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论点的人情与法治的进程

        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岗位,不同的社会地位亲历不同的人文风气,经历不同的社会现象。校园教师,教书育人,培养未来的接班人;医科大夫,救死扶伤,但也看惯生老病死;但还有那么一群人,时刻面对这个社会最阴暗的角落,他们始终用忠诚捍卫人民,捍卫人与人的平等,Police!

        美国警察维护法律的公正,中国警察砥守法律的底线。这更像个段子,可它就在身边!有多少人仰慕“美利坚合众国”的热土,羡慕USA法制权威下的平等,自由。可怎样的法律才是真正的公正,警察的尊严谁来维护。

        比如举个例子,就拿之前“某地”火车站一男子从自己老母亲怀里抢孩子的案例来讲,当时站前警察到场处置,对方男子见状抢夺民警枪械,而且明确说了“枪谁抢到就是谁的”,警察击毙“对方男子”是出于车站大众安全的考虑。可后续网络的很多人质疑,”为什么不采用别的方法制服?那么近的距离为什么不打腿?“。首先声明手枪的射击后坐力不是一般的大,而且当时对方男子已然失去理智。但是我们一些并不了解这些的网友,太理想主义,造成很多言论是有失偏颇的。还有某些舆论,自媒体和网络大V的恶意炒作!瞬间将完全处置得当的一件事画上种种莫名的问好!谁来保障当事民警的权利?反想如果在美国,USA的警察会等到对方抢枪才击毙嘛!这是执法环境的可悲。


        为什么美国警察的自卫权可以如此自由,我们却不可以?

        在美国,警察是属于联邦政府人员,在执法的时候代表的是联邦政府,象征着绝对权力。当你起诉他们的时候,会被上诉到联邦法庭,一般联邦法庭会判决执法者胜诉。而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决定了执法者更孤单,没法像美国警察一样执法。

        这就如同不知从何时兴起的一个社会名词“弱势群体”,什么是“弱势群体”?例如,你在徒步行走,我在驾车行驶,发生事故后大众的普遍反映就是“徒步”的人就是“弱势群体”,驾车的就是有过错,甚至法律都倾向徒步的人。这真的公平嘛,就我认为这是人情,大众的畸形心理导致,这并不是同情,这是吃瓜心理。

        一个真正民主、法制、公平的社会环境,是需要政府、机关和公民、群众相互理解,配合的产物。当政府与公民打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心理障碍,相信一个真正民主,法制,公平的社会环境就会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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