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历史误解
两天前,朋友发来一段微信:被误解的三句话。
第一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其中“为”字应读二声,即修为的为。正解是:做人如果不好好修为自己,就会天地所不容。故,人一定要注意养德。而后人却误解为:人活着就是要自私自利,处处应为自己着想。
第二句:“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其中“毒”字应读“度”(四声,出自关汉卿《望江亭》“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正解是:大丈夫要有足够的度量与格局,容人所不能容,方为真正大丈夫。而后人却误解为:男人要够凶狠、够阴毒,才算大丈夫。
第三句:“女子无才便是德”——其中“无”字应是动词,即实际有才,但却自己视若无才。正解是:有才德的女子,从不显摆才华,甚至自谦无才,这才是女子最大的才德。而后人却误解为:女子不应该有才华,甚至不该上学习文。
顺随以上思路,本人以“被误解的古人名言”为题,百度查询。结果除见以上被误之“句”外,更有类似的其它种种,如:
人民网一篇题为《那些被古人误读又讹传至今的经典名言》讲述:有很多俗语曾被我们误传了千年,比如:
●“狗屁不通”,本为“狗皮不通”。
●“无奸不商”,本为“无尖不商”。
●“不到黄河心不死”,本为“不到乌江心不死”。
又:
●“治大国若烹小鲜”。
其本意为“烹小鲜不可扰,治大国不可烦”。
《毛诗故训传》:“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
“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老子》第六十章里的话。从古至今,不少政治家都喜欢引用这句话来提醒执政者。对于这句话的意思,古今流行的理解是:治理大国就好像烹煎小鱼,油盐酱醋等调料放得要恰到好处,不能多不能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其实,古代学术界已存在很大争议。
就“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本身来说,就有“治大国若厚小腥”、“治大国若亨小鳞”等不同的说法,“小腥”与“小鳞”其实都是“小鲜”即小鱼的不同说法。即使现代普遍认可的“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传统说法,古代在文字上也有差异。
有古代学者认为,此句名言在流传过程中,丢了一个“者”字。比老子晚生291年的韩非子,在引用时便有“者”字,《韩非子·解老》中称,“治大国者若烹小鲜”。清末学者王先慎便持这种观点,他认为“治要有‘者’字”,如《三国志·蜀志》(卷四十四)陈寿评:“老子有云:治大国者若烹小鲜。”《后汉书·循吏传》也有注:“理大国者若亨小鲜也。”
但不论如上哪种说法正确,这句话所要表达的意思都是一样的,就是:治理国家如同烹煎小鱼的手法是一样的。那么,为什么老子谈到治理国家时要用“烹小鲜”来比喻?如果弄清了老子那个时代的人是怎么“烹小鲜”的,也就弄懂了老子所要表达的本意。查了多种史料笔记,发现对于“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研究最为活跃、争论最为激烈的是在清代,尤其是清末。当时包括罗振玉、马其昶等一批知名学者都曾就这句话进行了辨析,这或与晚清治国不力、不得法的时代背景有关,也反映出学术界对国家前途的焦虑。
那么,老子所谓“烹小鲜”的治国之道,到底是何种手段?马其昶引汉初《毛诗故训传》(《毛传》)里的话,力证老子本意为:“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这句话里就交代出了老子那个时代人们烹煎小鱼的方法:原来古人下锅烹煎小鱼不能老翻动,即所谓“烦”,否则小鱼就全弄碎了。
清朝人大概对“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误解最普遍,以至于影响到了现代人的理解,跟着错。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举人、后任乾隆朝史籍编修的著名学者杭世骏,曾著《订讹类编》书中便收录时人对“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误解,称“近来诗笔多误会,不可不正”。古人煎小鱼仅洗一下,不去屎肠,也不去鳞,担心把小鱼弄断了。所以杭世骏就此进一步引申:“烹小鲜不可扰,治大国不可烦。烦则人劳,扰则鱼溃。”
如果结合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治大国若烹小鲜”一语中,老子所要表达的治国之道就很明确了,就是治理一个大国不宜“翻来覆去”,不要动辄扰民,更不要乱折腾。
再:
●“大器晚成”。
本意为“大器之人看上去似无所成就”。
在马王堆汉墓和荆门战国楚墓出土的《老子》中又现“大器免成”和“大器曼成”。而同样出于老子之口,即《老子》第四十一章曰:“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关于“大器晚成”,权威《辞海》给出的解释是:有大才的人成名往往较晚。可见,“大器晚成”之误,久矣!
清人吕种玉《言鲭》中指出:“大器晚成,非也。道德原来乃大器无成,其义甚精。晚成之说,后人相沿袭耳。”吕种玉的意思是,“大器晚成”原来是“大器无成”,后人弄错了,以讹传讹,杭世骏也同意此观点。
虽然清代学者对“大器晚成”的考证很严谨,也颇有道理,但并未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因为过去《老子》的通行版本都写作“大事晚成”,此事到1972年才发生了大逆转。在当年发掘的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了一批重要的帛书,其中就有分别用古隶和今隶抄写的两种版本《老子》,学术界将古隶本称为“《老子》甲本”,今隶本称为“《老子》乙本”。甲本上,“大器晚成”这一章文字全部漫漶莫辨,而乙本中则很完整,一字不缺。专家发现,书中的“大器晚成”写作“大器免成”,这与清代学者考证出的“大器无成”,在意思上不谋而合,虽然“免”与“无”非一个字。但现代国内学术界支持“大器晚成”一说者立即起来反对,认为“免”即通“晚”。后觉得不太对劲,又有学者认为“免”通“勉”,但古今又皆无此通假用法。
各执一词之际,1993年在湖北荆门战国楚墓中再次出土了一种比汉马王堆墓更早版本的《老子》。虽然这仅是一种简本,但比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老子》更接近原貌。其简本中,既非“大器晚成”,也非“大器免成”,而是“大器曼成”。这一发现,直接否定了“晚成”派学者所谓“免”通“晚”之观点。因为“晚”与“曼”字形、结构均毫无关系,时人不可能将二字误写或假借。
目前,“大器无成”一说得到学术界越来越多学者的肯定。中国语言学会理事董莲池教授的观点最有代表性:先秦“曼”确有“无”意,“大器曼成”即“大器无成”在语言学上有根据。他认为,“大器晚成”与下一句“大音希声”连在一起,应该这样翻译:大器之人看上去似无所成就,大的音响听起来反而没有声。
那么“大器无成”,到底是怎么成了“大器晚成”的?这与最早释读《老子》的名叫“河上公”的秦汉时人有关,河上公的《章句》在解读这句话时称:“大器之人,若九鼎瑚琏,不可卒成也。”这里的“卒”,即“猝”,时间短暂之意。整句话的意思是,有大才干的人物,就像宗庙重器九鼎瑚琏一样,不能在短时间内造就而成。据此,魏晋人王弼在为《老子》作注时,将河上公的观点进一步深化:“大器成天下,不持全别,故必晚成也。”
王弼注《老子》影响很大,因而“大器晚成”进一步流传开来,到今天已约定俗成为一句励志语。可见,古人误解“大器晚成”,从河上公、王弼开始,一直讹传了两千多年。
实际上,就算是“大器晚成”,也不能将其中的“晚”理解为时间概念。东汉许慎 《说文解字》称,“晚,莫也。”清人段玉裁注称: “莫者,日且冥也。”意思是白天就要结束了,可引申为太阳“没了”,没了就是 “无”。说到底,对于“大器晚成”,我们应该换一种理解了。
又再:
●“赤子之心”。其本意为“尺子之心”
《文献通考》:“深赤者,十寸之赤也。”
与“治大国若烹小鲜”和“大器晚成”的误解不同,古人望文生义现象更为普遍,如古人对“赤子之心”中“赤子”的误解,就是这样。对于“赤子”的解释,面向学生的《现代汉语词典》上给出了两种答案:一,“初生的婴儿”;二,“对故土怀有纯真感情的人”,后一种意思实乃据前一种解释引申出来的含义。
“赤子之心”最早出于孟子之口,《孟子·离娄下》称:“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意思是,孟子说,有德行的人是能保持那种天真、淳朴童心的人。
为什么人们将初生的婴儿叫“赤子”?古人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孩子刚生下浑身通红,即所谓“初生色赤者”。就此说法,清代学者杭世骏考证认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据《订讹类编》中“赤子”条:“赤子”源于孩子身高。早期“尺”与“赤”通用,南宋学者马端临所撰的《文献通考》里有这么一个说法:“深赤者,十寸之赤也。”所谓“十寸之赤”,即10寸为1尺,所以古时“尺牍”又可称为“赤牍”。
在早期古人眼里,幼儿不过尺把高,故称“尺子”,亦即“赤子”;赤子之心即“尺子之心”。与幼儿的“尺子”相对应,成人则被称为“丈夫”。古代早期以尺数论年龄大小,所谓“七尺男儿”、“五尺之童”就是这个意思。一般两岁半为1尺,十五岁为6尺。而10尺为1丈,依此来推算,古人眼里的“丈夫”就是25岁,这也是“大丈夫”一说的最早源头。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俗称妻子的父亲为“丈人”与此无关。丈人在先秦时指的是受尊重的老年人,一直到唐代尚存此含义,如唐代文学家韩愈《芍药歌》中,有“一尊春酒甘若饴,丈人此乐无人知”一语,其中的“丈人”便指老人。这或与古代的“王杖之礼”有关,到了一定年龄,老人都会得到朝廷赐予的拐杖。
而至于“丈人”成了岳父,则出现于汉魏之间,与汉献帝有关。(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倪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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