依旧是滞销的状态。我记得那天夜里,我带着剩下的玫瑰花回到了宿舍,用塑料瓶当作花瓶,把楼下大厅美美地布置了一番,也算是给同事们一个惊喜。事后,我们计算了一下效益,大约每人损失了100元。时过境迁,这100元早已微不足道,但这份经历却在记忆中越发显得珍贵。

这就是我三次摆地摊的真实经历,并没有赚到什么钱。我的经历也只是短暂的体验,并不能真正感受到坚持摆地摊的辛苦。但我所遇见的以及所获得的,都在告诉我一个事情:只要愿意去尝试,总会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可能性。如今,“地摊经济”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我觉得出去摆地摊并不丢脸,暂且不讨论是否赚钱,它都是一种自食其力并且值得尊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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